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chapter 11
假期的日子總是倉促又短暫。
我不記得那年夏天我是如何度過的,大概是幫着媽媽幹活,又或者躲在家裏看了一暑假的電視(當然,這不現實。),反正我很快就成了初中生。
和小學生有了本質的差距,這是當時的我認為的。
在還沒進中學之前,我一直以為自己已經足夠大,畢竟我的下面有衆多小學生。
進去之後,我紅着臉,碰見誰也不敢随意交流。
每個人臉上都洋溢着青春的笑容,我穿梭于人群之間,手腳都在顫抖。
原來我是初中菜鳥。
初中比小學大很多,我第一次到這裏來,首先進門的旁邊就是行政樓和實驗樓,有些年頭的建築并不破敗,只是冷冷的,樓前種着一排松樹,九月天,在那時候的家鄉有了微薄的涼意。
我穿得不厚不薄,恰好是初秋的裝扮。
紅臉,是我最明顯又原始的羞澀。媽媽牽着我,爸爸扛着我的行李踏上幾百步長度的階梯,真難走呀!
我的初中就此開始。
看了一下分配的名單上的名字,真多,分了八個班,每個班人數都過五十以上。
很想看看我有哪些同學和我同班,媽媽在喊我了,我一溜煙兒跑到她跟前。
她牽着我的手,手上的老繭粗粗的,我的手并不嫩,所以也沒有癢癢的感覺。
只是她真暖和,這大概是唯一一次爸爸媽媽一起到我學校來,我很開心。
他們就是普通的工薪階級,四十多歲,我也就是一個普通的初中新生,十一歲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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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能一起來送我上學,我很開心。
在班主任那裏報了名後,領了教材,分配了寝室,總之新生入學的一切都被叮囑得清清楚楚。只是那個班主任的樣子我忘了,因為很快我就又分到了新的班級。
爸爸媽媽給了我零花錢之後就走了,我想,他們不是不關心我,家裏還有爺爺需要照顧,他們太忙而已。
小學時我的零花錢是很少的,上了初中,一下子多了好幾倍,我很開心,拿着那在現在看來也就一頓快餐的錢開心得不得了。
我以為那已經很多了。
那時候的滿足在我看來,真是愚蠢。
我應該跟他們說,零花錢不夠,應該反抗,我為什麽要吃食堂最差的飯菜。
我沒有,所以很早以前,就注定了會有現在的我。
為了節約錢,為了盡量不給他們造成麻煩,為了讓自己當一個徹頭徹尾的好孩子,我開始吃不好吃的飯菜,飯要自己買,每個月固定交的生活費就是菜錢。
我好像自始至終都把自己當作外人。
想想以前,就算是媽媽她夾到我碗裏的菜,我都不會吃,初中呢?為了生活,我竟能忍受和別人同吃一碗飯,一份菜。
最開始的時候,我是很抗拒的,寧願把多餘的飯扔掉也不想和別人分食,後來卻妥協了。
從前生活在鎮街道,小學生的開銷無非是筆芯和小零食,初中是在縣裏,想要買的東西很多,沒有錢,看了也是白看。
所以,我幾乎從不去精品店,從不買街道上的飯菜,節約,節約,再節約。
我一身毛病,拜此所賜。
幸好初一的我是非常健康的,不生病就不用花錢買藥,也不知人世間還有疾病纏身這一說法,然後,我還可以盡情的揮霍身體的健康資本。
現在我也不喜歡逛精品店,小時候沒養成的習慣,長大了也就沒了念想。
初一時不用補課,每個星期六早上放假,星期天下午到校報到清點人數。
我回到家裏,喊一聲,爺爺,我回來了。
将髒衣服放在庭前水盆裏泡着,媽媽熱好的飯菜放在電飯鍋裏,打開,端出,吃掉。
我不愛洗碗,把碗放在一旁,就開始去洗自己的髒衣服。
沒過多久,媽媽就回來了,她從我很小年紀起,就愛早起,幹活忙着生計,能顧及到我的地方應該也是很不容易。
雖然我老是這樣想,她很忙,她也是為了這個家,可還是覺得很心痛,哪家的子女不想被父母噓寒問暖,捧在手心裏。
況且我不想當女強人,不想太獨立,可是一步一步,我就是越來越強勢,就連讀了大學,出門前媽媽叮囑的話都是出門在外,別欺負別人。
真是可笑,我是很強勢,可還沒到蠻不講理的地步。
溫晴,這個名字代表更多的像是在諷刺。
我不溫情,衆所周知的事實。
只是我無法讨厭它,它是我最珍貴的禮物,是我生來第一次得到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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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總是懶懶噠,心情抑郁時就來一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