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作者有話要說:
江湖上出現一對情侶。
男的很英俊,是殺手。身手極好,閻王要人三更死,沒人能留到五更。但他說要六更才動手,閻王也得等到六更來收人。有一個雇過他的人說:“他問我,你知道一夜之間殺孔尚書,盜玉麒麟的鬼影子要價是多少?我說,我知道,是十萬黃金。他笑,對我道,那我收你九萬九千九十九兩黃金。結果,他按時完成了我的要求,可不久後,鬼影子就銷聲匿跡了。”
每個雇他的人都說,談酬勞時,他先問最近一次殺手行動的最高要價,然後比它少一兩。久而久之,那些很出名的殺手都不見了,是隐退了還是死了,沒有一個人知道,可是漸漸的,所有人都只知道了一個殺手的名字,只有他,他的名字叫鄒振衣。
更特別的是,這樣的頂極殺手卻不是獨來獨往,他與他的妻子形影不離,連殺人的時候,他的妻子也陪着,站在一邊。可是,他的妻子根本不會武功,不止不會武功,連長相都十分平庸。她很單薄,仿佛風一吹就可以被刮跑。她面容憔悴,似病體纏身,甚至她還有些殘疾,她的左肩總比右肩低一些,乍眼看去,就像一棵長歪的樹苗。但,就是這樣一位女子卻是殺手的伴侶,凡是見過他們在一起的人,不能否認他們真是相愛的一對。那個女子的名字叫李寄。
鄒振衣和李寄成為人們口中的傳奇。
而鄒振衣和李寄本人卻絲毫不覺得。他們每天享受相愛的日子。 王祈不是不吃驚鄒振衣回來時抱着一個重傷垂危的女子。足足花了一個月,他們才救回這個女子的命,而大半年後,這女子才能自由下地走動。可是要把身子完全養好,恢複如初,只怕還有好幾年的功夫。
王祈不明白,為什麽鄒振衣會寸步不離的服侍她?而且等那女子下床後,他們俨然是一對相愛的情侶。
“祈叔?”
每次見到鄒振衣牽着那女子的手,披着黃昏的霞光散步回來的情景王祈就發愣。這個滿臉柔情的男人真的是五年前突然出現,冷冷地要求自己做他的仆人,為他出面開始接手殺人任務的男人?那個只求每天有口白米粥吃、每天有件新衣換的小孩不知從哪兒學來一身武功,成為一個俊美的少年并開始為這個目标去掙錢?王祈是看着他達到了自己的願望,現在他每天可以吃到白米粥、一天可以換十幾件新衣服,但是為什麽打第一眼見到他時的悲傷從未消失過呢?如今的他有了一個相伴左右的女子,他的臉上露出溫暖的笑容,王祈對這樣的改變一時無法接受。
“祈叔又發呆了呢。”女子蹲到王祈面前,扭頭去望鄒振衣。
鄒振衣也探身子,出其不意地猛擊一下掌,效果非常顯著,有兩個人同時被他吓到了。
“哇!”那女子先叫一聲。然後王祈再次清醒,“啊,少爺,你們回來啦。” 女子慢慢站起身,去瞪鄒振衣,“你非要用這個方法嗎?”
“寄兒,老祈最近一直在發呆。”鄒振衣自覺很無辜。
李寄道:“祈叔發呆是因為他在想很重要的事。”
“但——”鄒振衣指出,“他已經燒糊幾十次飯,炒鹹了十幾次菜……”
話還沒說完,王祈像是想起了什麽,飛也似沖進廚房,“啊,我的飯!”
“你看,你看!”鄒振衣幾乎要豎起尾巴,得意得搖晃了。
李寄微嘆口氣,“沒有關系呀,有得吃已經是福了。”
鄒振衣坐到長凳上,伸手将她帶到自己腿上,“今天走動還很累嗎?”
李寄靠在他的懷裏,輕輕道:“好很多了,只是回來下坡時有些腳虛。” 鄒振衣的手拂上她微低的左肩,像是忿恨又像憐惜,“你要好好調養,怎麽能老吃燒得有些問題的飯菜呢?”
李寄笑,雙手環住他的腰,“你也說是‘有些’問題。祈叔很忙,他每天出去擺字畫攤,回來還要打點家務,什麽都是他來做,你也不幫忙。等過兩天我恢複氣力了,我來做飯給你們吃可好?”
“好。”鄒振衣将下巴擱在她的頭頂上,閉上眼睛。
王祈端上‘有些’問題的飯菜是就看見了這很溫馨的一幕,他放上碗筷悄悄退下,然後來到門外沒事找事地去喂已吃得肥壯的大小雞。喂着喂着,他不覺回頭去看那扇窗,依稀還能看見他們相偎的身影。 少爺究竟是從哪裏找到了李寄這樣一個女子,受這麽重的傷,仿佛是與誰不共戴天才會下這般狠手。她為什麽會得到少爺如此的珍視?
這究竟是喜還是憂?王祈深深困惑,幾日前他在窗下聽到了他們的對話。那時月已爬上樹梢,李寄已經睡到了床上,鄒振衣沒有睡意,于是坐在床邊和她輕輕說着話。
“我要掙很多很多的錢,不用每天去讨別人吃剩的東西,讨不到吃時,只能挖樹根,有一次,一棟房子裏出來一個人,他看到了我,就給了我一碗粥。我第一次看到這麽美的白米粥,沒有石子、沙子,是一碗幹幹淨淨、真真正正沒有馊臭的粥,從那以後我發誓,我要天天吃這樣的粥。那個人天天中午會從邊門給我一碗白米粥,但突然有一天,他不再出現了,我等了很多天,餓得頭暈眼花,于是我敲門想找他,結果開門的那些人把我揍了一頓,于是只要我從他們門口出現,他們都會揍我。我聽見他們邊揍我,邊笑着說:看這個小兔崽子,保證八百年都沒換過一件衣服,瞧那臭的,真讓人不爽。就因為我沒有衣服換就要挨打嗎?于是我再發誓,我除了要吃白米粥,我還要天天穿新衣服,穿過一次的衣服我不會再穿,我只穿新衣服。而且我知道,要達成這些目标,我就必需掙到很多很多的錢。我找了個人,我讓他教我認識了三個字:掙,粥,衣。我還讓他給我起了個名字,就用這三個字,我要告訴自己,我必須得到,無論用什麽方法!” 窗外,王祈淚流滿面。
李寄聽了也默不作聲,很久很久,她道:“鄒振衣,多麽好得名字。我叫李寄,你知道嗎?”
“哦。”鄒振衣道。
李寄慢慢道:“在東晉,有一個叫幹寶的人将許多神話故事和名間傳說采集到了一本書裏,這本書叫《搜神記》。其中有一篇文章叫《李寄》。在東越國閩中郡,有坐庸嶺,在那裏有一條大蛇,老百姓十分害怕,有許多人都被它咬死了。蛇給人托夢,給巫祝下旨,要吃十二三歲的女童。當地的都尉、縣令、縣長就讨了大戶人家奴婢生的女孩,有罪人家的女孩,然後等到每年八月初祭就将她們獻給大蛇,一晃已經有九個女孩作了祭品。這一年,官府又招募女孩了,将樂縣的李誕有六個女兒,最小的一個名叫寄。她打算去應募,可父母舍不得,但她還是偷偷得去了。她請求官府給了她一把好劍和一條能咬蛇的狗,到了八月初,她來到蛇穴,用食物将蛇引了出來,蛇出來大口吃着東西,她便放出狗,狗撲上去咬住蛇,她也從後面用劍将蛇砍傷好幾處。蛇死了,李寄将九個女孩的頭骨運了出來,她說道:汝曹怯弱,為蛇所食,甚可哀愍!你看,我的名字正好和她的相同。” 鄒振衣聽得很入神,“李,寄……你也有很好的名字。從今天起,你就是李寄。”
王祈知道《李寄斬蛇》的故事,但他不知道她是真叫李寄,還是想叫李寄的人。
鄒振衣繼續道,“多麽好的故事。《搜神記》裏還有許多故事嗎?”
李寄點頭,“很多很多,不光《搜神記》,還有其他有故事的書。”
“那麽,”鄒振衣決定,“我要你每天晚上給我講一個故事。”
李寄寵他,“好,我每天給你講個故事。”
王祈聽不下去,離開了。
這兩個人仿佛變成了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