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李瑜沒有刻意躲閃,而是十分不解地迎着常懷瑾傻不拉幾站在路旁盯着他的眼睛走了過去,“接陳勁麽?”
“他今天放假?”常懷瑾一張口便覺得自己的聲音有點哆嗦,咳了一聲接道,“不是。來接你的。”
“放的,明天周末了。”李瑜沒接他的話茬,“那我先走了。”
“去哪裏?”他明知故問,握緊了手,再不濟,“我送你。”
李瑜看了他幾秒,搖了搖頭,“有私事。”說罷便往公交站臺走了,一轉臉眉頭就皺了起來,僵着手臂,別讓自己沒出息地拍拍心髒,他真是太害怕常懷瑾也越來越搞不懂他了,而後者則讓他更加害怕起來。
這算什麽?他以為婚禮那晚常懷瑾已經能夠死心,認清自己不再是一個對他有性吸引力的人,他不好操了,李瑜默默等着公交,回想醉酒間模模糊糊記得的一切,酒吧裏遇到的那個男孩才會是他喜歡的,不是嗎?就像五年前一樣,五年前啊,那會兒他也堪堪算小男孩兒,現在,現在則是一身粉筆味兒的班主任喽。
常懷瑾在執着什麽呢?李瑜突然覺得他比自己還笨一些,難道要再重複一遍那晚的窘狀嗎。
他這樣想着,莫名有點想笑,那似乎還是這個男人在自己面前第一次吃癟,可笑容還未及眼底,又迅速散成一片嘆息。他只希望常懷瑾快點放棄無用的糾纏,甚至恨不得操着喇叭跟這個男人說清楚,你已經打敗我了,該知足了吧?我沒有得到愛,你也操夠了,你贏得這樣徹底,到底還有什麽要從我這裏拿過去啊?
你還想要什麽呢。
他甚至産生了一絲憐憫,像垂首聆聽香客願望的菩薩,想的卻是求一個辦法讓常懷瑾死心。他已經不知不覺在他們的關系中成了這樣的人物。
因為他已經不再需要常懷瑾了,無論是任何慷慨的經濟援助,還是所謂的感情施舍,李瑜是個非常容易知足的人,就現狀而言前者足夠養活他,而後者即便友情不能完全取代那樣動人的愛——但他懷揣着曾經對常懷瑾的愛,也能安穩的活下去。
李瑜從不奢求更多,回憶那樣安全,他絕對不會貪婪地觸碰活生生的常懷瑾,即便這個男人在馬路對面拉開車門的背影那樣稀罕,流露着一種失敗的懊惱,他卻再也不會被他欺騙了。
他上了公交,對相親對象不抱任何幻想,最好在合适的時機提出自己并無戀愛或者結婚的念頭吧,不過他倒也覺得對方看不上自己就是了。
齊一鳴,二十八歲,海歸碩士,是個橋梁工程師,長相中等偏上,身材看上去有健身習慣,比李瑜高一個額頭,笑起來有點憨厚,穿得倒比較時髦,西裝上還別了個挺精致的袖扣,李瑜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眼自己很平常的棉服和毛衣,對方起身朝他笑笑握了手,“你好,我是齊一鳴,跟宇丹是校友。”原來是彭宇丹留學時期的朋友,他也笑笑做了自我介紹。
常懷瑾還是人生中頭一次開着邁巴赫搞跟蹤,一路随着29路開開停停,還要注意到了站點下車的有沒有李瑜,他抿着嘴巴瞪着眼睛,最終泊到了一家西餐廳外,看那人裹成球一樣的背影走進去,在窗邊一個等候的男人身旁落了座。
笑得那樣和藹可親,常懷瑾捏着方向盤的手不自覺地用力,有些憤懑地回想重逢以來李瑜朝自己笑的樣子,不是客套就是在他心口插刀的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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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恨啊。
他又難以自控地感受到了一種被嘲諷的哀涼,他們怎麽就到了這樣進退維谷的地步——倒也只是他不願意退,你怎麽就這樣想離開我呢?常懷瑾不敢多想,否則也難免覺得自己一無是處,他實在是有些害怕李瑜時刻要向他道永別的那種表情——比五年前的那個上午要恐怖多了,或者說五年前是一點也不恐怖的,他面色慘白,頭一次直呼常懷瑾的姓名,甚至在微微發抖,那是佯裝的強硬,而現在呢,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把他扔在原地的不在乎。
他該怎樣留下他?常懷瑾頭一次覺得束手無策起來,畢竟李瑜已經不是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寵物狗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有什麽好給他的,但至少,常懷瑾坐在車裏死死地盯着李瑜對面的男人,至少他可以從任何角度來與這個所謂的相親對象進行優劣比較。
他瞄了眼後視鏡,矜持地挑了下眉毛,覺得從臉來說自己能剩個好幾十分,那身材大概有常年健身,不過自己也絕對不賴,而且比他要高——李瑜大概會喜歡更高一些的吧?那樣才最合适把他完整摟在懷裏,自己也正好能完美地彎下脖子嗅聞那個男孩頸間的氣息,他深吸一口氣,是為這畫面的餍足,和不敢想象主角換人的酸澀。
于是極為刻薄地繼續評價起齊一鳴來,西裝面料騷包地反着光,李瑜怎麽可能喜歡這種高調的人?還有那品味怪異的袖扣,常懷瑾覺得自己随便從衣櫃裏拎一對兒出來都比那人的要好看。再說這用餐禮儀,吃牛排能坐直點別把嘴咧那麽開麽,也不知道給李瑜切切,他那塊顯然縱了些筋——何況李瑜根本不喜歡吃西餐。
“先生,”有人敲了敲車窗,常懷瑾把窗戶降了下來,“能麻煩您停到別處嗎?這是餐廳的停車位,客人——”
“好。”他打斷對方,沒什麽表情地挂擋離開了,沒有理會對方的道歉或致謝。
那實在是有些不符合他身份的難堪,頭一次被人攆走還沒來得及産生什麽不快,僅僅握着方向盤漫無目的地開着,回顧那段日子和李瑜相處的細節。
李瑜不喜歡吃西餐,常懷瑾知道,比如從前在樊岳樓下的自助餐廳,李瑜很少去西點的區域,更偏愛有辣味的中餐。在荊館吃早餐的頭一天便別別扭扭地啃三明治,會做飯,但僅僅是普通的家常菜,到了快過年的時節為了應常懷瑾的口味才學會煎牛排——他卻還沒來得及吃幾口,就被電話催出了門,去見了彼時的未婚妻。
李瑜從來不在這些細節上做出過多要求,而是無聲無息地一味适應常懷瑾,迎合常懷瑾,并且終于把自己妥妥帖帖地融進了荊館,到底是他把他慣得這樣跋扈,無所忌憚。唯一會抱怨的也不過是先生回來太晚而已,會撒嬌的也不過是太想念他而已,會難過的也還是為先生的勞苦而已,常懷瑾不願再想了。
首戰不捷,常懷瑾等了李瑜一個小時,跟了這狼狽的一路,已經足夠算他的低姿态,他無言的懇請,得好好回荊館回公司被伺候幾天捧上幾個月才攢夠尊嚴繼續追趕,卻堪堪打了方向盤,往藻庭去。
因為不管他是否願意細細回看,李瑜就是那樣低姿态地對待過他,所以換他如今這般,憑什麽有不樂意?常懷瑾在受挫中終于有了些自知之明。
要說曾經是游戲,難道游戲不也該李瑜心甘情願麽?就合該他是奴隸你就能不管不顧他每晚看你的眼睛?常懷瑾他做不到了,他突然不愛稱游戲了,他希望這一切都非扮演,因為他并沒有在扮演,只是自然而然地發生了,他希望李瑜曾那樣對待他,全是出自真心。
他停在藻庭的保安亭外,等李瑜回來。
常懷瑾突然有許多話想對李瑜說,卻什麽也不太好說,他并沒有忘記,這卻不值得驕傲,因為他也沒來得及做出任何改變。
他清清楚楚地知道李瑜不愛吃西餐,卻從沒要陶姨改變早餐樣式去合适他的口味,反而是李瑜能熟練煮咖啡煎培根再做一疊三明治。他也實實在在地記得送李瑜回家時會被要求停在路口,是嫌他的跑車招搖的,小孩不愛高調,但自己只會用這點戲弄他,從未想過被認識的朋友遇到了李瑜會有哪些難做。
常懷瑾坐在邁巴赫裏,副駕的玫瑰這幾小時裏似乎已經有了頹萎的架勢,散發着幽幽的遺憾的味道,可是他已經換了黑色的外觀絕不花哨的邁巴赫了,李瑜有沒有可能讓自己送他回家?
常懷瑾醒悟得似乎總是太晚,只好趕在拒絕來臨之前在小區門口等他回家,他又在等他了,他還能不能等到他?
李瑜裹着有些胖乎乎的棉服往小區走,以為自己眼花,他怎麽又見到了那輛陰魂不散的車?還沒來得及繞側門,主駕的車門就氣勢洶洶地打開,常懷瑾長腿一邁見了人又不敢太造次,聲音又是一哆嗦,隐隐有着不甘,幾個鐘頭的紛亂思緒全化作一句:
“你相親怎麽樣?”
李瑜愣愣地看着這別扭的男人,好半天才回了一句,“你怎麽知道我要去相親?”
常懷瑾面色不虞,“你那天打電話把我吵醒了。”
“喔,抱歉。”李瑜道,也不回答問題,“我回家了,再見。”
又是再見,總是再見,李瑜能不能不要和他老是告別?就像他一邊換鞋一邊說最後一晚一樣,常懷瑾覺得好恨,有些用力地拽住了他的小臂,“你相親怎麽樣?”
李瑜很不解地看了他一眼,常懷瑾便把手馬上松開了。
“還好。”他答,站定在常懷瑾面前,似乎想等這個窮追不舍的男人問完——好永遠離開他,常懷瑾覺得自己被一種無解的漠然襲擊了,或者準确一點說,被它阻擋着。
他按耐內心的不适感,稍微低頭看面前這個冷血的人,“對方怎麽樣?”
“挺好的。”李瑜說,許是怕常懷瑾不停詢問,便回想齊一鳴的特點補充道,“海歸工程師,比我大兩三歲,比較健談,各方面條件都——”
“你喜歡他?”常懷瑾打斷了他。
李瑜有些不知道該怎麽回答這個問題,他不可能一見齊一鳴就喜歡他,但實話實說,齊一鳴是個很适合結婚的人,他沒由來地笑了下,想到方才在餐廳的對話,“他不喜歡我。”
李瑜似乎有點自嘲,又好像沒有,“嗯……他說和我結婚的話很合适,但談戀愛可能話題并不多,他更喜歡開朗一些聊得來的人。”
“他不喜歡你?”常懷瑾卻突然皺了眉,誰欠他百八十萬一樣,好像誰不喜歡李瑜就是瞎了眼——說完便沉默下去,有些別扭地站着。
李瑜淡淡地點點頭,這實在是他意料之中的事,他的确沒什麽讓別人喜歡的特質在,而恰好他也并沒有想要和對方進一步交流感情的念頭,兩人說開後這頓晚餐反而更加輕松了。
“那你,”男人又開口,“喜歡他麽?”
李瑜誠實地搖了搖頭,常懷瑾似乎松了口氣。
他站得有些冷了,但沒在常懷瑾面前表現出來,也不願承認被常懷瑾抓着問有關喜歡的問題是很緊張的,把自己嚴嚴實實地裹在棉服裏,不給身前的男人任何侵略自己的可能,想了想又主動開了口。
“常、先生,我們,嗯……已經沒有來往的必要了吧。”他說,甚至微笑了一下避免尴尬,給兩個人都留足了臺階,“還有什麽事嗎?”
常懷瑾搖了搖頭,李瑜便又朝他道了再見。
他也不知道該怎麽辦了,李瑜似乎成為一個十分心硬的人,讓他無從下手,他懂得太多關于主人與奴隸的馴服手段,并且也嘗試以這樣的方式重新得到李瑜,卻顯而易見地失敗了,而其他任何關系的培養方案對他來說都太陌生。
常懷瑾看着李瑜的背影越走越遠,越來越抓不住,他還曾大言不慚地想要成為他的愛人,李瑜卻根本不肯給他一個可能——愛人?
他突然往前大步邁開,攥住了李瑜的手,對方只是錯愕地回頭看他,看他這張三十多歲的臉上也露出那種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光芒,這張臉也實在不适應這股能量,頗有些愚笨稚嫩的反差,那樣傻,那樣莽撞。
“等等。”常懷瑾對他說。
他沒把李瑜往車附近牽,而是松了手自己回身開車門拿東西複又走回來,不知道為什麽,常懷瑾覺得就應該這樣,李瑜要懲罰他,他就要有這樣的自覺,一步也別讓他的小孩多邁了,活該全由他受,每寸都由他走。
李瑜為他做的實在夠多了,常懷瑾突然意識到。
可他無論如何也是自私的,是死性不改地貪婪的,他絕對做不到眼看李瑜奔往另一個人,他要趕在那個未知的人來臨前竭盡全力,甚至就這樣糾纏他一輩子——李瑜永遠不會愛他也沒關系,做不成愛人也沒關系,不過又是一次失敗而已,常懷瑾捧着紅得滴血的玫瑰一步步走到他的跟前,“送給你。”
那就讓他一往無前地敗下去。
李瑜整個人都僵在原地,不敢多猜這是常懷瑾的什麽新把戲,他只覺得戰栗,并且本能地感到害怕。常懷瑾說他心硬,其實全都出自害怕而已。
“晚安。”常懷瑾朝李瑜道,卻不太舍得轉身,眼光多流連了幾秒在自己想了太多個日夜的臉上,他想做他的愛人,那便,“從今天開始,我會正式追求你。”
全然不似表白的情話,更像在下一紙戰書。
常懷瑾飒然轉身,揚起一陣凜冽的寒風,不知這個冬日能否成功淪陷。
但他無所謂了,他從來不是什麽善良的人,他不在乎淪陷與否或者那些可笑的輸贏,他可以輸下去,他願意一敗到底,無論如何,李瑜不能擁有除他以外的愛情。
常懷瑾自私得無藥可救,他願意自導自演糾纏李瑜一輩子,賴他一輩子,如果這樣就夠他們一生一世永不分離,他做他伴到墳墓都甩不走的惡鬼有什麽關系?
那玫瑰紅得太深了,像幹涸的血跡,被抱在那個無辜男孩的懷裏。
李瑜只覺得荒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