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一節課開始睡,都第四節課了
名字,但是杜鵑本身并不俗氣,那種鄉間的淳樸氣息,一如年少時候的我們,直接而熱烈。我多想回到那個和你手牽手一起逛操場的時候呀,我想你是不是可以永遠像那個時候一樣,做一朵盛開的杜鵑花?而不是課本裏那一只流盡了鮮血死去的杜鵑鳥。
我記得我們剛剛認識的時候,你對着我笑,不怎麽白皙的臉上浮起一層紅暈,那個時候我們的關系還那樣好。但是後來我們勢不兩立,勢如水火,你獨自一人承受周圍的白眼和鄙視,而我只會火上澆油。
直到有一天,我發現原來你一直暗戀着一個男生,那個時候我大肆宣揚這一件事情,大聲說“癞蛤蟆也不知道照照自己的樣子,看看自己是不是吃天鵝肉的料”,把你弄得無地自容。但是現在想來,你也不過是一個平凡的小女生,喜歡一個大家都喜歡的大男生,和所有人一樣對初戀充滿憧憬。
我的道歉好像晚了太久太久,而你也無法收到。但是我還是想說,我們都是好孩子,要祈求上天的原諒。也要祈求你原諒那個時候無知的我。
(十四)
何必覓閑愁
【你只是來了又走了】
她站在窗前,看人來人往,熙熙攘攘。她以青絲換白發,作一個局外人看你的衰老。她看不見自己的容顏。燈下只是她的影子。
而且,路上的行人走過。
【你看不見我】
他立在街口,看他黑夜的靜寂,淅淅瀝瀝。他以等候待從頭。月光裏他遺失了影子。他找他的影子一路西行,忘記回首。
而且,身後下着雨。
【而我在撒謊】
“你像一顆隐在山後的星星,而我是路上的行人。”日複一日。原來人生長恨,天打雷劈。若我們只如初見,若我們假裝不見。她已是白發人。他再沒有停留。
而且,黃昏結束了。
------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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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把我生命的終始,徹頭徹尾地袒露在你的面前,沒有任何隐秘和保留。因此你不認識我。”
——泰戈爾《園丁集》
朝來寒雨晚來風(三)
僅以此回憶,我遇到的每一個人(三)
<4>
ZL:當時覺得是唯一
當我發現我已經不再想念你的時候,我還是被自己吓了一大跳。當初他的出現讓我無所适從,所有人都以為我喜新厭舊的把你忘記了。沒辦法啊,誰讓你在初二的那一年就消失得徹頭徹尾,不留痕跡呢。
你當真狠心呢,居然不留任何的聯系方式給我。你一輩子也不會知道,我人生中第一個暗戀的對象居然會是你,可是讓我很郁悶的是,你讓我知道了你一直暗戀的那個人居然就是我。也就是說,我們明明是兩情相悅的兩個人啊。可惜啊,就是這樣薄的一層窗戶紙,我們誰也沒有捅破。只有在彼此兩地分隔以後,才扼腕嘆息。直到很多年後的今天,我依然沒有勇氣拿起手機去播一個號碼,去找尋哪怕是一丁點的關于你的消息。
我們當初沒有說再見,沒有想到真的沒有見面的機會了。當初你的離開,讓我着實郁悶了好一陣子。為什麽要中途辍學呢,哪怕是為了讓我再多看你幾眼啊,哪怕是給我充足的時間讓我對你坦白心跡啊。多遺憾的事情啊。
你折的紙鶴好漂亮,可是我只收到過這麽一次,就再也沒有機會了。你的肩膀那麽寬厚,可是我還沒有靠上去過。再也不會有人大冬天的脫下自己的外套給我穿,再也不會有人把一個天藍色的熱水袋送到我的手上,再也不會有人給我沖溫開水了。
這一切究竟是為了什麽啊。我喜歡你,卻覺得我們太遙遠,我把我的喜歡深埋心底,只是因為膽怯。我後來知道原來你也喜歡我,卻始終沒有告白就離我而去了。
我還記得我那個時候輕輕報出“ZL”這兩個字母,大家紛紛猜測是誰,你一定不知道,ZL就是你啊笨蛋,還記得你的外號叫“蟑螂”嗎?
好像上帝跟我開了一場不大不小的玩笑,剛好讓我們兩個人不差一分一毫地錯過,從此永不相見。我喜歡你,所以我覺得,你理所當然的應該會喜歡我。蟑螂,知道我最喜歡你的什麽嗎?是你的笑容,也許不是最好看的,但是就像是陽光一樣暖融融的。我知道“陽光”這個詞很俗氣,但是我實在想不出更好的詞了。
我有點花心,從小到大我喜歡過那麽多的人,但是蟑螂,你是我第一個喜歡上的男孩子,所以很特殊。我有一次把自己的QQ簽名改成了“如果你是王,那我一定要做你的王妃,你送給我整個天下,我就要這天下只我二人,死生契闊。”
這樣的話自然很煽情,可是蟑螂,這世界上一切煽情的話我都想和你分享。
我喜歡的男孩子,一定要很可愛很帥氣很霸道有點小脾氣,也有點幼稚,笑起來一定要很好看但是他只會對着我一個人笑。--這是我的擇偶标準,以蟑螂為模板。
我們之間的話不多,連眼神交流也不會多。我覺得那種朦胧的距離是相濡以沫的天荒地老,是在一起不離不棄死也不撒手。
現實是很殘酷的,我們只用笑容去面對真的可以嗎?你還會不會想起我呢?我們那個時候真的是太小了太單純和害羞了,才會不敢對對方吐露心思,以致就這樣錯過。我們太天真太簡單,以為友情和愛情都幹淨得不染纖塵,以為不去觸碰就不會消失。我相信世界上存在這樣幹幹淨淨的喜歡,像我們的曾經,對彼此的暗暗相許。
你像哥哥一樣在我身邊,像父親一樣幫助我,我對異性的依賴性很強,我這樣想,不能算是自作多情吧?我們都永遠十六歲,你坐在教室的最後面,我坐的最前面的位置,我一回頭就對上你幹淨的笑臉,“燦爛”這個詞很普通,但是正好用來形容我那時的心情。
就好像是第一次的遇見是要前一世的五百次回眸,那種初次的喜歡好淡好淡,淡到我可以忘記它的存在,但是又舍不得。我們從來沒有什麽轟轟烈烈,從來只有淡淡的微笑和喜歡。臉頰緋紅,偷偷注視。在雙目接觸時羞赧一笑。那種喜歡被拉長成一根絲線,袅袅不絕。
從少年一直到長大就是這樣的吧,就好像是你喜歡我而我也喜歡你,但是我們互相誰也不會點破。那個時候早戀是多麽大逆不道的事情啊,想一想都覺得害羞,而如今在經歷了更多的事情以後,我不禁在想,如果那個時候我們都大膽一點地告白,我們會不會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不是來販賣我的悲傷的,我只是想用回憶來安慰我自己,我是一個好孩子,我心裏有一份純純的愛,天涯海角。我不是一個騙子,我騙不了我自己。
我依舊會感謝你,謝謝你出現在我最怯懦最單純的生命裏,謝謝你在那樣美好的時候喜歡上并不美好的我,你離開的那一天,我拉着自己的手不哭也不笑,我沒有拉着你的手說再見。
我喜歡你,雖然我沒有牽過你的手沒有抱過你沒有吻過你沒有對你告白過,那個時候你每天早晨像一陣風一樣經過我的身邊對我說一聲“早安”,我喜歡你,從很遙遠的曾經到現在。我在以後的生活裏遇到無數的人,我喜歡的,喜歡我的,互相喜歡而沒有在一起的,但是對十六歲未滿的我來說,你是當時的唯一。
<5>XH:有些面具戴久了,就會變成臉
我總是很羨慕你那一雙狐貍似的丹鳳眼,一個男孩子長成這樣妖精似的是一件很摧殘少女的事情。在見到你以前我還以為狐貍眼是小說裏才存在的東西呢。
雖然不曾喜歡過你,也沒有真正的和你談過戀愛,卻白白的把初吻糊裏糊塗地送給你了,想起來真的好不甘心啊。以至于我在老長老長的時間裏都懊悔不已。直到現在,我還是想要抽你的筋扒你的皮,初吻吶,有多重要啊,我自己也說不清楚。
那個時候覺得你對我死纏爛打的好煩啊,但是又有一點小小的虛榮心想,我是很受男孩子歡迎的啊。我現在還是和以前一樣愛做夢,你一次也沒有進過我的夢境,你究竟算是什麽人呢?在我的生命裏扮演了一個什麽樣的角色?我當然知道你對我的喜歡不是那麽認真,就像你玩世不恭地追求過那麽多人,連我身邊的朋友都被你禍害到。妖精啊,難道說一個長着狐貍眼的男生真的可以有那麽大魅力?妖精啊,你不會真的會什麽巫術吧。
那我是不是也有那麽一點點喜歡上了你呢?不敢妄加揣測。我那個時候有一次惶惶然不知所措病急亂投醫死馬當天神的将你看做是我的保護傘,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我們始終沒有什麽進展。
那個時候只是看到了你的花心你的不認真,總是看到你的種種缺點,一直到後來你不再喜歡我了轉而去和另一個女孩子談戀愛,感情這種東西,不屬于我的就永遠不屬于我吧。你這個花心大蘿蔔。
而我也實在慶幸你留給我可以放肆的尊嚴,那幾句幫我解圍的話讓我第一次覺得你是一個好人,但是那個時候你已經是別人的男朋友。其實你的确不錯,長得帥家境好人品也不賴,除了花心一點也沒有什麽大毛病,我就是瞎了眼才把你使勁往遠處推。現在想來像你這樣對我胃口的全世界也找不出幾個來,而你對我來說存在的意義又是獨一無二的。
啊,如果時光能夠重來--為什麽我最近老是在重複這樣的一句話呢--在你面前我就是個孩子,卻故意要裝出少年老成的樣子,結果被你偷偷地嘲笑。
有些甜言蜜語再也不會聽到,有些人拒絕了以後就再也不會回來。多少人是因為得不到,才假裝不想要啊。
當初天真地想要獨善其身,結果還是被你騙得團團轉。如果我及早換一個方向,結果是不是就會不一樣呢。
不要看我表面上嘻嘻哈哈的,其實我一點也不善于和別人打交道,更多的時候我願意一個人獨自思索,所以對你莫名其妙的闖進我的生命我最初真的好反感啊,而在堅決的拒絕你以後我又開始後悔,我開竅太晚,以至于在之後的兩年我都不知道該如何和你相處,還是碰到你就會臉紅。
不過還是謝謝你,讓我從閉關自守到改革開放,讓我從自己一個人的小世界裏走出來。當時真的是年紀太小啊。
你後來和別人談戀愛而我也喜歡上別的人。後來我終于還是孤單一個人,而你身邊的小女友換來換去最多的時候也只是一個人。我是一個很自私的人吧,我讨厭在我形單影只的時候別人在我面前成雙成對走過,所以我盡管沒有那麽喜歡你卻還是讨厭你牽着別人的手。
有什麽了不起的,我将來一定過得比你們任何人都要好。我那個時候這樣告訴自己。
嗯,都過去了吧,不管是你喜歡我也好還是我喜歡別人也好。很荒唐,也很美好。
------題外話------
在極短的今生之中,邀得了這些寵幸,在來生童年的時候,看能否再相逢。
——倉央嘉措
換我來追你吧(一)
--不成雙夢影,翻笑杏梁空?(一)
初戀,初戀,很美好的單詞。我還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可是我身邊有朋友陷入戀愛裏了,我一點也不羨慕他們,他們總是吵架總是互相生氣,不像我聽說的那樣戀人們互相關心。他們又總是在半天之內就和好,讓我覺得有一個可以拌嘴又不會離開的夥伴是多麽幸福。我也想要談一場這樣的戀愛,可是那個人是不是在這裏呢?
朋友和她的戀人分手了,因為他們又吵架了,這一次好像沒有和好的意思,我們看了都很擔心,可是朋友自己好像并不在意,難道會有人不在乎自己的初戀嗎?
--摘自母親的日記
(後來我詢問母親,才知道那一對戀人最後還是在一起了,生了很可愛的孩子,那個孩子比我還要大好幾歲呢。)我試過了放棄了,怕你生氣怕你不開心,只好用睡夢欺騙自己的心髒,但是我不想松手了,我只要一直抓住你,就一定會追上你--
千荨驚叫着從床上跳起,她雖然是醒了,仍是尖聲喊着,好像還在夢裏一般,她分不清哪是夢哪是現實,她撫着胸口好讓自己平靜下來,仰面重新跌在枕頭上,讓每一根神經都松弛下來,于是乎眼淚四散着流淌開去。
昨天,昨天--她分不清為什麽認定這樣的事情是噩夢,有人笑不是很好嗎?孫儀的第十三次告白,他總是說這是最後一次了。十三,在西方人眼裏是很不吉利的數字啊,可是如果有第十四次呢?作為純種的中國人十四也是很不吉利的啊,可是要是孫儀對她告白十五次的話,會有一點點煩的吧?其實千荨現在就很煩了。
地上有一封信,顯然是從門縫裏塞進來的,其實那也不能算是信吧,只是一張草稿紙對折了一下而已。千荨将它撿起來,毫無疑問,孫儀的告白信啊,千荨都沒有什麽興趣去讀了,每一次都是大同小異,孫儀也算是一朵奇葩了,連告白信也是用數學草稿紙,是多草率。
千荨想到這裏,忍不住笑出聲來。
三年前孫儀第一次對她告白的時候就說:“這是我第一次告白,也會是最後一次了······”
然後在接下來的整整三年裏,他都對千荨說這是“最後一次告白”了。
她覺得孫儀很好玩,但是漸漸地就笑不出聲來,她開始有點兒懊悔。
她對一個男孩子的喜歡不會有超過三個星期的耐心。所以對于孫儀這樣子孜孜不倦的追求,不是沒有感動的。因為追她的人一直有很多,可是沒有一個人可以像孫儀那樣一直在她身邊。她居然還沒有談過戀愛,她很想要談一場戀愛可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孫儀那樣喜歡她,誰敢跟孫儀槍女人呢?
孫儀是農村人,長得高高壯壯的,然而皮膚卻很白,笑的時候會露出兩顆虎牙,千荨很喜歡孫儀的虎牙,但是對于孫儀,千荨也只能是喜歡他的虎牙而已了。
孫儀是一個很漂亮的男生,颠覆了千荨之前對農村人又土氣又小氣的看法,千荨想孫儀家裏一定是富農階級。
孫儀說:“你不知道富農在社會主義國家是要被打倒的嗎?我是窮人啊窮人。”
人們總是有同樣的想法,想要盡力掩蓋自己缺乏的部分,就像家裏條件即使不好,也要在外面裝大款,或者也有這樣的一群人,拿自己金錢的缺乏當做一種不幸到處炫耀博取別人的同情。
孫儀很特別,他大大咧咧地說自己沒有錢沒有背景出身不好,可就是這樣他還是活得不卑不亢。千荨很喜歡自己有這樣的朋友,她家裏的環境也只屬于小康,可是虛榮心讓她不得不像有錢人家的孩子那樣穿名牌的衣服,用昂貴的護膚品,她在孫儀的面前總是有一點點小小的自卑,她很羨慕孫儀的坦率。
孫儀才不在乎千荨家境如何是不是穿金戴銀呢,千荨敢肯定孫儀或許連LV和Dior是什麽都不知道。
千荨和孫儀是初中同學,初二的時候孫儀轉學到她們班的,他那個時候站在門口,背了洗得發白的雙肩包,腼腆的笑着,低頭看自己的手指,說一口帶鄉音的普通話。他說他來自江西婺源,那個地方被稱作中國最美的村莊。
或許是城裏人的虛榮心和優越感,一開始大家都不跟這個土裏土氣說話口音奇怪的人玩,那個時候班裏有另外一個被所有人排擠的來自農村的女生,大家就給他們起外號,一個村小姐,一個村先生。
孫儀一開始很生氣,也很委屈,他捏緊了拳頭青筋爆出,大家有點慌了,孫儀長得比任何人都要高大結實,大家很怕他打人。可是孫儀沒有打人甚至沒有說話,他在大家的視野裏走開。
千荨就是這個時候第一次和他講話的。千荨那一天要到辦公室裏去,經過樓梯,孫儀坐在第一級臺階上,低着頭,千荨對他說:“你讓一讓。”孫儀就讓了一讓。
千荨把作業交到辦公室裏又折回來,看見孫儀還在那裏,依舊低了個頭。千荨多少是知道一點班裏同學孤立孫儀的狀況的,所以跑過去對他說:“心裏不痛快?”
孫儀擡頭看了她一眼,并不說話。
千荨冷哼一聲:“那你就跟他們去打一場啊,看誰以後敢看扁你。”
孫儀還是不說話,立起身來,拍淨了身上的灰,走開了。
千荨一直都覺得沉默的男生是很帥氣的,何況孫儀的确是長得很帥氣的。千荨想,自己就是喜歡這樣的男孩子的吧?
所以千荨就在那一天的下午對孫儀告白了。
孫儀聽她講那一句“我喜歡你”的時候,表情很是有趣,他愣了許久,眼睛看着地下,不停地絞着衣角。
然後千荨就被拒絕了。
這當然不是千荨第一次對男生告白,可是好像是孫儀第一次收到女生的告白吧,可是居然拒絕了!
千荨覺得,孫儀絕對是一個很有心計的男生,他應該是欲擒故縱吧?千荨是一向很喜歡有心機的人的。千荨為被拒絕的事情傷心了好久--其實也算不上是傷心啦,可是千荨覺得為愛所傷的女孩子看起來比較妩媚,她假裝妩媚,因為她想要當一個看起來很有心機的女生。
但是她的心機鑽到老鼠洞裏去了,所以一個下午的時間,班裏所有的同學都知道千荨對孫儀告白了而且失戀了。
她沒有對任何人說她喜歡孫儀的事情--因為決定喜歡他也不過是幾個小時之前的事情呢,千荨還沒有來得及散播出去,可是大家怎麽都知道了呢?哼,一定是孫儀說出去的,孫儀肯定想讓大家看看:瞧,你們看不起我,但我可是被你們的班花喜歡着呢。
千荨覺得孫儀不僅是一個有心機的男生,而且還很壞,因為他總是裝出一副自己什麽都不知道的樣子。聽說妩媚的女人都喜歡壞壞的男人啊,千荨決定要喜歡他更久一點了。
于是千荨開始明目張膽地猛追孫儀。
千荨可是班花啊,人們潛意識裏總是有這樣的想法:王子一定要和公主在一起。所以班花也一定要配班草,不然難道讓牡丹花插在牛屎上,而且是一坨犀牛屎?所以孫儀就這麽莫名其妙地“被成為”了班草。
無論孫儀是因為什麽原因變成班草的,總之孫儀變成班草以後人氣就上升了,多了很多女生成為他的追求者,男生也不那樣看不起他了。千荨一開始是很驕傲的:看,我喜歡的人當然是被很多人喜歡的啊。
可是後來千荨就一點也不高興了,因為她突然發現自己也成了孫儀衆多追求者中的一個,而且是不那麽特殊的一個。
千荨很生氣,生氣的結果是千荨不要當班花了。不是班花的千荨依然沒有追到孫儀,可是孫儀還是班草。她覺得很不公平,她更加生氣了于是決定不喜歡他了。
千荨磨磨蹭蹭地在放學後跟在孫儀身後走,終于走到一個較為僻靜的地方,千荨跑過去對孫儀講:“以後我不喜歡你了。”
孫儀的表情還是一愣一愣的,跟上一次聽千荨說“我喜歡你”時一模一樣。
千荨前一秒還在為即将埋葬的愛情傷感,看見孫儀這個表情瞬間就沒有感覺了,哦,她怎麽會喜歡他呢?這個木頭腦袋?她本來就是心緒不定的女人嘛。
千荨伸出手來:“所以你把東西還給我吧。”
孫儀張大了嘴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你忘記了?我昨天送給你一把小花傘,還寫了一封信呢,我現在決定不喜歡你了,當然要把東西要回去。”
孫儀說:“可是我沒有收啊,我不是放回你的儲物櫃了嗎?”
千荨暗暗思索一下,好像是的哦,小花傘其實現在就在她的書包裏,可是還是嘴硬道:“沒有,我沒看見,你要再買一把給我。”
孫儀說:“如果不是很貴的話就買給你。”
------題外話------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見長江送流水。
——張若虛《春江花月夜》
換我來追你吧(二)
不成雙夢影,翻笑杏梁空?(二)
孫儀揮了揮手說再見,然後就走掉了,這下千荨站在原地一愣一愣的。她發現,孫儀好像有很多變化了啊,不像剛剛來的時候那樣土裏土氣傻不拉幾的,越變越帥了呢,可是千荨卻不喜歡他了。千荨想以後再也不對男生告白了,追不到的話好丢人。
孫儀的腿很長,走起路來步子很大頻率也很快,千荨一會會就看不見孫儀的影子了。千荨一路小跑着追上去:“孫儀,等一下--”
她跑了好長一段路終于追上了孫儀,孫儀轉過頭來:“又怎麽了?”
他說話的說話腳步并沒有停下,反而越走越快。
千荨暗罵一聲,說:“你走吧,沒事。”
千荨覺得累了,就停下來不追了,反正追不上也不會就這樣見不到了。反正不喜歡他了,何必還要死命地追呢?她理了理被風吹亂的頭發,慢慢踱着步子往回走。
到街角的轉彎處的時候,突然竄出的腦袋把她吓了一大跳,不對,應該說是吓得屁滾尿流了吧,她仰面直接跌在了地上。
孫儀皺着眉頭把她從地上扶起來:“又不是強盜,至于嗎。”
千荨嘀咕一聲:“遇見強盜也比看見你好。你怎麽跑這麽快啊!你是鹹蛋超人啊!”
孫儀笑了,又露出兩顆虎牙:“你不覺得我比強盜安全嗎?”
他這一次離她很近,但是千荨對這兩顆虎牙已經不感冒了,她躲開一步:“沒錯,絕對安全。”
她不想理他了,就只顧自己往前走,沒走幾步又折回來:“孫儀,你不走嗎?”
孫儀似乎想要拉住她的衣角,可還是把手放下了,他尴尬地笑笑:“千荨,我是農村來的,我長得不帥,也沒有錢,還不懂你們城裏人的浪漫,你說我要是去追一個女生,能追到嗎?”
千荨撇撇嘴:“哦,感情你不接受我是因為有了其他喜歡的女生啊,你好意思嗎,問一個剛剛失戀的我這樣一個問題?”
“千荨,我--”
“沒事兒,反正我說了吧,我決定不喜歡你了。”
千荨聳聳肩準備走。孫儀忽的一把拉過她,将她緊緊按在自己身前。她又被吓了一大跳,趕緊掙開,可是孫儀的力氣那樣大。
“孫儀,你幹什麽啊,耍流氓啊!”
他的氣息盡數噴在她的臉頰上,她腦子裏一團亂,她現在唯一可以确定的事情居然是--孫儀下午最後一節課肯定吃薯片了!孜然味的!
孫儀說:“千荨啊,你沒追到我,現在,換我來追你吧。”
這句話似乎在空中停留三秒才傳入千荨的耳朵裏,她被搞得昏頭昏腦的,許久才緩過來。
孫儀一松開手,千荨就跑了開去,跑了幾步覺得這樣不太好,又回過頭來沖孫儀喊:“好啊,那我跑了,你來追我啊!”
孫儀也是愣了幾秒,大步朝她跑過去,一把将她抓住:“你跑的這麽慢,追上你不是很容易的事情?”語氣裏有幾分得意,“千荨,我人生頭一回也是最後一回對女孩子告白,你聽不聽?”
千荨捂着耳朵表示不聽,孫儀,你追得上我身體奔跑的速度,追不追的上我內心變化的速度呢?
然後孫儀就這樣追了千荨整整三年。三年裏他告白了十三次。千荨是不是真的不喜歡孫儀了呢?她自己也搞不清楚,可是她總是想,孫儀是個奇怪的人啊,以前自己喜歡他的時候他不喜歡自己,現在千荨不接受孫儀了孫儀卻對她這樣狂熱的追求。其實千荨沒有意識到,自己也是一個奇怪的人啊,明明以前是喜歡他的,為什麽現在就不可以喜歡呢?
千荨想人就是這樣的吧,對于現成的總是不想要接受。對于得到的永遠是雞肋。
喜歡千荨的人有很多,可是千荨從來也沒有談過一場戀愛。有時候千荨好想談一次戀愛啊,可是最佳選擇只有孫儀一個人嗎?如果沒得選的話,她寧可不選。
千荨永遠都是一個人的,小學、初中、高中,她都沒有什麽特別要好的朋友,可以稱之為知己的也大概只有孫儀一個人吧,可是又是這樣奇怪的關系。
明明相互喜歡的兩個人不會在一起,千荨說不上來是因為什麽。孫儀初中畢業以後就沒有再讀書,而是到了城郊的一個小印刷廠裏去打工。因為沒有城鎮戶口,不能讀城裏的高中,他的家境也不允許他交那樣昂貴的借讀費。孫儀對于這個是沒有太大的可惜的,他說自己反正也不喜歡學校。千荨覺得很難過,她知道孫儀不喜歡學校的原因。城裏的學生無論怎麽樣表現,心裏多多少少都是有一點看不起農村來的孫儀的,千荨想,自己大概也是有點的吧?
對于農民工這樣的一個群體,千荨雖然沒有鄙視他們的意思,但是看到了總會不由自主想要躲開,其實是城裏人的通病吧,千荨畢竟也不是什麽聖人。
千荨一直都是帶着這樣一種微妙的心理和孫儀交往的,雖然她不歧視孫儀,可在孫儀到她家裏去玩的時候,她還是下意識對父母隐瞞了孫儀不是學生而是印刷廠工人的事情。
千荨很喜歡和孫儀一起玩,孫儀總是要比千荨懂得多得多的東西,孫儀會跟千荨講廠子裏發生的各種各樣的笑話,孫儀身上永遠不會有工人特有的汗臭味和髒兮兮的印記。
他就是那樣幹幹淨淨的一個人,無論他在哪裏,幹什麽,他身上總是有男孩子特有的氣息,很好聞。千荨覺得孫儀即使十天不洗澡,在臭水溝裏躺一晚上,他的身上也會永遠幹淨。千荨哪裏知道,孫儀每一次去見千荨之前都要跑到澡堂裏去仔仔細細地洗上一個小時呢。
孫儀曾問她:“千荨,微妙什麽時候在一起呢?”
千荨:“我們現在不就在一起嗎?”
“不是,我的意思是,那種在一起,額,就是互相喜歡然後戀愛的關系。”
“哦。”
孫儀有些哭笑不得:“‘哦’是什麽意思?”
“就是不想和你談戀愛的意思啊,萬一現在就和你在一起,以後碰到更好的人怎麽辦。”
“可是大家都以為我們是情侶啊,你難道不是最喜歡我?”
“喜歡就一定要在一起嗎?孫儀,我可不可以把你當備胎?就是萬一我碰不到我的真命天子,就拿你充數的意思。”
“千荨--”
“誰讓你以前拒絕我來着,你說,你明明喜歡我為什麽要拒絕我?我第一次對人告白被拒絕,你覺得我還會接受你嗎?”
“可是那個時候我以為你是在對我開玩笑啊,你想想哪有一個女生被男生拒絕了一點也不傷心的。”
“對啊我就是開玩笑,那你幹嘛後來要真的喜歡我。”
雙休日千荨經常和他去圖書館,孫儀本來成績就不好,現在不讀書了更加是看見字就頭大,所以千荨帶他去圖書館唯一的目的就是占座。孫儀總是一坐下就開始睡覺,一直要睡到千荨做完了功課不理睬他顧自回家,他也不會醒過來。
千荨總是嘲笑他沒有文化,這是理所當然開玩笑的話,他聽了卻很不是滋味,不過他從來都是會隐藏自己的不快的。只有一次,他出神地望着千荨手裏的書,說:“喂,你是不是因為我是農村人才不願意和我交往的?”
這句話看似随意問出,千荨卻不知道,孫儀的手裏在陣陣冒汗。
千荨想了一會兒,歪着頭笑道:“你不睡覺嗎?”
孫儀笑了笑,說睡飽了。
千荨說:“就算你是農村人也是村裏的富農,我這個城市工人後代還真高攀不起。”
在孫儀的老家他阿爸經營着鎮子裏最大的養雞場,阿爸這輩子最大的目标就是把兒子送到城裏去和城裏人一樣上大學有大出息。可是孫儀好像天生不是讀書的料,反正孫儀初中畢業以後就跟阿爸鬧翻了,他執意不肯讀書了,就自力更生打工。一個人在城市裏打拼不容易,所以,孫儀其實很窮的。
孫儀一開始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麽,當他開始知道的時候卻發現自己追不上了。千荨的成績很好,當然這份成績與她付出的努力是對等的,所以孫儀很少會在千荨讀書的時候去打攪她。每一回孫儀見到千荨,他的第一句話總是“我想你了。”
孫儀覺得自己離千荨生活的那個世界越來越遠了,這一點讓他覺得很恐慌,他看着千荨手中變換的他漸漸看不懂的教材書,看着千荨因為一道解不出的題而發愁,可是他什麽都幹不了。他有些害怕,他們之間的話題越來越少,千荨跟他講學校裏發生的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