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
賣了,集中擴建歌廳,增加了它的社交功能,底樓成了一個高雅的咖啡廳,可供上流社會的先生小姐們過來消磨時光。對于上流這二字,朱進沒有非常明确的概念,他只是照着程祝諾的喜好來布置一花一草,想象着那些上流人士的生活,盡管在外人看來他也應該屬于上流社會。他毫不吝啬地揮霍了大把錢財打造妙巴黎,并且堅信在昨日豪奢舞會之後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來這裏娛樂。過去我無法理解為何精神生活是貴族獨有的奢侈品,直到我跟着朱進成為了體面的老板後,我驚覺自己的閑暇瞬間多了起來,瑣碎的計劃安排轉交給了員工操心,我有大把的春光去閱讀各種書籍,學習西方的語言,甚至還有心思去琢磨一下無用的形而上學。我的頭腦較以前敏捷不少,當我曾為了省一度電就着月光寫文章的時候,那或許不是富足的精神世界,而是一種堂吉诃德式的自我安慰。
我走近咖啡廳備餐區,下人肆意閑聊的聲音清晰傳來。只聽一個員工無不輕蔑地講:“老板老早也是個窮棺材,在飯店裏給人家打工的。”“這就叫風水輪流轉呀。你們看二老板,明明是個農民出身的,還要裝得自己有文化,講閑話一套一套的,上不了臺面。”另一個人也應和了一聲:“外地人裝得再好一看就是外地人,氣質藏不住的。”
饒是心裏素質再硬也禁不住親耳聽到這些揶揄,我瞬時面皮發燙,踉跄躲去牆壁後頭。
身份是原罪,這是我早就清楚了的。我們幾個人再清楚不過。昨日的夢境與方才那番話令我忍不住一遍遍回想福源裏過去早晨的模樣,那裏的居民每日會被一聲倒馬桶的吆喝喊醒,然後死了般的老城廂随着晨曦一點點蘇醒,不一會兒就能聽到樓道裏“唰唰”刷馬桶的聲音,街坊互道早安的聲音,鄰居跑下樓踩着木質老地板的“嘎吱”響聲……整個弄堂猶如一首亂中有序的曲子,生機勃勃地奏着主題為“下等”的樂章。
想到這兒,我體內突然湧起一股沖動,迫切地要見丁予涵一面。“老王,你手裏事情停一停。”我從牆壁轉角處迅速走出,對着高談闊論的員工說,“把我送去石門一路。”我故意擺了一下譜讓他充當我的司機,不知這種心态在他們眼裏是不是也屬“端不上臺面”。員工唯唯諾諾地應着,不敢造次。他曾經是工廠的貨車司機,下崗後無處可去來廚房打工。這樣的人有很多,他們以為自己在我眼裏不過是職工名單上的一個個數據,而我卻将他們記得很清楚,可能是因為我曾看清過浪潮下微小泡沫破碎的樣子。
老王開得很穩,浦江的風吹在我的臉上,癢癢的。高高低低的建築延綿不絕從我面前飛過,有古老灰白的歐式教堂,也有搖搖欲墜等待拆遷的老房。無外乎我與朱進在他們看來如此得不土不洋,不中不西,因為這整座城便是如此,在錯位的時空登上大雅之堂演着尴尬蹩腳的滑稽戲。我心裏的一口惡氣就這麽突然出了。
“老板,到了。”
“哦……好。”
興許是工作日的緣故,眼前的裏弄空蕩蕩的沒有什麽人。我熟門熟路找到了我要去的那棟屋子,方站定,門就開了,丁予涵穿着睡衣睡眼惺忪地站在門口,似乎是要拿屋外牛奶箱裏訂的鮮奶。他看到我不可思議地瞪大眼睛,喊了聲:“阿平哥,你來做什麽?”
“我不能來麽?”
“太早了……你有要緊事來找我?”
“沒有,就是突然想你了。”
丁予涵頓了頓,默默取了奶瓶,鐵皮箱連着小鎖發出“丁零當啷”的響動,我宛如自己身在初到上海的一年。“進來吧。”
我随他進了屋。這裏同以前那樣沒什麽很大區別,我望着角落吃飯桌椅那一塊忍不住發怵,問他:“你不怕麽?”
“怕什麽,我又沒看到。”
“但這屋子到底是死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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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屋子沒死過人?”丁予涵回頭嗔怪地瞥了我一眼,講,“這是大明留給我唯一的念想。”
我沒有答話,硬着頭皮坐去了沙發。丁予涵沒有什麽變化,只是比以前清瘦了些,眼窩凹陷了下去顯得有些憔悴。他的頭發快要長至肩膀,柔順地貼在耳後,看着竟有幾分玩音樂的藝術味道。我問他:“你還唱歌麽?”
“唱個屁的歌,早就沒地方可以唱了。”
我望着他不做聲。他吸了吸鼻子,走去竈臺那兒仔仔細細将牛奶倒入鍋中,開小火将奶溫熱,眼睛一動不動盯着。丁予涵從前是做不來這些事的,他舉手投足間的謙卑與小心倒像是伺候慣了人留下的後遺症。“你還怪阿進麽?”
“我不怪他,是我命不好。”
“你有什麽打算?”
“等錢花完了我回老家去。”
我長嘆一口氣,情不自禁站了起來對他的背影高聲說道:“你随時随地都能去妙巴黎唱。”
他再次回頭,一臉疑惑地講:“我又不是沒去過。”
“阿進也很想你。你永遠是他弟弟。”
“我知道。但他瘋了,他着了程祝諾的道,已經不是我大哥了。”丁予涵情緒有些激動,說話聲似乎帶着哽咽,“大明唯一的願望就是希望我們幾個過簡單快樂的太平日子,別和那些有錢人攪和在一起。就這個他也做不到麽?”牛奶在此刻猛烈地溢了出來,帶着沿鍋被燒幹的刺耳響聲,他趕緊手忙腳亂關火,移開小鍋,拿了抹布擦竈臺。這一連串的動作猶如電影裏的長鏡頭般疏離,我仿佛成了一個觀衆,遠遠感受着丁予涵瑣碎動作下壓抑的情感,于是我站起身快步走去他那兒幫他,想竭力拉近與他之間的距離。“哥幫你。”
“不用。”
“阿進心裏不好過。他每天還是住在福源裏,他還是想大明的。”
“大哥不是成了老板了麽?還有什麽不好過的呀。”
我苦笑一聲,講:“底下員工罵他外地人,上不了臺面。”
小丁捏着抹布不出聲。
“管理一個公司也累,樣樣事情都要他操心。”
“他還在準備那個計劃麽?”丁予涵咬了咬嘴唇,終于忍不住講那句話問了出來,“他是不是還喜歡程祝諾?”
程祝諾離開太久,我無法回答他。
程祝諾有一個計劃,叫“最偉大的革命”。他的革命理念從誤打誤撞認識我們四個人開始,終于我們誤打誤撞知曉他的秘密。我們剛來上海的時候住在20元一晚的招待所,經人介紹去了家飯店做苦力,伺候來往的客人,朱進原本另有打算,誰料他遇見了來飯店吃飯的程祝諾。我仍記得朱進是怎麽跟我形容他的:他站在嘈雜的店門口,像誤落在鬧市區的傷心的水仙花。朱進為了這株水仙每日起早貪黑待在店裏,仿佛丢了魂一般就為了再見他一面。他等了許久,終于再次在飯店裏見着他,二人萍水相逢,在彼此的生命長河裏短暫相遇。後來他出國念書了,朱進再次在弄堂裏等他,等着等着,天亮成了天黑,等着等着,癟三成了富商,等着等着,晚風拂柳笛聲殘,知交半零落。
面對程祝諾,朱進總是絕望地掙紮于他身體裏驕傲與自卑的矛盾二面。他一邊鄙夷着被困在階級壁壘裏的商賈名流,一邊又唾棄着自己,覺得自己的天賦只是某種一廂情願。這種矛盾讓朱進變得難以琢磨,令他陷入深深自卑着的同時面對上流人士無比駕輕就熟,自然體面。
“我是不是見過你?”那日在妙巴黎面色不豫的張老板今日正在飯店與我們談笑風生。我搓了搓酒杯,忍不住望向朱進。朱進微微一笑,講:“城市就這麽大,來來去去也就那麽幾個人,擡頭不見低頭見。”他在餐桌上永遠那麽得體,一言一行總是彬彬有禮,誰都不會想到正是在這張餐桌,朱進曾彎腰颔首給張老板傳過菜。這家餐館沒人比他更熟悉一分,無論是桌角的弧度還是椅子的高矮他都了如指掌,知道哪種坐姿最令人舒适,手臂舉到哪一個角度顯得最為優雅,而張老板卻以為他是天生的貴族儀态,不禁肅然起敬。
“謝謝朱老板照顧我生意,這杯酒我先幹為敬。”
“不客氣。”朱進短促地笑了笑,“有件事還請張老板幫個小忙。”
“你講。”
“聽說張老板認識不少媒體行業的朋友,不知妙巴黎有沒有這個機會能登上報紙電視,多露露臉。”
“那當然,一句話的事情。妙巴黎生意興隆就等于我們服裝廠生意興隆,份內的事。”
我撇了朱進一眼,依舊不說話。他是混賬慣了的,學不會兜兜轉轉繞來繞去的寒暄,哪怕是有求于人的時候都直接張口要,看那氣勢,到好像是別人有求于他了。我打算開口替他說兩句客套話,誰料他又兀自盤問起了對面的張老板:“你知道福源裏麽?”
“不知。朱老板何出此言?”
“沒什麽,問問。”朱進垂下了眼簾,粗黑的睫毛在他深深的眼窩上投了一道陰郁的暗影,“福源裏有幢小洋樓,主人姓程,我和他是舊相識。”
張老板若有所思,講:“那位程先生做什麽行當的?”
“官商兩不誤,神秘的很。”
“我倒是知道租借一位姓程的大老板,做的進出口生意,據說也是一手官印一首算盤的主。”
“他是不是有個獨生子?”朱進眼睛瞬間亮了。
“沒有,一個獨生女。”
“哦。”
聽到這我忍不住哀嘆一聲,他為什麽如此不依不饒?他還在尋找程祝諾的下落麽?我瞪大眼睛盯着他,慢悠悠地講:“長江後浪推前浪,人一波一波地換,新面孔總要取代舊面孔,這是自然規律。”
“阿平說的不錯。”朱進朝我舉了舉酒杯,轉而對張老板講,“我的這位兄弟讀書特別厲害,講話總是一套一套的,你們媒體朋友誰要是缺個寫作文的可以喊他當勞動力。”
張老板哈哈大笑起來,我低頭沉悶地夾菜。飯店菜色比原來的精致不少,味道已經變了,畢竟毛大明已經不在了,這裏掌勺的大廚也不是原來的那個老板。程祝諾曾經就坐在這張桌上,跟着他爸爸以及幾位叔叔伯伯抛頭露臉,百無聊賴。朱進将他點過的菜牢記在心裏,每回來這裏吃飯固定點那幾樣翻來覆去的吃。我曾試圖想要弄明白朱進的心理,他對程祝諾的追逐到底是因為愛還是其他的什麽。初來乍到時,程祝諾對着擋住道路的我們講了句“借過”,我猶記得朱進聽到那聲清冷聲音的反應:他直接愣在原地,睜大眼睛,任由風吹散他的發梢,顯得狼狽不堪。自那後他便留意小區附近的人聲,不停地尋找那句“借過”的主人。朱進的追逐之路由此展開,追逐程祝諾的道路同追逐夢想的重疊交合,我至今沒有弄清朱進一路摸爬滾打的目标,到底是為了他的遠大前程還是那求而不得的青春愛戀。
推杯換盞,酒過三巡,張老板腳步踉跄地告了辭,臨走時對朱進說:“禮拜六!不見不散!”
“不見不散。”朱進朝他點了點頭,直到看他登上轎車駛遠,迅速轉身對我說,“阿平,晚上來我家。”
我不禁蹙眉:“晚上怎麽了?”
“有個聚會,老陸老陳他們都來,認識點新朋友。你幫我布置布置。”
我不置可否。
“來吧。”朱進低頭過來拉我,笑盈盈看着我,“幫哥挑挑晚上的衣服。”他的嘴唇上下開合,柔柔的嗓音摩挲着鼓膜,具有某種蠱惑人心的魅力,也難怪在新的圈子裏迅速走紅,成為名流太太們茶餘飯後的談資。“方小姐也來。”
我嘆了口氣,感嘆于他可怕的遲鈍。
“來不來?”
“我和方小姐只是朋友。”
“哎,朋友聚會,多多益善。”
“好吧……”
天色稍暗,我換了身便服踱步去了朱進的家。朱進偷偷摸摸在丁予涵的附近買了一處住所,可能是尋求心理安慰,覺得自己依舊照看着這位弟弟,盡管他自己從不住,而是固執地守在我們曾經擠在一起合租的福源裏亭子間。不得不承認,打開門的那刻我恍惚了一下,依稀以為程祝諾沒有走。
這間屋子的布局擺設與程家極為相似,無論是咖啡色的成套家具,還是桌椅沙發的式樣,甚至是茶幾上的留聲機、牆邊老式的書櫃、天花板的水晶燈……都與他們的別無二致。我癡傻地站在門口,朱進朝我笑了笑,講:“進來幫哥把點心裝盤好吧?”
我講:“你把我當傭人了?”
”盤子在廚房,下面那疊描邊的。”他沒怎麽看我,大跨步走去樓上不知尋些什麽東西,随後又快速地走了下來,顯得極為忙碌,“等會我去買點酒,買兩瓶你最喜歡的法國長相思。”“我不喜歡長相思。”我忍不住抓住他的手臂,提高聲調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說,“長相思是程祝諾最喜歡的,我喜歡甜的葡萄酒。”
朱進幹笑兩聲:“哥記錯了。”
我不知何故緊緊地捏住他,透過薄襯衫感受到他肌肉一觸即發的未知情緒,這種隐忍觸怒了我,令我忍不住問了他一句:“你到底要做什麽?”他依舊在隐忍,若無其事地回答:“怎麽了?我多交點朋友不好麽?”
“你這搞的是什麽鬼?怎麽,要重演曾經每周末晚上程祝諾家的舞會麽?你以為這樣做他就會回來麽?”
朱進居高臨下地看着我,肌肉越繃越緊,我面對他如此表情突然心煩意亂,放開了他,說了句“我去買酒”後便狼狽地逃開了他可怕的屋子。
程祝諾的家就是福源裏那座黑漆漆的洋房,朱進曾找了他很久,不曾想他原來一直在自己身邊。每周末,程父會舉行例行的家庭舞會。各路老板、政客的車子彎彎曲曲繞過馬思南路,沿着一排排的梧桐樹往前,緩緩停在那黑房子跟前,推開木門,室內的光猝不及防灑滿你一身。
他們喝着幹邑,拉上厚厚的垂地天鵝絨床簾,打開CD機,讓輕快的華爾茲曲調傾瀉而出,随後跳舞跳到淩晨。這既是放松社交,也是同好友交流最新信息的好時機。上流人士們打扮整齊,會喝着旁人叫不出名字的手沖咖啡,慢條斯理地講話,将時間折磨得很漫長。交談完畢,程母便會起身播放她自己刻錄的cd,主要是肖邦,莫紮特,柴可夫斯基等經典古曲,一場家庭舞會悄然開始。每每此時,程祝諾會躲去二樓自己的房間将自己與他們隔絕開來,心裏落了一場太陽雨。
程祝諾曾告訴我,他從小不喜歡與人交談,見到親戚更是讷讷不能言,哪怕見到最喜歡的大妹妹也是如此。他們上海人的對親戚的稱謂很特別,總喜歡用疊字,大妹妹,大媽媽……說出來有別樣缱绻的情感在。他對我說,他的大妹妹天生玲珑可愛,膽子大,很會講話,一只翩翩蝴蝶,經常逗得別人哈哈笑。程祝諾非常羨慕,又歡喜,他怕大妹妹身邊的人太多了會忘了自己,然而自己又講不出什麽漂亮的句子讓大妹妹也歡喜自己。有一次,大妹妹跟他講話,他紅着臉憋了半天,最後抱上去親了一記大妹妹。所有親戚都笑得東倒西歪,程祝諾看着如同哈哈鏡一樣的各色笑臉,又羞又懼,臉色煞白,那之後再也不敢多看一眼別人了。
我一直好奇這樣的人怎麽會引起朱進的注意。那時候的朱進,野得像一條四處亂竄的土狗,見誰都能咬一口,卻獨獨為了他裝模作樣學起了做人。
“拿兩瓶長相思。”
“長相思名堂多,平老板要什麽牌子的?”
“随便什麽牌子。”
我心不在焉地應了老板句,突然想起曾經有一次飯店晚了,老板送我們回去,我們第一次坐四個輪子的轎車,興奮不已。老板問我們,酒莊去過伐?朱進回問,什麽酒莊?老板講,侬聽都沒聽過,怎麽在飯店混下去?上海寧吃的都是洋葡萄酒,葡萄酒分紅葡萄和白葡萄,紅的三大品種,赤霞珠,梅洛,西拉。白的有霞多麗,長相思,雷司令,花頭多了去了。我們聽得雲裏霧裏,好似聽天書,只能恩恩啊啊答應着。“阿拉餐廳算好的,你要是去斷命的德大,天鵝閣這種西餐廳,名堂還要多了。菜單酒單背煞侬。”
“嗯。”朱進把頭別過去,只看車窗外頭。我看着他。
我想他就是在那時記住了怎樣挑葡萄酒,怎樣一點點剝掉自己粗野的皮毛,一件件穿上人的衣服。他那時滿腦子都是程祝諾。
想到這兒我又有了口惡氣,只覺得胸口湧出了莫名的刻薄情緒。“再拿一瓶甜型的雷司令,什麽牌子都行。”我對老板喊了聲。
“沒問題,平老板。”
回去的路上我将車開得飛快,不一會兒便回了他的家。他的野心是我們兄弟幾個中最強的,我不得不去想,他對程祝諾的執念是不是将我們打得四分五裂的根本原因?當朱進打開門的一霎那,我知道妙巴黎的舞會只是他撒下的一張網,此刻,這美妙的家中,才是他隐秘華麗的老巢。
明豔動人的小姐們脫去了舞廳酒會的拘束,正躺在沙發上歪斜地舉着酒杯調笑着;幾位老板也均放松自在,互相說着诨話,見到了我之後立刻笑罵道:“老平總算回來了。”我尴尬地笑笑,有些不知所措。朱進迎了上來,接過我手裏的酒,慢條斯理地在我耳邊說:“倒是會跟哥賭氣了。”
我不響。
“今夜散了以後再跟我撒氣也不遲,好吧?”
我依舊不響,只是瞧着方小姐好奇地朝着我們這裏看,便一把推開了朱進徑直走向了她。“方小姐。”我笑眯眯坐去她那邊,心裏竟快活不少。我想她便是我的“大妹妹”,我心中追求的那只翩翩蝴蝶。
“你們兄弟倆神神秘秘的說什麽呢?”方小姐斜着眼睛看我。
“他這兩天瘋了,一個外地人決心要當上海灘的交際花,吃得消吧?”
方小姐彎起嘴角,講:“當交際花怎麽了?我也歡喜到處交際,你看我是一枝花伐啦?”
“是的呀。”每當我和方小姐聊天的時候,我總會情不自禁放軟語調,學他的吳侬軟語與她輕聲交談。語言似乎是有一種魔力——與維特根斯坦思考的語言哲學不同——它很大一部分看似無用或錯誤的用法在現實中往往肩負着社交重任,這對我來說至關重要。語調微妙的轉變能瞬間放松方小姐的戒備,又或者反令她戒備心起,我不能确定,但至少我整個人因為這樣的轉變而變得慵懶無比,暫時忘卻了方才的不快,對方小姐慢慢說:“我氣他老是活在過去的陰影裏,忘不了伊。”
“伊是誰?”方小姐起了興致,調整姿勢湊近我,那架勢好似我必須得說他個三天三夜方能罷休。我慢悠悠朝她講:“為了懷念這個人,他把家裏布置得和那個人的家一模一樣。”方小姐睜大眼睛:“看不出來,朱進真是癡情。”
舞最後沒有跳成,幾位太太不知何故突然決定去打麻将,大家轉場去了方小姐家,朱進也一起去了。我沒有加入他們後半夜的聚會,找了個借口便回了家。那晚我喝了一整瓶酒,沾上了床便立刻睡去。醉後的夢境光怪陸離,依稀将我帶去了往昔的時光。
四人圍着小方桌坐定,朱進拿了巴掌大一瓶老白幹擰開,将四個人小碗裏挨個倒了酒。丁予涵暗自咋舌:五十二度的白酒,今天豁出去了。他将酒分光,第一個端起碗朝毛大明道:“今天,我們三兄弟謝謝大明,肯收留我們,一直關照我們。”
“沒有沒有。”毛大明臉皮發紅。
“這碗敬你。”
“幹!”“幹。”四人碗邊相碰,宛如那上了梁山的魯莽好漢,端着海碗把酒言歡。清冽甘美的高粱酒滑入咽喉,瞬間濃香與辛辣一道沖上腦子,小丁忍不住咳了兩下,咳嗽完口腔裏又是酒香四溢,他情不自禁又抿了一口,咂咂嘴,講:“謝謝大明!謝謝大哥。”
毛大明臉通紅,講:“我要謝謝你們。”人生二十年,他今天那麽多頭一次。頭一次跟心上人告白失敗,頭一次被人請客吃飯,頭一次被敬酒,頭一次,他在上海的街頭惡陰惡狀、亂話三千多少年,誰料被眼前幾個外地人挨個感謝。“我不是什麽好人。”想到此他眼眶又濕潤了。
“吃菜。”朱進沒多響,夾了一筷子蝦給他。
平益問他:“你今天怎麽那麽早回來?禮拜六不是忙麽?”
“忙個屁。中午忙,晚上就一桌客人,程老板李老板他們,都是老板朋友。老板把我們趕回去自己同他們一道吃飯了。”
“啊?就是說,今晚老板他們聚會,飯店提前關張了?”
“嗯。”
“難怪不喊我們去上班。”
“飯店老板聚會,家裏我們聚會,不一樣的身份過一樣的日子,都他媽是平頭老百姓,嘿嘿。”平益舉起碗喊了聲:“幹。”“幹。”兄弟幾個興致高漲,顯然很高興。毛大明嘬了口酒,咂咂嘴,說:“你們這麽一講,我大概曉得了。”
“曉得什麽?”
“飯桌上有個老板吐口水,講糟糠老婆,端不上臺面,一大早在小區裏發瘋打架被人看笑話,臺被坍煞。”
“啥叫臺被坍煞?”
“就是沒面子,丢人。”
“哦。”
“看來都是認識的。我原只當程老板住在福源裏,原來此地老板還不少咧……”毛大明邊吃菜邊喝酒,将飯店裏那桌老板聊天的情形活靈活現地學給那三兄弟看。幾個人無非是“程老板,這裏你生意做的最大,我這杯要請你”,“唉劉老板瞎講有啥好講的”之類的客套話,說來說去,還是些見風使舵的商人,利益最大,其他是假。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咖啡喝喝酒,聊什麽文玩古玩、聊什麽世界經濟,這個文藝會、那個舞蹈會,跳到一半花好月圓你好我好,突然有個事,立刻驚慌失措作鳥獸散,這便是所謂“海派文化”了。
毛大明跟朱進碰了個杯,幹脆把知心話都講了出來:“你們別去什麽工地工廠找下家,現在上海經濟好,是可以闖出點名堂的。我今天去了四川北路那裏,是真的鬧猛,跳舞場、影樓、戲院、茶館、西餐廳……一個個都開起來,大商場上鐘整點報時,人交關多。這種馬路造起來要花多少錢?你說是伐?國家經濟好。”
朱進不響。
“我主要是沒個屁錢,膽子又小,不然我也趁機撈一筆。改革開放了,鄉下人往上海跑,上海人往日本跑,美國跑,誰要窩在小廠房小飯店裏?侬是個模子,膽子比我大,你要闖肯定可以闖出來。1號裏獨門獨棟的程老板靠什麽發財你曉得伐?文革時候他家裏都抄光了!光屁股出來,老太婆在瑞金二路門口賣油墩子的。伊程家就是去十六鋪抗洋貨抗出生意經來的。”
丁予涵聽到這裏心裏七上八下,大明這話裏話外左一口程老板右一口程老板,而他對面的朱大哥,聽到現在都不曉得這程老板就是他未來老岳父,真是急煞人。他咽了口青菜,故作輕松講:“哥,那程老板的兒子你見過的。”
“誰啊?”朱進邊吃邊問。
“就是你說的那個,咳咳。”丁予涵幹咳一聲,低下頭,“店裏有史以來最好看的客人,那個男孩子。”
“啥?!咳咳咳咳……”他一口菜沒噎死,“啥?”
毛大明好奇了:“程老板兒子?程祝諾啊?他也在飯店裏一起吃飯呀。”
“啊?”朱進臉由紅轉綠,由綠轉白,憋得脖子粗了一大圈。
“他早上不是還來找樓上小冊佬的嘛,喊你開門你又不開。”毛大明白他一眼。
朱進可以說是心裏千百只螞蟻在鑽,在咬,又是麻又是痛,真叫他坐立難安,渾身發抖。“他……他?他……”他兩張嘴唇皮打架,心想老天爺怎麽如此作弄人,自己每天偷偷摸摸心心念念的人竟然就住在弄堂裏,所有人還都曉得他,唯獨自己這個蠢極的!“他還在飯店裏嗎?”
“在啊。”毛大明看他那副神經病樣子,覺得他喝酒喝發颠了。
朱進二話不說拿起外套就跑。他急不可耐沖下樓,推開底樓木門,拔腿在狹窄的弄堂裏飛奔起來,朝着飯店的方向奔跑。程祝諾……程祝諾……原來他叫這個名字。真好聽,嘻嘻。就曉得他住在這附近。朱進越跑越快,越跑笑意越濃,宛如不知疲憊的伊卡洛斯,身後一雙蠟做的翅膀飛得越來越高。他現在,此刻,就想偷偷見一眼程祝諾。在飯店外偷看他一眼!
飯店暖黃的燈光通向漆黑馬路,像一座寂寞的獨木橋。朱進在那頭,小心翼翼,一點點挪動着步子走向他心裏最羞愧的情愛念頭。透過窗戶,飯館裏确實只有那一桌客人,幾個穿着講究的老板談笑風生,春光滿面,朱進左看右看就是看不到程祝諾。他站在外面癡癡等了有三五分鐘,哪有半個人?
心跳漸漸平複,想,算了。夜裏風大,朱進掖了掖外套,轉身準備回去。
回身立刻在暗夜裏碰到一個人影,冷冷清清的,面帶疑惑地看着自己。半晌,伊開口講:“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