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尾聲
意識朦胧的時候,一個小閃電劃過銀時的腦袋,他想起來還有一樣東西記錄着他這一年被寵愛的光陰。他沖到樓下,叫了出租,趕回了曾經和土方一起住過的那套豪宅。
銀時打開信箱,裏面空空如野,并沒有那張他和土方一起在少女峰上寄回來的明信片。難道直接送到樓上了?
銀時上樓,打開房門,一眼就看見了——土方的鞋。土方的皮鞋就在那裏,平時在家裏穿的拖鞋卻不見了。“魂淡多串,你還能再狗血一點嗎?詐死都被你想出來了。”
銀時沖進去,和土方撞了個滿懷,被土方死死抱住。“阿銀,你要是再不來,我都打算借屍還魂了。”
在被土方抱夠了,又親夠了之後,銀時才有機會看清“久未見面”的土方。土方的消瘦和憔悴大大出乎了銀時的意料。“怎麽會這樣?沒有阿銀就不知道吃喝了嗎?”
土方揉着銀時的頭發,攬着他的腰,“天然卷,就這樣一直管着我好嗎?”土方煙藍色的眸子柔情的注視着銀時,“我拿你一點辦法也沒有,想要和你走的更近一點,結果卻總是适得其反。我去找了神樂。她和總悟給我出的注意。雖然害怕因為我的欺騙而從此失去你,但是我想試一試。好在是成功了。”土方笑了,柔情萬種。
銀時拉過土方的手,牢牢握住,“阿銀可沒有說喜歡你什麽的,阿銀永遠也不會喜歡你這個土豪。但是以後你想趕阿銀走,阿銀也不會走的。”
土方的表情變得很激動,“天然卷,以前就算是親過、做過,你也絕不會讓我碰一下你的手的。”
被土方這麽一說,銀時下意識的松開了手,卻被土方重新牽起。銀時漲紅了臉,“手什麽的,是只有親人間才能握在一起的。”
“怪論。但是,我喜歡。”土方輕輕吻在銀時的手背上,“親人嗎?以後別想逃出我的手心。”
被土方抱進房間前,銀時瞥見少女峰的那張名片,那上面寫着“願此生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所以啊,阿銀說手啊什麽的是不能随便牽的。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