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末世類(前篇一)
梅傑垂下頭,冷靜地看了看自己的……爪子。
沒錯,就是爪子。
一只狗爪子。
果然,主人的本質和他的品種一樣,絕對是惡魔屬性,常常喜歡給她來上突然的一擊。
比如說這次。
他答應讓她看看蔔世仁,結果她看到蔔世仁和彌生正在對決。兩場激鬥過後,在兩人發現之前,主人帶她離開,同時告訴她,五分鐘後進入任務傳送。
五分鐘內,她需要看完一篇末世文大綱,還要記住盡可能多的細節。
如果說這些只是主人的一點小小的捉弄,但等她進到任務之後,她就在第一時間裏發現了主人的惡魔特質!
尼瑪,鏡子裏那個一身黑毛吐着舌頭晃着尾巴半人來高的龐然大物……是狗吧?
可站在鏡子前面的明明是她好不好?
她……變成了狗?
主人根本不是人,他是惡魔,怎麽可能真的讓她正正常常地進入任務呢?
在主人斷絕和她的聯系前,她立刻在腦海中和主人聯系:“這是怎麽回事?”
主人的聲音裏帶着惡作劇成功的愉悅:“哦,不是告訴你了,你是這一次任務的女主角啊。”
這是……女……主……角?
“我現在是什麽東西?我到底是誰?”難道女主角有變身的能力?不對啊,大綱裏說那個女主角是誰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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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你仔細想想大綱,大綱最開始那段,男人一直孤獨,身邊只有一只大黑狗陪伴。本來那只狗在大綱裏面沒寫出性別,為了讓你達到條件要求,我特意在前面加了個‘母’字。”主人“好心”地解釋。
“尼瑪啊!”梅傑再也忍不住了,終于爆出了粗口,“這是女主角嗎?這是狗,這是黑狗,這是黑母狗!”
“我知道你現在的品種,你不用提醒我。說起來,其實我唯一的疏漏只是忘了告訴你這次不能用你自己的身體穿過去。其他的,你覺得我做得有什麽錯處麽?”雖然被罵了,但主人的脾氣卻好得很。
當然有!
就算一點兒能力都沒有,她也絕對不想在末世文裏當一條狗!
“對了,鑒于你剛剛對主人我不敬,我決定對你實行一次小小的懲罰,本來答應給你的金手指,我要收回來!”主人說。
“金手指?”梅傑只顧着“震精”于這次穿越的“品種”問題了,根本沒注意到還有什麽外挂開進來。
“你看看你的脖子。”
梅傑看向鏡子。
鏡子裏魁梧的大黑狗脖子上并沒戴項圈,而是戴着一個金環,那金環的形狀很別致,花紋也很精巧。
“應該值不少錢。”梅傑在心裏判斷。
主人嗤笑她:“你能不能更俗一點兒?末世文裏,有錢有什麽用?這可是有錢都換不到的好東西。聽說過空間飾品嗎?”
空間飾品?
梅傑立刻想起以前看過的魔法類小說,裏面提過空間戒指,據說裏面可以放進n多無生命的東西,甚至有個別的連有生命的都能收進去。
這是最違反物理規律的逆天物品之一。
“這個是空間手镯,既然只允許你在末世文裏用,所以我索性把它的容積擴展為無限大。但是你現在已經不是人,戴手镯實在不合适,先對付着把它當項圈戴吧。”主人說,“不過作為懲罰,你要失去這個福利了。”
梅傑的狗爪子立刻緊緊地巴到項圈上,咧着嘴讨好着(如果狗也能咧嘴笑的話):“嘿嘿,主人,主人,您是世間最偉大最英明神武最風流不羁最寬宏大量最玉樹臨風最豐姿俊爽最善良最……不小心眼的主人,怎麽可能和我這個小小的仆人計較呢?對吧?對吧對吧對吧?”
尼瑪,無容量限制的空間手镯啊,或許平時她不在意,但是在末世文裏,這的确是一個超級作弊器有木有?說什麽也要保住啊。
主人沉默了一會兒,就在梅傑忐忑不安生怕他拒絕的時候,他終于說:“既然你實心實意地贊揚我了,那我就大發慈悲地放過你吧。為了防止任務會失敗,為了守護任務的成功,貫徹主人真實的慈悲,我!你的主人,我決定把空間手镯發還給你,但是,收回能存放生命物體的功能!就是這樣,over!”
說着,主人切斷了和她的聯系。
梅傑默默無語流眼淚。
主人,那是火箭隊的臺詞好麽?她是不是應該配合地“汪”上一聲?
知道再糾結也沒有用,梅傑很快調整好了心态,先思索了一下剛剛看過沒多久的大綱。
她看到的這本末世文的大綱,男主角是一個精通槍械、身手特別敏捷的男人,性格果斷堅毅,同時因為一直一個人,內心孤獨,渴望有同伴陪着他。另外,男主算得上博學多才,為了能找到把喪屍再次轉化成普通人類的辦法,他甚至捕捉到一個女性僵屍,用她做着實驗。
應該說,實驗還是取得了一定的進展的。他發明了一種化學血清,把這種血清注射到喪屍身體裏,類似于人類的“換血”,能讓喪屍的特征消失,和人類沒什麽兩樣。但這種變化只限于外表體征,同時喪屍會進入沉眠狀态,意識仍舊不能清醒。
而且換血的過程要一直持續,不能中斷。一旦中斷掉,沉眠的喪屍會再次清醒,人類體征消失,并且攻擊人類。
這一部分是有關男主的設定。在前期的時候,男主并不是真的孤單一人,他還有一個大黑狗陪着他。
唔,就是現在的梅傑了。
太坑爹了有木有?
不是說她是女主角嗎?
但大綱上的女主角明明另有其人。
難道是主人弄錯了?
還是她忽略了什麽?
梅傑把狗臉放在爪子上,趴在地上慢慢思索着。
來之前,主人告訴過她,任務可以不按照劇情進行。
問題是,外面到處是喪屍,這麽危險的地方,就算不按劇情,難道她還有膽量出去不成?
“一定得死死巴着男主角。”她在心裏下了決心。
大綱裏面的男主可是一直活到最後的人,前期孤身一人,後來漸漸找到了同伴,甚至成立了屬于自己的勢力,和其他勢力遙遙相對,這種模式有點兒像是春秋戰國時候諸侯割據的情景。
她腦中有什麽想法閃電般閃了過去,等她再想去回憶時,卻怎麽也抓不着頭緒。
想不起來就算了,說不定以後能想出來。
她在心裏安慰自己,雖然隐約有些不安的感覺。
似乎哪裏有些不對勁?
正考慮時,突然卧室裏傳來一個聲音:“小傑,過來。”
爸爸在叫她?
梅傑下意識地應了一聲,等“汪”的聲音傳到耳朵裏,她才反應過來,她正處在任務中,自己是條大黑狗。
雖然爸爸活着的時候經常叫她“小傑”,但以後,再也沒有家人會這樣叫她了。
她一直孤身一人。
就像這文的男主角一樣。
一想到這裏,她突然有種感傷的情緒。
男人見她沒進去,走了出來:“小傑,怎麽不進來?我們不是一直一起睡嗎?”
看到走出來的男人,梅傑如遭電擊。
彌生!
彌生!
又是彌生!
太好了,彌生沒被蔔世仁害死,還陪她到了末世文裏。
誰說她在是孤單的?明明彌生一直在陪着她!
一股熱流在心中流淌,她猛地站起來,下意識地搖動了幾下尾巴,蹿起來朝他猛撲過去。
彌生沒想到大黑狗一下子變得這麽熱情,熟悉地腳下繞了幾步,避免了被它撲倒用口水洗臉的下場。
“還這麽貪玩?時間太晚了。再說了,傻小傑,你該看看你的體重,現在這麽重,真被你撲到,我非被壓死不可。再不減肥,以後還有哪只公狗敢看上你喲。”
梅傑只覺得又興奮又激動,根本停不下來動作,也不管彌生說的是什麽,她的尾巴幾乎都要搖斷了,“汪汪”直叫。
她想說話,想問問他還記不記得她,想問問他有沒有關于她前幾次任務的記憶,還想問問他是不是和蔔世仁對打的那一個。現在,她已經不在乎他到底是小說裏的人物還是現實中的真人,只要有他在,就行!
可惜,出口後還是變成了一連串的“汪汪汪”。
彌生跟大黑狗雖然是患難與共的同伴,但明顯沒達到心有靈犀的程度:“又餓了?還是吃多了?想加餐?還是想減肥?”
梅傑繞着彌生蹦達了半天,最後發現自己所有的動作都被他理解成了別的意思,最後他甚至問出了“是不是腸子不舒服?抽筋了?”這種話。
她只得洩氣地放棄了。
算了,看樣子這個彌生既沒有以前任務的回憶,估計也不是現實裏的那個。
不過,沒關系。
只要陪着她的是彌生就好。
彌生把身上背着的槍拿下來:“來,跟我去睡覺,明天太陽一升起來就出去幹活兒!”
大綱介紹了男主角每天的活動,相當有規律。他跟着太陽同時起床,太陽升起來時,他已經整理好了自己,帶着唯一的同伴大黑狗上街,尋找陰影中可能存在的落單的喪屍,當然,這種行動很少成功。中午的時候,他會走到港口的地方,反複用電臺播放着事先錄制好的尋找同伴的通知,同時把自己的住址夾在裏面,希望能有幸存者聽到,找到他。
下午,他會去城市裏其他地方“遠足”,搜索盡可能多的生活必須品,并且絕對會在太陽落山之前趕回住處。
他的住處經過了特殊設計,很寬闊,下面還有一層地下室。牆壁是鋼筋水泥的,除此之外他還用一層升降門般的特制鋼板把它們全部包起來,每次他回到這裏後,從裏面鎖好門,接着就會用遙控器将鋼板放下來,盡可能隔斷裏面和外面的聯系。
每三天,他會去地下室一次。
地下室是他的實驗室,裏面關着一只他捉回來的女性喪屍。喪屍一直處于沉眠狀态,特殊的藥物血清不停地順着輸液管進入喪屍的身體裏,這時候的喪屍看起來像一只溫順得毫無攻擊能力的小羊,完全任人宰割,就算把她開膛破腹都不會有任何問題,誰能想得到一旦清醒,她就會沖着人露出尖利的牙齒?
睡覺之外的所有事情,一律被男主角用“幹活兒”這個詞來代替。
梅傑順從地搖了搖尾巴,屁颠颠地跟在他後面進了卧室。
卧室裏面有一張大床,床非常大,同時睡三四個人不成問題。彌生是個謹慎的人,就算回到了住處休息,他的手邊也絕對會放着上了膛的子彈,随時應付突發情況。
就是因為他的這種謹慎,他才能在這座人類死絕的城市裏一個人呆下來,呆了一年多,并且還不知道要呆上多長時間為止。
當然,只是他不知道,看過大綱的梅傑是知道的,大概半年之後,會有人類幸存者找到他。
對了,在那之前還發生什麽事兒來着?
都怪主人,只給她很短的時間看一份長長的大綱,導致她很多地方都沒來得及細看,甚至開頭都是跳着來的。
梅傑一邊在心裏抱怨,一邊順從大黑狗的本能跳上床,一轉身,她呆住了。
彌生正在脫衣服。
她一直都知道,彌生是好看的,非常好看,光從外表上看,他的俊美幾乎和主人不相上下。
可是,幾次任務,就算上次兩人“同居”了幾年,彌生卻相當有禮,她甚至沒看過他光上身的樣子。
但現在,她看到了。
彌生現在的形象和她在現實裏看到的差不多,一頭烏黑茂密的短發,雖然有一雙劍眉,但劍眉下面卻是一雙目光流轉間就會讓很多女子輕易淪陷進去的桃花眼。他的身材相當結實,修長勻稱,穿着衣服時看不出有多少肌肉,但脫下衣服後,才會發現這完全是一具經過長期訓練過的身體,皮膚之下隐藏着随時能夠爆發出來的強大力量。
梅傑正呆呆地看着,彌生很自然地把長褲也脫了下來,穿着條平腳褲坐到床上。
一股男子氣息撲面而來。
她口幹舌燥,面紅耳赤。
唔,狗會臉紅嗎?
梅傑沒想到這個,如今她滿腦子都轉着一個問題:“這是在色you我吧?是吧?是吧是吧是吧?難道他不介意來次人獸戀?”
彌生看看它呆滞的臉:“剛剛那麽興奮,好像生怕把你忘了,怎麽一上床就安靜下來了?難道是急着和我睡覺?”
梅傑滿狗臉的黑線。
誰急着和你睡覺?
尼瑪,這話太容易讓人誤會了有木有?
彌生把床腳的毯子拉起來,蓋到身上:“時間差不多了,我們睡覺吧,明天還要早起呢。”他握了一下拳,“千萬要和太陽一齊起來喲。”
“和太陽一齊起來”,是大綱中重點強調的一句話,她至少在不止一處看過。因為這個小說裏面,喪屍的設定和普通的喪屍電影不同,更有點兒像是吸血鬼。它們具有很快的移動能力,強橫的力氣,不知道疼痛,特別害怕陽光。只要一接觸到陽光,它們就會開始萎縮,直到縮成一團失去水份的幹肉,再也活不過來。
唯一與吸血鬼不同的是,它們的外表很醜陋,連普通人都比不上,更談不上俊美。
彌生雖然身手敏捷,畢竟是人,不是神,不可能同時和那麽多僵屍作戰,只要被它們劃傷一點點皮肉,它們所攜帶的喪屍病毒就能進到他身體裏,讓他也變成它們中的一個。
所以,陽光是他最強有力的盟友。
只要有陽光在,他就能橫着走。但太陽一落山,或者是陰雨蒙蒙的日子,他就只能呆在住處裏,把自己埋得深深地,像是地底深處的老鼠一樣,一點兒聲音都不敢洩露出去,生怕被喪屍們發現。
“睡吧。”彌生躺了下來,一人一狗離得很近。
一對成年男女睡在同一張床上,除了夫妻,怕是只有情人了吧?梅傑的心跳得很快。
說起來,現在的梅傑雖然是只黑狗,但對他卻絕對是生命一樣重要的存在。這個城市是一座死城,除了他再沒有一個活人,如果不是大黑狗一直不離不棄地陪着他,就算他內心再強大,怕是也很難撐下來。
他可以失去任何東西,卻絕對不能失去她。
她是他最重要的同伴,她是他精神的慰藉,她是他不會說話的知己,絕對不會背叛的朋友。
“睡吧。”他側過身,在她耳朵邊說,聲音輕柔得像情人間的呢喃。
雖然是第一次穿到這種地方,而且還變了形态,但在彌生的安撫下,梅傑心裏那種焦躁不安竟然慢慢退了下去,她在軟軟的床墊子裏面拱了幾下,找了個最舒服的姿勢,眼皮慢慢合上。
彌生很快就睡着了,呼吸聲變得均勻。
梅傑沒睡着,或許是因為變成狗的關系,她的嗅覺和聽覺都當人類的時候強了很多。彌生的味道一直彌漫包圍着她,外面,似乎有什麽“人”,或者說什麽東西走過去,速度很快,偶爾會停一下,卻始終沒注意過這座被武裝得像鋼鐵堡壘一樣的建築物。
漸漸地,困意上來了,她的神智漸漸飄遠,飄遠。
夢裏,彌生的桃花眼裏一直帶着懶洋洋的笑。
第二天,梅傑耳中聽到一陣特別輕特別細微的悉悉索索的聲音,她立刻睜開了狗眼。
彌生穿好衣服,簡單沖洗一下,去食物貯藏室裏挑了挑,找出幾罐即将過期的罐頭,打開,放到了桌上。
梅傑晃了晃尾巴,習慣性地去洗手間想洗臉刷牙,等伸出爪子才反應過來她現在是一條狗,至少在這次任務裏是用不上這個了。
她失望地坐到飯桌上,看着彌生推過來的一盒打開的罐頭:“吃吧,這個是肉罐頭。難為你前幾天一直陪着我吃那些個難吃死的黃豆罐頭。”
梅傑伸手想拿勺子,爪子伸了半截,收了回來,垂下頭開始舔起來。
尼瑪,當狗的感覺一點兒都不好。她懷念她的手,懷念她能洗臉刷牙沖涼的日子,懷念她坐在椅子上慢慢品嘗食物的美好時光。
吃完早飯,彌生用遙控器打開了四周的鐵板,拉開窗簾看了看外面。
今天是個大晴天,陽光燦爛,适合出游的好日子。
“走吧。”彌生把槍背到背上,又把子彈袋捆在身上,打了聲呼哨:“小傑,跟着我走,別亂鑽。”
他喜歡這個同伴,雖然不會說話,不會交談,但特別通人性。帶它上街時,不用擔心它會好奇到處跑,更不會給他惹什麽麻煩。
梅傑叫了一聲,跟着他的腳步小跑出了門。
兩個人在附近的十幾條街游逛了一上午,并沒有什麽收獲,彌生很失望,轉去了港口,開始每天一次的電臺播音。
立刻一陣充滿磁性的男子聲音遠遠地傳了出去:“你好,我是彌生,我住在某某城市某某街某某路某某號,我這裏有食物,有清水,有防身的武器,還有……強力的保镖。如果你能聽到這段播音,如果你能聽到我的話,請來我的住處找我。非常重要的友情提示,請白天來,因為晚上是喪屍活動的時間,相當危險,非常危險!”
把這段話反複播話了半個小時之後,彌生站起身,向城市的另一面走去。
那邊因為離他的住處很遠,接下來的半天必須嚴格規劃好行走路線,不但要在有限時間內拿盡可能多的生活必需品,還必須趕在日落前趕回去。
住處這半邊城市的存貨已經被彌生搬回住處消耗得差不多了,為了活下去,他的活動範圍變得越來越大,也越來越具有危險性。
梅傑緊緊跟着他。
這種感覺很詭異,周圍全是高樓大廈的殘餘,卻沒有一個人影,孤零零地,似乎被世界遺棄了一樣。
作者有話要說:扭動:說了只是醉話。
那個,要不日更六千?作者君還有篇古言也在同步更新,分三千字到那邊,加一起也是九千字呢。
對手指,果然喝酒誤事,某筆再也不醉後亂發願了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