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阿飛贖回披風,背着虎骨,來到一家酒館門前。
深夜,酒館裏還有一桌客人在喝酒,沒有打樣。
阿飛走進去,對掌櫃道:“你們這裏最好的酒是什麽?”
掌櫃的看阿飛一個半大孩子,一身血,深夜來訪,古古怪怪,駭了一跳。“你要買酒?我這有一壇鎮店之寶,二十年的竹葉青,你買得起麽?”
阿飛把肩上扛的麻袋放下:“我用虎骨換你的酒,你換不換?”
虎骨?
這可是難得的稀罕物,聽說四十裏外的山裏有老虎出沒,無人捕得,難道這孩子竟然會有虎骨?虎骨歸肝、腎經,有固腎益精、強筋健骨、益智延年、舒筋活血的功效,乃是上等的滋補佳品,價錢從來不便宜。
掌櫃急忙從櫃臺後來出來,打開阿飛帶來的麻袋,只見裏面有一整副虎骨,骨表細膩油潤,顏色灰白,骨質厚而堅實,乃是虎骨中第一等上品,吊睛白額虎的虎骨。
這一整副虎骨,換一壇二十年竹葉青,掌櫃的賺大發了!忙叫小二把酒壇拿來,送給阿飛。
阿飛拎着酒壇,托着披風,向家中走去。
從小鎮到家有四十裏路,阿飛辛勞一天,此時想要的東西皆已得到,才感到疲累。肩頭被老虎抓傷的傷口火辣辣地疼,阿飛沒有理會,他想快點回到家。
一夜未歸,不知道李尋歡會不會擔心。
一想到那人在寒夜中咳嗽的佝偻背影,阿飛便感到心裏像壓了一塊大石,喘不過氣來,比自己咳嗽還難受。
這樣一路疾行,不敢耽擱,天快亮時,阿飛離家僅剩二裏地,路過一條小溪,阿飛偶然瞥見自己一身凝固的虎血,樣子有些吓人,不由得停下了腳步。
怎能讓李尋歡見到自己一身血的樣子?
以前阿飛出去捕獵,很少受傷,如果身上沾了獵物的血,一定在外先洗幹淨再回家。
阿飛把披風和酒壇放下,脫下衣服,跳進溪水中。洗完澡,把外套也扔進河裏洗了洗,自己聞聞,血腥味不那麽刺鼻了,阿飛才重新把衣服穿好。
肩膀的傷口不再流血,隐隐作痛,阿飛小時候功夫不如現在,跟野獸搏鬥受傷乃家常便飯,他是一個極能忍疼的人,并不在意這點小傷,拿着酒壇和披風繼續趕路。
朝陽從山那邊慢慢爬上來,開始一天的工作。阿飛背着朝陽向家中行去,腳尖點地向前飛躍,身輕如燕,步法極快。
阿飛回來的時候,李尋歡果然站在門口,眼望小路,像往常一樣在等他。
李尋歡并不知阿飛去了鎮上,他還在想阿飛一夜未歸,是不是遇到了什麽難獵的大家夥,既想去山裏幫忙,又怕與阿飛錯過。李尋歡從來不知道等待是這麽難受的一件事,不知結果,什麽都做不了,心懸在半空,沒着沒落,好在阿飛終于回來了。
李尋歡看見太陽在阿飛身後升起一半,朝陽如血,霞光萬丈,阿飛在一片紅彤彤裏冒出了頭,襯着藍天白雲,青山綠水,以及鮮豔得能凝出血的紅色,阿飛仿似從一張美麗的彩色畫卷中走來。
他身板挺直如标槍,臉上帶着一種常年大山生活的野性和這個年齡少見的堅毅,像一匹強大的狼王,從紅色天地裏緩緩走入人間,桀骜,而孤獨。
待他看見李尋歡的身影,桀骜孤獨的狼忽地露出一絲從心底往外發出的微笑,猶如春風下消融的冰雪。
太陽恰在此時完全升起,照亮了阿飛的微笑,好似阿飛一笑,整座大山都發出光一般。
李尋歡有一種目眩神迷之感。
他一直知道阿飛長得英俊,兩人第一次見面,入關的雪路上李尋歡遇見阿飛,阿飛那時衣着樸素,神情疲憊,依然難掩那種獨特的冷冰冰的英俊。如今阿飛還小,與成年相比少了些冰冷和強悍,多了絲單純和幹淨,另有一種不同的帥氣可愛。
“阿飛!”李尋歡迎上去,叫了一聲。
李尋歡道:“你回來了?”
阿飛道:“我回來了。”
這好像是一句廢話。
說了這句廢話後,兩個人就一起沖着對方笑。
什麽都不說,只是笑,微微地笑。
仿佛要這樣笑到地老天荒。
終于阿飛開了口:“這麽早,怎不多睡會?”
李尋歡溫柔地道:“你不在家,我怎睡得着?”
這話聽在阿飛耳裏,尤其舒坦。
李尋歡看見阿飛手裏拿了披風和酒壇,二話不說先從阿飛手裏搶過酒壇。
阿飛站在李尋歡面前,踮起腳尖把披風給他裹上,這是一個近似于擁抱的動作,李尋歡低頭看着小小的阿飛,幫自己裹披風的阿飛,眼角眉梢笑意更濃,他感覺得到這個孩子對自己的重視,他為自己重獲友情而高興。這次的友情裏又有些不同,阿飛是自己慢慢看着長起來的,兩人朝夕相處大半年,李尋歡對他除了兄弟義氣外還多了些自己也說不明白的什麽東西。
不管多了什麽,李尋歡知道的是至少目前為止,這感覺還不壞,也就聽之任之了。
“我的披風怎麽在你手裏?”李尋歡問。
“我贖回來的。”阿飛說得雲淡風輕,完全沒有提贖回的過程有多麽艱難,待到把披風披好,見到那人又變成初見面時那般高大俊美,阿飛覺得自己無論做什麽都是值得的,“以後不許再當,我養得起你。”
李尋歡被阿飛孩子氣的話逗笑了,痛快答應一聲:“好。”
李尋歡拉過阿飛的手,向屋內走去。
阿飛被他拉着手,感受到掌心的火熱,莫名緊張起來,緊張得手心直冒汗。他擡頭瞥一眼李尋歡,李尋歡正常走路,根本沒注意自己,于是阿飛悄悄地掙了一下,掙開李尋歡的手,随後手腕一轉,變成阿飛拉住李尋歡。
做完這一切之後,阿飛只覺得心髒狂跳起來,好像在做什麽見不得人的天大壞事一般,就是在鎮上想殺人的時候都沒有這樣緊張激動過,阿飛不知道為什麽自己會這樣。
一邊緊張,一邊又開始不滿足。沒握住李尋歡的手之前,只想握住他的手,握住他的手之後,又想撲到他懷裏。阿飛記得李尋歡的懷抱,不同于娘親,那是堅硬厚實的,溫暖強悍的,男人的懷抱。
撲到他懷裏,又不如抱住他。
剛剛給李尋歡披上披風時的短暫接觸,讓阿飛記憶深刻。
他想抱着他。
苦無理由。
而且自己這一張笨嘴也不知該如何開口。
如果不打招呼突然去抱他,會不會顯得很奇怪?李尋歡會不會不高興?也許不會不高興,那人是個脾氣挺好的人,又那麽寵着自己,不過萬一呢?有一丁點惹李尋歡不快的可能,阿飛都不會去做。
就這樣吧,只牽着手也挺好。
阿飛希望這條路長點,時間慢點,讓他能一直牽着李尋歡的手。可惜路總有盡頭,時間總有結束,李尋歡來到屋內,自然而然地松開阿飛,右手拔去酒塞,仰脖喝了一大口酒。
清冽的酒水順着嘴角流出,流過下颌堅毅優美的線條,流到喉結處,喉結上下滾動,吞咽烈酒,最後酒水在沾濕一小塊衣領之後,鑽進胸膛,倏忽不見。
阿飛忽然口幹舌燥,也想喝酒了。
李尋歡咕咚咕咚一口氣喝了大半壇,放下酒壇,長出一口氣,嘆道:“好酒,我已很久沒喝到這麽好的酒了,這是十年的竹葉青。”
阿飛一愣,神情冷淡下來:“那掌櫃的騙我說是二十年。”
“鎮東頭那家酒鋪?那家酒鋪裏倒是有一壇二十年竹葉青,掌櫃指着它做招牌,怎肯輕易給你?有十年的已不錯。”李尋歡又笑道,“阿飛,你終于肯給我買酒了,多謝。”
阿飛道:“我之前沒錢,你如果想喝酒,我以後天天給你買,但你不可喝醉。”
李尋歡嘆氣:“唉,這麽說喝酒也不能盡興了,阿飛,你才十二歲,怎麽像個管家婆一樣啰嗦。”
阿飛道:“總之我說不可以。”
李尋歡揉一把他的頭,“好了,快把衣服脫了我看看你的傷。”
阿飛奇道:“你怎知我受了傷?”
李尋歡把手裏的酒壇放在桌子上,去藥箱裏拿出一瓶藥粉和一卷紗布回來,把阿飛按坐在炕上,站在他面前解他的腰帶。“我聞見你身上的血味了,讓我看看。”
阿飛感到李尋歡修長靈巧的手指正在解自己腰帶,渾身緊繃起來。之前李尋歡對他有身體接觸他會覺得開心,如今不知為何卻愈發緊張。他怕自己心跳聲太大,連李尋歡都會聽到,身體微向後仰,雙手撐在炕沿上。有心想說自己脫,又貪戀這種近似于折磨一般的快樂,不願叫停。
李尋歡把阿飛上衣脫去,露出一副堅實的光裸的少年軀體。
阿飛脫下衣服,才顯得有肌肉。
手臂細長,胸脯鼓起,腰細瘦。白皙,細膩,有光澤,幾條長長短短的傷疤在胸前背後縱橫交錯,顯現出這是一個吃過苦的人。
李尋歡有些心疼他的傷疤,很容易看出這些傷疤都是與野獸搏鬥而來,阿飛的功夫也就是這麽練出來的。
左肩被動物利爪劃出三道紅印,中間一道最深,皮肉外翻,周圍紅腫,又被水泡得發白。李尋歡臉色沉了下來,有些凝重,“你沾過水?”
阿飛點頭:“我回家前洗了澡。”
李尋歡怒道:“你不要命了!受了傷怎麽還洗澡?不能等回家處理完傷口再擦身麽?”
阿飛道:“我以後不會了。”
這樣乖乖認錯的阿飛讓李尋歡有氣沒處發,下手重了幾分,疼得阿飛龇牙咧嘴,也不叫出聲。李尋歡見了又忍不住心疼,且深深後悔自責,手上立馬輕了——阿飛笑了。
他本來沒那麽疼,再重的傷都當家常便飯,他是故意龇牙咧嘴惹李尋歡心疼的,果然那人一旦心疼自己,便不會再氣。裝疼示弱,這招百試百靈,阿飛在相處中慢慢掌握了李尋歡的弱點。
李尋歡小心翼翼地給阿飛上藥,輕手輕腳,連呼吸都放輕,眉頭蹙起,全神貫注處理阿飛的傷口,一絲不茍,認認真真。
阿飛偷偷用眼角餘光注視着李尋歡,笑得十分開懷。
李尋歡,你永遠不會知道,我本來可以有許多辦法躲開那只老虎的利爪,但因為你會幫我包紮,所以我就不願去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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