第5章 美在骨頭(2)
關于美女,當年不少女生喜歡傳抄托爾斯泰的那句名言:“人不是因為美麗才可愛,而是因為可愛才美麗。”八十年代初的女孩,還是崇尚名言警句的光輝,傳承着長輩們教導的傳統美德。就像曾經很流行的那句“勞動最光榮”一樣,當時大多數人的觀念裏還是“樸素最美”。後來我才發現,“樸素最美”這句話常常是用來說給別人聽的,大多數人都在心裏幻想、迷戀、追求着“不樸素”,就像“勞動最光榮”是拿來要求、教育別人而不是自己的一樣。
當年的那群少男少女,以及許多許多的成年男女老男老女,在吵吵嚷嚷的争論中慢慢分流,大多放棄了樸素擁抱了時髦,遠離了過去追逐了潮流,随着時代的腳步或浮躁或謹慎或坦然地走了,當然也還有固守着“傳統美德”的人永遠留在了漸行漸遠的時代,我就是很忠誠的一個固着者。
我是相信“勞動最光榮”“樸素最美”的,我堅守着,堅守到了病态的程度。
年少的時候常常聽到人家說我清純文雅,脫俗清秀,內斂有氣質……我一直相信,素面朝天、不修邊幅也是一種美。
在整個中學階段,我就為自己買過一條褲子,也只穿過兩三回,因為買得并不合适。高中以後,除了校服,我穿爸爸那些買小了的襯衣和褲子,穿姐姐買大了的衣服,穿弟弟的鞋子——因為我的壞了,一時半會兒買不回來,結果我一穿就穿了好長一段時間……
有不止一個女人跟我說過,我美,但跟穿着無關。也有不止一個男人說過,我有氣質,盡管不事修飾,甚至說我冰清玉潔,令其神魂颠倒。
有更多的女人跟我說過,我老土,要是我會打扮也許早就過着另一種人生了,有更多更多的女人說,我太随意了也太不食人間煙火了,仿佛是另一個世界的人。還有一些男士說,我像個保姆、村姑,灰暗、憔悴。也有人私下跟我說,我像個沒有性別的人……
成年以後,我被無數人改造過,我也穿過淑女裙、高跟鞋,塗過口紅畫過眉毛,留長發燙發染發戴首飾。可是那些最終都與我無關,那些形象和時光總是轉瞬即逝,它是飛逝着的快樂,在那些美的光影裏不停飛逝的快樂。我是不快樂的,是骨子裏不快樂的,她不是我。只有當我回到“樸素”的外衣下,我才明确地知道:我在,我在“這裏”,這才是我……那種欣喜、感傷和激動好像是找到了久別的愛人,執手相看淚眼,感嘆安然回到了心靈的家,溫暖,親切。
我已“歸屬”于樸素。
我被“樸素”迷惑了,這種迷惑成了一種習慣。在“不樸素”的時光裏,我感到了一種強烈的背叛似的內疚與別扭,就算在必須“不樸素”的場合,也至少不能“完美”——我肯定會在“完美的打扮”中弄出一點欠缺,不然心裏就不舒服——比如在所有的東西都是光鮮的情況下忽略掉頭發的修飾……
我的愛“樸素”,實際上是害怕“出衆”——習慣退縮在一個相對安全的殼裏。在許多時候,人們會把美和壞劃上等號,紅顏禍水就有點這麽個意思,紅顏命薄也大致相近。美的女孩會招禍,人類的文明似乎還停留在這樣一個層次。我們小學時候那幾個長得好的女孩子,個個都被稱為妖精,估計就是“美毒”教育的結果——還拖着鼻涕的小男生也懂得罵漂亮的女孩為妖精!
所以,絕不是因為我不懂得美,但我的眼睛只盯着我的內世界:它是美的,美得炫目。我看不到自己,看不到那個有形的自己,忽略掉那個有形的自己。我不懂得也不願意懂得讓自己“美”起來:不會自我修飾,不會買衣服,不會講價,不會購物,害怕逛衣服檔,只要能穿,誰給的誰送的都可以,只要不讓我自己去買……
所以我從來不是真正的美女,也永遠當不了美女。
也許真的像鐘文說的,我的美是藏在骨子裏的。沒有文绮君的肌膚與器官,沒有鄭嫣的**與婀娜,沒有琳娜的溫柔與爽朗,所以我有了“骨頭”,她們的都看得見,我的看不見……
我一直就不是現世中的人,我的樓閣在空中,我,在天堂。
房子、星星、沙漠,是某種看不見的東西使它們顯得這麽美。
——聖修伯裏《小王子》裏的話。
美是唯心的,有了愛就有了美。
我是個唯心主義者,所以我愛着的女人都是美女,我喜歡和欣賞的女人都是美女。至于我是不是美女,在我自戀的時候,我是的。而我似乎一直都自戀着,因為我也認為我的美是藏在骨頭裏的——
我一直美在我的天堂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