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預警番外
作者有話要說: 大結局一的預警番外,請根據本番外選擇食用大結局一……反正還有大結局二……但這不意味着下一章就是大結局[請矚目]
明天《富貴風流》發‘楔子’,歡迎食用
後天本文發大結局一之前最後一章,也歡迎食用
我的母親是皇後薛氏所出獨女安惠公主,我父親是致休殿閣大學士朱弛之子、兩江總督朱允寧。然而即使如此,我的姐妹們最高也只是出嫁後封國夫人。只有我,因聖眷,破格獨封長樂郡主。
很多年裏,我不知道外祖父為什麽于上百皇孫、皇外孫中獨寵于我,甚至特別加恩親自撫養。不過我也不想知道,因為在我的心裏眼裏,這些都不過是理所當然,沒必要追究什麽因果。
或者說,我一直認為,就因為我是朱盈歡,所以便該受盡寵愛。
從來沒有人告訴過我,我這麽想是錯的,包括母親。我沒想過這是為什麽那個小心翼翼慣了的家裏,竟沒有人勸我不要恃寵而驕,也沒想過為什麽母親看我的眼神總是和看別的姐妹不同,為什麽她看我的時候總是帶着愧疚和痛苦。即使偶爾無聊的時候想了一下,我也會很快地告訴自己,這不重要,也許母親只是因為她沒能親自撫養我長大才會覺得難過。
這樣的想當然,這樣的自以為是,我保持了整整、整整十九年。
是的,十九年,直到外祖父駕崩那天,我才知道自己過去錯的多麽離奇。才知道,這個世界和我所以為的,一直都不一樣。
是,他們是愧疚,他們是難過,他們是寵愛,他們是給我無上榮耀,這些都是因為我,但也都不是因為我。
他們只是透過我看見了那個,此生此世都永遠也無法接受他們的愧疚,永遠也無法享受他們的愛的人,他們只是幼稚、無聊的認為他們加諸于我的一切愛,一切榮耀,一切呵護,都可以被那個已經永遠不會再看他們一眼——或許也永遠都不想再看他們一眼的人感受到。
可笑啊,可笑他們白白活了偌大的年紀,到頭來卻還不如個小孩兒。最起碼小孩兒還知道,死了的人就是死了,活着的人即使再像,也不是那個人。
那個讓我代替她受盡寵愛和尊榮的,就是壽康長公主。如果她還活着我該叫她一聲兒姑外祖母。她是外祖父的嫡長姐,也是薛家那位舅外祖父的前未婚妻,更是外祖父和舅外祖父就算死,也無法補償一二的人。
嗯?你覺得我這話不但對不起二位寵愛我多年的長輩,更是大逆不道?那我便是大逆不道了,你又如何呢?而且你何不等我給你講講,我為什麽這麽說,然後再下定論呢?
那天,外祖父病危,大概是太醫也搖頭了,所以在宮裏侍疾的母親特意打發了人去我的夫家府上叫我。而當我匆匆趕到外祖父的寝宮的時候,外祖父正看着殿門,似乎在等什麽人。然後他就看見我了。
他忽然擡起手,指着我,母親愣了一會兒,然後趕緊推推我,說,盈歡,快過去,你外祖父叫你呢。
那一刻,我也以為那是在叫我,也以為外祖父眼巴巴地看着的那個人,是我。
所以我才會走過去,跪在他床前,說,外祖父,盈歡來了。
然而,他看着我,說,姐姐?你來了?
我有些奇怪地看看跪在後面的母親,但母親顯然沒聽見久病無力的外祖父的這句話,所以并沒給予我任何回應。我無奈,只得回過頭對他重申道,外祖父,是我啊,我是盈歡。
有生以來第一次,外祖父無視了我的話,他恍恍惚惚地說,姐姐,我還以為再也見不到你了。
我終于意識到,這是神智不清了,但是,也許是那時候的氣氛所致,我竟也沒細究他為什麽會看着我叫出這聲兒姐姐,就附和道,怎麽會呢?一家子的親姐弟呢。
姐姐不認我了……要不怎麽會這麽多年都不來看我呢?也不知道是聽沒聽見我的話,外祖父自顧自地說着,姐姐,你是不是還恨我?是不是還怪我?你知道麽?我很想補償你,但可惜你走了,我只能補償長得最像你的盈歡……
就仿佛一道閃電劃破了夜空,一聲驚雷響徹荒野,我難以置信地看着外祖父,難以想象我竟然被當作了那個凄凄慘慘的長公主的替身。十九年,整整十九年,我的所有,都不是因為我,而是因為我長得像一個已經死去了的人。那一刻,其實我很想問問,你們所有寵愛我的人,你們有幾個還記得我是朱盈歡,而不是一個早就死了的人?
但我沒問,我只是聽着。
姐姐,你說呀,你是不是原諒我了?
這一刻我突然想起七歲時做過的一個夢。我夢見我穿着大紅刺金的禮服站在一個府邸門口,有人扶着我跨過了火盆。然而似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我就發現自己正倒在一個堆滿骷髅的荒野上,大紅的禮服上全部都是血跡,我爬起來像是被什麽召喚着走向了一個遠方的高臺。
那高臺上挂着兩具男人的屍體。
我曾經把這個夢告訴外祖父,當時外祖父沉默了許久然後跟我說,朕絕不會讓盈歡也如此的,絕不會……
當時我不明白什麽叫‘也’,但今天我懂了。而且,我還懂了,我沒告訴外祖父的那個夢的後半段是什麽意思。
那個夢的後半段是我刺死了一個男人,然後對目睹這一切發生的外祖父說,你欠了我的,如今才算還清了。
你欠我兒子一條命,那便拿你兒子一條命來還罷。
我想到這兒,也不知是不是着了什麽魔障,竟低下身子,伏在外祖父耳邊說道,你還記得你告訴過我當年曾有一個案子,是妹妹殺了哥哥麽?你問我此案,妹妹該不該死。我告訴你罷,不該。因為是那個哥哥罪該萬死,罪該,五馬分屍,做萬劫不複,于十八層地獄之下,永世不得超生。
我直起身子,我還記得當年外祖父告訴我這個案子的時候,我說,這妹妹該死。外祖父問為什麽。我說,這種人虐殺親人,告到官府也是好不了的,結果這個妹妹不但沒給官府機會正王法,還自己也犯了王法,故而,該死,該死。
我記不清當時外祖父是什麽反應了,但我以為今天他會發怒,會用哪怕最後的力氣讓人把我拖出去殺了。
然而,他沒有。
他只是看着我,然後低低地說了一句,我若沒萬劫不複,便來生讓姐姐親手千刀萬剮了我罷。
那是外祖父跟我,也是跟這個世界說的最後一句話。
這世上最殘酷的,并不是讓你恨的那個人凄涼而死。而是讓他活着,讓他活着的每一刻都因為自己過去做過的事而感覺窒息。
千刀萬剮不過是世上二流的酷刑。真正一流的酷刑,叫做生不如死。
但我還是好奇,還是想知道那個被外祖父下令在福佑寺依照容貌塑立菩薩金身的人,到底是不是菩薩。
所以後來,我曾私自去了壽康長公主的衣冠冢,在她面前焚了兩柱香——因為家裏的老仆婦告訴我,只要問亡靈,您和某某某是否和好了,然後再這樣做,如果兩柱香的煙合攏了,那就說明他們前嫌盡釋了。
然而,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