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的第一個男朋友,叫做縱容。
我剛向我媽出櫃的時候,用了很長一段時間才說服她,讓她明白我這不是病,不能治療,不能改變,更不能禍害人家閨女。那個時候我雖然出櫃,可還沒有男朋友,只是提早給我媽打個預防針,我就怕等我有了男朋友,在愛情的刺激下,說話做事失了理智,不如在現在毫無羁絆的情況下,先說清楚了,也為以後減輕障礙。
我的努力成功了,我媽最終雖然不能理解我,卻表示她不會幹涉我。她自己去查了資料,很糾結又不好意思的對我說,若我想找個男朋友,最好找個年紀比我大的,因為年紀大的會疼人,會照顧我。
我哭笑不得,為她那副仿佛為女兒選擇夫婿的神态。我對她說,我雖然是同性戀,想和男的在一起,可這并不代表我要站在女方的立場,等待被疼、被照顧。我媽長籲一口氣,說那很好,我就怕你站在女人的那一方。我說您這不是瞧不起女孩子嗎?性事上的那一方,又不代表相處上的地位。
她就故作老态的說,你不懂,男女這事門道大着呢,就說男人出軌別人都勸着原諒,女人出軌別人就只會勸着分,就能看出來這上下位置,多麽重要,所以放男男身上,一定能同理用之。她殷切看着我的神态,讓我對她做出了保證:在我的戀愛裏,我只能充當男人的那一方。
這對我來說并不是什麽大事,我又沒被人cao過,對這事并不想念,當個只占便宜不吃虧的也好,即使這會讓我找男朋友的時候增加點困難,畢竟大部分同性戀都是雙插頭,都是男人,都想占據主動地位。
我這麽答應我媽後,她顯然更放心了,果然是标準的疼兒子的沒原則媽,兒子不吃虧,怎麽着都行。她又說,既然這樣,還是找個年紀大的比較好,女大三都能抱金磚,你找個大幾歲的,說不定能抱鉑金磚呢。
就是這點讓我特別愛她。我爸在我小的時候找了個小三,留下補償金就和我媽離了,我媽艱難把我養大,卻從來很樂觀很開明,不往我身上施加她的個人意願,和她相處,我的青春叛逆期就這麽光打雷不下雨的渡過了——我就是在叛逆期的刺激下,在還很年輕,沒有任何經濟實力的情況下,和她出櫃了。
我很尊重她,所以會承諾她那個,也想着如果可能的話,談戀愛還是找個年紀大點的吧,讓她覺得我聽話,總會讓她開心。
我卻沒想到,我第一次交的男朋友,整整比我大七歲。
交這個男朋友吧,完全是出自意外。細細想來,我出櫃的理由,其實并不是我上面說的那些理由,最主要的是,我心裏面有一個大秘密,我憋不住,特別想說出來,找個人來替我分擔一下,而我非常信任我媽,我愛她,我相信她。
所以在說出這個秘密後,整個人都輕快了。在這種愉悅的心情下,我高考成績突破我的極限,我居然一不小心,考上了個重點大學,雖然全國來看并不很有名,可好歹是省會大學,标着省份名字,我上的大學在我的家鄉含金量很高,而我若想回家,周末就可以來回。
我學的審計專業,畢業打算去考銀行或者公務員,這個專業不錯,沒那麽大衆化,找工作又容易。
我本來沒有打算在大學時代談戀愛的。大學住宿舍,又是那麽多人集中活動,一點秘密根本瞞不住,我可不想因為私生活被那麽多人指指點點,甚至會影響到我的畢業,再者,我絲毫經濟基礎都沒有,單親家庭負擔重,我媽一個月給我一千塊生活費,我吃吃喝喝就用完了,連開房和買個好tt的錢都沒有,哪來的心思去談戀愛啊,因此就沒有費力在同學中,尋找個合适的戀愛對象。
大二的時候我掌握了基礎的專業知識,可以出去找兼職,在這個時候,認識了我的第一個男朋友。
他比我大七歲,将近三十,但是在具體聊天談及歲數前,我根本沒有發現他竟然比我大這麽多。怎麽說呢,在上學的時候,相處的全是同齡人,對年齡自然而然的很模糊,都覺得別人和我一樣,因此聽到他比我大七歲的時候,我下意識的就覺得他和我不是一代人——可不是非一代人麽,出生的年尾數就已經不同了。其實要是在社會上,別說大個七歲,大個十七歲都不覺得有什麽,可當時,我就特別驚奇,這份驚奇毫不掩飾的表現在我的臉上,他笑着說,你是不是以為我很老。
我趕緊道歉,又好奇的打量着他。從外表看真看不出來,我有的時候看我打扮完畢的老媽,都覺得她年輕非常,足以驚豔四座。
這個人,就贏得了我的好奇。
他叫縱容。從那次對話後,他就開始追求我。一開始我完全沒有發現他是在追求我,誰能想到呢?他很會套話,不知不覺就套出來我的愛好,從電影開始,他約我去看。一開始我并沒有答應,想看電影,自然和寝室同學去看比較方便,也更聊得來。但他總有辦法約我去看,每周總是上映那麽多新電影,他可憐巴巴的求了,我就去了。
接着,他總是“路過”我的學校,于是一起吃飯;兼職的時候接我上下班。我總算開竅,明白他原來是在追求我。
我明白後,他從我有些遮掩的态度裏明白,于是越發大膽,然後對我告白。我沒想太多,雖然這和我的預期不同,我還是答應了。
我們一起吃飯的時候,他父母偶爾會給他打電話,他就說有事在外面,不回去吃飯。我心裏明白,對我而言或許是戀愛,對他而言則是未必。戀愛何必求結果?
戀愛三個月後,我越發了解縱容。縱容情商很高,雖然他說我是他的第一個男朋友。這點我不信,年近三十,情商又極高,怎麽可能沒談過戀愛?他的情商,并不在甜言蜜語,相反他幾乎不說,只是我無意中提過的小事,他都會記得,然後一一拿到我面前來。小到每次來都會給我帶我喜歡吃的零食,小到會因為我想吃什麽而全城打電話問餐館,小到我說我衣服忘公交車上了,他會開車去終點站等,然後輕描淡寫的拿給我。
他總是讓我感動。我取笑他說,說你是我的小叮當,三次元版,小人物版,他哈哈大笑,說願意永遠當我的小叮當。
他為我做的事,都是小事,可他事事體察入微,默默做到,又從來不為自己表功,做的輕描淡寫,做的我都不能正式表達謝意。一件一件累積起來,我突然明白,我不會再遇到縱容這樣,對我更好的人——我媽都做不到如此,我真心明白,什麽是如珍如寶,被寵心頭。
他越這樣做,我就越惶恐,我不是因為覺得自己難擔如此重視,而是不知縱容的底線到底在哪裏,縱容還能做到何種地步。我說的話他從來只有贊同,我無意中說過的話他也會替我實現。這一切就像電視劇,然而電視劇裏這些年的男主角沒有這種。這更像童話,不像真實。
我不像他的戀人,更像他忠誠的主人,或者被他寵着的兒子。
我想和他分手。他對我太好,好到這種好會改變我。我會變的無法離開他,會變的任性,會變得覺得這個世界都該聽我的。如果他不在了呢?那我還能承受住嗎?
所以我要在這之前,結束掉。
這對他來說當然很不公平,他只是竭力,并且超出普通人極限的對我好而已。分手這種話,我難以啓齒。
縱容再次證實了他的情商之高。我只是拒絕了三次約會,他就來我學校強行把我拽出去,問我有什麽想法。
我不能說他對我太好這種理由,太過殘忍,可不說,也對不起他。
我說我想分手,你對我的好,我适應不來。
他說他喜歡我,想為我做一切。我要是真想分手,他會答應的,這是能為我做的最後一件事。
我搖擺了很久,他對我的好和我會有的改變天人交戰,而他站在那裏,低着頭等着我宣判。
然後我說,對不起,我也喜歡你,可是你的喜歡,我實在承受不來。
就這樣,我和第一個男朋友分手了。和縱容分手後,我難過了許久,忍不住回家找我媽傾訴。我媽耐心的聽完,然後對我說,慷慨大方的愛,很容易讓人誤解為施舍,然後産生拒絕的念頭。她問我,這句臨時編的雞湯段子,有沒有道理。
我突然恍然大悟,我說,明白了,怪不得總有人發帖子,說ta們對戀人那麽好,怎麽還是分手了。
我媽又說,再給我講個不太相幹的故事。
她說她上個月,出席了她同事父親的葬禮,葬禮上她同事哭暈了好幾次。原來那人父親愛吃甜食,可又有嚴重的糖尿病,嚴禁吃甜,可他卻總禁不住父親哀求,忍不住偷偷的給父親一塊兩塊點心,結果,他的父親就死于糖尿病。
這故事的确不大相幹,可我還是若有所悟。傾瀉而來的愛意,太燙,太密,太滿,個人的一切都如同被侵占。我一開始就不應該答應他的,我想在以後的感情裏,遇到的任何一個對象,我都會拿來同他比較,說不定會陷入後悔的境地。
因為我不相信,還會有人對我比他更好。
作者有話要說: 情人節快樂!情人節應該發點有用的東西,比如這篇《和十個男朋友分手的十個理由》(是的文名不是這個就是故意的),要知道甜蜜的愛情總是相似的,寫些甜蜜love或者番外實在沒意思,不如寫點不甜蜜的愛情總是不同的故事,來幫助大家在大家在愛情中更有分寸,更能走的長遠。
當然,想要寫這種東西的我,還是個單身狗,所以寫出的東西到底有沒有用,也請大家玩笑對待,畢竟這還是個報社文嘛。
這個短篇仍然是我最喜歡的第一人稱,不過換了種更輕快的風格,寫的要比較現實些,希望習慣了我以前風格讀者,這次繼續喜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