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小雅,你過來!”譚振招手,把嘴巴被水煮面條糊住的大鳥叫了過來,“你幫我看看,這個公園是哪裏?”
小雅盯着圖片看了片刻,然後撲扇翅膀,從譚振推開的窗口飛走了。
二十多分鐘後,大鳥回來,從窗紗角落的破洞鑽回來,站在譚振的膝頭,說:“我知道了,那個地方叫 ‘曉峰湖’。”
“曉峰湖?”譚振咂摸着這個名字,如果他沒猜錯,曉峰湖應該就是自己的本名“滿曉峰”裏最後那兩個字了。
“走,去看看!”譚振立刻來了興趣,隐隐覺得游記裏說的“故居”很可能和自己有關,連忙穿上外衣就往外走。
他帶着小雅,打車到了那個被叫做“曉峰湖”的地方。是個公園沒錯,但是卻沒有什麽人,顯然公園也長久無人打理,雜草叢生,野鳥、野鴨三三兩兩地在幾百平大的水面上游着。
他環顧這個被喧嚣都市遺忘的公園,走在被荒草遮蓋的石子路上,看毫無章法瘋長的樹枝,心裏酸酸的。
這裏,曾經是他的家嗎?
那個被燒壞的滿家?
突然,站在譚振肩頭的小雅捏了一下爪子。
爪子鋒利,一下子就捅破了譚振身上的衣服,抓得他痛叫一聲。
“你……”
“你看,那是誰?”小雅一點抱歉的意思都沒有,腦袋偏向前面的蘆葦叢。
譚振快步走過去,撩開眼前的一片蘆葦,只見揉着鼻子轉過身去的人竟然是餘星。
“你怎麽在這?”譚振盡量讓自己的聲音顯得不那麽吃驚。
餘星吸溜着鼻涕,嘆氣,許久才調整好情緒轉過身來:“你知道了吧?”
“知道什麽?”
“這裏就是你曾經的家。”
譚振雖然在從小雅口中得知這裏被人叫做“曉峰湖”後,就隐隐約約覺得是自己的家沒錯,可這話從餘星的口中說出,感覺又不一樣了。
“你查到了?”譚振問。
餘星把一沓影印好的資料給譚振,一個人頭也不回地朝湖邊走去。
看來是沒錯了,譚振在心裏想。餘星應該是早一步查到了些什麽,然後來這裏确定,卻不料和自己碰了個正着。
譚振往旁邊殘破的涼亭走去,在掉了漆的圍欄上坐了下來,一頁頁仔細翻看餘星帶來的那些東西。
二十年前,A城地産商滿洪晟,在這裏為自己的兒子滿清華迎娶了同樣富商出身的林家小姐林榮悅,同時将自己的事業正式交給了這位獨子。
兩年後,滿清華與林榮悅的骨肉在這裏順利出生。
那是家裏三代單傳的獨苗,健康白淨,第一聲啼哭宛如利劍出鞘,氣勢淩人,正和老爺子心意。
于是,給這個小家夥取名叫做滿曉峰。
曉峰在萬千寵愛中度過了三年幸福的幼兒時光。從咿呀學語到撒歡兒奔跑,這個地方到處都留下了他的嬉笑和腳步。
在曉峰快速成長的那三年裏,初掌滿氏企業的滿清華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商業奇跡。
滿家在整個A城的地位迅速攀升,一躍成為地産翹楚。
滿清華覺得這一切所得,都和他順利娶得林榮悅為妻密不可分。為了表達感激之情,在兒子滿曉峰三歲生日那天,他邀請A城政商界的名士來自家宅院,為這個滿家三代單傳的獨苗慶祝生日。
然而,令人掃興的是,那天傍晚開始,就窸窸窣窣地下着小雨,到了天黑更是越下越大,原本計劃好的焰火表演無奈只好取消。
夜晚,賓客散盡,滿清華親吻兒子,抱他去自己的房間裏睡覺,卻不料成為他在這個世界上最後一個送給兒子的吻。
因為不知道什麽原因,半夜堆放在後院儲物間裏的焰火被引燃,而在大雨中人們睡得很沉,等到察覺的時候,那火焰已經沿着木頭建造的回廊燒透了後院,前院也迅速陷入一片火海之中。
譚振坐在涼亭的欄杆上,一陣風吹過,後背滲出的汗水瞬間變得冰冷。幾十頁關于滿家火災的調查報告,讀得他眼睛發痛發癢。
他擡頭環顧這一片公園,早已沒有了當年滿家豪宅的蹤跡,可那被熊熊大火灼燒的場面似乎就在眼前。
譚振對這裏确實是一點印象都沒有了,不但是對這裏沒印象,就連這裏一起生活過三年的家人他也是一點都想不起來了。
他嘆了口氣,把火災報告卷起來,默默走向蹲在湖邊的餘星。
“謝謝你。”譚振拍拍餘星的肩膀,“看樣子,我真是天煞孤星的命呢,到現在,就算知道了自己的根也沒有個親人可以取暖。”
餘星的眼睛還是紅的,他清了清喉嚨,說:“振哥,對不起,什麽都沒有幫到你。”
“已經很好了,至少,這一次斷了我任何念想,不會再奢望。”譚振說着,緊了緊手裏的報告,遞還給餘星,微微地笑着。
餘星看逆着光的譚振,心裏酸酸的,稍一側身抱住了譚振的膝蓋,鬓角依靠在譚振的腿上:“振哥,不要這樣說,我很難受。”
譚振蹲身,撫摸着餘星的發頂,就像以前還是少年時那會兒,笑着說:“你忘了,你振哥我這些年是怎麽過來的,這些對我來說不過是個故事,根本談不上打擊。”
餘星揉了揉發酸的鼻子,把頭擡起來,和譚振一起蹲在那個名叫“曉峰湖”的旁邊,一起把目光投向遠處。
“這個公園叫 ‘曉峰湖’公園,應該是按照我的名字滿曉峰取的,你看,我多富有。”譚振說着,兩手撐開,看似要把一片湖全都圈在自己的懷裏。
“哈哈,”餘星看譚振口氣輕松,跟着放下心來,苦笑着說,“你真富有呢!”
回家的路上,譚振一直琢磨着一件事,期望永遠不要太好,因為不知道什麽時候,就會變成奢望。有些東西原本就不屬于自己,想要霸占着不放就是罪過。
滿曉峰這個身份,對于現在的他來說根本算不了什麽,既得不到一筆遺産,又沒法與失散的親人相認,反而徒增了許多煩惱,與其那樣,他不如只做那個大貨車司機的兒子。
周末去老師家裏學拉手風琴,拉不好琴就乖乖伸出手掌挨一頓鞭打。期待每次老爸出車回來給他買的新奇玩具;下午放學第一個奔進廚房,不管鍋裏的菜熟沒熟叼起一塊就往嘴裏塞。
那樣的生活才是他理解的幸福呢。
譚振腦袋裏亂七八糟地想着,不知不覺已到了出租屋樓下。
等他反應過來又一天過去了的時候,口袋裏的手機響了。
那聲響雖然與以往每一次沒有什麽不同,然而,譚振有一種強烈到窒息的預感,這一次一定是躲在某處的蘇朗打來的。
作者有話要說:晚安,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