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 【第十七條校規】一 不是每個人都有正……
周二早上姜之玺是被電話鈴聲吵醒的。
她迷迷糊糊摸過手機按下接通,貓二白略顯急切的聲音傳了出來:“趕快來教學樓下。”
姜之玺朦胧着眼看了看時間,有點崩潰,“大哥,現在才六點多,你是比食堂大媽起得還早嗎?”
貓二白:“總之你快過來,我已經給肖騁打過電話了,林嘉慧在教學樓上。”
“上”。
這是一個很微妙的形容。
但困倦的姜之玺沒有立刻捕捉到,她不情不願地起了床,快速穿衣洗漱,随手抄了一個面包出了門。
到教學樓下時剛好碰到從男生宿舍方向來的肖騁,姜之玺咬着面包,含含糊糊沖貓二白抱怨:“你知道我昨天發了分手貼後窺屏到多晚嗎?一大早就把我叫出來。”
貓二白沖她擺擺手,擡了擡下巴示意樓頂,“往那看。”
教學樓很高,肉眼望上去只能模糊看見一個穿校服女生的剪影,直直地站在天臺邊緣,風把她的頭發揚了起來,好像随時要夾裹着她墜落。
肖騁:“誰在樓上?”
貓二白:“林嘉慧。”
姜之玺:“她跑那幹嘛?跳樓?”
貓二白:“為什麽選在今天跳?”
肖騁:“或許是昨天發生了她無法接受的事。”
姜之玺:“不能吧,我昨天怼的蘇見淳又沒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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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二白:“但她在帖子裏作了僞證,也許是怕你收拾了蘇見淳之後又轉頭報複她。”
姜之玺:“我沒那閑工夫,再說這也不用跳樓吧?正面剛不行嗎?”
肖騁:“不是每個人都有正面交鋒的勇氣。”
姜之玺咬着面包若有所思點點頭,貓二白忽然恨鐵不成鋼地拍了她一下,推着她進了教學樓:“吃吃吃就知道吃,趕緊上樓看看,把人穩住,這破游戲要是再死個人就真成恐怖片了。”
姜之玺翻了個白眼:“還不都是你自己設定的問題?你但凡內心陽光一點,能做出這玩意兒?”
互怼間三人已經跑到了天臺,林嘉慧站在防護牆上,手裏握着手機,風吹起她的衣服,空氣中飄散一陣午夜玫瑰的香氣。
一口氣爬九樓,姜之玺和貓二白相互扶着彎腰喘氣,肖騁體力不錯,劇烈運動後狀态依舊良好,救人的任務自然落到了他肩上。
“林嘉慧,任何問題都能解決,除了死,死亡是唯一讓人束手無策的事。”
貓二白氣還沒喘勻,呼哧帶喘地附和:“對對對,小姑娘趕緊下來,有什麽困難跟我們說,這今天來勸你的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一個個人設說出去那都是能連寫十幾萬字的主。”
姜之玺一巴掌拍到貓二白背上:“什麽亂七八糟的,有你這麽勸人的?人家聽得懂嗎?”
林嘉慧回過頭,逆光看着三人,表情有些晦澀,“不用了,我不是解決不了問題才選擇死亡,而是死亡,它就是我解決眼下問題的最好方式。”
說着,林嘉慧朝天臺外邁出了一只腳。貓二白吓了一跳,病急亂投醫地胡亂晃着姜之玺,“你你你快勸勸她,她這是什麽邏輯?”
姜之玺也懵了,手足無措道:“我什麽時候勸過人啊?你沒給我點亮這技能啊,你讓我把她怼下去倒還有可能。”
關鍵時刻還得看肖騁,他眯了眯眼,沉聲問了一句:“是因為校園暴力嗎?”
林嘉慧動作一頓,慢慢收回了腳,偏頭看向肖騁:“你是這麽認為的?”
肖騁:“結合我所知道的,我只能這麽下定論,如果真相不是這樣,我希望你能親口告訴我們。”
林嘉慧漠然轉過身:“告訴你們有什麽用。”
這時姜之玺反應了過來,脫口道:“我們可以替你正面交鋒,雖然你之前那些破事讓人讨厭,但這并不影響你校園暴力受害者的身份,如果你今天從這跳下去一了百了,那才是給了別人把你不完美的過去和你被霸淩的事實混合,進而得出受害者有罪論的機會。”
話音落,天臺寂靜了兩秒,林嘉慧慢慢回頭,初生的日光打在她側臉,有那麽一瞬間,照進了她眼底。
“你覺得,我沒有罪嗎?”
“你有罪。”姜之玺毫不隐瞞:“過去不入流的小手段傷害了很多人,但是,你罪不至此。”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教學樓下聚集了不少學生,有人已經報了警,幾個老師也着急忙慌地跑向天臺。
林嘉慧深深吸了口氣,玫瑰的香氣充盈在她鼻尖,她慢慢舒展開雙臂,轉過身面對姜之玺。
“我反反複複看自己的罪狀,甚至可以清晰完整地背誦出來,閉上眼睛就是那些令人唾棄,尴尬,甚至作嘔的過去反複重現……我确信我有罪。”
林嘉慧右手打開手機,按下了屏幕上一個按鈕。
“姜之玺,你知道第十七條校規嗎?”
姜之玺愣了一下,還不等她回答,林嘉慧表情忽然變得怪異。
“對不起。”
說完,身體向後一躺,在三人下意識伸手去拉的動作中,輕盈地落了下去。
樓下人群的驚叫聲響起,幾個老師氣喘籲籲地沖入天臺,不遠處的警笛聲越發清晰。
姜之玺腦子一片混亂,口袋中的手機忽然震了一下,她茫然地掏出來解鎖,屏幕的彈窗提示有人給她發了一封郵件。
林嘉慧。
跳樓前一秒的林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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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之玺:
收到這封郵件時,我大概已經死了。
所以請你花一兩分鐘,看看一個死人的遺言。
我們曾靈魂互換,你頂着我的身體被全校追殺,所以現在你大概認為我的死與校園暴力有關,至于真相到底是不是這樣,其實我也分不清楚。
就算到了決定自殺的那一刻,我內心始終覺得我是死于自己曾經的自私和惡毒,而不是被聲勢浩大的校園暴力逼上絕路,我不相信自己會因為他人的惡意和欺淩感到絕望無助,我可能是敵不過他們,但他們也不可能輕易毀了我。
我只是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厭惡,唾棄自己的低俗和愚蠢,并且由衷地認為“林嘉慧”這個人不該活在世上。
我想殺了她。
而我就是她。
或許最終,真正的惡人只有我一個。
是我自己,霸淩了林嘉慧。
【第十七條校規,宣布我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