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烏龜
做一個夢。
她說——我就在這裏。
後不後悔又怎樣?
從來,我都在這裏。
等你好久,盼你回來,望你回心轉意。
黎此醒了。
不知昨晚是到了什麽時候,反正她累極,閉上眼睛迷迷糊糊就開始做夢。
她撐着自己半坐起來,沒什麽力氣,感覺周身所有地方都軟得像塊棉花。
長發傾瀉而下,順她光裸的肌膚流淌,上面一點一片斑駁的痕跡。
市中心的落地窗,外面高樓林立,殘陽挂天邊,看成色,約莫是下午。
她在莫驚年的房間,在莫驚年的床上,環境很陌生,手機不在身邊。
那個人也不在。
思緒很亂,她不知道莫驚年是怎麽想的,不知道這一覺醒來什麽會變,什麽又不變。
沖動的時候不計後果,此刻置身“後果”中時又首鼠兩端。
黎此猜短時間內她和莫驚年不會再有一場如此這般歇斯底裏的對峙。
但到底,她們是沒有在一起,更确切來說,在這之前,她們還在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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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怪,這算什麽?這覺睡完是要接着吵還是冰釋前嫌和好如初?
該說什麽,該做什麽不知道。
要緩一緩。
而這間屋子很安靜,靜得像這個空間裏不再有第二個人。
莫驚年走了。
唐玦舉着手機:“催催催,活不過下星期啊?”
電話裏莫驚年問一聲:“你罵誰?”
“都罵,你們倆都有病,我很忙的啊。”一天到晚閑得無事來跑腿。
工作室去年做過一個西餐廳的情人節項目,最近又到了宣傳期,餐廳那邊再懶得投錢,準備要回那時的素材做個回鍋亂炖。
素材如果有留下,按情理也應該給,偏偏莫驚年真的有備份,所以她應了下來,在電腦上打包好準備發過去。
“我本來昨晚要給他發的。”莫驚年争辯了下。
“那你昨晚幹嘛去啦?”
“……”
“Hello?”
“哇,我剛才看了下消息,他們又給我發了八百條催素材的,看起來真的活不過這個情人節。”
“你讓他們努力活一活,準備上電梯了。”
“行,文件在我電腦桌面上,你發他們郵箱。”
“密碼。”
“我電腦沒密碼。”
“房門密碼啊。”
莫驚年報了串數字,她一直以為這個鐘點黎此應該回自己家了,可她聽見門開的聲音時,還是不由自主緊張了下。
她想了想要不還是說一聲以防萬一讓她們都好有個心理準備,可惜,已經晚了。
手機的另一斷,唐玦的嘴僵硬地張成“o”型,門開的瞬間,她差點沒把手機摔了。
從房間裏走出來的是黎此。
松松垮垮的白襯衫,灰色長睡褲,長發披散紅痕藏不住的黎此。
這個畫面沖擊力過大。
這裏三個人,兩人對視,兩人通話,全愣住了。
很久,十幾秒過去。
“好,我知道你看到什麽了。”手裏的莫驚年在耳邊:“但是你千萬不要開口說話。”
然後唐玦條件反射抿緊了唇。
“去我書房。”
唐玦幾乎要順拐。
“關門。”
唐玦關門。
“開電腦。”
開電腦。
“發郵件。”
發郵件。
做完這些,唐玦做賊一般鬼鬼祟祟,她壓着聲音問:“我現在可以說話了嗎?”
“你不是已經說了嗎?”
唐玦笑了笑,再低語:“我一直覺得你這名字起的挺牛的。”
“哪個?”
“K.L,KOL沒有0。”
“從我家裏滾出去吧。”
莫驚年問:“她回去了嗎?”
唐玦出到客廳,和沙發上的黎此眼神溝通了半秒鐘。
然後她老實答道:“沒有。”
“我要出差幾天。”
“我知道啊。”
“……”
莫驚年隔空抛了個白眼。
反應過來的時候唐玦耐不住笑,但到底還是揚着聲音裝腔作勢:“哦!你要出差幾天呢——”
說完這句,她很麻利地把手機從耳邊放下,“你還有什麽要說的?我開免提了。”
然後便是沉默。
只剩電流聲。
黎此看一眼亮着的手機屏幕,沒說話。
對面也沒出聲。
倒是唐玦等得手酸。
算是看明白了,人類的祖宗是猿猴,這倆的祖宗是烏龜。
她準備好了一句沒話說我要挂了。
那邊還是傳來聲響。
莫驚年柔聲說:“我該登機了。”
黎此輕聲回:“好。”
幾天是多少天,沒有說,
莫驚年連消息都沒有,時間便一點一點地過。
黎此向來是最能忍的。
忍一天兩天三天。
情人節當晚,酒吧人很多,黎此挺忙的,面前有一對一對又一對的人。
這個世界上太多情侶——其實也不一定。
牽着手,擁抱着,親在一起的,也不一定是情侶。
她在酒吧新學了一個詞,叫“嘴友”。
現在人的腳步太快,不上床,忽而情動時親個嘴都沒所謂。
酒吧裏盛産日抛情感。從前黎此站在上帝視角很鄙夷這樣的人。
一來,她堅信保質期短的愛情總是很廉價,二來,她會覺得髒。
鐘應顏曾經閑聊時說過,欲望就是用來放縱的。上帝在造這一樣東西的時候其實沒怎麽想過要拿這跟愛情挂鈎。人在上床的時候該想的是,大不大好不好快不快,而不是哎呀他到底愛不愛我呀。
然後老賈說一般到這種問題的時候人會馬上萎掉。
鐘應顏說對啊,那又何必呢,因為要有多愛才可以坦誠相見這本來就是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人小時候總在想這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要把它留給最重要的人,可是你長大了就會發現,這個世界上重要的人可太他媽多了,就一顆心怎麽能放得下?然後你回頭看,當初覺得重要的人,又不那麽重要了。
這是酒吧不是尼姑庵。
情愛和煙酒一樣,都只是一種讓人快樂的工具罷了。
然而黎此自始至終都不敢茍同。
因為她一直在這裏,見過所有的故事,開端到結局——每一段沒談清楚愛就開始談性的感情,都不得善終。
當初如何如何快樂過的人到最後還不是要在這裏喝成一灘爛泥?
她愛莫驚年,不止想愛那一瞬間。
黎此不想有一天她們也要醉在那裏痛哭流涕,怨怼惋惜。
奈何事與願違,無論她當初如何小心翼翼去走和莫驚年的每一步,到最後還是逃不開争吵分手和離開。
她所執着的那些是對是錯都不再重要了。
黎此用了五年時間想明白無論要怎麽走,終點是莫驚年就夠了。
如果那個瞬間要先于永遠,那就先于好了,反正她始終要和她到永遠,無所謂先後了。
十二點的時候,這裏的“嘴友”們玩得最盡興。
黎此在一片笑鬧聲中低頭看手機。
情人節過了一分鐘,莫驚年已經走了四天,消息停留在一周之前。
這是一個很俗的日子,可就是這麽一天,莫驚年沒有想起過黎此。
那就,不是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