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愛或不愛
周日,一個星期的休止符。
一整夜我都在想一個問題:在寂寞中去愛一個人,究竟是不是錯的?思考的結果是:至少它不完全對。
人一旦在寂寞中去愛另一個人,就很難說清楚這種愛究竟是緣于寂寞還是愛情本身。那麽貿然去愛,就猶如賭博。
因為愛了就不會寂寞,而一旦不寂寞,就有可能不愛了。
一大早我就整裝待發,花了一百塊錢在舊貨市場上買了輛大概是昨天剛被偷的自行車。然後踩着腳踏漫游城市,努力感受着蘇東坡當年“竹杖芒鞋輕勝馬”的意境。
路過了肯德基。
還記得去年跟林悅在這裏吃全家桶吃到撐,回去的時候才發現已經用完了身上的最後一個硬幣,然後倆人就這麽傻乎乎地走到中影...
跟沈薇薇也來過,大一的時候,我點了份薯條,結果番茄汁潑得到處都是,然後我還恬不知恥地去跟服務員要筷子...就為這事兒,沈薇薇足足笑了我四年。
走過了萬達廣場。
第一個想起的就是那五百塊錢,老黃到今天還沒有給我。
其實一點也不冤,肆意地在城市最大的電子屏上亂寫心情,往常這種事兒老黃必定會直接開除的。
我在運氣和老爸的光環籠罩下逃過了一劫,本就該感恩戴德了。
只是不知道沈薇薇那天究竟感動了沒有,若冒險做這種事卻沒什麽回報...也罷。
騎過了電影院。
我在這座電影院裏看過記不清多少場電影,《2012》、《阿凡達》、《讓子彈飛》、《盜夢空間》。一起看的人也多得數不清楚,潇筱、萬小勇、冷若炎、沈薇薇、林悅...
以後我還會在這裏看更多的電影,認識更多的人。也總有些人能夠一直陪我看下去,但也總會有人半路夭折。
得之者幸,失之者命。
到了中影大門。
這地兒要說起來故事就多了。四年前的第一眼是沒有概念的,遠不能體會四年有多厚、有多久。也未曾料到,四年後居然會因為這所大學,而升起紮根這所城市的想法。
轉眼就要離去,不舍之感來得既突兀未料,又理所當然。
有些東西放手是必然,只是時間的長短問題而已。
圖書館。
大學唯一一次呆在裏面學習也是陪着林悅。她看了兩個小時的書,我睡了兩個小時的覺。
醒來後,她說:“走吧,你呆在我身邊,我沒法安心學習。”
當時因為這句話還特沾沾自喜。
猛力甩了甩頭,有的事情是禁不起回憶的,我對自己說。
操場。
我和林悅認識的地方。
其實也是我跟沈薇薇認識的地方。那時剛進大學的我特傻逼,窮極無聊居然在操場的正中央挖了個大坑。
當時的沈薇薇也特傻逼,剛進自律中心,總想找找學生們的茬。見到正在挖坑的我,直接一紙通報批評上交到了政教處...
若愚湖。
這個地兒故事更多。萬小勇第一次失戀,我就在若愚湖邊安慰的他。沈薇薇的唯一一次失戀,我還是在若愚湖邊安慰的她。
這湖不像北大的未名湖,年代尚淺。但或許它見證的故事,已經遠比二十多個年歲的我,要多的多了。
當我回到住處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
精疲力盡,身心俱疲。
一年的戀愛,四年的大學,遠不是一天的回憶所能承載的。
掏出手機發了條短信給沈薇薇:“明天亮哥的婚禮,你陪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