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多重
西城發生兇殺案時, 謝牧還在織井街附近游蕩着——他被送回家一趟,卻在送他的警員離開後,再一次跑了出來。
謝牧滿腦子是找到兇手為家人報仇的念頭,有了這個信念支撐,獨自一人游蕩在深夜的街巷裏,心裏一點都不害怕,反而有種豁出去的絕然勇氣。
他這次出來, 揣了把水果刀在身上,打算用來對付兇手。
這個點,在外行走的人已經很少了, 尤其知道最近不安全,即便那些習慣夜晚開始生活的人也改變了作息,又或者,換個尋歡作樂的地點。因此, 謝牧在街上晃了好一段時間,碰見的人十根手指都數得完。
警局聽到的話再次回響在耳邊。
“兇手是名高個子男人, 戴着一頂黑色帽子,棒球帽還是針織帽來着?穿着長長的風衣,戴口罩遮住半邊臉,一看就不像好人, 不然誰夜裏還戴口罩在街上晃悠?”
“對,我也看到了,身材有點胖,好像有點駝背。走路的時候誰都不看, 不小心跟人撞着了,那看過來的眼神怪瘆人的。”
“警察先生,警察先生,我看到的才是真的,那是一個頭上長角的男人,他的眼睛在夜裏會發光的!”
謝牧的視線探照燈般,每過來一個路人,他就盯着人家緊看,被罵神經病也毫不在意。有個別脾氣暴躁的,握起拳頭想給他一拳,被同伴拉住,小聲快速地說幾句加快腳步遠離這個神經病樣的男人。
謝牧想,我不是神經病,我只是想找到兇手給自己妻兒報仇而已。
發生兇殺案的地方雖然在同一個方向,但離織井街有段距離。謝牧聽到了警笛聲,卻沒放在心上。在他看來,那個殘忍殺掉自己妻兒的兇手,不會離開這個地方,他還會繼續在這裏尋找下一個獵物。
謝牧甚至希望,兇手能把他當成下一個獵物,這樣,他就不用費心尋找兇手了。
“喂,你在這兒幹什麽呢?我看你在這裏游蕩很久了,快點回去吧,現在這個地方不安全。喂,我就說你了,聽到沒有?”
一個小混混模樣的人朝謝牧走了過來,年紀不大,還是個大男孩,走路一颠一颠的。脖子上挂着幅耳塞,穿黑夾克,破洞牛仔褲,頭上戴一頂黑色棒球帽。嘴巴上,戴着口罩。
他手裏提着一袋藥,說話時不時咳幾聲——看起來是感冒咳嗽,大晚上跑出來買藥的。
謝牧慢慢轉頭看向他,眼神有些呆愣,盯着他的臉,眼睛一眨不眨。
Advertisement
難得發回善心,卻碰上個精神有問題的。小混混不耐煩地皺了皺眉頭,在心裏罵了句髒話。提醒一句也就夠了,他還沒那個耐心将好事做到底,送人回家。
“快點回家吧,碰上殺人魔可不是好玩的。”
說着轉身不再理謝牧,自己回家。
殺人魔?
所以是用這樣的方式接近受害者的嗎?假裝關心的靠近,在對方放松警惕時斷然下手?沒想到做出那樣殘酷事情的兇手,竟然長了副大男孩面孔,怪不得警察怎麽找都找不到。
看,報仇的事還是要自己來做才好,不然,今晚不就又讓兇手逃掉了嗎?
謝牧一邊想,一邊靠近那人背後,那人有所察覺,扭過頭來問他:“你跟着我幹——”
聲音戛然而止,他瞪大雙眼望着謝牧,然後視線緩緩往下,看着那把插進肚子的匕首,慢慢擡起頭又看向謝牧。
“你——”
謝牧把匕首抽出來,再次紮進去一刀。
那人只說了一個字便又被截斷,再發不出半點聲音,手裏的藥“啪嗒”掉在了地上。
——
幾乎半城警力搜索一夜,依然沒有找到那名兇手。孟衍在離開那條步行街後,也很快得知兇手再次作案的消息,他打了莊笙的電話沒人接,當下沒有絲毫遲疑地趕往案發現場。
堂屋裏,屍體已經被搬走,只是滿地的血沒有擦洗,血腥味恐怕要很長時間才能散盡。史柯進去的時候屏住呼吸,四下裏掃視,卻被那些血淋淋的符號刺得眼睛生痛。
“他留下這麽多五角星到底有什麽用意?這滿牆的五角星肯定花了很長時間,否則的話,這家兒子回來時,恐怕兇手已經完成肢解了。”
“是倒的五芒星。”莊笙面色雖然有些發白,神情看來卻還算平靜,他聽了史柯的話糾正一句,看向認真解釋,“西方古文化中,人們迷信五芒星可以阻止惡魔和惡靈的侵犯。而尖角向下的倒五芒星,在基督教內指代地獄,是邪惡的惡魔符號,亦代表撒旦。”
莊笙一邊說一邊走近那堵塗滿血色符號的牆,擡頭一排排掃過去,“理查德.拉米雷斯崇拜魔鬼,認為自己是魔鬼家族的一員,殺人前逼迫受害者發誓熱愛撒旦。兇手作案時諸多細節與拉米雷斯一致,他或許是模仿拉米雷斯,或許不是。”
史柯越聽越糊塗,“什麽叫或許是又或許不是?還有你之前說的‘或者是一個人,或者是幾個’又是什麽意思?”
莊笙回頭看向他,很平靜地問:“你還不明白嗎?這幾起案件都是同一個人所為,而他不只是模仿歷史上著名兇手那麽簡單——他的身體裏同時存在着幾種人格,而這幾個人格,或許把自己當成了那些殺手本身。”莊笙頓了頓,在史柯越來越驚愕的表情中,緩緩說道:
“所以,這不是模仿,而是多人作案——雖然這些‘人’存在于同一個身體裏。”
史柯完全驚呆了,腦子一下都轉不過來。
“多、多重人格?”
莊笙平靜地點點頭,沒有去管震驚迷茫中的史柯,轉身繼續研究牆上的符號。
孟衍來的時候,便正好看到一臉傻相的史柯站在堂屋中間,深受打擊回不過神來的樣子。他只瞥了一眼便沒再關注,視線定在屋裏另外一個人身上,上上下下掃視一圈,見莊笙無事,在心裏松了口氣。
“笙笙。”孟衍一聲輕喚,驚醒沉思中的莊笙,回頭看到門口站着的孟衍,眼中驚喜一閃而過。
“你怎麽來了?”嘴角勾起似乎要笑,又被他矜持地拉平,人也站在原地沒動。
孟衍畢竟在市局待過那麽多年,雖然是退位休養,但局裏大半警員都認得他,并對他的崇拜之情依然不減,所以孟衍很順利進到案發現場,來到莊笙身邊。
史柯看到孟衍出現,剛擡起手要跟他打招呼,孟衍從他身邊走了過去。
走了過去。
史柯手尴尬地舉在半空,嘴巴張開一半,僵了有那麽一小會兒。他眨了幾下眼睛,裝作若無其事地摸向自己嘴巴,用以掩飾被無視的尴尬。
另一邊,莊笙已經把自己的分析說給孟衍聽,末了垂下頭情緒有些低落地說道:“雖然大概已經知道兇手是什麽樣的人,可對他的真實身份還一無所知。不能在現實中找到兇手,側寫的再精确也無濟于事。
在如今這個講求證據的年代,有多少殺人犯逍遙法外并不是無人知其罪行,而是無法找到定罪的證據。
“笙笙,你不能這樣想。如果你已經知道兇手是什麽樣的人,就能反推他的行為,走進兇手心裏,想兇手所想,終後總能抓住他。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在孟衍開解莊笙時,史柯接了個電話。接通電話時他一臉解脫表情——終于可以不用夾在那兩個人當中作隐形人了,他也是很有存在感的,有人會打電話找的那種。
孟衍還在繼續開導莊笙,“……更何況,破案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情。笙笙,你不僅要相信同伴,有時候,也要相信人民群衆的力量。”
莊笙聽得有點莫名,最後這句,是指要尋找目擊者證人的意思嗎?
正想着,耳邊忽然響起一道壓抑不住的驚呼聲。
“有線索了!之前兇手逃跑的時候,有人看到他上了一輛白色廂式貨車!”史柯拿着手機,一臉驚喜地看向莊笙孟衍兩人。
莊笙:“……”
——這就是,人民群衆的力量嗎?
——
地上的人已經徹底不再動彈,血從身上慢慢泅開,很快彙成一大灘。
謝牧踉跄地站起來,愣愣地看着地上流血的屍體,眼神變得有一點清明起來。他低頭,看向手上染滿鮮血的匕首,被吓到般猛地扔了出去。
手上的血還在,溫熱的感覺跟那晚他抱住自己的妻兒一樣。
對,他是報仇,殺了這個人是為他慘死的妻兒報仇。
一遍一遍在心裏這樣對自己說,謝牧一邊後退,一邊拿衣服用力擦手上的血。臉上神情一會兒惶恐,一會兒狂喜,一會兒又哀戚起來。
夜深人靜,街道上無人。
一輛白色貨車開過,過了片刻又緩緩退回來,停在謝牧身邊。
謝牧聽到一個禮貌的聲音問:
“嗨,要搭個順風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