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Ⅰ.忏悔錄30
當年的沈桃殺父案有諸多疑點,莊笙以嫌犯的名義,将沈桃的弟弟抓捕歸案,這下沈母就算不想來丹藤市,也不得不來了。
得知警方懷疑自己的兒子是兇手,沈母大叫大嚷起來,“你們憑什麽抓我兒子?殺人兇手是沈桃,你們抓我兒子幹什麽?”
看她那副義憤填膺的模樣,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沈桃不是她的女兒,而是她的仇人了。
本來之前說好的是配合警方調查,抓捕沈桃,突然變成抓她兒子,兒子成了犯罪嫌疑人,沈母一心覺得都是沈桃害的。于是她在面對審訊時,罵罵咧咧,一個勁兒強調當年殺死自己丈夫的兇手是沈桃,兒子是無辜的。
“你們抓錯人了,當年殺人的是沈桃,現在跟瘋子一樣到處亂殺人的也是沈桃,你們不去抓她抓我兒子幹什麽。”母子兩個分開審訊,沈母一直吵嚷着要見自己的兒子,問及當年殺父案詳情時,只說捅刀的是沈桃,跟兒子一點關系都沒有。
負責審問的警察看不過她如此區別對待,忍不住怼了一句,“兩個都是你生的,就算不為自己女兒說句話,也犯不着這樣上趕着給她定罪,這個女兒怕不是撿來的。”
沈母氣焰為之一滞,愣了好半晌,小聲嘟囔了句,“那又怎麽樣,她畢竟是殺人犯。”
審問的兩名警察對視一眼,都看到了各自眼中的無奈。
另外一邊,沈文彬作為嫌疑人是在審訊室接受訊問。和母親的強勢不同,沈文彬顯得非常小心翼翼,從坐進審訊室開始就一直低着頭,兩只手放在桌子底下絞在一起,不管對面的警員問什麽,都沒有開口說過話。
審訊室外,黎白隔着玻璃牆壁看着裏面的審訊情況。半個小時過去了,沈文彬始終一言不發。他不由皺眉,瞥了眼旁邊的莊笙。
沈桃是代弟背鍋,替了自己弟弟沈文彬殺父的罪名,坐了八年牢——這一切只是莊笙的推測,并沒有證據。他們現在雖然将沈文彬抓捕審訊,但如果一直拿不出證據來,最多只能将人扣留四十八小時,就要放了沈文彬。到時候,不僅所謂的沈桃的冤案不能洗清,到時再請求沈母協助警方調查恐怕也不能了。
又過去十來分鐘,審訊毫無進展。沈文彬在椅子上縮成一團,他身材瘦小,面色蒼白,神情惶恐不安,眼球無意識地轉動,額頭冒出細細汗珠,看起來就像只驚弓之鳥,然後就是不開口說話。
對面審訊的警員失去耐性,又是重重拍桌子,又是沖他大聲問話,沈文彬吓得身子瑟縮不已,看起來可憐極了——然而他的嘴巴就像蚌殼一樣,怎麽鋸都鋸不開。
審問的警員不由心中懷疑,是不是莊笙弄錯了,當年殺死沈父的确實是沈桃,跟她的弟弟毫無關系。
就在他們心中疲憊而生疑時,審訊室的房門被推開,莊笙走了進來。
莊笙沒有說話,丢了一張照片到桌面上。沈文彬原本一直低着頭,照片“啪”地丢到面前他下意識看去——如果不是手被铐在椅子上差點就從座位跳起來,本就蒼白的臉更是瞬間失去全部血色,白到透明,整個人控制不住地哆嗦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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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看到的,不陌生吧?”莊笙在沈文彬對面坐下,他坐姿端正,語氣淡淡,不像審訊,倒像是參加什麽學術會議。
沈文彬身體抖了抖,第一次擡起眼來,“你、你說什麽,我不、不明白。”
莊笙表情毫無變化,“是嗎?聽不明白我的話不要緊,總不會認不出照片上的人是誰吧?”
他說着兩根手指壓在照片一角,朝沈文彬的方向推了推。沈文彬整個人都在瑟瑟發抖,拼命往後退,恨不能貼到牆上去——似乎莊笙推過來的不是一張普普通通的照片,而是什麽洪水猛獸,根本不敢看第二眼。
照片上,死不瞑目的男人躺在血泊裏,脖子有個碗大的傷口,血從那裏流出,浸濕全身。照片拍得很清晰,所以男人臉上的表情看得很清楚,震驚、不甘、茫然,組成極複雜的訣別表情,皮膚更是透着一種血液流盡後的慘白。
“這是你的父親,已經不認的了嗎?據說案發時你不在家,所以是沒見到自己父親最後一面。”莊笙的手指在照片上輕點一下,眼睛緊緊盯着沈文彬,“這是他臨死時候的樣子,你這個做兒子的,應該多看幾眼。”
別說多看幾眼,沈文彬甚至連一眼都不敢看,眼睛幾乎閉起來。
“拿開,拿開!”他激動地揮舞雙手,卻被手铐死死定在椅子上,身後靠牆站着的警員走過來壓住沈文彬的肩膀,制住他的亂動。
莊笙對沈文彬的崩潰視而不見,繼續語氣淡然地說下去,“他被砍中頸部動脈,沒有受太多苦,很快就因大量失血而休克窒息。但在死亡之前的短短時間裏,又承受了極大痛苦——刀砍在脖子上的痛楚,因身體裏的血液極速流逝而帶來的冰冷空虛感,都讓人難以承受。你覺得這對他來說,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呢?”
沈文彬抖着身體,眼神空洞,整個人像從水裏撈出來似的,呆愣地望着莊笙。莊笙直視着他的眼睛,那漆黑雙眼仿佛暗夜裏的天幕,能收納無盡黑暗,又可窮盡迷霧穿透世間萬物,使所有醜惡污陋無處可藏。
在這雙漆黑眼睛的注視下,沈文彬仿佛覺得自己從裏到外都被扒光,他開口,上下牙齒打着戰,“你、你到底想說什麽?”
莊笙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頓地問:“到底是誰殺的?”
沈文彬神色驚惶,“什、什麽?”
“是誰殺死了他?”
莊笙将照片推到沈文彬眼皮子底下,沈文彬驚得跳起,雙眼瞪得極大,瞳孔急劇縮小,像躲避索魂厲鬼一樣使盡全力遠離那張照片,嘴裏凄厲地喊起來。
“是沈桃,是沈桃殺了他,不關我的事,不是我,不是我!”
莊笙恍若未聞,将照片放到他眼前。
“據你母親的證詞,你的姐姐沈桃是在遭到父親虐打時,反抗過程中用菜刀砍死了他。報警後警察很快到來,前後不超過二十分鐘,而那個時候,你還在網吧沒有回家。是這樣嗎?”
這個時候,沈文彬滿腦子都是父親血淋淋躺在地上的畫面,精神有些恍惚,對于莊笙的話聽進了耳朵卻根本沒有思考,只是下意識順着他的話回答。
“是、是這樣……”
“那有一點就很奇怪,照片是刑事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後第一時間拍的,按理來說從死者中刀到拍照沒有超過半個小時。但你看照片顯示出的流血量,明顯全身的血液已經流盡。”莊笙頓住,身體微微前傾,盯着沈文彬的眼睛一字一字地問:
“你知道,什麽情況下,一個人全身的血液會流光嗎?”
沈文彬面色一片慘白,哆嗦着問:“什、什麽情況?”
莊笙的聲音毫無情緒波動,“活着時。也就是說,當你離開家時,你父親還是活着的,卻只能躺在地上,任憑身體裏的血液慢慢流出,等到他徹底咽氣,全身的血已經流得差不多了。你母親估摸着你離家遠了,安全了,這才打電話報警。你們打了個時間差,想以此混淆視聽,卻不知道,從你父親身體裏流的血,是最好的時間計量工具。”
“殺死他的不是沈桃,而是你。”
最後一句話,徹底擊潰了沈文彬的意志,變得半癫半狂起來。在他颠三倒四的敘述中,當年的殺父案,其真相終于得已還原。
正如調查中所知道的那樣,沈父是佛教信徒,同時也是體罰孩子家長的典型代表。在沈家,沈父擁有絕對的權威,那不僅僅是大家長的威嚴,更是信徒對全.能神的絕對服從。
他不僅堅守佛門五戒,還奉守其他清規戒律,比如過午不食,比如不食葷腥。沈父不僅自己遵守,還要家人跟自己一起遵守,如果有一點違背,都會面臨他的暴怒和懲罰。沈桃姐弟和沈母,都被沈父懲罰過,只是相對于母親和弟弟,沈桃得到的懲罰又格外嚴厲些。
在沈桃和沈文彬還很小的時候,時常是餓着肚子睡覺,有時實在受不了悄悄爬起來偷東西吃,總是會被沈父抓到,然後就是比餓肚子更加可怕的懲罰。
或許是抽鞭子;或許是跪着抄寫經書,直抄到手和腳都失去知覺;又或許,是冰天雪地裏,脫光了衣服跪到外面去。
沈父會在抽他們鞭子時,嘴裏一遍一遍地問:“認不認罪?認不認罪?”
等他們低頭認罪了,懲罰依舊沒有停止,只是會換一個相對溫和的懲罰。同時,沈父還會對他們喊:
“既然有罪,就給我好好忏悔!”
沈文彬已經不記得那次自己犯了什麽錯,他被父親懲罰跪在地板上,父親拿着一塊板子往他身上抽,母親在一邊哭求,卻半點不敢阻攔。
父親一邊抽打,一邊罵他,還讓他好生忏悔,沈文彬只覺全身火辣辣的痛。而那把火,慢慢地從□□,燒到了他心裏,再從心底噴薄而出。
沈文彬至今也沒想明白,那時的自己是哪裏來的勇氣。那團火在心底落了根,很快就成燎原之勢,等他的理智回歸時,就看到父親滿臉血地站在自己面前。父親瞪大雙眼驚愕地看着他,那麽地難以置信,而他的手中,握着一把染血菜刀。
接下來,受驚過度的沈文彬久久無法回神,像提線木偶般,聽從父母的安排。
父親按住往外噴血的脖子,艱難地開口,讓母親把菜刀換到回來不久隐形人般的姐姐手裏,讓沈文彬洗幹淨身上的血離開家門,假裝什麽都不知道在外面玩。
交待好一切後,父親望向角落裏木頭人般的女兒,說了此生最後一句話。
“沈桃,這是你該贖罪的時候了。”
八年前的一樁子殺父案出現反轉——殺人的依舊是死者孩子,只是從女兒變成兒子,而當初用姐姐給弟弟頂罪,卻是出于重傷父親臨死前的親口安排,再有賴于母親的果決執行。
案情不僅在市局官網通報,還上了當地晚間新聞,很多人看後忍不住感慨,這一家子,真是不把女兒當人看。
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便利店,牆上挂着液晶電視,正在重複播放當地新聞。營業員百無聊賴地坐在收銀臺玩手機——那新聞已經播放過好幾次,已經不新鮮了,自然沒興趣再聽一遍。
現在已是夜裏十一點,街上行人稀少,路燈照耀,一切顯得那麽安靜祥和。
“叮鈴”聲響,有人推門進來,晃動門口垂挂的風鈴,給顯得過于安靜的便利店帶來一絲鮮活氣息。
“給我來兩瓶啤酒,動作快點,老子還趕着去吃烤串呢,去晚了肉沒了就只剩串了。”
進來的是個流裏流氣,染了頭黃毛的青年,自以為幽默地說了句笑話,營業員不知是沒聽懂還是沒聽清,轉身去拿啤酒,面上毫無捧場的笑意。黃毛“切”了一聲,目光随意地在店裏掃視,突然頓住,吹了聲口哨。
“喲,這個點還有漂亮小姐姐跟我一樣出來覓食呀。”
黃毛說着吊兒郎當地朝裏面走去,那裏擺着長條桌椅,供來店裏休息或吃東西的客人用。便利店除了關東煮,還提供開水,給客人泡方便面。
此時,在長條凳上,坐着一個身穿牛仔外套的年輕女人,她留着及肩短發,并沒有精心打理顯得有些亂。
她坐得很端正,背部挺直,微微前傾,面前擺着一碗泡好的方便面。她吃得很專心,仿佛吃的不是方便面,而是什麽美味佳肴般,每一口都吃的特別地認真,對周遭的環境沒有一絲關注,更沒有多看一眼走過來的黃毛。
電視裏的新聞主持人還在搖頭嘆息:
“一場八年前的錯案沉冤得雪,但頂罪的女兒已經入獄,坐滿了八年牢。現在還給了她一個真相,但又有誰,能還她這八年的青春與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