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下凡辛苦了
一角黑傘略微前傾,遮住他被打濕的發頂。他不自覺地後退了半步,忘記自己懷裏還兜着個孩子,險險穩住才沒跌坐在地上,“你……”
這副受了驚吓的模樣,實在不像是久別重逢的欣喜。
任明堯跨入屋檐下收了傘,視線落在他的身上,只停頓了很短的一瞬,讓人分辨不出是在看他還是在看他懷裏揣着的那孩子,淡聲道,“程識?”
低沉的嗓音裏滲透了早春的涼意”。這樣不算是招呼的招呼語調,在他的記憶裏僅屬于一個人。
“……嗯。”程識僵硬地望着雨幕,甚至沒有勇氣轉頭去看。
雨絲纏綿成夢裏化不開的霧,他懷疑自己是還沒睡醒在發癔症。可那張臉太熟悉太清晰,即使只匆匆一眼,也容不得他認錯。
緩了兩秒,他才轉過頭去,對暗號似的說了句,“班長。”
任明堯唇角微哂,一眨眼便又抿平了,視線從他身上挪開,朝店門揚了揚下巴,“進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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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過神來,兩大一小已經坐在了咖啡店裏。
室內和想象中一樣暖和。怕溫差太大出去會感冒,程識坐下先幫身邊的小孩脫了外套。
裏面的毛線衣洗得泛舊,袖子長了一截。毛衣胸前繡着一只黑白相間的貓咪,懶散地趴着尾巴打卷。程曉君低着頭,被他拉着一只手卷袖子,另一只手就去摳肚子那塊兒的貓尾巴尖。
任明堯未置一詞,靜靜地看着他忙活。
“那個……你想喝什麽?”
照顧完小孩子,程識不自在地拉了拉自己的衣角。坐直了身體卻低垂着眼,把桌上的飲料單推向對面。“我請你吧。”
他為程曉君點了一杯熱椰奶,自己只要一杯最簡單的美式。雖然平時也喜歡咖啡水果茶之類的飲料,但都是在家裏調着喝。糖度和冰量随心控制,成本還比外面的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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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頓始料未及的見面會掏空他支付寶裏的餘額,可他沒有半點遲疑。任明堯也沒拒絕他的主動請客,只說了句“一樣”。
他看起來沒什麽喝咖啡敘舊情的興致,大概是被大雨破壞了心情。
程識也不知道自己能說什麽,有什麽可敘的,桌面下緊絞在一起的手指微微顫抖。
他沒想過會在這裏遇見任明堯。
他甚至沒想過會跟任明堯再見面。
說“好久不見”太落俗套,“最近好嗎”客氣又敷衍,居然都找不出一句合适的開場白。程識氣餒地想,這麽些年真是活了個寂寞。還跟十來歲一樣,看見他就說不出囫囵的話來。
服務生送來了他們點好的飲料。任明堯率先開口,打斷了他的走神,“你住在茂華?”
“嗯……對。”
“住了有多久?”
“有好幾年了。”
“在哪個區?”
“……”
這一問一答有點奇怪,帶着咄咄逼人的意味。
程識調整了下語氣,盡量說得自然些,也是久別重逢不想露怯,“在舊城區那片,就是,離大學城挺近的。”
雖然很長時間不聯系了,但他們其實還算得上是竹馬。任明堯是初一時轉學到鎮上的,從那時起就一直跟他是同班。除了初三那年,任明堯一直都是他的班長。直到高三……
這麽多年過去,任明堯跟他記憶裏的樣子幾乎沒有差別,卻又有明顯的變化。非要說的話,是氣場更強了點。
這個人從上學時開始就這樣了。帥是很帥,就是五官太硬挺,有點顯兇。他就是認識任明堯之後才知道,有的人即使在放松的狀态裏也是一副傲慢或冷漠的表情,顯得很有脾氣。其實心裏沒那麽想,就是天生的臭臉。
不說話的時候看起來拒人于千裏之外,說話的時候……也差不多。
桌臺下,任明堯的皮鞋進了一步。他無意識地後退,縮回被打濕的帆布鞋,腳踝一擰,微微蹙眉。
任明堯頓了頓,語氣放緩,“腳還疼?”
從中學時起,他每到下雨天都會一瘸一拐地去學校。他骨折時年紀很小。因為當時的傷口沒有按正常的組織形态愈合,之後就算治療也很難再恢複正常,就這麽落了病根。
認識他的同學都知道這事,不算什麽秘密,可時隔多年的惦念總是讓人感到安慰。
程識心頭湧上暖意,話也說得流利了些。語氣又軟,聽起來像絮絮叨叨的抱怨,“嗯,都是老毛病了,一下雨就犯。醫生說老了會更厲害,以後都得……”
他忽地察覺自己說得太多,吐苦水似的只會讨人嫌,連忙收住了,籠統地總結,“還好,也不是很疼。”
話題就此告一段落。他攥緊了手指,試圖驅趕過分激動的戰栗。接着,他在相對無言的安靜裏如願以償,心情卻也随之一點點低落下去。
時隔多年未見面的老同學,彼此缺席了那麽長一段時間,沒有共同話題也是正常的。
和想象中的久別重逢不太相同。任明堯就坐在對面,程識卻發覺自己不想問他任何問題。
不是不想知道,只是覺得無論好壞都與自己無關,知道了又有什麽用呢。
他看起來神采奕奕,應該過得很好。
那就這樣了。
程識想,他們也就這樣了。
他始終低垂着眼。任明堯複雜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停留了好一會兒都沒有得到他的回視。
還是跟以前一樣,總輕易跑神,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不愛正眼看人。
“一個人帶孩子?”
“……嗯。”
程識回過神來,聽見他說,“長得很像你。”
這句話提醒了程識,坐下這麽久,這麽顯眼的一只人類幼崽跟在身邊,他只顧着胡思亂想居然都忘了介紹,“小君,這是任叔叔。”
程曉君正沉迷甜甜的飲料,對他的呼喚無動于衷。程識只好又叫了一遍,才引得他呆滞的轉頭看過來。
“那個人。”程識指了指對面的任明堯,耐心地教,“是任叔叔,你看。”
程曉君順着他手指的方向去看,跟任明堯直愣愣地對視。一大一小都有着讓他看不懂的眼神。
“你好。”任明堯說。
程曉君朝他吐了口奶白色的口水。
“……”
程識一怔,剎那間耳朵紅透了,羞赧又抱歉的眼神浸透了水色,盈盈的泛濫着細碎的光。他慌亂地抽出紙巾,遞向對面,“對不起……你別生氣,小君他……”
桌面那麽寬,一個小孩兒能有多大力氣,就算吐口水也沾不到身上。他卻好像犯了大錯般坐立難安。
任明堯沒有接過他的紙巾,面前的咖啡也沒喝一口,就此起身,“我還有事,先走了。”
程識下意識地說,“可雨還沒停。”
說完他才想起,任明堯自己是帶了傘的。
或許這場不必要的許久,本就是在耽誤他的時間。
所以連一聲“再見”都沒有說出口。
**
任明堯在十公裏外的街道上了車。
宋子揚來接他,總覺得助理說的把他放下的地段不是這片兒。念頭轉了轉,着急擠兌他就沒細想,“任老師,今天去體驗生活體驗得怎麽樣?”
任明堯踩着車裏的地毯碾了碾鞋底的泥水,冷聲道,“開車。”
看來是體驗得不太快樂。
“得嘞。”宋子揚快樂地踩油門,“下凡辛苦了,這就送您回家。”
他跟任明堯是大學室友,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同班同學。畢業後任明堯幹老本行,他專業學得不怎麽樣,幸虧家裏有礦,就撿着合眼緣的劇本幹幹投資。同一個圈子,偶爾搭一部戲還能合個夥。
任明堯是近年來圈內頗有名氣編劇。他起點高,處女作被業內泰鬥級的導演看中,合作順利,電影上映後戰績斐然,包攬了國內外大大小小的獎項,從此職業道路都比別人坦蕩許多。
專業能力沒話說,可惜就是有點偏科。
任明堯寫過電影也寫過電視劇,故事的載體和篇幅并不能影響到他正常發揮,會給他造成毀滅性打擊的是題材——更準确地說,是各種題材中的感情線。
他擅長大開大合的權謀鬥争,或是挖掘犯罪心理探讨人性劣根。寫出成績的劇本裏,受到褒獎贊揚的部分幾乎都不沾感情線。親情友情還好點,但凡談戀愛就是災難,直男腦回路都寫不出那種完蛋玩意兒。
以至于工作室專門給他配了兩個女性編劇,補足感情線提升劇本完成度,每次開劇本研讨會都被他氣得當場脫發。
時間一久,任明堯也不耐煩了。前幾個月專門接了個家庭群像劇的本子,各種兒女情長家長裏短父母愛情,感情線縱橫交錯,看起來是想好好為難自己一回尋求突破。
發覺他有補足短板的念頭後,小助理喜極而泣,當即出了好幾個方案。說他寫劇本不夠接地氣,得體驗生活,讓他到人流量大的超市裏逛一天,找找人間煙火氣。
就是今天這一遭了。
宋子揚投資了這部劇,近期也沒跟別的項目,閑得在家摳腳。于是打着合夥人的旗號隔三差五過來問劇本進度,實則騷擾他打發時間。
回去路上又被問了好幾遍今天什麽體驗什麽感想。任明堯心煩意亂,面無表情地拉扯一邊嘴角,皮笑肉不笑:“跟已為人父的初戀喝咖啡敘舊算嗎。”
“……”
不愧是幹編劇的,一句話故事畫面感拉滿。
宋子揚只是習慣性話痨,沒想到他真的給出個答案來,還這麽有料,“誰啊。”
“你不認識。”
“拉幾把倒。就你,戀過誰啊你?就我們倆這關系,真戀過誰我還能不知道的?”
紅綠燈路口,宋子揚停了車,靈光随之閃過,一拍腦門,“嘿,想起來了。”
“是不是就那個——臨到高三自己遠走高飛,一聲不吭把你扔了的初戀啊。”
作者有話要說:
來遼!
今天的任老師:初戀當爸了,氣到暴走十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