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附注:
1.[特字號大寫]這是小說!編的故事!不是歷史上發生過被明确記下來的史實!重要的事說三遍,主幹情節是虛構的虛構的虛構的![/特字號大寫]所有我沒在附注裏保證真實的東西,也請先當成假的來看。
是故事,附注是談歷史的。附注裏提到的各種史料文物考據等,作者對其真實性負責。
但是每章後面的附注,只會寫“小說裏提到的這部分是歷史上真有的哦作者很厲害吧啊哈哈哈哈哈……”而那些避免不了的“明知故犯改史”部分,嗯,為了不劇透,會等到全文填平(能嗎?)後再集中說明(大概)。
2.小說故事主線發生在唐初貞觀九年前後,涉及到的史事範圍則可上溯到隋代。不保證不會歪曲(所有人心目中的)歷史人物形象,讀者如果看到自己偶像出現在這文中,最保險的方法就是點X退……
3、魏征夫人姓裴,魏宰相本傳有載。他女兒名叫“叔玢”,那是作者的惡趣味設定。史書上只有魏征四子叔玉、叔瑜、叔琬、叔璘的名字。另小聲說,“玢”字不應該念“芬”,人家念[bīn]^_^
4、房玄齡、魏征、李世勣向崔盧鄭王等“山東高門”高價求婚的事,史書在敘述《氏族志》時提了一筆。細節當然是我發揮的。
唐代中原河北一些大家族沿襲南北朝遺風,自認“門第高貴”,不願意與庶族通婚、連皇室都看不上,而很多大臣士人也承認人家高貴,千方百計送錢要與人結親。李世民看這事不順眼,叫妻子的舅舅宰相高士廉主編一部《氏族志》,打壓這些山東高門的氣焰,結果舅舅沒理會領導意圖,修成的《氏族志》初稿,還是把博陵崔民幹(就本章裏魏征巴結的那家)定為第一等高門,騎在皇室頭上。
李二陛下于是跳腳開噴,後來又直接下诏定政策讓生二胎……不是,讓山東高門的代表“五姓七家(隴西李、趙郡李、太原王、荥陽鄭、範陽盧、清河崔、博陵崔)”之間不準相互通婚,更不許收高價聘禮或陪嫁。當然這明發诏書也是搞笑的,他自己都沒遵守,他號稱自家出身隴西李(或趙郡李),卻為兒子李治娶了太原王家的媳婦。
這不算生僻史事,也不多說了。通鑒第二百卷總結得比較簡潔:
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征、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诏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荥陽鄭溫、範陽盧子遷、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5、程咬金大家都很熟,不過熟的大概不是那個歷史人物,而是評書影劇裏的……他的墓志1986年在昭陵陪葬墓出土,裏面提到了他的婚姻情況:“前夫人孫氏,縣令陸兒第三之女,封宿國夫人。四德允修,六行無忒。降年不永,先歸厚夜。年三十有一,貞觀二年六月廿一日薨于懷德裏第……”後面的為免劇透不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