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來處
人就是這麽奇怪,老公爵對愛德華絕對不算是個好父親,甚至不算是個父親,但是對其他幾個孩子,卻幾乎有求必應。
于是幾個孩子都被養的刁鑽驕橫,甚至連幾個不被承認的私生子,老公爵都給了錢給了華服美居,安頓的十分優渥舒适。
唯有對愛德華,老公爵不但冷漠,甚至兇狠。
當他第一次發現幾個孩子去高塔上欺淩惡魔的時候,他拿起了那條對他來說已經不算輕的鞭子,狠狠抽了愛德華一頓。
邊抽還邊大吼着:“你這個惡魔,休想污染我的孩子!”
他把抽打愛德華當做了一種驅邪的方式。
在這個時代,貴族之間通婚極為混亂親密,法皇宮的直系甚至被後世的精神學家推測有家族遺傳性精神病——老公爵顯然也是标準的藍血貴族,這可不是什麽搞笑的中二宣言,在這個時代,貴族們十分注重血統,他們覺得血統才是一個人高貴的根源,那些下等人就算富可敵國,也比不上一個窮困破落的貴族。
而顯然不但是貴族們這麽覺得,所有人都這麽覺得,所以商人有錢了會竭盡全力娶一位有貴族頭銜的小姐,以此擡高自己的門楣,為此就算那位貴族小姐有什麽見不得人的事兒都能忍耐。
但貴族們基本不對下聯姻,甚至在約克前些年的時候,當商人還沒有那麽富有之前,貴族和一般人通婚甚至是不被允許的,也就是不合法的存在。
說這麽多,其實在唐飛柳一連串地聽下來,他覺得老公爵很可能也是多代近親婚姻、導致精神不對勁的産物。
老公爵是認真覺得愛德華是惡魔,他可不是開玩笑,他用鑲嵌銀子的鞭子抽打這個惡魔,甚至曾親自動手,想要把銀匕首紮入愛德華的胸腔,以解脫這個被惡魔附體的孩子的痛苦。
這一連串的虐待和蘇珊的離去,讓愛德華陷入了絕望,就算戴夫一再努力,愛德華依然越來越瘋癫,他曾真心實意以為自己是惡魔,居住在地獄,他産生了幻覺,害怕光和任何人,他拒絕任何人靠近,甚至試圖攻擊撕咬來毆打他取樂的兄弟。
雖然這換來的又是老公爵的驅邪毒打。
那些過去戴夫并不細說,但是只是一些邊角料,依然聽得唐飛柳心驚膽戰,老公爵的瘋癫扭曲,愛德華的混亂和絕望……幸而戴夫說着說着,臉色慢慢柔和,他輕聲說:“然後公爵閣下遇到了一個孩子,那是個非常可愛的孩子,他于一場宴會之中,被鄉紳父親帶來,長得像是壁畫上的小天使……那孩子的來歷公爵大人不知道,可我知道,那就是你……鄉紳唐爵·道格的兒子——蘭斯·道格。”
“……可是,”唐飛柳茫然地看着戴夫爺爺,他被戴夫的話給震到了,他吶吶地說,“我當時什麽都不懂,我只是陪愛德華玩了一天游戲,還都是他哄我……”
“這就夠了。”戴夫握住了唐飛柳的手,認真地說,“公爵大人當時精神有些糊塗,後來很長時間他才慢慢好起來,他一直說自己遇到了自己的守護天使,他被神赦免了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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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愛德華心中,那段往事是這樣的。
那個小小軟軟、金發藍眼的孩子被精神錯亂的愛德華當做了一段神跡,難怪愛德華一直對天使有那樣熾烈的向往,難怪愛德華總是那麽迷戀地看着他……唐飛柳現在懂了,因為愛德華雖然随着整個人好起來,忘卻了那段往事,但是記憶深處卻一直埋藏着關于守護天使的印象。
他生而為惡魔,卻一直仰着頭,希望能被光芒照耀,希望能褪去污穢,不再堕入印象中那個黑暗痛苦的地獄。
這才是真正的愛德華,只是他雖然失去了一切記憶,可是卻一直深深記得自己的守護天使被人奪走的畫面——縱然他後來恢複了正常,卻永遠記得失去的不安感。
“戴夫爺爺,謝謝你告訴我這些。”唐飛柳環視着這裏的一切,他慢慢表情堅定起來,他輕聲說,“我、我……我想給愛德華寫封信。”
那個晚上,主卧一直亮着燈,唐飛柳甄字酌句地慢慢寫着那封信,一邊寫,一邊整理自己的思緒,第二天當信和其他文件一起被專人帶着出發之後,唐飛柳在卧室呆了很久,突然問伊萬絲:“……第一場冬雪還有多久?”
“應當還有一個多月。”伊萬絲看了下外面的天氣,輕聲問,“閣下,您想出去玩嗎?”
“伊萬絲,我想回一趟家裏。”唐飛柳看着伊萬絲,輕聲說,“愛德華不在這裏,你沒必要這麽稱呼我。”
唐飛柳的話讓伊萬絲臉上帶了一絲笑容,他咳嗽一下,輕笑着說:“我忘了告訴你了嗎?公爵大人讓我成為你的貼身男仆……我已經不屬于公爵大人了。”
“什麽?!”唐飛柳這是真的震驚了,他愣了下,半響才說,“……那他自己獨自去了皇宮?”
“恩,帶着傑斯。”伊萬絲輕聲說,“我不是故意瞞你的,這兩天沒找到空隙和你說這些……”
“我知道。”唐飛柳說,“問題是他帶着傑斯幹什麽,傑斯不是騎士嗎?!他怎麽會成為貼身男仆……所以查理王子出事是真的?!”
說到這裏,唐飛柳頓時臉色變了,皇宮出事可不是小事,愛德華獨自出發,除了帶着保護自己的騎士隊伍,還帶着在約克長大、不為納特皇宮熟悉的傑斯假扮成貼身男仆,還帶了一群訓練過的仆人……他到底是去幹什麽?
唐飛柳還沒來得及擔心,伊萬絲就說:“沒事,只是以防萬一,公爵大人一直都是這麽小心謹慎……皇宮有些人不是非常喜歡黑公爵,大人也只是為了小心行事。”
“每次都是這樣?!”唐飛柳看到伊萬絲點頭,頓時越來越心疼愛德華了,他臉色變了吧,然後說,“好吧,那我還是等愛德華回來……既然還有段時間才下雪,我必須要回家一趟……我的家裏這裏并不遠,一個多月足夠來回了,你可以陪我去嗎?”
“我的榮幸,閣下。”伊萬絲笑着回答,其實從公爵身邊被賜給唐飛柳,這可不是個好活兒,但是如果這個普通的紳士是公爵放在心尖上的人,那麽顯然這次職位變動将會給伊萬絲更好的未來——其實伊萬絲也早已經預感到了這次變動,他為了這一天已經等待了很久。
這變動一點都不委屈,甚至是伊萬絲暗地裏争取了很久,才得到公爵的首肯——約克所有人都想一直待在這位天使身邊,因為他可不只是外表美麗,在傳言之中,他有一雙點石成金的手,有一雙能看到未來的眼睛……他的赤足踏在哪一片土地上,哪裏就會獲得豐收。
伊萬絲一直在蘭斯身邊,他當然知道傳言言過其實,但是他又是最知道傳言真實性的人,莉莉、斯圖爾特,黑天鵝城的所有人……乃至于約克,曾出現在這位尊貴的天使身邊的人,誰不是過的越來越幸福呢?
伊萬絲從不信任虛無缥缈的神,他只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好吧,那你知道從黑天鵝堡到奧爾維諾的路嗎?”唐飛柳緊張地說,“我家就在奧爾維諾的瓦拉爾河邊,那裏有個小鎮,叫瓦拉爾鎮,我家就在鎮上。”
“當然,這段路我沒走過,不過城堡裏一定有人走過……這些都不必您擔心,尊貴的閣下,我會解決這一切。”伊萬絲眨眨眼睛,對唐飛柳說着。
他說起這些,真是神采飛揚,充滿了自信。
唐飛柳看着伊萬絲,感激地說:“謝謝你,伊萬絲,如果有什麽我可以幫你的,請一定要告訴我。”
伊萬絲看着唐飛柳,好一會兒突然一笑,搖搖頭說:“我會的,謝謝。”
說完,伊萬絲點點頭,下去忙碌了。
直到伊萬絲離開了好一會兒,唐飛柳才想起來,伊萬絲整個人換了裝扮,不再是兩人流連于鄉野間的那副落拓裝束,伊萬絲穿着标準的男仆服侍,舉止又瞬間回到了彬彬有禮。
他似乎能随着身份的變幻,随意切換成任何樣子,唐飛柳心中感慨。但是又很疑惑,因為伊萬絲從不掩飾他野心勃勃的眼神,唐飛柳知道他一定有什麽很重要的願望,以至于伊萬絲能做好公爵的管家,卻也從不沉溺于這樣的權勢。
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心胸,可是無論唐飛柳怎麽試探,伊萬絲都未曾真正說出來過。
不過雖然這事兒神秘,唐飛柳想了一會兒,也過去了,他更緊張地是他要回去這件事情——在記憶中,蘭斯的哥哥亞歷山大·道格可不是什麽正派人物。
他金發綠眼,身材挺拔高大,熱愛打獵和騎馬,對于家族的産業打點良好,但是生性不茍言笑,嘴角微微下垂,只要不笑的時候,就會給人一種冷酷的味道。
這是唐飛柳絕對沒有的氣勢,事實上小蘭斯在亞歷山大面前乖得就好像鹌鹑,可是全瓦爾拉鎮的人都知道,道格兩兄弟的感情極差,亞歷山大生性冷酷,對自己的弟弟絲毫不留一絲情面。
如果是前幾天跟唐飛柳提起家人,唐飛柳一定會說:“……他們在二十一世紀過的很好,感謝您的關切。”
但是現在,唐飛柳十分迷茫,他知道自己是蘭斯·道格,可是他重要的人格形成時期都在現代,他內心依然覺得自己是唐飛柳,只是他接納了他同時也是蘭斯的事實而已,夢中匆匆一面,當了十年的中世紀小少爺的蘭斯,這會兒活在現代社會的蘭斯估計也有同樣的煩惱吧?
唐飛柳不知道,只是他其實也覺得這事兒不那麽差……好吧他承認,其實他激動壞了,那些記憶回來之後,唐飛柳又是內疚又是高興,很難形容那種複雜的情緒,一方面是因為內疚父親死去,他臨死都在擔心真正的兒子在哪裏,而這些年哥哥也過的不開心;可是另一方面,那種一直以來的不安感覺漸漸褪去了,就仿佛漂浮在空中的人紮根于大地之上,有了憑借和勇氣。
他屬于這個時代,這個時代也屬于他,他有來處,有家人……這種感覺沒經歷過的人永遠也不會懂。
總而言之,唐飛柳知道他必須得回去,那是他的哥哥,從小牽着他長大、照顧他的哥哥,他找了那麽多年,唐飛柳覺得自己真是太混蛋了,因為沒有記憶,他來到這個時空兩年多之後,才打算回家看看。
唐飛柳第二天就出發了,伊萬絲把馬車打理的很舒适,從黑天鵝出去的路還算坦蕩,唐飛柳看着窗外的風景和碧藍的天空,整個人激動不安,卻又充滿了期盼。
如同每個和家人分別後,回家的游子一樣。
而另一邊,公爵坐在皇宮某間會客室。
打扮光線奪目的約瑟芬皇後搖晃着羽扇——皇宮之中顯然沒有真正的冬季。她看着室內怒放的黃玫瑰,慢條斯理地輕聲說:“愛德,聽說你的城堡之中,有一個金發藍眼的小行政官,很得你的喜歡?”
“姨母,”愛德華顯然并不喜歡這個話題,他輕聲喊了一句約瑟芬皇後,說,“此刻顯然不是關注我的領地官員的好時機。”
“……他只是你的官員嗎?”約瑟芬是個非常漂亮的女人,不嬌弱,反而有種硬朗的迷人風采,像是怒放的紅玫瑰一般,有種妩媚和剛毅并存的矛盾美麗。
她聽到愛德華的回答,臉沉下來,帶着威脅低聲說,“愛德,不管你作為你的姨母還是作為你的夥伴,我都要認真地警告你,不要留下任何把柄給聖殿,查理還等着他們的支持,你懂嗎?”
愛德華深深呼吸,黑眼帶着淡淡的怒意,輕聲說:“……可是姨母,你得明白,被人抓住和男人接吻的人,正是你的兒子查理。”
兩人對視,仿佛兩頭獅子一般,都是氣勢軒昂,一時之間,竟是誰也不肯讓誰。
作者有話要說:
寫到主線就很開心,恨不得一天三更(做夢)
其實寫這愛德華的往事我還蠻擔心的,因為上篇文讓我明白了,我對甜文的認知程度可能和大家不太一樣……因為我一直覺得,如果是兩人努力互相理解,互相靠近,戰勝一些自我的束縛,最後在一起,就算甜文。
但是……大家的統一認知好像是【甜蜜且沒有太大波折】?
大家的認知是什麽呢?有空求告知,十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