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玉環
第三章玉環
送走了盧小郎君,王希平若有所思地問柳鳳集道:“子羽,你怎麽看?”
柳鳳集微笑道:“盧家百年興盛不是沒有道理的,盧少連年紀輕輕,也有些手段了。”
王希平笑罵道:“你這狐貍精,又看出甚麽了?”
柳鳳集反問他:“盧少連方才一番話,信息量很大,希平又看出甚麽?”
王希平笑笑,道:“小郎君方才提到賢妃指婚,解釋了他離開京城的緣由,但此乃天家秘事,他對你我這等初識者說這些,一來顯示自己毫無心機性格直爽,二來微露拉攏之意,三來提醒我們,再深究下去,會對座主有所妨礙。”
柳鳳集點頭笑道:“正是這樣了。咱們是同科,都出自座主門下,和顧家十二郎更是義結金蘭,顧家鐵了心保太子,咱倆當然也被看做親近太子一派,因此盧少連才這般舉動。但我更感興趣的是,竊案現場亂丢的匣子明明有二十八個空的,盧小郎君的失物單子上卻只寫了二十七樣,他瞞下的那一樣,又是甚麽?”
王希平一怔:“二十八個?現場我看得很仔細,确确實實只有二十七個空匣子啊。”
柳鳳集微笑道:“有兩只流觞杯,雖一大一小,看花色樣式分明是母子杯,卻分別收在兩個匣子裏頭。因此丢失的東西定然還有一樣,是盧小郎君寧可找不回來,也不能對旁人說的。”
會是甚麽東西?
是能讓盧小郎君即便出賣天家秘事也要掩蓋的東西。
柳王二人雖遠在江州,但仗着在做禦史這個官兒,着實耳目通靈,因此京城的動靜還是清楚的,前幾個月,聖人抱恙,因太子體弱,由魏王伺疾,沒多久宮裏便傳出魏王得了聖人一柄如意的消息,之後傳出魏王的親生母親,也就是宮裏得寵的賢妃娘娘有意與盧家議親,議的是哪個,原先倒還不清楚,此時曉得竟是年方十歲的宜都公主和盧家小郎君盧少連,婚事還沒有半點眉目,廣陵郡王已手腳麻利地迎娶了盧家二娘子做正妃,旋即盧少連便日夜兼程離開長安。
這些動作實在太大,竟完全不避諱聖人的耳目,可想而知,聖人此次病勢定然兇險。病榻之前,守着的是魏王,而不是太子,那麽當真有一日聖人大行,即位的會不會也不再是太子?
按說太子即位實在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問題是本朝這位太子的能耐和身子骨委實不怎麽争氣,雖是長子,還早早就定了太子的名分,卻除了這個名頭外,一無是處,唯一能給他加分的,無非有廣陵郡王這麽個好聖孫,然則這位好聖孫偏偏還是行二。
要說聖人對太子已是仁至義盡,将一代名家顧海晏都封給太子做太師,顧大家竭盡全力輔佐太子,四處搜羅能人異士,聚集在太子麾下為他出謀劃策,只盼君前應對的時候能讓聖人多瞧見些這個兒子的優秀之處,可惜太子羸弱的身體和糟糕的記憶力,讓他沒法子把顧大家的心血完整呈現于君前,只好眼看着魏王一天天顯山露水,眼看着聖人在那裏頻頻感嘆:“魏王最肖我。”
而宜都公主,恰恰是魏王唯一的同胞妹妹,盧家也恰恰是朝中還保持中立,既不偏向太子,也不偏向魏王的一支文武兼備的強大勢力,若盧少連任由賢妃娘娘做主尚了宜都公主,盧家便不得不上了魏王這條船,不得不輔佐魏王去争一争儲君之位。這當然是自命正統的盧家所不允許的,如果不得不選,他們也只會選太子,嫡枝長子,天命所歸。
即便這位太子似乎并沒有日後治理天下的能力。
只看盧家二娘子終于花落廣陵郡府,盧家的選擇便已不言自明。
如今盧家小郎君斷然逃出京城,可看出太子魏王關于儲位之争已經日趨明朗,相互間連基本的掩飾都不做了,現在的問題是,在此多事之秋,盧小郎君究竟将甚麽重要的物事帶出了京城?
王希平在最後,還是問出了這個老問題,柳鳳集笑道:“希平确實厲害,我也只略微有了些許想法,你片刻之間已理清了所有脈絡。儲位之争,說到底,其實還是聖意,聖人屬意于哪個,哪個便是儲君。太子雖然不濟,但也沒出過甚麽大錯,貿然廢了他,于理不合。魏王要取而代之,必要尋到太子些錯處。”
王希平一拍手:“是了!盧家子弟在朝中任職不少,盧大郎更官至三品,兼任禦史大夫與吏部尚書,已具入相之勢,小宗還有個四郎任河東節度,盧家既是權臣,也是外藩,分明已是烈火烹油、鮮花着錦之盛,因此素來明哲保身,不敢與皇家任何事牽扯上關系,此時廣陵郡王居然敢和盧家聯姻,勾結重臣,這便是太子的錯處了。倒是魏王,宜都公主的婚事只是那麽約略一提,并未成事,比之太子便算不得甚麽。”
他頓了頓,又道:“李淳素日謹慎,既然敢娶盧二娘,便是不怕聖人曉得。那麽,或者聖人已耳目受限,或者病體支離,已無力顧及這些。依我看來,聖人在位多年,積威深厚,不至于現在便已耳目不靈,因此只怕後者居多,魏王雖然守在病榻前頭,要對神志不清的人說些甚麽,也是難能。”
他靜下來,又思考了片刻,忽然道:“病!”
柳鳳集笑道:“希平的眼睛這般亮,定是想通了,且說來聽聽?”
“若要神志不清的人能清醒過來,便要治病,魏王此時需要的,是可起沉疴的妙藥,但這藥太子可不需要,只消聖人這樣一直病下去,那個位置早晚是太子的。因此盧小郎君帶出來的,定然是這個藥了。”王希平篤定道。
柳鳳集微笑:“也未必一定是藥,或者是個人,也未可知。”
“人?”王希平迷惑。
“莫要忘記,魏王手中,還有一柄如意。”柳鳳集微笑道,“傳信給十二郎,叫他查查,這陣子魏王可有與甚麽郎中道士過從甚密。”
王希平應了一聲,卻又忍不住問道:“限期十日破案,傳信去京城,快馬加鞭一來一回都要半個多月,來不及啊。”
柳鳳集眯眼笑道:“是啊,來不及,那又怎樣?”
王希平切了一聲,管自下樓去了。
事實證明,便是柳王二人将禦史裏行的分內事抛在了腦後,這案子依舊得到了比較圓滿的解決。十日不到,李禦史果然将失竊的金銀找了回來,雖已重新融了,但分量十足,只多不少,那個倒黴的小賊被捉住的時候,想是怕了盧小郎君當真将他千刀萬剮,果斷自殺。
對這個結果,小郎君表示還算滿意,于是皆大歡喜。
當然,小郎君是不是真的滿意,便不足為外人道了。
這一切,在吃飽喝足的永嘉看來,完全不明白這些凡人究竟在瞎折騰甚麽。明明那天潛入盧小郎君寶庫的飛賊不是捉住的那個,為甚麽那個當官兒的要指鹿為馬?他也不明白,明明當時被那個飛賊摳下來丢在地上的金銀都進了他的肚子,他還好心幫忙,把寶石都給舔舔幹淨,保準連個殘渣兒都不剩,那個當官兒的又從哪裏變出了那些金銀?當然更不明白的是,為甚麽他吃個銀盤,還能從裏頭吃出個玉環來,險些硌壞了他老人家的一口好牙,凡人喜歡把玉環藏在銀器裏頭麽?
不過這枚同心玉環挺漂亮,便借花獻佛罷。永嘉美滋滋地把玉環放在他精心挑選來的首飾匣子裏,連先前從美人奸商那裏拿到的那些東西,一并在婚禮上送給了四郎和秀娘。
說實話永嘉也知道自己操持的這個婚禮有點亂七八糟,不過看四郎挺高興,秀娘更是高興的哭了,想是喜歡罷,他便放心了。
婚禮過後幾個月,在一個初秋早上,四郎到底沒再醒過來,秀娘也沒哭,去郊外點一把火将四郎的屍身燒成了灰,裝進壇子裏背在身上,便和永嘉辭行道:“少君,阿秀要送四郎回家了,此後長路漫漫,請少君自己保重。到你長大,來九黎,別忘了到四郎墳前,和他說說話。”
永嘉點點頭,忽然不曉得該說些甚麽,看秀娘頭也不回地一路望東,漸行漸遠,自己則只剩一個小小的包裹在手上,此外,甚麽也沒有了。
沒有四郎,沒有秀娘,沒有家。
他再無法無天,也沒人管他了,再沒人幫他随時備好溫熱的茶水和幹淨的衣物,也再沒人寧可剝了自己的麟,也要給他換顆銀珠吃。
天氣很晴朗,不冷不熱,路旁的銀杏葉鑲了豔麗的金邊,大路兩旁的田地散發着不同于金石的香氣,是豐收的味道。
這是個美好的季節。
他的阿娘,謝十四娘,南朝陳郡謝氏最驕傲的女兒,便是在這個季節去漢水游玩,然後認識了阿爹,給阿爹拐回了九黎,永嘉之亂時,本已和阿爹私奔的阿娘放棄與阿爹長相厮守,回到族裏,與謝氏共存亡,但為了他,阿娘到底沒有與族人一道赴死,在最後關頭還是逃了,躲進山中剖開了自己的肚子,生下了他,給他起名永嘉,字鸾停。
而作為九黎族長的阿爹,蚩尤伯鸾,原本壽命綿長,定居在僻處極東的九黎故地,日子逍遙自在,卻為了血脈混雜生而有異的永嘉可以活下去,寧可将自己永鎮九黎山下,也要換出蚩尤珠守護兒子長大。
因此,他也是個蚩尤了。是這世上,除阿爹之外,最後一個蚩尤,一個赤角紅麟生吞金石力大無窮的怪物。
他的壽命很長,他的本事很大,他現在的肚子很飽,也有法子一直這樣吃得飽飽的,他手裏有多少人夢寐以求,可讓人長生不老的蚩尤珠,還有愛他的阿爹阿娘。
可是他為甚麽會這麽傷心?
因為此刻我的外表還是個幼兒,永嘉對自己說,所以總是想有人陪着的,以後便不會了。
秋日的天空碧藍如洗,看起來很高,也很遠,我要在這廣闊的天地間獨個走完六百年的時間,才能去找我的阿爹。
六百年,真的,好長啊……他默默掏出袖子裏的金片,咬了一口。
難得傷懷的永嘉大概想不到,他送給秀娘做新婚賀禮,并且被帶去九黎的那只玉環,讓盧少連盧小郎君快要找瘋了。
在剛拿到這只玉環的時候,盧小郎君沒覺得這個差事難辦,不過是藏起一塊玉罷了,天下人都曉得他盧少連喜歡收藏各色金銀器,只消将這塊玉藏進銀器裏頭,混在他花樣繁多的收藏中,誰能找得出來?可萬萬沒料到的是,千防萬防,在江州居然會馬失前蹄。
原先還猜是魏王派來的人下的手,可是那個跟了他一路的人分明已死在了江州城外的破廟裏,身邊并無贓物,有盧大郎沿途嚴防死守,也确定沒有傳遞任何東西出去,所以竟真的是個飛賊無意中偷走了玉環。這個飛賊只偷金銀器,定是擔心寶石容易辨認,不好銷贓,金銀卻是融了便萬事大吉,他處理首飾手法那樣純熟,又有條件熔煉金銀,九成是個首飾匠。只是這幾日來幾乎将江州城方圓百裏的所有銀樓和首飾匠祖宗八代都查完了,丁點兒線索都沒有,難道這個賊是石頭裏蹦出來的?
其實盧小郎君倒是無意中猜對了一條,永嘉雖不是打石頭裏蹦出來的,可也差不多。
不過,硬說永嘉是賊,着實有點冤枉了他,那日他不過是被濃郁的香氣勾引到了盧小郎君的金庫房頂上,并沒動下去大吃一頓的心思,結果就看見個身穿夜行衣的飛賊試圖翻窗而入,他看飛賊的夜行衣都破爛了,想是窮人,劫富濟貧當然是好事,便很好心的幫了那賊一把。
可惜那個飛賊委實太沒用,自己只是見他跑出來之後,躲在破廟裏玩命從那些金銀器上往下撬寶石,便想和他打個商量,把掰下來的金銀送給自己,誰知剛在房梁上問了一句,他居然就這麽服毒自盡了。
劫富濟貧既然做不成,那麽就歸還失物也好,不過做好事嘛,總是要收點報酬的,于是那些金銀就被他笑納了,還順便幫忙把寶石舔幹淨再送回盧小郎君的金庫裏。
誰曉得他這一舔,硬生生把盧小郎君引入了破案的死胡同。這不能怪小郎君沒本事,實在因為對手不是人。
郁卒的小郎君飛鴿傳書向自家大哥訴苦,盧大郎倒很想得開,安慰他說,不妨事,這枚玉環被偷了也好,被弄壞了也好,只要一時回不到魏王手上,就好。
只要回不到魏王手上,着急的就換成魏王了。
眼看聖人病情一日日加重,禦醫們都束手無策,宰相和大臣們俱已在做先皇賓天和新帝登基的準備了,他好不容易說服了一位念着宮中舊情人的年輕禦醫,答應待事成之後,以如意為憑,假先帝遺旨,放這對小鴛鴦遠走高飛,那位禦醫才肯幫他在藥罐子裏加一味虎狼之藥,讓聖人能清醒片刻,換了儲君再死,誰曉得藏着秘藥的玉環竟然被盧家人偷梁換柱,帶出了宮。
這藥倘若落在太子手上,遺禍無窮,因此魏王必須在短時間內再弄到一劑藥,或者,幹脆逼宮殺了太子,逼迫聖人立他為儲君。
偏偏這時候,得了柳鳳集提醒的顧家十二郎一路摸查,竟捉到了那位給魏王提供秘藥的道士,魏王明知盧家早做好了完全的準備,卻已別無選擇。
一時間,朝堂和後宮風起雲湧,先是魏王兵變,緊接着聖人大行,當夜太子突發卒中,顧海晏率領東宮一派的大小官員千辛萬苦鬥垮魏王,然後架着半身不遂的太子登了大寶。
新皇登基之後,第一件事是給先帝出殡,谥德宗,歸葬崇陵,讓先帝入土為安;第二件事是貶先帝愛子魏王李茂為庶民,斬立決,讓先帝死不瞑目;第三件事是宣布宮中的宦官宮女太多,一口氣裁減了三千餘人,還罷了民怨沸騰的宮市五坊使,讓先帝地下蒙羞。
所以說,太子當得太久了真的不是一件好事,會把孝子活生生變成逆子。
不過從民衆角度考慮,這幾項舉措當然都是好的,第一條,先帝出殡新皇登基,這是大勢所趨民心所向;第二條,魏王謀反,為避免日後東山再起,兵連禍結天下生靈塗炭,自然殺了最安全;第三條,自安史之亂以後,君主不再相信朝臣,反而相信與自己朝夕行處的宦官,使宦官得以幹政,且權利日隆。可是宦官們基本都不學無術,只曉得聚斂錢財,使得朝政更加腐敗。顧大家早已想打壓這些宦官的氣焰,只是沒有法子。如今一朝權在手,自然要好生整頓整頓。雖然這般舉措分明是在打先帝的臉,卻也顧不得了。
只是這一切,永嘉毫不關心,他從頭到尾都不曉得,那晚他一手導演的失竊案,讓魏王功虧一篑,更不曉得,正是這件事,讓柳鳳集走入了太子的視線,未來,這個位極人臣的魏晉佳公子也将影響許多人的一生。
包括他,謝永嘉,謝鸾停。
作者有話要說: (座主,唐代進士對當年科舉主考官的稱呼)
(唐德宗以來,宦官經常借為皇宮采辦物品為名,在街市上以買物為名,公開搶掠,稱為宮市。白居易《賣炭翁》詩就是對宮市的控訴。早在順宗做太子時,就想對德宗建議取消宮市,當時王叔文害怕德宗懷疑太子收買人心,而危及太子的地位,所以勸阻了順宗。永貞年間,宮市制度被取消。充任五坊(即雕坊、鹘坊、鹞坊、鷹坊、狗坊)小使臣的宦官,也常以捕貢奉鳥雀為名,對百姓進行訛詐。在永貞革新中,五坊使也被取消。這二項弊政被取消,因而人心大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