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演員 二
“寧寧,這個送你。”
“嗯,那我先走了。”
我并不相信自己會這麽說,可我還是說了,我甚至又喊來那個男人接我,不,那是我的未婚夫:勤懇上進、踏實肯幹,一米八的個子和一張陽光燦爛的臉,他很好。他真的很好。
于是我沒管那個還在咬着面的,青梅竹馬?或者是我的愛人?我不知道。我對她,下不了定義;對我們兩個的關系也下不了定義。
總之,我丢下她,挽了一個男人。
餘光裏看見她晃了一下,我想,我不能過去扶她一把,不然,這麽多年的戲,是真的演不下去了。
不,我甚至不确定,我就算不去扶,我還能不能演下去。
既然這樣,我就說說她,說說這個讓我沒什麽辦法的人。
初見她,她還是個小女孩,我也是,我們都很小,我們只是在一個大院裏。但別的小孩對玩這件事都抱有很大的興趣,除了她。我知道,她并不想和我們一起玩,她是被她的媽媽拎過來的。
撅個小嘴,臉上是漲的發紅。我很好奇,怎麽會有一個孩子不喜歡玩的。
于是我總是去看她:捉迷藏,我誰都可以不找,我偏要把她給抓出來;丢沙包,我誰都不想砸,我就一定要砸到她。
我以為這樣她能多和我們玩玩,或着,是多和我玩玩。
卻沒想到,十多年後,她在我身旁,白我一眼說:“游戲體驗極差。”
我想她是對的,因為我太幼稚。
再後來,我們竟然是一直一個班,我想破腦子也想和她多說一句話,但是她并不想理我,有時候扭頭剛想開口,她就用一句閉嘴堵了我。
甚至有天放學,她對我說建議我上課安生睡覺。但我其實有點開心,因為她第一次沖我說這麽多話,還喊我一聲瓜皮,真的,第一次見她能這麽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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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想想,主要還是讓我別煩她,行吧。
可是有一天,我很開心,我想我會一直記得她喊我名字的時候“李清。”、“沒事,喊你寫作業,今天作業多。”
我覺得我有點瘋了,就因為她一句喊你寫作業,我開始每天把所有作業認認真真寫完。到後來,她的成績越來越好,我的成績就只是中等,我知道這樣的話,她會到重點高中,我可能只是一個普通高中的普通學生,我與她,更沒什麽交流了。
于是我努力地學習,想辦法趕上她,但是很難,她很優秀,追上她,癡人說夢。
但我考試那天突然爆發了,我竟然和她一個高中,都是重點,甚至一個宿舍,我有點激動。
很奇怪,有同學問我怎麽老沖着她發呆,我怎麽回答?難不成我說我從第一次見她就喜歡她了?如果這樣,與她,連朋友都做不成。
然而那同學竟然笑起來說:“喂,李清,你不會是喜歡那個冰坨子學霸晉寧華吧?”
我只是笑,不答。
有什麽好答的呢?
那天,一向上課筆直地她,竟然在數學課上犯困,再看看她眼底的烏青:沒睡好嗎?
她說她冷,我厚着臉皮抱着被子對她說:“我也冷”,我沒想到,她沒說什麽,片刻後挪了挪身體,我想,這是同意了。
我其實不冷,我就是想和她躺一起。可她冷,我就把被子全堆她身上。解了頭發正準備躺下,對面那個同學,一臉壞笑地沖我點頭,我感覺她可能是想向我表達鼓勵,這裏也就瘋狂點頭回應。
身後卻傳來了一聲:安生點。
對哦,她一向不喜熱鬧,可我只要在她面前總有些不自持,甚至只要能和她一起,就十分得意,所以後來她說,那被子悶了她一臉,頭發也是糊到她臉上。我想,這就是我的錯了:一廂情願,不顧她的感受。但我想起來那天晚上她抱上了我,我沒推開,也是我的錯;再後來拖她去聚會,自己卻和別人嗨過了頭,我想,這都是我的錯。
只不過受害者一直都是我。
這次聚會,其實是我們文科班上的八卦女生們一定要看看她長什麽樣,不知道誰傳的“謠言”,說我李清喜歡晉寧華很久了。
有謠言說我喜歡你很久了,
這裏我本人出來澄清一下:
這不是謠言。
然而不管是那時候的我,還是現在的我,都沒有這個勇氣,去這麽澄清這個謠言。但我還是拉了她去。所以那個時候,她的身份在周圍人看來,是我的“家屬”。
我能帶着她出來,沒人知道我有多開心,所以有人給我倒酒我來者不拒,只要這人在我面前誇了她哪怕一點好。
但她卻被一群男生圍了去,甚至灌了酒,醉得一塌糊塗。但她翻過去的最後一刻,喊了一聲李清。
聲音很小,小到被音樂淹沒;聲音很大,大到在我心裏不停回響。
在這時,她能想起來我。
我沖過去,砸了那桌男生的酒杯,玻璃破碎的聲音許是驚醒了她,她嚅嗫道:瓜皮,安生點。
我笑了,不顧旁人的尖叫,把她抱起。
路上,這人不停地動着眼睛想睜開,我低頭看去,她卻擡起了頭,我竟然吻上了她。
我一直不知道她對這件事有沒有印象,但我覺得,應該是有的。因為她醒來第一句話是“不知道,我回家去了。”
她應該是知道的,不然不會如此冷漠。我靠着牆,慢慢地滑下去,縮成一團。我突然覺得好冷。李清,李清,她喚我李清,我卻看不清她。
因為這件事,和高中同學們的聯系少了起來:是嘛,砸了人場子。我不怕這個,我只怕我再沒什麽理由見她,所以我每年元旦一定要把她拉出來,送個禮物。
有一年,她送我了一支簪子,她說,那是她自己做的。我不知道她是否知道送簪子的意思是什麽,我覺得不管她知不知道,她既然送我——還是自己做的——那就一定是挺在意我了。
我很開心。
再後來,生活就是按部就班的進行着,我成了一名小學教師,她在市裏一家銀行做了行政。如果不是每周的假期,我想我們根本不會有什麽交流。
但我有一天居然發現她在我教室窗外偷看我上課。多可愛啊。
本來我覺得,就這麽演下去,演她最好的朋友就夠了,但那天回家看父母,卻聽見他們說:“人家樓上的寧華都要去相親了,你怎麽一點動靜沒有?你什麽時候能領個女婿回來?”
後面的話我沒怎麽聽,我只聽見他們說她要去相親,我有點頭蒙,我那麽多年來捧在手裏怕摔了,含在嘴裏怕化了的晉寧華,竟然要去相親嗎?
我沒忍住,還是給她打了電話。
“你要去相親?”
“不相。”
“那你爸媽……”
“你能不能收留我。”
我不知道她是怎麽想的,別說收留,她要我怎樣,我都會去做,因為我是李清,她是晉寧華。
然後她就過來了,很正常的買菜做飯看劇,那一天,我甚至覺得我們兩個就是一對情侶,在自己的小家裏過的很幸福。
晚上,我覺得還是不要和她睡一張床比較好,我怕我忍不住抱住她。事實證明,我最開始的決定是對的,可我沒有堅持。
我怎麽也不理解她為什麽突然就來了一句話:“你找對象,我再找;你結婚了,我再結;你要是不結,那咱倆就湊合着吧。”
我有點不知道怎麽回答:我怕我說好,自己只會越陷越深;我怕我說不好,會逼走好不容易走近我的她。所以,我只能問她困不困。
但她卻問我記不記得高中時那天晚上。
我怎麽能忘?所以我顧不得那麽多了,又一次厚臉皮的沖過去說:“我冷。”
那天晚上,我多希望我臉皮薄一點,就像她後來說我薄唇之人必然薄情一樣,臉皮薄一點,對她的情也薄一點,這樣,或許我就不會失去她了。
我承認,從一開始就是我錯了。我錯在一廂情願,錯在一意孤行,也錯在自作多情。
我以為,她把從小到大的故事講了一遍,是因為她在意我;
我以為,她靠着我抱着我,是因為她能接受我;
我甚至以為,她擡頭看我,是因為對我真的有情。
可惜,我以為的以為,都不是我以為的以為。
我沒忍住,我竟然吻了她。在我們兩個都清醒的時候,我能感覺到她的局促、不安,對啊,自己的發小,吻了自己,還是個女的,誰都這樣吧?
所以我只能說,晚安。
但我根本不安,我怕她會悄悄走開,我怕她會埋在枕頭裏哭,但我唯一不怕的是她開口問我:
李清,你喜歡我嗎?
因為這個問題,早在十年前,我就能給出答案:是,我李清喜歡你晉寧華,喜歡慘了。
但她沒有問,我也沒有答。第二天起來,我裝作若無其事,我想,若她不能接受我,那就忘了這件事說不定還能當朋友,但若朋友都當不了,那我的若無其事,也能更好的讓她離開我。
我是對的,至少我那時候覺得我是對的。但幾個月後,當我看到她身着白紗連衣裙出現在我的婚禮現場的時候,我覺得那天若無其事地表演,是我一生最大的錯。
她走了,她又一次走了。若幾年前的那次吻,是個意外的話,這次就是我故意為之,而她還是走了,一如當年,頭也不回地走了。我也和當年一樣——靠着牆,慢慢地滑下去,縮成一團。
我知道,是我生生逼走了她。
她很久沒聯系過我,我也不敢聯系她,我怕,我怕會成了我們最後一段對話。我想,一個月吧,一個月後,若我們仍是如兩個路人一般,我就讓她在我的陰影下解脫,也讓我在她的世界裏解脫。
一個月到了。我想,我們兩個都能解脫了。她說我找了對象她就找,我結了婚她就結。我想,我來跨出這一步。
所以我欣然地接受了那個男人的追求,終于打給了她,我對她說:寧寧,介紹一下,這是我男朋友。
我以為她會很高興,但一向沉靜的她,卻飛也般地逃了出去。
我不知道我到底做的對不對,但我只能這麽做了。我怕我反悔,徹底毀了我辛苦演了二十多年的朋友角色。
所以我又對她說:
“寧寧,這個送你。”
“嗯,那我先走了。”
寧寧,我這一次,真的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