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43)
你他媽放開我,你再不放,他就報警了!”
沈頌被我吓住了,這才放了手,和以前一樣,每次用強不行,他就急忙道歉。這次就差跪地上抽自己嘴巴了。我根本顧不上看沈頌的臉色,東西我都不要了,爬起來就往外面跑。
打開門,頭發亂糟糟的,黎華總看得出來我被折騰過吧。我抱着黎華,但是沒哭,我時刻都記得提醒自己,我現在不能沒事兒就老哭,我得為孩子着想。
就是遇到危險之後,很正常的那種害怕而已,黎華揉了揉我的頭發,把他們一根根縷順,沈頌從卧室出來,我雖然看不到,但能想象黎華此刻盯着沈頌的,是怎樣的目光。
我不想在這門口對黎華撒嬌或者委屈,于是懷抱松開,準備跟黎華先走。但是我一松開,黎華就徹底怒了,沖進門就又要揍沈頌。
我攔着他,黎華好幾次要修理沈頌,我基本都能攔下,但今天真的攔不住了。黎華已經沖進門去了,別說他了,這要是我,撞見哪個女的想非禮他,我必須跳上去,把這女的按床上撓,撓到毀容叫奶奶位置。
而且黎華對沈頌不爽,絕不可能是一般二般的不爽,看見他不爽,不看見也不爽。沈頌在他心裏,得像屎一樣時時刻刻惡心着他。
沈頌這小子今天也急眼了,居然真的撩開袖子要和黎華打。反正他們真的打起來了,算起來可能是黎華先動的手,就在客廳裏面打,黎華給沈頌按在沙發上打。
換在平常,我得嚷嚷“別打了”,這會兒我也不太想嚷嚷了,我跟沈頌已經吵的嗓子要啞了。我現在還不願意很大聲的說話,怕鎮到自己的肚子。
所以這次他們打架的時候,我慫了,往自認為安全的地方退了幾步,別殃及到我就好。我覺得黎華揍沈頌吧,主要也就是出出氣,不能真給沈頌打死。
沈頌一邊挨打一邊罵罵咧咧,打不過的人都這樣,就和我當年被菲菲那幫人揍的時候一樣,拳頭上不行,就只能張嘴罵了。
他罵我們狗男女,罵我爛女表子,罵黎華大傻逼小白臉。他越嘴巴上不老實,黎華打得越來勁。
打架,總有個最初的原因,最初的原因就是不爽呗。但是架真的打起來了,往往就不止那個原因那麽簡單了。大家都是青壯年的熱血男兒,真打起來就在一個服不服了,沈頌不服,黎華想把他揍到服。
揍到沈頌真的怕了,不吭聲了,黎華才放了手,從沙發邊上站起來,手上那麽一松,沈頌就摔在沙發旁邊。
說實話,這麽摔一下,誰的心理不受侮辱。在沈頌眼裏看來,還得覺得憋屈,自己不就是喜歡我,到底做錯了什麽。
其實他今天要是不試圖對我用強,我覺得黎華真不至于打他。我們本來已經說好了,要平心氣和地解決這所有的事情,為了孩子着想,也為了不要再添更多的是非。
Advertisement
黎華揉了揉拳頭準備帶我走,剛轉身,沈頌趴起來摸了茶幾上的水果刀。
我看見了,“啊”地尖叫一聲。兵刃,總有一種煞氣,尤其在這個時候,真的煞到我了。我差那麽點就沖上去要把黎華拽開了。
只是我這麽一叫,黎華反應過來了,扭頭跟沈頌又是一通打。他的主要目的就是搶沈頌手裏的刀子,然後他們扭成一團,然後忽然兩個人都不動了。
我最先看到的,是黎華手上的學,然後看到的是沈頌痛苦的表情,然後發現,那些血是從沈頌肚子上流出來的。
沈頌是沒力氣動了,黎華是有些傻眼了,我這心突突跳了兩下,表現出非一般地鎮定,趕緊去找電話機撥了120。
我跑過去把黎華拉開,沈頌肚子上不太穩當地紮着只水果刀,刀子大概紮進去有半截。我也不敢給他拔出來啊,我半抱着沈頌,“你怎麽樣,沈頌可你別死啊,沈頌沈頌?”
他死不了,他現在還沒暈呢,伸手指了指黎華,手指頭上都是血,抖着聲音說:“殺人……”
這倆字又給我吓得半死,黎華皺着眉頭不說話,看着沈頌的傷口,心裏肯定也很着急。他倆怎麽打成這樣的,我真的沒看清。但我能确定的是,以黎華沉穩的性格,就算是打架打急眼了,也不能說故意去捅沈頌。
這就只是誤傷。
120來了,我跟着蹦上救護車,黎華也跟上來了。他并沒有逃避責任的打算,這個時候也不能讓我跟着沈頌,讓我一個人來解決這件事情。
醫生怎麽看不出來這是打架打的啊,救護車上,沈頌流血太多昏過去,我坐在他旁邊,第一次很熱切地拉着沈頌的手,不光是怕他真有什麽事,我的黎華脫不了幹系,到底沈頌是個人啊,受了傷誰看着不心疼啊。
沈頌真不是個十惡不赦的人,他只是讨厭了點。
我抿着嘴巴偷偷掉眼淚,黎華坐在另一邊,一直一句話都沒有說。
到沈頌被送進了手術室,我們也不清楚他的情況到底怎麽樣,只是傷了皮肉,還是捅了腸子捅了內髒,完全不知道。
我只知道沈頌被送進去的時候,完全面色慘白,一副要死了的樣子。應該是血留得太多了。
我坐在黎華旁邊發抖,也掉眼淚,黎華想伸手抹我的眼淚,看到自己手上的血,就換了袖子。
我抓着黎華的手,“怎麽辦,沈頌不能死啊,他要是死了你怎麽辦。對不起,黎華,你們這樣都是我害的,沈頌死了怎麽辦……”
黎華把我抱起來,明明很沉重,又故意裝得很平淡,“不怪你,不怪你,別哭,你不能哭。”
在他的安慰下,我平靜了一點點。可我還是內疚,我總覺得,事情會變成這樣都是我造成的。每件事情,都有間接因素和直接因素,真要刨究根源,這事兒就太長遠太長遠了。而直接關系,就是沈頌和黎華打架,然後沈頌先動了刀子。
我在黎華的懷裏逐漸冷靜下來,腦子裏想了些除了擔憂沈頌,這個時候還必須想的其他事情。包括怎麽善後,下面是怎樣的結果,怎麽讓事情的影響力變成最小。
我們倆都沒怎麽說話,我估計黎華這時候也在考慮這些問題。
沈頌他媽來得很快,來到以後,也不見得是擔心自己兒子的,擔心也沒地方擔,指着我和黎華就開始罵。
在被沈頌的媽罵的時候,黎華一直故意用半邊身體擋着我,做一副保護我,有什麽事情他來擔的樣子。
沈頌他媽罵累了,也快罵虛脫了,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哭號,“老天啊,我們家是造了什麽孽啊,我的頌啊,小頌啊,你要是有個三長兩短,我們老的可怎麽活啊。我的頌啊。”
我想過去把老人家扶起來,老人家一看見我又急了,指着我們罵,“你們這兩個殺人犯,要槍斃!”
沈頌他媽還坐在地上,從口袋裏摸出手機來要報警。我趕緊攔着啊,不能報警,報警就麻煩大了,我們有錢,他要多少錢都行,千萬別報警。
可是有些東西,不是錢就能買通的,沈頌他媽那麽愛自己的兒子,如果沈頌真的怎麽樣了,我相信在讓我和黎華付出代價,和拿錢之間,他很可能會選擇前者。
我按着他媽的手,哭着求啊勸啊,把這場面鬧得那個亂套啊。沈頌家還來了幾個親戚,就把我們圍着,估計是怕我和黎華跑了。
黎華什麽也沒說,默默地拿手機撥了110。我當時只顧着攔沈頌的媽,沒顧得上他,直到他放下手機,把我從沈頌媽媽旁邊拉開,說:“別哭,警察馬上來了。”
我這身體又軟了軟。黎華拉着胳膊把我拽住,親了親我的額頭。
十分鐘後,警察出現帶走了黎華。我站在沈頌家一衆親戚中間,目送他離開,他轉頭,大約是想對我微笑一下,可惜沒笑得出來。
但那一眼十分淡定,像是對我的安慰。
我紅着眼眶,把所有的眼淚和抖動咽下去,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黎華說:“我現在最大的任務,就是照顧好這個孩子,把這件事情完成好了,以後就是女王,做不好,提鞋都不要。”
當然這是玩笑。
☆、179 你看着辦
警察的出現,把沈頌家的親戚都給鎮住了。一直到警察走了,他們也沒敢放聲。
我就在這兒坐着,誰也不看,拿他們當白菜。黎華被帶走的瞬間,我是很傷心,生怕這一帶走就回不來了。我這是給人家坑進去了,他在裏面,沒什麽行動能力,那我這個在外面的人,就不能坐以待斃了。
所以我現在什麽也不想,我必須先冷靜,特別特別冷靜,了解清楚所有的情況,關鍵是沈頌的情況,然後做接下來的打算。
最好的一點是,黎華家有錢,有錢,很多問題還是很容易解決的。
我現在就一個祈求,沈頌不能死,只要他好好的,什麽都不是問題。我冷靜,冷靜下來才能縷清楚問題,我不能讓問題越來越麻煩,一條條縷明白他,把我的男人,把我孩子的爸爸救出來。
所以我也不能讓自己的情緒波動太厲害,因為我身體不好,我還帶着個小的。我得把自己先照顧得很好很好才行。
那幾個臭老娘們的絮絮叨叨,我是一句也沒往耳朵裏面聽,也沒有禮貌地給站着的人讓座位。我在這兒坐得穩穩當當的,跟一大佛似得。
後來沈頌被送出來了,我也跟着去了病房。他還在昏迷,然後我直接去找醫生,沈頌的媽媽也在找醫生了解情況,我才不管那些呢,直接把醫生拉開一些,劈頭蓋臉問我的問題。
沈頌他媽想跟我争醫生,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一字字說:“你放心,你兒子的醫藥費我來掏,我讓醫生給他用最好的藥,保證他身上連個疤都不留,你現在先別叨叨,我要問事情。”
沈頌他媽被我給鎮住了,轉過去和自己的親戚朋友商量別的,那邊沒啥想法,沈頌被搞成這樣肯定是要告的啊。
醫生告訴我,沈頌沒傷到要害,就是皮肉紮破了,不會有生命危險,當時血流得太多才昏迷。我問這算輕傷還是重傷,醫生說這個他現在還說不好,這是由法醫鑒定的。
然後我就走了,我走的時候,沈頌家親戚想攔我,就怕人都跑了沒人負責。我冷冷地說:“他已經進去了,警察看着呢你們還擔心什麽,都給我讓開。”
我很兇,但是語速很平靜,我不跟他們嚷嚷,嚷嚷沒用,別再吓到我的孩子。
黎華醫院,看到有賣小米粥的,我先買了一杯捧着喝。雖然我現在沒什麽胃口,但我得吃東西,我不能折騰自己的身體,我堅決不能倒下。
喝着小米粥我找了這邊最大的律師事務所,進去以後找人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說清楚。自己家那點破事兒,誰願意瞎說啊,但跟律師必須要直言不諱。
律師跟我提出的兩點重要問題,第一是,是黎華先動手的,第二是,要看沈頌到底傷得怎麽樣。捅到肚子了,已經鬧到警察那裏,多多少少是得處理的,但最後判決怎麽樣,沈頌方面的想法,也能起到很大的決定因素。
如果他願意接受賠償,那即使判刑,也會判得少一點。
我問律師,“一定要判麽?”
律師說基本上是一定要的,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這時候還只是咨詢,醫生也不能明明白白地跟我說,當然只要肯花錢,很多東西還是很好解決的。
我去警察局想找黎華,但這個時候那邊不準我見。然後我放下臉皮來,去找沈頌家裏談判。
昨天我對沈頌媽媽挺兇的,今天是來求人的,态度就得放得好看。
沈頌家已經拟好狀紙了,就是要告,告到死的那種告。沈頌媽媽現在要多恨我有多恨我,覺得都是我這盆禍水,才讓他兒子遭了這皮肉之苦。
可刀子是沈頌先拿的,這是對黎華這邊最有利的情況。
問題,家裏又沒有攝像頭,除了我的供詞以外,沒有任何人可以作證。并且律師告訴我,以我們三個人這樣的關系,我的供詞法院會保留性采納,因為我和黎華這還牽扯個婚外情的問題。
這兩天我就在方方面面地走動,帶着律師去見了一次黎華,黎華看上去消受了一點點,我也不知道在裏面他是怎麽過的。每天是不是都很擔心。
我們中間隔着張大長桌子,我碰不到他,他也碰不到我,籠子外面還有警察看着。他看着我笑了笑,說:“真擔心你,不過看你氣色挺好的。”
我也勉強地笑笑,撐出一派堅強的顏色。我摸摸肚子,說:“孩子也很好,等閑下來我就去做B超。看看它的第一章照片。你不用擔心,我每天都吃好喝好的,我能照顧好自己。”
他點點頭。
然後就是和律師方面的交流。
我這幾天雖然一直忙着沒停下來,但卻是也很注意照顧自己,真的是好吃好喝的養着,現在也沒到孕吐的時候,我能吃多少吃多少,手機定上鬧鐘,養身體保胎的藥,按時按點的吃。
後來這邊的律師,和沈頌那邊的律師打了回交道。我的律師告訴我,沈頌提供的供詞跟我的不一樣,沈頌不承認是自己先拿的刀子,他的說法是,黎華打他,他贏了不放手,還用刀子紮他。
我也想到了,這個時候沈頌必須耍無賴。就是他不耍,他的律師也會教他耍無賴。因為如果刀是他先拿的,他要是承認了,弄不好是他和黎華兩個人抓進去一起關,誰也逃不了責任。
反正律師的意思是,情況對黎華很不利。
只有夜深人靜的時候,我才會自己累一累,揉揉額頭嘆嘆氣。黎華媽媽懷着欣喜的心情回來,沒想到遇到的是這樣的情況,跟我一起走動了兩天。
當然她一個在W市多了多年生意的女強人,走動起來比我有手段,至少她知道送錢該往什麽地方送。
我們分工很明确,我走下面她走上面,目的就是把黎華弄出來,一天也不讓他在裏面多呆。
我到沈頌家裏商量賠償好幾回,那邊态度堅決,後來幹脆就是吃閉門羹。
那天和黎華媽媽交流情況,說完真事兒以後,他媽無力地嘆了口氣,不自覺地伸手拉了下我的手,她說:“優優,咱們現在做最壞的打算。”
最壞的打算,就是判刑時間有點長。然後我們走動不到位,差不多那個樣子吧。
我看着他媽沒說話,黎華媽媽問:“孩子多少天了?”
我搖搖頭,“還沒來得及去看,不到一個半月吧。”
黎華媽媽說:“你要是現在想為自己做打算,也還來得及。”
我急切地搖了搖頭。不可能的,他媽擔心的問題不可能的,哪怕黎華真的被拖出去槍斃,我都一定要把孩子生下來的,賠上自己的命都行。
他媽有點觸動,也很難過,眼眶紅了,“我知道,小華這些年心裏一直有你,阿姨知道這樣很自私,但是阿姨想求你,不管多久,你願意等他嗎?阿姨只有這一個兒子,不想看他難過。你……願意嗎?”
我就流淚了,很平靜地淚流,我點頭,緊緊握着黎華媽媽的手,鼓了鼓勇氣,“媽……”
她媽看我一眼,欣然接受了這聲稱呼。我們現在就是一家人,雖然我還沒來得及離婚,但在我心裏,就是這樣了。
我說:“我等,多久我都等,”然後搖頭鼓勁,“不會太久的,我們一起努力。”
他媽也挺感動,拍了拍我的手背,“好孩子,你自己要注意身體啊。”
我點頭,真誠地點頭。
這些天,我沒讓自己熬過夜,睡不着也必須睡。然後今天,早上五點我就爬起來去了醫院,之前他家裏人都不準我見沈頌。
早上,陪床的要去打水,我在角落裏守着,看着沈頌他媽拿着水壺出去了,做間諜似得閃進病房裏,從裏面反鎖了。
沈頌也醒了,看見我有種吓一跳的意思。他沒多大的事兒,傷口長好就差不多了,他現在就是存心不想讓黎華好過了。
沈頌可能以為我是來找他求情的,不知道他現在還有沒有趁機逼我嫁他的意思,但是看見我這冷冰冰的眼神兒,沈頌就怕了。
我已經不想好聲好氣地跟他聊了,他已經提供假供詞了,這無賴必須耍到底。
“有事兒麽?”他謹慎地問我。
我走到病床旁邊,也沒坐下,居高臨下地看着他。
“有事兒快說!”
看得出來,沈頌怕了,怕就對了。
我從抽屜裏翻他的病例,翻了翻,冷冷地問,“要多少錢?”
“哼,我不要錢。”沈頌此刻顯出非一般的骨氣。
我冷笑一下,“喲,騙房的事兒不擔心了?”
沈頌也冷笑一下,“你說了算麽?”
我歪下頭,“我說了是不算,你告吧,大不了我也霍出臉去,告你一強奸未遂,看看你媽在街坊鄰居那邊怎麽擡頭。”
這個,我問過律師,律師說的是,反正不大好告,還是因為沒證據。一般很少有告成功的。沈頌的律師估計也得這麽跟他說。
沈頌就不跟我說話了,不知道這是誰教的,我急眼了,看着外面也沒人,拽了垂下來的小吊針,指着沈頌的眼睛說:“沈頌我告訴你,到現在我也什麽不怕了,你要麽給我到法庭上有什麽說什麽,把誰先掏刀子這事兒說出來,我賠你一筆錢。要麽咱也來個你死我活,我真給弄殘了,大不了我進去和他一起蹲,我們兩口子出來,照樣好好過,你一毛錢拿不到,你自己什麽結果,你看着辦!”
☆、苦盡甘來,是最甜的蜜
本來想正文結束再發的,可是我性子急,又有讀者想看。不管你愛不愛看我的廢話,這也是最後一次了。為了這篇文,我解釋了太多了遍了,自己是真的煩了夠夠的了。我估計好多讀者也夠夠的了。
到這裏,優優篇正文所有篇章馬上結束了。
很多疑問,我終于可以好好解釋一下了。
《閨蜜的男人》原本大綱,并不是這樣的,那個大綱比這個虐,黎華一直是藍恬的,優優是個三,本來最後黎華是要死的。然後可愛的淨網來了,三不讓寫了,高官不讓寫了。阿信自認為是個守本分的人,偷着寫,不是不行,就是不想了。
從改名那一刻起,原大綱就徹底死了,我一定比你們任何人都感到遺憾。
我也不知道具體該解釋什麽,說說兩次分手的不同吧。
第一次分手,原因我想大家都理解了,因為長久不在一起,然後都有話悶着不說,內心還有不信任。所以選擇結束。
但第二次,本質上是完全不同的。從川藏線之行,我就一直在鋪墊一種感情,你就在我心裏,踏踏實實轟轟烈烈,這種感情不會被取代,也不會被任何東西掩埋。因為它那樣深刻地存在,在我心中足夠美麗和浪漫,所以在不在一起,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
優優選擇放手,首先,是在經歷了長達一年的壓抑之後,心情過于陰郁,感覺無力再支撐下去,其次,就是這種不懼失去的心态存在。如果放手,能成全彼此的海闊天空,那又怎麽樣呢。
之後遭遇的不好,沒經歷的時候,誰知道碰到的都是不好的事情。
跟藍恬沒有關系,她對藍恬說讓與不讓,只是對藍恬的一句安慰。總在糾結這個字眼兒的親,麻煩以後看文,多看看作者寫的內心鋪墊好麽,作者寫那麽多東西,肯定不是拿來湊字數的,你不看那些東西,等于看骨不看肉,能看到完整的內容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