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等完成兩件T恤時,何斯明伸伸懶腰,靠在椅子上說:“好累,我原以為改設計容易,沒想到也費時費力。”
“細節的地方花時間。”譚亦莫也有點累,放下手裏的珠子跟他說。
“是啊,本來這種T恤注重版型跟面料就行,現在加設計又費一道力,唉,賺錢真不容易。”何斯明看看時間發現十一點,面色一整,“我說怎麽這麽累,原來都這個點了,收工收工。”
“再多做一些吧。”
“沒事,已經完成四款了,等拍照上架了,看看效果如何再決定是否做,如果做得多,包給工廠更劃算一點。”
“好。”譚亦莫開始收拾東西。
離開工作室天色已晚,想到譚亦莫無報酬的留下來幫他做苦力,在他的幫助裏原本單調的T恤都變得獨特又好看,如果只有他,完成不了這麽多的工作,何斯明的心裏充滿對譚亦莫的感激,他跟譚亦莫說:“不好意思,今晚陪我這麽久,我請你去吃宵夜。”
譚亦莫說:“不用客氣。”
何斯明笑:“你也太好說話了,每個人的時間都寶貴,我占用你這麽久,還不請你吃點東西,我于心不安。”
“……”
“一起吃夜宵吧。”
“好。”對于何斯明的提議,譚亦莫硬不下心拒絕,所以提了一個意見,“如果要吃夜宵,我推薦一個地方。”
“OK,依你。”
譚亦莫推薦的是一家燒烤店,不遠,開車沒多久就到了,燒烤店的門面看着一般,生意卻火爆,店裏坐滿了,老板在外面支的幾張小方桌也滿客。
他們到的時候,有一桌剛剛吃完,女服務員利索地收拾好,何斯明道了謝就一屁股坐下,也不嫌凳子不幹淨。
譚亦莫不由看了他一眼。
兩人點了烤串,果汁跟鮮蝦瘦肉粥。
燈光昏黃,何斯明嘗了一口烤肉,立即贊不絕口:“真好吃,你怎麽發現這麽好的店,說真的,我開車路過這裏幾次,都沒見過有這家燒烤店。”
譚亦莫看着着他,他的眼睛裏含着笑意,烏黑溫亮,沒有因為場合的關系流露出不耐,這讓他感到輕松,說道:“以前同事帶我來過幾次,我覺得這家店實惠,做得東西味道又好,盡管不像餐廳那麽整潔,但值得一來。”
“餐廳吃的是氣氛,好吃的店面都不起眼。”只要非工作時間,何斯明的話就多,奇怪的是譚亦莫也不覺得吵。
何斯明又夾了一塊烤肉,說:“我想起以前大學附近也有這種燒烤店,我有段時間嘴饞,晚上都要跑去買烤土豆,烤得外香裏棉的土豆,蘸上老板特制的獨家醬料,味道不是一般的好,一吃就讓人停不下來。”
譚亦莫神色溫和地看着他,“土豆都那麽好吃,別的也順便買嗎?”
何斯明搖頭:“別的貴,土豆實惠。”
譚亦莫吃着烤肉問:“生活費不夠?”
何斯明默了幾秒,開口對他說:“我父母是普通工人,供我念藝術類的學科不容易,我不能亂花錢。”
譚亦莫目光沉穩:“你很懂事。”
“還行,我要懂事就念醫。”
“他們的希望嗎?”
微風習習,何斯明喝了一口檸檬汁說:“我父母觀念保守,認為學醫才有出路,至于服裝設計這麽傻大空的職業,出來能吃飯嗎?不切實際。”
譚亦莫說:“父母都會以自己的經驗來找最安穩的路,他們眼裏生存重要。”
“是的。”何斯明放下筷子說,“但我認為生活應該掌握在自己手裏,花一輩子去做厭煩的事,比永遠自私地追逐夢想,随心所欲要快樂得多,當然這是我認為,不代表其他人的觀點。”
譚亦莫目光贊賞地問:“不怕失敗?”
“說不怕是騙你,但堅持做一件事,即便沒有成功,不也很酷。”
他出生在小縣城,家裏條件一般,父母拿着不高的工資,但仍盡最大的能力給他好的,四歲他就背着畫板去學美術,那時周圍的小朋友都沒有上,後面上學了又找關系讓他去最好的學校,希望他好好念書,因為普通家庭的孩子,只能全力讀書才有出路。
但,他的成績從初中開始就不上不下,父母沒有為此責怪,他卻過意不去,認為自己又笨又蠢沒有優點。
他努力的上課聽講,記好筆記,每學期筆記本都用了好幾個,但是很多知識點都沒來得及領悟吃透,只記得老師說什麽,寫了板書就跟着抄,于是筆記抄完,該忘得也忘差不多→_→
那時他的愛好是看雜志,看到雜志上的模特穿着好看的衣服就羨慕,喜歡,幻想我要穿那麽酷,梳着大背頭又開着豪車出現在校門口,絕對很拉風,會讓瞧不起他的人吃五個檸檬。
當然,現實裏他又瘦又窮還一無是處,自己就這麽屌絲了,偏偏還是一個顏狗,暗戀學校裏最美的校花,校花除非散光+高度近視才會看上他。
這種暗戀自然無疾而終……
後面上了高中,依舊又瘦又窮,平凡的人不能指望突然之間變帥,但他一點都不絕望,因為他有好的判斷力。
那時父母建議他學醫,念護理專業,因為舅舅在縣城醫院上班,以後他畢業了,可以推薦他到醫院做男護工。
醫院+護工簡直十級災難,他果斷拒絕,明确表示要去念服裝設計,他以後會成為聞名全球的設計師。父母那時的眼神像在關愛一個中二期少年,勸了他一天都磨不過他的執念,就答應了,他雄赳赳樂呵呵的去考試,結果沒考上,只能念服裝面料(喪)
當時他有一點搓敗……
很快又想反正跟服裝沾邊,多學一點有好處,因為他不是天才就要努力。
所以,他揮別依依不舍的父母,離開小縣城,獨自在C市念書。
何斯明一直覺得沒有放棄夢想是對的,即便過程裏他繞了一圈彎路,可還是做了喜歡的工作。如果他沒有堅持出來念書,一直在安逸的小縣城,幾乎能夠看到今後的人生……
每天在單位裏碌碌無為,混吃等死。找個差不多的女人結婚,在差不多的年紀有孩子。因為他的基因一般,孩子也平庸,長大依舊重複他的人生。
他不想要這樣的生活,才會不管不顧的跑到大城市拼一次,現在的生活盡管被工作占滿,他卻覺得生活很充實,以至于想起大學生活會懷念,那時他經常背完英語就跑出去吃夜宵,一份烤土豆三塊,現在都沒這價了。
這晚離開燒烤店,夜已經深了,街上行人無幾,大部分人都睡了,譚亦莫卻沒有困意,只覺跟何斯明在一起的時間很快,好像剛坐下沒多久就走。
何斯明說:“我許久沒出來吃宵夜,難得跟你聊得也投機,都沒注意到時間,下次提醒我一下,放你走。”
“沒關系,跟你聊天能補充能量。”因為他的生活枯燥,一對比他活得那麽自由灑脫,是他想要的樣子。
“你把我說得好神奇。”何斯明眼含笑意,“今晚都是我叨叨叨地說不停,虧你耐心好,也沒有打斷。”
譚亦莫說:“聊天能更快地了解一個人,我之前覺得你應該是一個富二代,才敢這麽無所畏懼的做生意。”
“看錯了,我是普通人。”何斯明又笑了,“初次見面,我以為你是哪裏來的大明星,怎麽可以在酒吧上班。”
兩人相視而笑。
譚亦莫說:“下次有空再出來聚。”
“沒問題。”何斯明一口答應,他覺得跟譚亦莫在一塊很自在,他既優雅穩重,又跟他興趣相投,今晚的談話就沒停過,他許久沒有這麽開心了,以至于連自己的過去都告訴他,啧。
兩人邊聊邊走向停車的地方,何斯明打開車門鎖說:“我送你回家。”
“這麽晚了,我打網約車回去就行。”譚亦莫停下,站在車邊跟他說。
何斯明立即否決,“網約車多不安全,你沒看前不久的新聞嗎?都死人了,有的司機心理變态,半夜就別叫了。”
“我是男人沒關系。”
“這年頭好男色的不少。”
譚亦莫禁不住笑了。
何斯明正好看着他,發現他笑起來挺美的,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一跳,忙說:“走吧,我送你,我開車很快的。”
譚亦莫只得跟他走,他覺得這個時間點了,何斯明送他回去,耽擱時間,沒想到他堅持要送……其實他不擔心什麽危險,但能跟他多待一會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