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三十三章
林與樂不知道別人是如何評判一段感情的,更不知道他人是如何開始一段感情的。
在她看來,他人開啓一段戀愛好似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而她卻會算計許多,小心翼翼才敢邁出一步。很多時候,等她猶豫來猶豫去,對方反而先沒了耐心。
大一的時候,曾有個同高中的男孩子追求過她一段時間,然而沒等林與樂矜持完,那個男孩子便率先跑掉了。
可能是沒有那麽喜歡林與樂,對林與樂不過是一種廣撒網,也可能,他只是缺乏自信心,稍微被考驗一下便覺得林與樂好似不太好追、或者會拒絕自己,便率先跑掉了。
後來,林與樂便學會了要僞裝自己的抗拒和考量,會适時地給男士提供可以繼續下去的訊號。
可每每,這些男生都似乎會蹬鼻子上臉。搞得林與樂最後反而不知道如何拒絕了。
只有葉振,既不會落荒而逃,也不會因為林與樂的一點點訊號而急不可耐、得寸進尺。他總是那樣,默默守護,又保留着進攻的姿态,直到你适應他的存在為止。
可即使這樣,林與樂也把他給弄丢了。
林與樂開始有些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麽了。
回到家,沒幾天,林母便叫她回鄉下,幫爺爺奶奶置辦年貨、打掃衛生。于是,林與樂簡單地跟高中同學見了一面,便打算回老家了。
起初,林與樂是不想去同學會的。
可也許就是心情上的不對勁,她忽然很好奇她高中暗戀的那個男生如今的近況,便一沖動去了。
已經高中畢業快三年了,同學聚會自然也湊不齊當年的人數了,去的人大概就十來人。
男生女生們都變化很多,大家見面都會客氣又禮貌地說,啊誰誰誰你變好看了。當然見到男生也會說,啊誰誰誰你變帥了!
氣氛看上去其樂融融,ktv包廂裏,還是當年的麥霸霸占了麥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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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與樂其實很會唱歌,但她幾乎很少在公衆場合唱歌,聚會也很少會主動點歌,只是大學時期洗澡期間曾哼了幾嗓子英文歌,驚豔了全宿舍她才意識到,哦她好像唱歌有點好聽。
但她也并不打算在這裏獻醜。
倒是她高中時期暗戀的男生楊夢嶼,還像高中一樣,大大方方拿起了麥,開始唱歌。他唱有些歌挺好聽的,但有些歌便很一般。
ktv空調溫度很高,他脫下了外面的短棉襖,裏面是一件乳白色高領毛衣,頭發挑染成金色,脖頸後方很潮流地編了個小辮子,拿起麥唱歌時,會跟班上的女生們開玩笑,側臉對着林與樂,依舊很帥,林與樂能看到他耳朵上挂着一圈細細的鐵環耳釘。
他唱的是一首薛之謙的《意外》
曾經,他也曾忽然坐到林與樂身邊,塞過來一只耳機,裏面放的便是這首意外。
他很喜歡薛之謙,很長一段時間,林與樂都差點以為自己喜歡薛之謙。後來才發現,她其實并不喜歡,相反還有點兒膩味。
然而,點歌隊列裏卻因為他的存在,多了一排薛之謙的歌。
從《演員》到《剛剛好》,林與樂都快聽吐了。
她看着楊夢嶼和每個女生都熟稔的态度上,看着男生跟女生嬉笑打鬧在一起時挂在臉上的笑,忽然就有些恍惚,自己當初喜歡他什麽。
好像僅僅是因為有一次笑,在所有人都睡過去的中午,她出門打水剛好遇到了從外頭進來的他。那時是十月份,陽光碎金般落在飲水機和走廊的牆上,男生看到她先是一愣,然後撓撓頭笑了下,狗狗眼彎彎,不是很浮誇也不是像現在這樣嘻嘻哈哈的笑,是淺淺的笑,還帶點兒腼腆,看上去十分少年氣。
而現在,男生似乎褪去了當年的那絲純情與腼腆,變得駕輕就熟,對每個女生都關愛有加,若即若離。又或許其實當年他便是這樣的,只是多情裏還多了一絲讓林與樂可以忽略掉其他所有的少年氣,只是林與樂當年還很年輕。
這麽一想,林與樂便覺得,也許,她不喜歡任何人,她只是喜歡少年。
又或許,只是因為她還不想長大。
所以像個老妖怪一樣,貪戀所有的年輕。這麽一想,她便覺得自己跟那些娶十八歲少女的高齡老頭好像沒有兩樣。
越這麽想,越好像是她在為自己剛失去葉振而洗腦開脫。
不能再想下去了,到底是喜歡葉振還是只是喜歡年輕的……不能再想下去了。
……
一月中旬,林與樂按照林母的要求早早地回了鄉下。
鄉下生活自然很安逸,林與樂每天把自己關在樓上,準備春招——這也是她的壓力來源。
還沒有想好到底是讀研還是工作,anyway,先準備了春招再說。
就這樣過了大約一周,林與樂的堂姐回來了。
堂姐剛剛研究生畢業,打算年後等工作穩定了,便跟男朋友結婚。
當天兩人吃完飯,陪爺爺奶奶聊了一會兒,便大晚上大晚上騎着電動車去了山坳上吹風。
山坳上很大,這些年也不知道啓動了什麽國家項目,種植了大片的櫻花、楓葉之類的——雖然她們去的時候,樹還是小樹苗,還沒長大。
“老實講,越長大,越覺得在家裏住挺舒服的,你看,這裏也不是什麽窮山惡水,交通方便,有自己的宅子,鎮上還有電影院超市,累了就來這裏散散步,挺好的。”
“我跟我男朋友就商量好了,以後老了就把家裏的房子裝修一下,回來養老。”
也不知道為什麽,當聽到堂姐這麽說,林與樂會忽然感覺到非常感觸。
好似一幅安詳的、幸福的,又觸手可及的藍圖就展現在了自己面前,而在此之前她從未這麽想過,也從未覺得安居樂業會是聽上去那麽令人心動的一個詞。
好似一個她一直以來追求的方向就展現在了她的眼前一樣。長期以來躁動不止的心忽然被安撫到了。
晚上,兩人上了床,熄了燈,抱在一起睡覺時,林與樂便把自己跟葉振的相遇、經過和結果一股腦兒跟堂姐說了。
她用一種很疑惑的口吻說:“老實講,我其實不太知道怎麽開始一段感情,好像很難。不知道為什麽別人可以,而且好像什麽也不用準備,就在一起了。”
而堂姐卻說:“是你想得太多了。”
“其實咱們平凡人哪有那麽多緣分,不去碰你哪知道哪個男的合适哪個男的不合适,你總得試試,實在心裏過不去,就把每個男的當做工作機會,每個都去試,別随便發生關系就好。我就是吃了這個虧。”堂姐說。她說的是自己之前想分手因為發生過關系而顧慮之後的感想。
然而林與樂卻說:“可我已經知道了不合适。”
堂姐愣了一下:“你怎麽就知道不合适了?”
林與樂說:“他比我小。”
堂姐:“那怎麽了?”
林與樂又狠下心道:“我有學歷要求。”
“……”堂姐:“他成績不好?”
林與樂說:“差不多吧,而且我工作的事情還沒定。心裏很煩。他家條件估計也很好,我感覺未來我跟他不是一路人。”
一長串話下來,堂姐也不知道說啥了,沉默一陣子,不死心道:“那你也只是感覺啊。試試總沒壞處。”
林與樂聽完不說話了。
黑暗中,屋外有摩托車開過,噪聲很吵,然後又遠去。
她用很小的聲音說:“可我已經把那樣的話說出口了。”
堂姐說:“那再追回來不就完事了。”
林與樂翻了個身,道:“算了。等我畢業再說吧。”還一大堆事呢。
——只是這句話的句式好熟悉啊。
林與樂朦朦胧胧睡着前,忽然想起了高三時曾摘抄過的一段話。
是《小王子》後面收錄的《夜航》中的一段話:“他發覺自己漸漸把一切人生甜蜜的東西都推到了晚年,推到了以後有時間去做,仿佛人到了某一天真的會有時間似的,仿佛人在生命的盡頭會得到想象中的幸福的和平。”
但林與樂很快也想起了另一句話,叫做:“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而現在顯然還不是對的時間。
這麽想着,又驀地想到了自己曾在日記上寫過的一段話:“文學給人的價值很有限,因為每一種選擇都有作者為它寫過名言名句,在這個信息量爆炸的時代,往左往右的聲音往往都是一般大。互聯網就是有一種‘無論哪種論點老娘都能找到支撐它的論據’的能耐,想要勵志發財就有堅持買彩票中獎的,想要踏踏實實的,也有大堆經驗貼,就連打個瘦臉針,也有言之鑿鑿的勸退和鼓動作用極大的支持。好評差評也讓人很難區分,最後是好像只好聽從大數據。然而聽不聽從大數據本身其實也是一種選擇。”
繞來繞去,林與樂又快用文字這種東西把自己給繞了進去。
很快便又想到《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林奕含曾在采訪時說過的一句話:“文學是否只是一種巧言令色。”
接着還能想到王小波相關的言論:“生活方式像一個曲折漫長的故事,或者像一座使人迷失的迷宮,很不幸的是,任何一種負面的生活都能産生很多爛七八糟的細節,使它變得有趣;人就是在這種有趣中沉淪下去,從根本上忘記了這種生活需要改進。”(《貧窮是一種生活方式》)
而此刻,林與樂便感覺到自己正在用文學塑造了一座迷宮,再一次把自己饒了進去。
說好聽點兒,是想法很多,說難聽點兒,是愛鑽牛角尖。
早期林與樂還不覺得自己有病的時候,會覺得自己是個品格高尚的‘思想家’‘哲學家’,日日飽讀詩書,把自己關在這座文學的迷宮裏,沉淪其中。并自诩有趣,覺得他人才愚昧。
後來,才漸漸發覺,是她自己有病。她才是不正常的那一個。
那個過程很難受,好幾次只要想到自己才是有病的那一個,林與樂都會難過到想要當場葳蕤了五官大哭一場。
如今她會克制自己,因為知道自己有病。
她知道了:“人為了避免痛苦,總是可以創造出無窮的道理。”(《送你一顆子彈》)
也知道:“有時候,人們會癡迷于精神的自虐,通過僞痛苦來感知自我的存在。”(《送你一顆子彈》)
終究想不明白,不想了,停下來。林與樂。
她一面警惕自己陷入痛苦又享受的顧影自憐裏,一面在心裏對自己說。
“自我是一個深淵,它如此龐大,愛情不可填補。”
——當然,如果林與樂還能再看一遍劉瑜的博客,會發現,當時還有一段這樣的話。
“我想,我實在過分熱衷于‘審視’人生了,習慣于把任何事物倒吊起來,稀裏嘩啦抖落其中暗藏的秩序。從這個角度來說,一切焦慮都是咎由自取。”(《送你一顆子彈》)
作者有話要說: 有關文學的理解,可能不太符合作品本身的理解。尤其王小波的那段話,原本是講關于貧窮的,可以是貶義,也有些是在講一種貧窮裏的生活态度,但我當初對這句話的理解,卻和林與樂是一樣的……
另外,我踏馬就是狗。比葉狗還狗,不虧是我兒子。
(好多引用,第一次發現自己好像…還有點東西,都是我腦子裏可以當場回憶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