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苦情痣
趙明瑄才發現他脖子,鎖骨處突然開始有紅色的痕跡,甚至還有隐隐向上往臉上蔓延的趨勢。
趙明瑄就那麽自然而然地從林立夏微穿着球服脖子沒有任何遮擋的地方,伸出食指,觸碰到鎖骨上的痕跡。
動作突然而出人意料,那指尖微涼的手指停在林立夏癢得快發瘋的地方,讓他的心感覺驟然一跳。
但是趙明瑄卻沒有發現他尴尬似的,手指在上頭輕輕摩挲,臉還湊過來,查看了下,嚴肅地道:“我還以為,你剛才打球受傷了。”
林立夏覺得自己已經要紅到全身發燙了,甚至連汗疹發作的奇癢都要壓了下去。
于是,只好伸出自己的手,将趙明瑄的手拉下來,開口說道:“呃,不是,我從小就這樣。皮膚不好,尤其是到夏天,流了汗,沾了灰塵就會長汗疹。要是身體再不好,還會變成濕疹。不過擦點藥膏就沒事了。”林立夏十分不在意地說道。
“這是皮膚過敏的一種,不要經常亂塗藥膏,裏面大多數都含激素的。久了皮膚就毀了。”趙明瑄叮囑他。
“呵呵,我又不是女人。”
“走吧,時間也差不多了,去吃飯。”
林立夏不大好意思地笑了笑,摸了摸後腦勺:“剛打完球,要洗澡換衣服。”
真的是來得太時候了,趙明瑄覺得自己高興地都有點小人了,于是極其有風度體貼地說:“沒事,我等你。據說等女人出門起碼是要一個小時的,我想等一個男人,估計是用不了那麽長時間。”
林立夏自然是不會讓趙明瑄在樓下等自己的,于是他主動地邀請趙明瑄同自己一起上樓在宿舍等他一下。
趙明瑄的目的又一次達到了,他又一次地深入林立夏的世界,這一次是他的宿舍。
樓道的燈光好像又壞了,本應該此刻亮起來,卻還是沒有動靜。
陽光已經投不進這個狹窄得顯得有些幽閉的樓梯來。趙明瑄跟在林立夏身後上樓,兩個人都是一米八還有一米八以上的身高,更顯得這個樓梯更加狹小。
“單位的宿舍?你住多久了啊?”為了打破只有上樓腳步聲的寧靜,趙明瑄開口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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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多了,我一畢業,考上公務員就住這裏了。”林立夏在前頭回答道。
“怎麽想到當交警來着?”
“這個呀,薛濤先比我考上公務員的,後來他勸我,我也就考了。”
趙明瑄看着在自己前面的青年,空蕩的球衣背心更襯出他長手長腳的樣子,還像一個高中生似的。如玉般長而白皙的脖子,趙明瑄這才注意到了,他的脖子後面居然有顆紅色的痣,就在正中央。
“才發現,你脖子後面有顆紅痣。”
林立夏終于回頭,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是啊,一生下來就有了。”
“感覺挺特別,還挺好看的。”白的脖子,黑的發腳,殷紅的痣,顏色分明。趙明瑄覺得自己有一股想要撫摸地沖動。
“哪兒啊,人家都說這個是苦情痣,一生都會過得很苦。”
趙明瑄想到林立夏小時候就被抛棄的事情,真的很想說,我不允許這件事情發生。可忽然想到香港那幾天的事情,他發現,自己也有猶豫的時候。
林立夏的宿舍馬上就到了。剛才幾個打球的也都住在隔壁,紛紛跟林立夏打招呼。
門一開,一室的靜寂就被打破。林立夏不好意思地對趙明瑄說:“有點亂。”
趙明瑄不在意地揮揮手:“又不是作客。男人的宿舍就這樣,你這算好的了。”
趙明瑄打量着林立夏的宿舍,這種感覺是很奇異的,這算是林立夏的一個世界,你進入,然後悄悄地觀察。門後挂着的制服,天藍色的床單,喝水的杯子,坐的椅子,書桌上擺的書,甚至是那臺電腦。一切都是那樣的普通平凡,在哪兒沒見過,可是因為這是林立夏的,是林立夏穿的,林立夏用的,它們突然都被打上了一種難以名狀的色彩。起碼,現在的趙明瑄不動聲色地暗自打量着。
這明顯是一間雙人宿舍,上床下卓的結構。對面的桌子上一臺電腦,旁邊堆滿了各種充電器和黑色的線還有數碼用品,而還有一張桌子則整整齊齊豎了幾本書,一臺電腦,還有盆小巧別致的仙人掌,看上起極其清爽,一看就知道是林立夏的。陽臺上的欄杆上居然是一排的仙人掌,各式各樣的形狀。
林立夏拉出椅子:“趙哥你先坐,要喝水麽。”
“好的。沒事,你先忙,我坐一會兒就好了。”
趙明瑄手裏握着杯子,卻沒有喝,他坐在林立夏往常坐的位子上。
電腦上還扣着一本攤開的書,他好奇地拿起來看了下——《時間旅行者的妻子》,随後又仔細地看了架子上的一些書,有《明朝那些事兒》《英語熟練8000詞》《世界軍事精選本》甚至還有本王國維的《人間詞話》……
趙明瑄覺得自己有點淩亂了,這孩子,口味還真複雜。
一本封面顏色豐富的書吸引了自己,拿起來一看,卻是《小王子》,明顯是經常翻看的,頁腳已經有點發黃。
趙明瑄自然是沒有讀過這本書的。只是原來聽說過,覺得是童話,即使是給大人的童話,那也依舊是童話。趙明瑄念書時讀的是各種名著和大部頭,資本論他也都細細研究過,目前則是各種各樣的財經雜志和時訊報紙,商場上信息的掌握是極其重要的,任何一點風吹草動都會對大局有影響。
翻開首頁,卻見空白處用黑色筆寫着“對你所愛的人負責——小王子”,字跡清秀,應該是立夏的。
浴室傳來“嘩嘩嘩”的水聲,他突然覺得心裏好像有熟透的豆子沉悶地“噗”一聲爆裂開來一樣,跳落的小豆子,嘩嘩啦啦撒了一地,有些撿來不及的慌亂與忐忑。
于是趙明瑄拿起林立夏的水杯喝了口水,沒有空調的舊宿舍,果然很熱。
林立夏很快就出來了,今天的他沒有穿長褲,反而很罕見地穿了條灰色的五分褲,白色細條紋的polo衫,越發顯得年紀小。
趙明瑄看他胡亂擦着頭發,微笑着道:“跟你比起來,我還真像是個老頭子了。”林立夏還拿着毛巾回頭:“怎麽會,趙哥也很帥的啊,你不知道,每次你出現在報紙上,我單位裏的小姑娘都唧唧咋咋地,說你是長洲最貴的鑽石王老五。”
“鑽石沒有,王老五倒是真的。”
林立夏的頭發很短,寸頭,扒拉兩下就幹得差不多了,不過還是有濕濕的感覺,整個人看起來分外清爽,像剛浸潤過春雨的小樹苗一樣。趙明瑄不受控制地起身,漫不經心似的走到他身邊,他心裏感嘆,自己怎麽可以認識這樣一個美好的人。
兩人下樓。
走到門口,李大爺就在傳達室喊:“立夏小子,出去玩兒呢?很少看你出去吶!”
“是啊,跟朋友一起出去吃個飯。”林立夏高興地回答道,有朋友一起吃飯的感覺,是真的很不錯的。
“好好好,年輕人就應該多認識點朋友,多出去玩玩。”李大爺笑呵呵地對林立夏道。這個孩子,總是一個人獨來獨往,除了薛濤在的時候。男孩子還是應該活潑點。
上了車,車廂裏立即被一股淡淡的清香所彌漫,不是濃郁的各種香料精油混合的味道,與趙明瑄以往聞過的任何一款大牌的香水都不一樣。但是反而更加好聞,淡雅的若有若無的好似在陽光下曬透的草木清香。
“立夏,你用的是什麽香水?”趙明瑄終于忍不住開口問道。
“香水?沒有啊,我怎麽可能用那個,不是女生才會用麽?”林立夏覺得這個問題顯然是沒有問的必要。
趙明瑄微笑:“當然不只女人用,男的也會用。據說,愛情也是有嗅覺的。如果一個人身上的味道很合胃口,也可能會有愛情的産生。以前就聞到你身上的味道了,只是今天比較明顯。”
“是我身上香皂的味道吧,今天剛好洗澡完。”
“嗯,也許是呢。今天想去哪裏吃飯?有沒有特別想吃的?”趙明瑄溫柔地問到。
“沒有,趙哥你是知道我的,哪裏都可以。只是……”林立夏躊躇着想說。
“只是什麽?”
“我也想請趙哥吃飯來着,可是,沒法請太好的。”林立夏有點不好意思地說、“如果是讓你請,我就不跟你出來吃飯了。我是奸商啊,奸商賺錢比較多。所以,還是讓我來,反正,你也只是陪我吃飯的。”趙明瑄毫不在意地說道,想要盡量緩解林立夏的尴尬。
林立夏看着趙明瑄專注前面卻帶着真摯笑容的側臉,不因為他的英俊優雅與富有,而因為他有這樣小小的心思而感覺一片溫暖明媚。
趙明瑄這次卻沒有帶着林立夏七拐八彎地在長洲市游蕩,直接開到最繁華熱鬧的市中心最大的城市廣場的地下停車場。下了車,上了電梯,趙明瑄才說道:“最上面一層全是吃食店,很多有特色的,做的不錯。”
“趙哥你才來一年,比我一個本地人,知道的還多。”
趙明瑄不禁寵溺地看着林立夏微笑“你啊,就是個工作狂加宅男,現在開始我要帶你先把長洲市給吃遍了,然後是全國,再然後是全世界。”
“這個目标太宏偉了,趙哥你肯定是沒有女朋友,等有了女朋友了,就排不上我了。”
林立夏撇撇頭望着透明電梯在商城內升起時燈火輝煌的各種瞬間。
趙明瑄站在他身後,肆無忌憚地盯着林立夏,這個人,都已經穿着制服站在馬路上指揮交通怎麽可以這麽的孩子氣。而更加奇怪的是自己的心情,軟軟的,好像今天在飛機上望見的團團雲海。他真的想放肆一次。
想到剛才薛濤撲騰林立夏頭發的動作。
于是,真的是克制不住地,趙明瑄伸手揉了揉林立夏的短發,觸手柔滑的質感。林立夏猛地回頭,顯然對這個舉動有點吃驚,他一向禁忌和人太過親密接觸。趙明瑄見他從脖子根開始紅了起來,一副哥哥疼愛弟弟的摸樣笑道:“怎麽跟個孩子似的。”
于是,不出所料的,林立夏的臉也被紅暈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