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6)
,到後來我整篇交上去,終于可以一字不改。
你說,你知道我可以成為一個獨當一面的寫手。
後來安眠的貓問我,為什麽我寫稿子那麽快?
我回答她,因為只要有時間就寫啊,早起寫,午休時間寫,就算在路上搭車,用手機也可以寫。
我執着到接近瘋狂,只為了不辜負那個說過希望我紅的人。
現在他們都喊我“碼字機”。
但如果沒有曾經翻來覆去的修改,沒有徹夜不眠的趕稿,就沒有今天的“碼字機”。
我說過,你是夢想給我的禮物,那麽,為了不辜負這份禮物,我只能選擇努力一點,再努力一點。
今天,你出版《聽說你還回憶我》,我的新書也在籌備中。
你看,我們這樣努力,夢想也定不會辜負我們。
後記
我陪你走過的路你不能忘
有時候,會忽然一下子想到你。
想起以前常常和你一起去買涼面吃,穿過校外的林蔭路去網吧追劇,周末的時候,還會和你一起去書城坐坐。
聊班裏同學的八卦,月考剛出的成績和你擅長的作文考題。
但我最常和你一起經過的,卻是那條來往學校與家之間的長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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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心裏住着一個人的時候,去到哪裏都能想起與他有關的種種。
後來我和很多人一起路過那些街邊的小店。
而我總是不自覺地,想起你以前愛吃哪個店裏的零食,你買給我喝過哪個口味的奶茶,我們在哪個店裏買過參考書,你曾走到哪個拐角時哼唱過一首什麽歌,你又在哪裏手舞足蹈地說起過那部我也愛看的電視劇。
這本書完稿後不到一周,我又見到了你。
在機場,你風塵仆仆地推着大大的行李箱,上面貼滿了标簽紙,我沒話找話地看着你,想要緩解好久不見的尴尬。
我說,這麽花哨。
你笑了笑,沒接我的話。
我想仰起臉好好看看你,卻又不太敢,只好默默低着頭,亦步亦趨地走在你身旁。
好在,很快我們又像以前一樣,開始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
以前有人說,最值得喜歡的人,其實是那個在不知不覺中改變了你,而且令你變得越來越好的人。
我有沒有告訴過你,對我來說,你就是這樣的人?
在後來沒有和你聯系的很長時間裏,我才強烈地意識到,我有好多好習慣,都是因為你。
我的堅持,我的追逐,我的認真,我的驕傲,竟然都是受你的影響。
他們說因為遇到過最好的人,所以往後的時光,看誰都覺得不如那個人。
我覺得我是因為曾被你影響,才會在後來的很長時間裏,覺得再難遇到那個像你一樣默契的人。
和你在甜品店坐到天黑,出來之後你有點疲憊地自顧自說,在這裏打車嗎?
我小心翼翼地搖頭說,我們走回去吧。
你偏頭看看我,饒有興味道,怎麽?
我不敢跟你說,因為我很久沒像現在這樣,可以和你一起散步回家了。
敲到這裏,我對着電腦,竟猝不及防地哭起來。
像在寫這本書的中途那樣,我也是幾度把自己關在房間,趕稿到昏天暗地,然後寫到某個片段,眼淚決堤,對抗突如其來的回憶像場戰役。
你只是微微頓了下,默許般給了我答案。我走在你身邊,不遠不近的距離,有時候會挨你近一點,有時候又隔着很大一塊空地。
夜色濃濃,我多希望這條路沒有盡頭。
直到最後,你催促我說已經很晚了,我假裝去路邊小店買東西,其實只不過想要目送你走遠而已。看你的背影一點點被不着邊際的黑夜吞噬,消失不見,我吸了吸鼻子,緩緩地轉過身。
隔天我起得特別早,跑去名氣挺大的那家涼面攤打包了份涼面,給你送去。
你媽媽看到我,特別熱情地跟我打招呼,我猜當時你應該還沒睡醒吧,于是把早餐交給她。
後來你給我發信息說,很好吃,謝謝。
我還是緊張得不知道回你什麽好,只好呆呆地發了個賣萌的表情。
你知道嗎?十九年了,這卻是我第一次明目張膽地想要對你好。
以前我也想的,可我又特別害怕被你發現。
以後,哪來什麽以後。
你逗留的時間沒多長,很快便又匆匆回到你的城市。往後我又只能靠聽說得知一點點你的消息。
而我知道,再過幾年,我們會有各自的家。再久一點,你或許也會在別的地方安家。
只是,一想到再沒有理由和你穿過擁擠的人潮一起回家,再不能在家附近散步時小心翼翼地張望你可能出現的方向,我就覺得還是有點遺憾。
顧潮生,我和你一起走過那麽多的路,答應我別忘了它。
林栀藍
2014年10月20日晚
于長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