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把她...)
筷子松開,像是拔掉了心髒血管的瓶塞,“嘣”得一聲,林素的心髒再次跳動了起來。她望着對面的陶牧之,他的唇齒咀嚼着從她筷子間咬住的牛肉,他白皙的皮膚,在這塊牛肉之下,慢慢染上了一層紅暈。
“咳。”陶牧之輕咳了一下,他拿過手邊的水杯喝了口水。但是水并不能壓下去那沉重的辣意,陶牧之的眼眶泛紅,淺棕色的眸子甚至都續上了水光。
這讓他比平時看上去有感情了一些,最起碼是有溫度的。若是一件精美的藝術品,在獲得靈魂的那一瞬,他會令人心動數萬倍。
林素眼睛望着他,又收回來,又望向他,最後,她問道:“很辣麽?”
“辣。”陶牧之道。
“那以後不給你吃了。”林素說,“我沒想到這麽辣,我習慣了,但是你沒習慣。”
林素以前也和陶牧之一樣,吃不得半點辣,但是病情加重之後,她的味覺逐漸遲鈍,對辣度的感受也格外不敏感。剛才的牛肉她能嘗到辣,也能嘗到香,可是這種美味在不吃辣的陶牧之那裏,只能感受到辣。
他應該是知道的,可是她遞過去他還是吃了。
林素說完這番話,擡眼又看了看陶牧之,眼眸低下,輕輕勾了勾唇角。
“我們吃完飯去哪兒?”林素夾了一筷子牛肉,問陶牧之。
陶牧之已經差不多解完了辣,他夾了塊蝦滑,道:“回家。”
“為什麽回家?”林素不滿。
她說完,陶牧之擡眸看向她,問:“你想去哪兒?”
他一問,林素的笑又綻放開來,夾着牛肉吃了一口,揚了揚下颌。
“酒吧。”
就在他們吃火鍋的巷子裏面再走兩個店,那裏就有一家酒吧。仍舊是開在學校附近,酒吧是個清吧,只提供喝酒,有樂隊表演,學生們三五成群在裏面,還可以在樂隊的音樂中蹦迪跳舞。
幹淨又歡快。
林素還沒有來過這麽素的酒吧,帶着陶牧之一進門,就聽到音樂臺上,幾個學生彈着吉他貝斯唱着搖滾。酒吧裏全是随着搖滾扭動的人群,年齡差不多大,這裏是年輕人的天堂。
進去之後,林素的血液就被這搖滾音樂給帶動起來了,她拉着陶牧之,來到了酒吧吧臺的高腳凳上坐下。
坐下後,林素對吧臺的調酒師道:“來兩杯不加酒精的酒。”
吧臺的調酒師是個二十五六歲的年輕男人,看氣質裝束也不像是學生。聽了林素的話,調酒師笑了一聲,道:“來這兒只喝飲料?”
林素解釋道:“我們開車來的。”
調酒師笑着道:“可以叫代駕。”說完,調酒師道:“你要喝酒,我可以請你。”
酒吧不光是個放松的地方,還是個風月場所,在這裏年輕人被酒精麻痹,荷爾蒙随着嘈雜的搖滾樂沸騰,無數的靈魂在這兒釋放,然後□□勾結在一起。
調酒師的話已經超過了一個調酒師該說的,林素眉頭皺起,輕笑一聲:“你話好多。”
林素是個很漂亮的女人,漂亮得皮相,妩媚的氣質,這樣的女人在哪兒都會吸引男人的注意和興趣。但是同時,她也不是個笨蛋女人,她身上有一種危險的氣息,讓她恃靓行兇,無所畏懼。
被她這麽一說,調酒師當即明白自己過界了,他雙手舉起,語氣歉意,道:“抱歉,你們随意。”
說完,調酒師回頭去調飲料了。
警告完調酒師,林素回過了頭來,看向了身邊的陶牧之。
兩個人來酒吧是她提出來的,陶牧之一開始并不同意。但是她道德綁架陶牧之,說他學校附近的酒吧,他應該帶着她來喝一杯,陶牧之就真就被她這麽綁來了。
可是綁來之後,林素才發現了陶牧之與酒吧的格格不入。
他今天不上班,沒穿襯衫西裝。打完籃球後,換的衣服是簡單的白T和灰色的運動褲,一身休閑服裝下,男人高大挺拔。他的腿甚至長過了高腳凳的長度,在坐着時,單腳都是落在地上的。
這樣的裝束讓他沒了嚴謹精英感,反而另外添上了一種簡單的幹淨。簡單的幹淨,和複雜的嘈亂是相對的。他像是隔絕在這酒吧的盛宴之外,平靜地旁觀着這一切。
原本林素帶着他是想來找快樂的,可是在這裏陶牧之好像找不到快樂,林素的嘴巴鼓了鼓。
“你以前沒來過?”林素問。
陶牧之回眸看了她一眼:“沒有。”
得到意料之中的答案,林素道:“那你平時閑暇時間都幹嘛?”
年輕人不蹦迪泡吧,還做什麽啊?
“運動,看書。”陶牧之道。
林素:“……”
“你這生活方式,健康得像個老頭。”林素吐槽了一句。
她不理解他的生活方式,他也不理解她的,只是他沒有去評判她的生活方式,只道:“每個人獲得快樂的途徑不同。”
他的快樂是運動和看書給的。
林素不同意于他的這個說法,她笑起來道:“你沒有從蹦迪泡吧中獲得快樂,并不代表它們不能帶給你快樂,而是你沒體驗過。”
“小姐,飲料好了~”調酒師說了一句。
林素說完,聽到飲料好了之後,立刻笑着回了頭,接過兩杯飲料,遞給了陶牧之一杯,她笑着舉起酒杯,對着陶牧之的酒杯一碰,道。
“我今天一定要讓你獲得快樂!”
說完,林素笑着仰起頭,把手上的飲料喝光了。
在兩人碰杯閑聊的時候,音樂臺上,已經換了一批人。新樂隊代替舊樂隊,嘈雜的金屬搖滾停止,在這燈光迷亂的酒吧裏,電子鍵盤的音樂悠揚的響起。安靜順滑的電子鍵盤在彈奏出一連串的音符之後,電子貝斯随即切入,兩種音樂混合,與此同時,架子鼓,電吉他,四種音樂的聲音交響混雜,在一串迷人歡快的前奏聲中,林素從高腳凳上跳了下來。
“初戀!”林素和陶牧之驚喜大喊。
她喊完,陶牧之的注意力還在前奏上,問道:“什麽?”
在音樂聲中,他的聲音單薄低沉,與此同時,音樂的前奏結束,林素明亮地看向他,唱了出來。
“愛戀沒經驗,今天初發現……”
這是一首粵語歌,林素柔軟的聲音在粵語發音下更為迷人動聽。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她的笑容綻放到最大,在迷亂的燈光下,她的雙唇開合,露出潔白的牙齒,還有在唱歌時,輕輕卷動的舌頭……
她舉起手臂,身體随着音樂,跳動了起來。
在這個時候,酒吧裏的其他人也已經在這首音樂的帶動下離開了座位。整個酒吧,一下陷入了一場跳動的狂歡。那麽多人,大家随着音樂歡快的舞動,在這麽多人當中,林素像是林叢間的精靈,明媚歡快地跳動着。
其實她并不會跳舞,只是随着音樂在胡亂舞動而已。可是就是這樣的亂跳的動作,卻像是原本就屬于這首歌。
她的長發蓬松舒展,纖細的胳膊扭動,條紋短裙伴随着她腰肢的動作一下一下輕掃過她筆直細膩的大腿。她像是混入那群魔中的一束光,明亮地根本不像是個病人。
陶牧之的目光追逐着那束光。
林素是個美人,在以往的接觸中,她偏執,病嬌,狂躁,狡黠……即使那都不能掩蓋她的美。而現在,她抛去了那一些,她伴随着這首八十年代的粵語《初戀》,在那兒跳動舞動,明媚浪漫,活潑風情。
沒有人可以忽視這個時候的林素,陶牧之也一樣。
她說他沒有在蹦迪和泡吧中獲得快樂,并不是它們不快樂,而是他沒有體驗過。
現在他體驗到了。
陶牧之眼眸微擡,眼神落于那束纖細的身影之上,他安靜地坐在這歡快的音樂之中,喝了一口杯中的飲料。
“先生,自己麽?”
在陶牧之喝完的片刻,他身邊來了一個女人。女人穿着亮色的吊帶短裙,眼中帶着打量地看着他,興趣濃厚。
她問了一句後,陶牧之回過了頭來,女人的眼睫輕輕擡起,眼中多了絲驚豔。剛才只遠遠看着他的側臉,就能料到他是個帥哥,可是卻沒想到他的正臉竟然這麽帥。
除了帥,他雙眸間的清冷和疏離也格外迷人加分,女人在他回過頭來時,心跳已經不受控的快速跳動了起來。
這樣的絕色在酒吧實在少見。
“我請你喝一杯吧。”女人發動了攻擊。
在她說完這句話時,陶牧之的目光已經重新回到了舞池,林素依然在跳着,她沉入了這首歌的快樂裏,無法自拔,也無暇顧及其他。
“看到她了沒?”陶牧之問。
陶牧之擡手指了指舞池,女人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過去,她看到了那個漂亮到讓周圍一切都黯然失色的林素。
“我喝了別人遞的一瓶水,她生氣了一下午。我要是喝了別人請的酒,那我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把她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