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嫂子,我能提個意見嗎?”
就在田笑出神時,阿陽插嘴進來,也不等她點頭就迫不及待地說道,“這次的卷首語可不可以讓我也插一句啊?”
田笑的話還沒出口就被人搶了先去,“就你?上不了臺面的文化還想插一句卷首語?”
三人的視線齊刷刷地甩了過去,只見蘇茜邁着一雙大長腿,扭着那玲珑有致的身姿,長發飄揚,眉眼意氣,宛然一副大姐頭的氣勢碾壓過來。
蘇茜研究生畢業,就進了一家藥企,工作幹得順風順水,兩年不到,就升職加薪。
能力好,長得漂亮,工作不愁。唯一鬧心的就是找不到人陪她玩。
碰巧,遇上田笑這麽個自由職業者。雖然畢了業,但好歹兩人都還在同一個城市,膩歪在一起的時間自然不少。
還沒走近,包就被她扔上了吧臺,再一兩步,順勢坐上了田笑旁邊的位置。
一撩頭發,對着兩個看傻眼的男人,笑得風情萬種。
“美嗎?”
還沒緩過神的兩人無意識地點頭,接着就被蘇茜那張兇神惡煞的臉和亮相的拳頭吓回了膽。
這女人真是翻臉比翻書還快。
兩人尴尬,聳肩的聳肩,咳嗽的咳嗽。阿陽的腦子這回轉得倒快,臉色一變,不服氣道:“我的文化怎麽呢?”
“對啊!怎麽就上不了臺面呢?”江曾幫腔,轉向阿陽的目光也順勢醞釀出幾分欣慰來,“好歹也上了半學期的高中啊!”
在這話中,阿陽的臉是徹底垮了下去,卻逗笑了另外兩張燦若桃花的臉。
“獻給所有初吻還在的女孩這種話,不是誰都可以想得出來的。”蘇茜吧唧一聲,拍上田笑的蝴蝶骨,笑得那叫個春風得意趾高氣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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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笑第一本書的開篇之語——獻給所有初吻還在的女孩,是蘇茜死皮賴臉寫上去的。
田笑的文筆細膩,與轟轟烈烈大起大落壓根兒就沾不到邊兒。平鋪直敘,娓娓道來才是她的本色。卻也動了不少人的情。後邊跟着她要簽名的粉絲還是有那麽一小撮的。
而打入粉絲內部的蘇茜,一直以來擔任着書友讀後感的反饋任務,以及沒事兒就唠唠嗑,與粉絲們扒一扒田笑的那碼子事兒。
其中就有粉絲不滿,抱怨說故事裏沒有卿卿我我恩恩愛愛的場景,不得勁兒得很,時不時還是要來點臉紅心跳的激情畫面,才有滋有味。
當時守在14寸電腦屏幕前的蘇茜正在喝咖啡,輕描淡寫的瞄了一眼,卻是不那麽輕描淡寫的噴了個滿屏。
電腦的慘烈下場,究其根源,其罪魁禍首就是田笑還未送出去的初吻。
沒實踐哪兒來的經驗寫嘛?
幾經周轉,就有了後續的那一句開篇卷首語。
也因為這句話,在田笑身邊的圈子裏延伸出一個“高越到底行不行”的話題。
比如說現在,江曾咧嘴“呵”了一聲,輕挑眉毛是不屑一顧。他一門心思地甩臉色卻一聲不吭,只因那張嘴翻不過蘇茜的嘴皮子。
田笑淡淡地笑着,手指輕輕摩挲吸管,聽着蘇茜數落吧臺裏面穿得衣冠楚楚彬彬有禮的兩人。她想,這實實在在真真切切的人與物,都是高越帶給她的羁絆。
包括那個叫做青青的女人。
那場群架之後,青青就消失了。三年前的一個巧合,田笑再次遇見了她,卻是沒了先前的光鮮亮麗與乖張叛逆。
兩人在附近的奶茶店坐了半個小時,扯了些當下,更多的是往事。
“我已經結婚了。”
聽她如此說,田笑還是震驚了一下,才知道原來一年前她就嫁人了。對于高越,她說了很多個抱歉。
她說她與高越的相遇只是個偶然。那天放學路上,她看見有個男生穿着跟她一樣的校服躺在街邊的椅子上,一動不動。她不在意,只是路過他身邊時不經意地瞟了一眼,卻發現他臉紅得出奇。
她停下來,過去踢了他一腳,卻沒有反應。手湊近額頭,是吓了她一跳的滾燙溫度。搖不醒他,就想拍屁股走人。
後來連她自己都記不起來,為什麽沒有扔下他不管不顧。還跑去最近的藥店,買了退燒藥,再去便利商店買了瓶礦泉水。等她回去,他還躺在那裏。她就納悶兒,長得這麽帥氣的男生,怎麽就沒有人管呢?
這就是他們的相遇。
後來的事情田笑大概也知道些,只是沒想到,高三那年青青懷孕了。而搞大她肚子的,田笑也認識。就是那場群架的肇事者,被江曾叫做王明的男人。
田笑置身其中的那場群架,鬧得很大。通過警方幹預,涉嫌尋釁滋事的人都被抓了。聽說那酒吧的老板因縱容王明肆意挑事,也被關了幾天。
而這些對于田笑來說,都已經無所謂了。她在意的是六年前的那個晚上,高越在得知青青懷孕後去找王明算賬。就是在那場街頭群架中,他犯下了也許這輩子他都無法原諒自己的錯誤。
那個因為嬉戲打鬧突然沖出的小女孩,就那麽意外地撞上了他的刀尖。
那一刻,他無能為力,他束手無策,他萬念俱灰。
而那天,正好是他十八歲生日。
“王明騙了我。”青青說得簡單也落寞。她連高越出獄的日子都不知道。那晚酒吧裏的再次相遇,她猝不及防,也狼狽不堪。她還自嘲地說,連她自己都搞不清楚,高越對她的好到底是出于初識時她幫了他的感激,還是他喜歡她。
當聽到這句話時,田笑輕輕垂下了眼眸,想起了高舒跟她說過的一些話。
他說,高越從小就缺愛,也很會忍耐,沉默寡言是他對外界的冷漠,然而內裏卻偏偏固執得要學飛蛾撲火。明明就不懂愛,卻執迷不悟得比誰都要犟。
遇上青青是他叛逆反抗的開始。為她抽煙逃課,為她打架賭博,甚至因為她的一句話,不惜與家裏鬧翻也要籌錢為她開一家酒吧。
然而誰又知道,他越是反抗,卻越覺得孤單。對什麽也動不了心,也忘記了怎樣從心底微笑。他無論如何,也找不到一處安心的落腳處。
直到遇上那個對他說“高山難越,加個不字,是踏遍千山涉盡萬水的決心”能笑出一彎明月的女孩。
是啊!會因為一個笑,而義無反顧地出手幫助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也不嫌麻煩的一路尾随,就算雨下得再大也要坐在樓下一夜,就為了還給她一支鉛筆。
田笑又怎會不知道,他不管怎麽裝漫不經心,嘴上說硬話,最後的最後,一定是溫柔相待。
他,就是個大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