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錯誤的開始8
白俞有很多朋友,他樂于結交各式各樣的朋友。
白酒絕對是他遇到過的,最難纏的朋友。
已經接近中午,白俞才悠悠轉醒。他的腦袋有些不清楚,還有點疼。像宿醉的感覺。但他昨晚明明沒有喝酒。
昨晚他帶着喬雲錫,和悶悶不樂的某人回了家。然後呢?有點記不起來了。
白俞起身,他身上穿的還是昨晚的衣服,被睡得皺皺巴巴的。鞋子倒是脫了,一個在東,一個在西。
出了卧室,看到客廳沙發上趴着一只邋裏邋遢的不明生物,不是扮成乞丐的白酒又是誰呢?
白俞過去踢了踢睡得正香的某只,“喂,起來,喬雲錫呢?你把喬雲錫扔哪兒去了?”
白酒咕哝着,沒說話,翻個身将臉埋在沙發最裏面。
白俞便不管他了,抓着自己淩亂的頭發,去了洗手間。
往臉上撲了冷水,才徹底清醒過來。卻看見自己嘴唇似乎被誰咬破,有個血疤;脖子上到處都是像蚊子叮過的紅痕——以白俞不算多的經驗來看,這些痕跡似乎是吻痕。
好在他淩亂的衣服下的身體,沒有遭到毒手。
他以為沒有。
換衣服時才看到,腰上有一大圈。
所以這是在不解開他衣服褲子的前提下,照顧了能照顧到的所有地方?
白俞的問題是,既然已經饑渴地對他上下其手,還不知用什麽辦法将他弄暈了,為什麽就不解開扣子脫了衣服,大幹一場呢?難道是不喜歡奸、屍?
還有,就算不做,幫他換身衣服又是怎樣?他為了跟雲錫約會,昨晚穿的可是最貴的一套裝備!哦,重點不是這個,現在的重點是雲錫被弄到哪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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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俞僵着一張臉,站在沙發邊陰陰地看着還在睡的某人。或許是感受到一絲絲危險,某人在睡夢中縮了縮身體。
一秒兩秒,時間慢慢流逝。
一分鐘後,白俞将白玖拉起,大吼,“喬雲錫呢?”
白玖打了個呵欠,睜着迷茫的眼睛看向白俞,“他不在嗎?回家了吧……”
白俞絕對看不出來他在撒謊。
但白俞知道昨晚喬雲錫昏迷和自己昏睡過去都與白玖脫不了幹系。
他盯着白玖半晌沒說話。白玖一點也不心虛,睜着他小鹿斑比一樣的大眼睛,要多無辜有多無辜。
白俞眯眼,三秒鐘後,白酒被掃地出門。
白玖敏銳地察覺,白俞真的生氣了。白俞竟然為了姓喬的那小子跟他生氣?!!他覺得有必要給白俞一點教訓。
既然白俞生氣不理他,他也不理白俞了!
白玖憤憤地離開,目的地就是那個白天冷清如鬼城,晚上燈紅酒綠似天堂的臨街。狡兔三窟,白玖可不止三個藏身點。只是之前照片被人傳上網絡,暴露了真面,惹來許多麻煩。這個城市的窩被端了好幾個。
好在臨街那個簡陋的地下室,完好無損。
地下室即使開了燈,也明亮不起來。裏面堆了許多東西,零亂地碼在一起。有一張不大的床,床上也堆着東西,有許多書,夾雜着筆記本和廢棄的草稿。
唯一一處較空的地方,如今也被占據。正是白俞想找的喬雲錫。
喬雲錫已經醒來了,手和腳都被綁着,眼睛也被蒙上,這讓他很難确定自己身在何處。
聽到白玖的腳步,他故意裝作昏迷未醒,安靜地等待着。
白玖将喬雲錫的眼罩揭開,蹲到他身前,“藥效已經過了,再裝下去可就沒意思了。”
喬雲錫聞言,緩緩睜開雙眼。眼前一臉大胡子的乞丐,他可不認識。不知是不是父親的仇家,或者競争對手。
“你是誰?綁我到這裏想做什麽?”
喬雲錫問。
白玖聞言,略微勾起嘴角。當然,現在他臉上粘着胡子,喬雲錫應該看不到他表情的細微變化。
看來喬雲錫不是媽媽桑派來對付他的。
那麽喬雲錫故意接近白俞,又是為的什麽呢?
想知道一個人心裏藏的秘密,白玖從某一位主人那兒學到了最有效快捷的方法。
只需要一點點催眠技巧,再加上一點點某位主人的獨家秘制——改進版硫噴妥鈉制劑,白玖便能知道他想知道的一切秘密。
當冰涼的針尖刺破肌膚,直達靜脈,喬雲錫心中有驚疑,有恐懼。針刺的疼痛後,意識慢慢變得模糊。他感覺身體仿佛墜入黑色的泥潭,沉沉浮浮,沒有依托。只能聽到耳邊溫柔的低語,仿佛來自天堂的救贖。
當喬雲錫醒來,世界如舊。身下是柔軟的草坪,頭頂是被城市污染的天空。其實沉浸于被拯救的虛幻,比現實幸福。喬雲錫撫摸着幾乎看不清的針孔,呆呆地想着。
不過他最好快點想想怎麽跟父親交代這件事。他的任務,恐怕注定要失敗了。
又是一個雨天。整整一周過去,喬雲錫都沒再聯系白俞。白俞打電話過去,也總是忙音。還去學校找過,卻被喬雲錫的同學告知,喬雲錫在上課。可白俞一直等一直等,到下課了,喬雲錫還是不來見他。這段感情,怕是沒戲了。
雨天沒什麽客人,正好許久沒聚的朋友過來喝酒。白俞索性關了店門,做了下酒菜,跟朋友來個不醉不歸。
警察局工作的朋友難得有空,又說起前段時間那個案子。自然還沒有破案,不過有一點線索了。被害人有一個共同點,他們都是紅都著名的娛樂會所“紅女廊”的鑽石VIP。
紅女廊的鑽石VIP人數不超過一百,下一個被害的,應該就在這一百人裏面。據其中一人透露,兇手很可能就藏匿在本市。
雨越下越大,白俞沒怎麽聽朋友的講述,因為他一點都不感興趣。
倒是一直盯着雨簾,确切地說,是雨簾裏蹲着的某人。
那人也在看白俞,自以為不會被發現。
附近的熊孩子們準時出現了。這次他們沒去招惹蹲着的某人,因為那人臉上有一大片燙傷,毀容毀得徹底。
徹底毀容的某人想着,這次白俞肯定認不出他了吧。
然而他錯了。
白俞拿着傘,走向他。雨太大,他看不清白俞的表情。
白俞走向他,在他身前停下,踢了他一下,“你又在做什麽?”
白玖擡頭看着白俞,極度震驚,“你又認出我了?”
在白俞看來這樣的白玖要多傻有多傻。被雨一淋,還有點可憐。即使他現在又醜又吓人。
白俞無奈地搖搖頭,把傘遞給他,“回去。”然後轉身跑回了店裏。
冒雨回了店裏,迎接白俞的是朋友們的調侃。
“你什麽時候這麽有愛心了?看不出來呀!”
“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哈哈哈……”
這人絕對是沒看到白俞送傘的對象。
所以另一明白真相的人拍了拍他的頭,“哪能啊?一個毀容的乞丐?我們小魚眼光沒那麽獨特。”
朋友們嬉鬧着,白俞毫不費力地融入進去。順便讓他們将話題從他身上轉開。
喝酒,聊天,一個下午,直到晚上。
雨停了,空氣透着潮濕和寒冷。天空黑沉沉的,沒有星星也沒有月亮,像蓋了一床棉被。
這次白俞和朋友倒沒有玩到很晚,才十一點多,就散了。
白俞喝得暈暈乎乎的,幾乎找不到回家的方向。可即使喝成這樣,想到到手的喬雲錫飛了,他就心塞塞。再想到搗亂的白玖,更加心塞塞。不是一醉解千仇嗎?
鬼使神差地,竟走了那條偏僻的近道。
“還好不會想吐……嘔……”
白俞撐着樹幹,努力壓制着嘔吐的欲望。奇怪,明明他以前喝酒從來不會吐。難道自己懷孕了?哦,他是男人,不會懷孕……
胡思亂想着,白俞最後還是沒撐住。他吐得天昏地暗,仿佛要将胃也一并吐出來一般。出奇地難受。
吐完了,腿都軟了。
白俞不得不以龜速移動。一邊移動,一邊脫了外套,當毛巾擦嘴。擦完嘴就扔了——他的工作服不貴,家裏新的舊的有一大堆。
沒想到這麽久沒去,還能遇到他的廁所情人采花賊。
當那雙手将他抱住,他可恥地硬了;當他被綁住雙手,蒙上眼睛,他已經激動到顫抖。禁欲真的不好,讓開了葷的人憋着幾個月吃素,簡直要命。
但是當溫熱的唇吻過來時,白俞果斷地躲開了。
他剛才吐了,他還沒刷牙,這樣草率地親吻是對情人的不尊重。
但要親他的人卻不會這樣想,而是猜着,白俞不想跟他做。因為喬雲錫。
白俞被壓在冰冷的牆壁,沒有親吻,一點都沒有。可是他只是拒絕舌吻,不代表不可以親親其他地方。
沒有一點前戲,白俞便被貿然侵入。不,這絕對不是他喜歡的方式。
他想掙紮,卻被抓住要害。粗粝的雙手以極粗暴的方式撫慰着他,算是另類的技巧?
不得不說,疼痛過後,的确有更強烈的快、感。而這時白俞才相信,廁所情人采花賊,還是那個廁所情人采花賊,技術一流,專業有保障。
激烈的碰撞結束,剩下兩個人的喘息。白俞感覺到身後單薄的溫度,然後那絲溫度離開。
“這是最後一次。”
白俞用略帶嘶啞的聲音說道。在廁所情人采花賊離開之前,算是告別。
他已經厭倦單純追求肉、體上的快、感。他想要的,其實一直都很簡單,一生一世一雙人。他給過他親愛的廁所情人采花賊機會。你總不能讓他一生一世跟着一個見不着面的“陌生人”在一起吧?
話音落下,便是靜默。然而本該離開的人,卻又回到白俞身邊,似乎很生氣?
白俞想着,難道是舍不得他了?既然如此,何不露出真實面目,跟他回家?
廁所情人采花賊啊,看來的确是舍不得他了。竟然壓着他又做了起來。而且這次直接忽略白俞的拒絕,狠狠親吻着他,攪着他的舌頭與之共舞。白俞幾乎被吻到窒息。
白俞當然還是享受的,比第一次還要享受,爽翻天。就當臨別禮物,再來一次有何不可?
然而,有了第二次,還有第三次。直到第四次,白俞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還來?”
白俞有氣無力,十分無奈。
回答他的是又一輪快、感風暴。
白俞只得一邊呻銀着,一邊求饒,“啊……不行了……會精盡人亡的!”
夜靜得出奇,除了一室旖旎風光,還有銷魂的嘆息,似乎什麽都沒有了。
白俞當然不會精盡人亡。倒是可能窒息而亡。
那只帶給他無數快樂的手,此刻正捏着他的脖子,一點一點,緩緩收緊。就像第一次快樂之後一樣。想殺人滅口麽?早幹什麽去了?
這樣危險的人,白俞真不該招惹。
作者有話要說: 白俞卒,享年27歲。
六年後,變态殺人狂終于在一次犯案中失手被抓。警方在其藏匿之處搜獲另一具男性屍體。讓人驚訝的是,屍體被擺放在餐桌旁邊,維持着就餐的動作。一片狼藉的房間裏,只有餐桌那裏整潔幹淨,與周圍格格不入,應該是罪犯刻意為之。
當罪犯的真面公之于衆,比案件更加轟動。不少不明真相的群衆堅持認為罪犯是無辜的,他是被推出來的替罪羊。
而罪犯也從一開始的沉默,變得活躍起來。
他是無辜的,他為自己辯護。
他不過是模仿那個殺人狂犯罪而已,頂多算謀殺未遂。而他的辯護也得到許多人的支持,甚至有陌生人為他請來最昂貴的律師團。
但是提到他住所的那具屍體時,他卻再次陷入沉默。直到他想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我愛人的骸骨,我舍不得他離去。”
一句深情的話,為他博得更多的同情。
追查他許久的警察,卻深知他的卑劣和殘忍。
又是六年後,服刑結束的罪人被發現死在他“愛人”的墳前。殺死他的,是一顆深入頭骨的子彈。
你們猜,他是自殺,還是他殺?
以上只是平行世界的結局之一,不算正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