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部落路上
這一路上所有人都走的比較辛苦,尤其是林榮,他的行李很多,就是通訊工具就重達四十多斤。就不說其他的肉幹食物和水了,其餘的就是帳篷和衣服了。紮爾倒是表示完全沒有問題,好在幾個身強體壯的大男人,一人分擔一點兒,倒也不是什麽大的負擔。
好歹同行了兩三天,林榮和這幾個人總算比較熟了。甚至在心裏給他們起了個外號,也對他們的性格有了比較淺的了解。
比如紮爾雖然是族長,但是主觀意識不是很強,說話做事比較愛問別人的意見。一次兩次還能說他是尊重下屬,多了的話證明他沒什麽主見,于是林榮給他起了個外號‘沒頭腦’
而自然卷古無則是話非常多,臉上還有星星點點的雀斑,看起來很年輕,大多數時間紮爾提問了,都是他拿主意。于是林榮給他起了個外號,叫‘廢話唠’
另外的五個人不常說話,似乎是非常嚴格的遵從着這個時代的上下級關系。經過林榮的觀察,發現他們看起來肌肉結實,但是非常的體虛。爆發力很強,但持久力不行。除了吃飯的時候,一天的時間很少見他們說話。
不過,林榮還是慢慢的記住了他們的名字,比如說雙手異常大的那一位,叫做洪殼。耳朵最尖的那一位叫做獨多。沒有小指的這一位叫做狹剌。眼角有道十公分長度傷疤的這位叫做邱枯。笑起來非常傻的這一位叫做德琏。
這裏的人為了适應環境,更好的生存下去。他們的皮膚都非常粗糙,說話聲音很大,力氣也很大,非常謹慎,夜裏稍微有一點兒聲音就會驚醒。但是同時,他們的身體也很差,經常冒虛汗,體味也很大。
有時候林榮和他們一起打完獵,完全不想和他們走在一起,那一股子‘男人味’實在是忍受不下去!
尤其是他們自己聞不到,完全不在意別人的感受!
和紮爾談話的時候發現這個時期的人大多35歲就算高壽了,部落裏最年長的‘老人’其實才37歲。這把林榮雷的裏焦外脆。三十多歲正是一個男人最好的黃金時期,男人三十猛如虎,身體的各項機能都是最好的時候。但是這些人喝生血并不能吸取太多的鹽分和鐵,缺少微量元素與維生素。才會令他們過早衰老。
只要多吃蔬菜,用鹽烹饪,多吃水果,就能有效的避免這些問題。
更何況原始社會的空氣沒有經過污染,野菜也很綠色健康,獵物也不是吃飼料長大的。在這樣的條件下,合理的搭配生活,膳食療養,壽命延長應該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如果這些人學會圈養家畜的話,那就更好了。
可惜,林榮不能說出來。
第一:他和這些人不熟,所謂的懷玉其罪,有時候說出來不見得是件好事。
第二:他不确定這些人會聽他的話,他不過是個‘流浪漢’,被別的部落收留,別人有戒心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第三:雖然研究員們沒有和他說,不過他害怕自己的到來如果改變歷史,令農業社會盡早到來,回去以後別說工資,如果被抓起來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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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件非常糾結的事。如果說出來,在幫助別人的同時,也能讓自己再原始社會過的更好。可是說出來了,就也要承擔許多風險。比如農業社會的過早出現,必定會改變歷史進程,那麽歷史改變,自己還會不會存在?
“再走三天,我們就能到部落了。”紮爾幾天沒用石刀剃過胡子,如今胡渣已經布滿下巴了,他是個絡腮胡的體質,因此看起來非常具有男子氣概。
自然卷也沒刮胡子,他是山羊胡,年紀輕輕的,留着這樣的胡子,倒是非常喜感。他大笑着說:“我們部落可好了!林榮要是和我住在一起,我就能天天吃他做的獵物了!”
科滿很是不樂意的說:“就算是一起住,那也是和我住,你的山洞雖然大,可是人也多。我的山洞小,但是只有我和勇女。”
另幾個也是看了看林榮,其中狹剌大着膽子說:“要不來我的洞穴?我一個人,洞穴也不小,一個人住空着呢。”
紮爾看着林榮,覺得自己不能邀請林榮去自己的洞穴。雖然他也喜歡林榮做的味道奇怪但好吃的東西,但是他有妻子,他害怕像林榮這樣皮膚不像勇士的勇士會與自己的妻子發生點什麽。在別的原始人還在自由交、配的時候,紮爾已經率先有了占有欲。
現在的林榮每天早上去洗臉的時候都會把胡子刮了,他現在在原始社會,再不刮胡子會讓他覺得自己像個野人。他用紮爾他們帶來的石刀把打來的獵物剝皮破腹,把內髒挖出來,他們急着趕路,內髒這些東西也不易儲存,因此林榮倒是毫不可惜的扔掉了。
好在原始人們從不吃內髒,因此也不覺得林榮浪費。
林榮聽他們争論,覺得很搞笑,同時也很輕松。畢竟受歡迎可比被人嫌棄要好的多。不過他确實不考慮和科滿一起住,如果沒有勇女的話,他是一定會和科滿一起的,可是勇女……他的眼睛已經快被那胸前的兩坨閃瞎了,再常見面就要真瞎了。他可是天朝三好男人。
不抽煙不喝酒不玩弄女人。
就算有那麽一點小小的猥瑣心理,本質上還是十分純良的。他家祖上三代都是農民,活的老實,因此林榮本身也是一個老實憨厚的人。每天想的最多的就是怎麽養活自己一家老小。因此活的并不輕松。
林榮把鹽巴抹在切好的肉塊上,再摸那一丁點的帶來的辣椒面,沒有別的調味品,只有這麽先将就了,他做好了才說:“那我和狹剌一起住吧,就我們兩,做啥都方便些。”
他卻不知道,在這個時期,反而是男女關系最混亂的時期,女人少,男人多。于是就有許多男人兩個一起的解決生理需求。他這句話一說出來,就連科滿都睜大了眼睛看過來,狹剌尤其吃驚,嘴都合不上了。
林榮本來沒注意的,但感覺到自己說完話之後沒有人再發出聲音,于是擡頭一看,也被這些人吓住了,他才突然反應過來,一拍腦門:“想什麽呢!我說的是打獵做飯!”
不怪林榮敏感,如今搞基的越來越多,他有時候上街,都要被狗男男們閃瞎雙眼了。
雖然身邊都是直男,但有時候也會拿這個開玩笑,于是林榮倒也算是在這個方面十分超前。
于是想歪的原始大漢們統統把頭轉過去,裝作自己完全沒有想歪過。林榮哭笑不得,這到底該說原始人直來直往,還是說他們猥瑣的純天然?
勇女一路話少,因此就自己自覺的給林榮打下手,她把林榮腌制好的肉給串到竹簽上,說是腌制,加的調料實際上少的可憐,勇女十分好學,只要林榮要做菜了。她必定伸長了脖子等着看着,就怕錯過了,或者看恍了神,她現在倒是有了目标——能做出好吃的食物,學會烹饪野草。這樣女人和孩子老人們也都能吃飽了。
男人畢竟身強力壯,和女人不同,他們打完獵就能吃,如果不是族長限制着,必須要分給女人和孩子。那麽大多數的男人,一般都會自己打完獵就直接就地解決。勇女超前的覺得要靠自己才能有未來。
他們把肉串架在火堆上烤,幾個人說說笑笑,自然卷很喜歡和林榮搭話:“你在流浪的時候,有沒有遇見什麽好玩的事兒?有看見過塔塔獸嗎?”
林榮好奇道:“塔塔獸是什麽?”
幾個原始人就相繼大笑起來:“你連塔塔獸都不知道啊,塔塔獸的皮毛最能禦寒,而且它的眼睛可能當火把用,夜裏會發光。而且傳說,見到塔塔獸的人,都是數一數二的勇士。”
“我可一直都覺得我是最勇猛的勇士!”自然卷十分驕傲的仰起頭。
科滿哼了一聲,不說話。
這個時候的人已經慢慢的開始習慣了森嚴的等級制度,因為苦無是紮爾的妻弟,于是他的地位也與科滿他們完全不同了。而且紮爾不是領導這塊料,實際上許多主意都是苦無想的。
如果是在封建社會,估計苦無就會想盡辦法取紮爾而代之了,對紮爾來說,在原始時期做一位領導人,比在其它時期好的多。
林榮倒是笑着說:“像我這樣的,去了你們部落估計也算不上勇士。”
那自然卷搶着說:“哪會,你也很了不起啊,打獵的時候下手也很穩當。你昨天還一個人獵了一頭肥肥獸,在部落的時候,一頭肥肥獸最少也要兩個勇士一起才行。”
肥肥獸類似與野豬,不過沒長角,比家豬健碩。而且毛皮是黑色的。林榮手裏一把鋒利的砍刀就能結果它的生命,于是林若昨天把這頭長相奇特的野豬拖回來的時候,幾乎所有人的嘴巴都沒能合上。
作者有話要說: 林榮是個好騷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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