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對角巷
作者有話要說: 新文已開,綜漫同人和靈魂互換一起上(沒錯,最後我選擇了雙開),希望大家多多收藏支持:
1995年。
正是暑期,對角巷人來人往,街鋪林立,魔法商店裏賣着麻瓜世界裏絕對找不到的各式各樣有趣的玩意兒。
很多年了,這裏的變化不大。奧利凡德的魔杖店,麗痕書店……它們還在那裏,仿佛再過上一百年,它們還會繼續存在。
麻瓜的世界日新月異,而巫師的世界仿佛被定格的老照片,永遠停留在一個古老美好的年代。
這裏還是很熱鬧,雖然熱鬧下隐隐有着不詳的氣息。
多虧了魔法部的執迷不悟,大部分的人還不知道,一個噩夢又再度降臨。他的到來将使這裏的所有美好變成一堆廢墟。
諾拉的出現引起了許多人的注意——在滿目的巫師袍裏,牛仔褲配襯衫的确有些吸引眼球。
幸好剛複活的黑魔頭還沒有召集齊他的信徒,不然單憑這身打扮,已經足夠她被食死徒攻擊而橫死在對角巷街頭。
于是她第一站選擇了摩金夫人長袍店。
諾拉想,幸好她那天把錢包在巫師袍的口袋裏,不然她出現在倫敦街頭時就将是一個身無分文的無家可歸的流浪漢。
店主是個有些微胖但熱情的女人,她問道:“我從沒見過你。你是從國外回來的麽?”
諾拉站在高腳凳上,尺子自動在她身上比劃。她漫不經心地回答:“算是吧……”
如果五十多年前的倫敦也算國外的話。
“你應該小心些。”摩金夫人說,“這裏近來有一些不太好的謠言……當然,報紙上說這裏還是安全的,不過你是一個孤身女孩……”
諾拉安靜地聽着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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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裏又來了一個客人。是一個面色蒼白,下巴尖細的男孩。
一個馬爾福。若拉在心裏下定義。這一頭鉑金色的頭發太顯眼了。
他輕蔑地瞥了一眼還穿着麻瓜衣服的若拉,傲慢的态度更加印證了他的姓氏。
他開口:“我想,泥巴種根本不配成為巫師,他們早該滾出巫師界。”
這麽多年了,罵人的詞彙沒有一點長進。而面前這個馬爾福的涵養遠遠不如當年的阿布拉克薩斯·馬爾福,後者覺得和肮髒的泥巴種說話都是一種恥辱,所以更習慣用實際行動表示他的鄙視。
諾拉不想和他一般見識,她總不能告訴他,我和你的爺爺可是同學,我甚至揍過你爺爺,你算哪根蔥?
說起阿布拉克薩斯·馬爾福,他大概已經死了吧?連他的孫子都已經這麽大了。
“德拉科。”又一個金色頭發的女人走進來,“還沒好麽?”
“馬上就好,夫人。”摩金夫人說。
德拉科·馬爾福。諾拉在心裏補全了他的名字。天龍座,倒像是布萊克家族的名字,那個同樣擁護純血論的家族總是以星座命名。
等等……馬爾福家族,黑魔頭忠誠的手下……
如果她是湯……伏地魔,她會選擇藏身于何處呢?小漢果頓的老宅顯然不是好選擇,一所麻瓜的屋子,沒有強大的魔法保護,而且鄧布利多也知道那裏。
黑魔頭需要一個安全的藏身處,有着良好的魔法防禦,有足夠的空間來安置他的仆人們,還要能躲避傲羅和鳳凰社的搜查。
這樣的地方并不多,但不是不存在。
比如說……馬爾福莊園。
這一家人素來是純血論的狂熱擁護者,食死徒的中堅力量。
諾拉匆匆換上衣服,扔下錢就沖了出去。她出去得足夠及時,馬爾福一家三口還在對角巷裏。
諾拉的腳步頓了頓,最終還是走上前去。
當年分院帽把她分進格蘭芬多真是個英明的選擇。她本質裏就是個魯莽的格蘭芬多,不計後果,一往直前。
她自己和其他的格蘭芬多都更願意把這種品質稱為:勇氣。
“你好,馬爾福先生。”她沖到他們面前,突兀地開口。
盧修斯·馬爾福一臉陰沉,狐疑地看向面前陌生的女巫。
從這張臉上,諾拉看見了二十年後的阿布拉克薩斯·馬爾福。
“我只是想托您捎個話,捎給住在您家裏的……呃……一位‘尊貴的’客人。請不要露出這幅表情,我絕對沒有惡意。我想您不想在大街上公然使用惡咒。”若拉說。
盧修斯和納西莎握着魔杖的手并沒有松開,兩根魔杖正對着她的臉。
“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麽。”盧修斯緩緩開口。
“那我就直說了——我希望你帶話給某位蛇臉怪,哦不……了不起的巫師帶個話。”諾拉壓低了聲音,換了個委婉一點的稱呼以表示自己的善意,但在聽到“蛇臉”時,她還是看見盧修斯瞬間變色的臉,像是下一秒就要給她來一個阿瓦達索命滅口。
要知道,這裏還是人來人往的大街上。
“請您告訴他,用不着大費周章地去魔法部搶什麽預言球,我知道完整的預言。”諾拉說,“我叫諾拉·格雷,不用去深究這個名字,我誰也不是。”
“你的目的是什麽?”盧修斯藍色的眼睛裏閃着捉摸不定的光,“你是誰的人?誰告訴了你這個消息?”
“不需要別人告訴我。我是個預言家,我能看見未來。要說目的,我只是想見他一面。”諾拉聳聳肩,“我崇拜他很久了。”
這話假得她自己都不信。一個麻瓜家庭出身的巫師會崇拜伏地魔多半是受虐狂,而諾拉認為自己算得上身心健康。
但她不能告訴他實話,或者說,就算告訴了他實話,他也絕對不會相信。
因為她自己都覺得荒謬。
“記得把話帶到,這絕對是為你好,或者說,為你們一家人好。”誠懇地告誡他,“用貓頭鷹聯系我。”然後轉身,幻影移形。
她提前學會這個咒語果然是有好處的。
一陣天旋地轉之後,她出現在倫敦某個偏僻路段的閣樓裏。
諾拉·格雷,17歲,前霍格沃茨學生,現在為樓下餐館的女招待。
在跨越了五十多年後,諾拉面臨的首要問題不是如何躲避阿瓦達索命,而是如何解決衣食住行。
最後她選擇留在麻瓜社會。因為巫師的地盤太小了,無論哪裏多出來一個女巫都引人注目,她可不想應付來自魔法部的盤問。
但留在麻瓜世界也并不輕松。現在滿大街都是跑得飛快的汽車,人人都帶着一個叫手機的通訊工具,可以随時聯絡。還有那些種類繁多的家電,諾拉花了很大一番功夫才研究透徹,比如微波爐、電熱水器和空調。其中她最喜歡的是電視機,但她花了更大一番功夫才克制住自己沒有拆了餐廳裏的那臺電視機研究,如果她真的做了,當天就會被老板娘趕出門去流落街頭。
這裏的老板娘是個好人,她聽了諾拉編造的一個來自鄉下的小女孩和男友私奔然後慘遭抛棄不敢回家的故事後,帶着半信半疑地态度,讓她留了下來。
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八小時,包三餐(雖然是剩飯)和住宿(雖然是閣樓),但工資尚可,諾拉對此很滿意。
她過着麻瓜的生活,每天接待麻瓜的客人,和身為麻瓜的老板暢談人生,覺得自己也是一個麻瓜了。
她本來就是一個普通人,在十一歲收到那封綠墨水寫成的入學通知書之前。
但有些事情是沒辦法逃避的不是麽?逃避不是格蘭芬多的選擇。不然她就不會出現在對角巷裏,出現在馬爾福面前。
諾拉換下巫師袍,謹慎地把它收在衣櫃底層。她換上工作服,下去幫忙。
今天并不是休息日,來光顧這家偏僻小酒館的只有寥寥幾個客人。
老板娘正坐在一邊和幾個禿頂的中年男人打牌。她一手抓着牌,懶洋洋地靠在沙發上,一臉心不在焉。看見若拉,扔下牌招呼她:“送些酒過來。”
諾拉心領神會,馬上端來了店裏标價最貴的酒。
老板娘是個法國女人,有着法國女人的慵懶自信,沙啞的嗓音以及一股法語腔的英語。
這家酒館位置偏僻,老板娘手藝也很糟糕,來光顧的客人多半是為了老板娘的美貌。
女人的年齡是個秘密,但老板娘看起來早已不年輕了。她秉承了法國女人的信念:年齡與美麗無關。即使眼角滿是皺紋皮膚松弛還有雀斑,她仍然很美麗。
因為客人太少,老板娘幹脆提前關了門。若拉收拾好廚房,被她拉過去喝酒。
吧臺的燈光昏暗,紅酒瓶折射着光線,兩個女人,一個徐娘半老滿是故事,一個年紀輕輕慘遇渣男,太适合聊聊女人間的話題了。
老板娘的早年生活就像她曾經的美貌一樣多姿多彩。
“有一次,有一次我的确考慮過結婚。”她說,“他看起來普普通通,實際上奇怪極了,穿一些莫名其妙的衣服,還信奉某個神秘宗教組織,在家裏放着幹蜥蜴和狼頭骨,還信誓旦旦地對我說那是狼人的骨頭。”
“但那時我愛他,愛到覺得嫁給他也不錯。于是我對他說,我們明天去結婚怎麽樣?你猜他說什麽。”
“他跟你提出分手。”
“比那還糟。”老板娘搖晃着手指,“他居然告訴我,他其實是個巫師,而且他來自什麽純血家族,不能和我們這樣的普通人結婚。如果我真的要嫁給他,那麽得私奔去北歐,跑得越遠越好。這是我人生中聽到過的最蹩腳的謊言。一個巫師,居然還講究血統,你以為巫師是拉布拉多犬麽?”
不,他說的應該是真話。
真·巫師·諾拉·格雷低頭默默地喝酒,還是把這句話藏在心底。某位不能說名字的黑魔頭躺着也中槍。
“我也徹底肯定了我想要嫁給他只是一時頭腦發熱。第二天我就和他分了手,馬上找了一個新男朋友,從此以後,我再也沒有見過他。”
“不過現在想起來。”老板娘放下杯子,“那時候私奔去也許北歐也不錯,那裏的魚子醬很好吃。”
“是啊。”諾拉輕輕地附和着。
只是再也沒有機會了。
不能讀檔不能重來,一次錯過就是錯過了一輩子。
即使你還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