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吻我直到分手那天
周一去公司上班,宋珂的樣子把同事全吓了一跳,可都不好意思直接問。
程逸安氣勢洶洶地把他拉進辦公室:“你去哪裏搞得鼻青臉腫的?還有這個眼睛又是怎麽回事。”
“先別大驚小怪的。”
他放下公文包,轉身把門窗拉緊,借此隔開外面那些八卦的目光。
“簡直是膽大包天!”聽完那晚的事程逸安又驚詫又後怕,指着鼻子痛罵他不知輕重,“虧我之前還以為你成熟了,結果呢?還是那麽莽撞。萬一你打不過他怎麽辦,萬一他記恨你報複你又該怎麽辦?!”
“打都打了,後怕也沒用。”宋珂反應很淡薄,“現在只希望他能有些廉恥心,別去報案也別找人報複我。”
“你呀你,說你什麽好。”程逸安仰天長嘆,“有時候穩重得讓我都佩服,有時候又瘋得讓人瞠目結舌。然後呢,然後跑到哪裏去了?打你電話也沒人接。”
宋珂沒有說話,只是低頭望着磨花的木地板。
程逸安心裏咯噔一下:“你又見他了?”
跟聰明人聊天就是這麽簡單。
清晨的陽光照在宋珂沉默的臉上,讓他異常平和,卻也異常脆弱。
假如從頭算起,睿言的創始人其實是三位:宋珂、陳覺、程逸安。三人當中程逸安學歷最優、實力最強,但做事好瞻前顧後,因此專攻技術。陳覺性情外放、長相英俊且見多識廣,業務和融資就由他負責。剩下一個宋珂,沉穩果斷,有勇有謀,一直是睿言的靈魂人物。
“嗯。”拆開他帶來的早餐,宋珂忍着顴骨的酸疼緩慢咀嚼,“見他了。”
“糊塗啊你。”程逸安語重心長地搬出那套說過無數遍的話,“之前你怎麽答應我的?你說要跟他們陳家劃清界限,從此以後他陳覺是死是活都跟你沒有關系,現在又去見他,不是給自己找不痛快嗎?”
咽下一口油條,宋珂笑了笑,“是給自己找不痛快,不過師兄你能不能坐遠點,唾沫都噴到我早飯上了。”
程逸安瞪他一眼:“我聽說陳覺那小子現在壓根兒不去公司,整天光想着吃喝玩樂不說還一周換一個女朋友,這跟混蛋有什麽區別?”
宋珂吃得太快嗆着了,喉嚨裏的食物咽不下也吐不出,拍着胸口要水。程逸安一邊替他順氣一邊将豆漿遞給他,說:“至于這樣嗎,我說他兩句壞話你就這麽吓唬我。”
灌豆漿的時候宋珂想起一件事來:陳覺最讨厭吃油條,說油乎乎的看着髒,可每逢冬天的清晨,睡到迷迷糊糊時總能感覺到某個冰疙瘩的靠近。
是陳覺用凍得發木的手摟緊他,哄小孩一樣哄他:“豆漿油條給你買回來了,親我一口。”結果往往招來他在心裏罵,陳覺你這擾人清夢的混蛋,趁早有多遠滾多遠。
其實他對陳覺一直不夠好。有次連陳覺都說:“宋珂你是不是上天派來折磨我的,為什麽不管我多生氣,總是不舍得離開你。”
當時兩人剛吵完一架,宋珂被他按在床單上,兩只手屈辱地綁在一起高高舉着,身體篩糠一樣簌簌顫抖,不是怕,是屈辱,是情難自已。
說自己氣他,他為什麽不反思反思自己都幹了什麽?宋珂只是咬緊牙關一聲不吭。
酣暢淋漓地做完之後,陳覺又會把人抱在懷裏,用從狐朋狗友那兒學來的方法安撫他:“乖,下回讓你,下回一定讓你。”
對于陳覺的這一套,宋珂簡直避如蛇蠍。警告過、較量過、可有人天生一副渾膽就是不買賬、不退讓。
想到過去的那些時光,他放下豆漿吸了口氣,說:“我嗆着不是因為你說了壞話,是因為你說得不對。”
“哪裏不對?”
“他不是一周換一個女朋友。”
程逸安剛想說你還維護他做什麽,宋珂卻笑了:“他是一周換一個男朋友。”
“你腦子出bug了吧,都這樣了還笑得出來?”程逸安砸了他一拳,把他拳得眼泛淚花卻仍在咳着笑,笑累了,才漸漸停下來,仰靠在沙發上,睜眼望着天花板。
那一片空白像是極具吸引力,值得他一盯再盯,不放過任何風吹草動。
程逸安也随之默然,大哥一樣守在旁邊。
過了一會兒,宋珂也許倦了,忽然用小臂擋住眼睛,不過仍然沒有任何聲音。程逸安起初沒有動他,後來實在于心不忍,伸臂抱了他一下,“好了,都過去了。”
真的過去了嗎?
秋風夾雜着刺骨寒意,從關不嚴的窗縫鑽進來,吹得宋珂手指不起眼地顫抖。身體裏某個地方酸得發脹,酸得發疼,剛喝下去的豆漿一股勁似的往上湧,嗓子、眼睛,沒有哪一處是幹燥的。
他不敢告訴程逸安,自己已經連着兩天沒有睡着過,一閉上眼就是當年第一次見到陳覺的場景。
也是一個冷得人發抖的深秋。
那時睿言尚未成立,程逸安還在賓夕法尼亞為論文發愁,剩下一個宋珂抱着項目企劃書四處碰壁。
為了得到第一桶金,他參加了一個創業大賽,全稱是銘途杯青年創新創業大賽。當時他還不知道,銘途集團姓陳。
決賽地點在省會,到會場後他坐在過道邊,争分奪秒地調試自己寫的程序。結果怕什麽來什麽,語義建模部分出了一點小小的故障。
滿頭大汗地調了半天,一試還是卡頓。正犯愁呢,身後有人出聲——
“嘿。”
宋珂一直記着那一眼。陳覺從兩排之後,微微挑眉看着自己。
座位是臺階狀的,越往後越高,所以那是一種俯視的角度。他的西服比所有人都合身,大馬金刀地坐在那兒,眉眼之間壓不住的張揚。
“看你半天了。”語氣不鹹不淡,可是莫名有種多管閑事的欠揍,“你跟那兒調來調去鬧着玩呢,阈值設得不對純屬白費力氣。”
一句話就令宋珂茅塞頓開。
注意到他胸前的工作證,宋珂怕節外生枝,沒有過多交談。可是餘光卻看見他從過道走下來,個子很高,一股薄荷煙味靠近又遠離。
當天比賽宋珂拿了個二等獎,獎金足足有六萬塊,傍晚的慶功宴上又看到陳覺了。
陳覺一個人坐在角落,沒跟誰講話,手裏慢慢轉着一個白色煙盒。按理說自己應該過去跟他說聲謝謝,可不知怎麽的,宋珂最終也沒有過去。
後來有人過來敬酒,宋珂順應氣氛喝了一點,只是酒量不好,喝完不僅反應遲鈍許多,平時冷冷淡淡的臉也變得格外柔和。
旁邊年紀輕的紮堆劃拳,年紀大的到處敬酒攀關系,就只有兩個人哪也沒去。宋珂獨自靜坐,旁人都以為他清高難接近,只有陳覺發現他右手垂在桌下,手指有意無意地,來回撥動着桌布的流蘇,活像小孩子。
吃完飯一大幫子人坐大巴回臨江,宋珂特意挑了最後一排的位置。車窗一推開,寒風立刻灌進來,呼一聲将單薄的外套吹得翻飛。
不知道是得獎的緣故還是喝了酒,他心情前所未有的好,看什麽都順眼。雙手扶着窗邊,不遠處廣場舞的音樂喧嘩,眼睛望出去外面是郁郁蔥蔥的樹,停滿大巴的停車場,朗朗明月,瞳孔裏映的全是美景。
“窗戶開這麽大就不怕感冒?”旁邊的位置多了個人。
扭頭發現是陳覺,宋珂眼睛微微地亮起來。他一喝酒就這樣,內斂的性格會發生一點細微的變化,只有最靠近的人能發現。
陳覺伸手越過他,唰一下把窗合上:“吹一會兒就行了,別像個傻子似的頂着吹。”
宋珂說:“你怎麽罵人呢。”
大概這副較真的模樣很可笑,陳覺低聲笑了:“還說不是傻子。”
宋珂臉色淡下來,強打精神看着他說話,其實眼前只有他口中呼出的一點白霧。
“我幫了你這麽大一個忙,謝謝也不說一聲?”
“那謝謝。”
接得倒痛快。
陳覺低嗤:“沒見過你這麽敷衍的人。”
那還要自己怎麽樣?他大腦遲緩地運轉着,吐字卻還算清楚:“請你吃飯行嗎。”
陳覺還真的考慮了一會兒。就這眨眼工夫,宋珂的頭已經垂下去,前額昏沉沉地抵在椅背上,一個接一個地打噴嚏。
“我說什麽來着。”陳覺氣焰嚣張,“果然吹感冒了。”
宋珂緩慢地搖了下頭:“是你身上有煙味,我受不了。”
簡直是一記絕殺。陳覺馬上劍眉緊蹙,臉色難看地換到過道另一邊。
看着空出來的座位,宋珂呆了一秒。
明明沒有反感到那種地步,可是莫名其妙的,鼻腔比情感先一步有反應。是不是身體已經知道,将來自己要栽在這個人手上,因此不顧一切地提醒他:小心,千萬小心,不要輕易陷進去。
終于人齊發車,司機把燈光調暗,聊天的聲音也漸漸熄沉。外面夜風如割,車裏的暖風作用有限,大巴載着青年們哆哆嗦嗦地蜿蜒向前。
再後來,此起彼伏的鼾聲響起,男的女的睡倒一片,每人塞着一對聽音樂的耳機。
陳覺碰了壁,依然不由自主地注意宋珂。
宋珂也在聽歌,只是沒有睡覺。他大概有點暈車或是有點冷,四肢始終不是很舒展。他的睫毛很長,頭發很柔軟,窗外橘紅色的路燈在他臉上一晃而過時,間或帶來一種奇異的效果——
陳覺會有種心髒被舔舐的感覺。
那種感覺絲絲麻麻,爬上他的背,抽緊他的神經。
起先陳覺不懂得,也不相信什麽一見鐘情,只是覺得心神不定。時間一久卻漸漸開始管不住自己。
他脫下外套,過去不由分說地披到宋珂身上。
宋珂沒想到他會這麽做,反應呆滞。又因為喝了酒,眼角眉梢都是不設防的錯愕。
他給他穿上,他又強行脫下來。
“穿着。”
“不用,真不用。”
“趕緊穿着,別到時候感冒了又說我們主辦方照顧不周。”
當然沒有這一回事,但這套說辭足夠唬住一個半醉的人。
宋珂披着衣服繼續聽歌,陳覺重新坐到他旁邊,見他沒再打噴嚏才摘下一只耳機,波瀾不驚地塞進自己左耳。
宋珂轉頭,看了他一眼,可最終只是把左邊那只換到右邊,好讓線足夠長,長到夠他們兩個人聽。
連姓名都還不知道,他們就開始共聽一首曲子。
或許陳覺早就忘了,但那首歌直到今天宋珂都還記得,歌名就叫《應許之期》:
親愛的你,
別把愛想得太輕易。
在分手之前,
每一晚的時間,每一次想念,
吻我直到天明。
也許終有一日,你将忘記我姓名,
忘記我聲音。
假如那天來臨,盼你施舍我憐憫,
憐憫我愛你已無藥可醫,
憐憫我尋你卻無處可去,
應許之期。
親愛的,
能否別将我忘記。
——
這首歌伴着他在大巴上入眠。
夢裏一直有薄荷煙的氣味,淡而冷冽,車廂漸漸升溫,溫暖的空氣包裹着他,淡薄的煙味萦繞着他,令人心安至極。
再醒來,旁邊已經空了,衣服卻還披在自己身上。
上面留有淡淡的體溫,同時也沾染了另一個人的氣息,短絨的裏襯摸上去舒服又暖和。
沒來得及問他的名字,似乎是這次比賽唯一的遺憾。
回到家,宋珂大睡特睡,第二天日曬三竿還沒有起。室友早起跑步鍛煉,跑完回到家,搜羅髒衣服的時候發現了那件外套。
“珂!”聽見外面扯着嗓子喊,“你的衣服我也幫你扔洗衣機了?”
宋珂迷迷糊糊地應了一聲,空白三秒後,從床上一躍而起。
“等等!”
他沖出去搶救下那件衣服,把室友吓得一愣一愣。大概也意識到自己反應過激,回過神來,只好故作鎮定地解釋:“西服不能水洗。”
“喔。”室友拍着胸脯順氣,“我還以為兜裏有東西呢。”
一語點醒夢中人。
等室友走開他才去翻兜,沒想到真的有。有人在右袋留下紙條,上面一行龍飛鳳舞的水筆字,漆黑的墨跡洇透紙背:
“我的號碼:139********,名字見面告訴你。”
差一點就錯過了。
當時覺得慶幸,三年過去,他只覺得凄涼。開始像一場夢,眼睜睜看着自己淪陷,結束更像一場夢,再多不舍終有醒來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