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愛情是我喜歡你的時候你也喜歡我(3)
我是該為這個破時代感到可悲,還是該為你這個理想主義者感到可笑?你以為我願意在網上做這樣那樣的小生意,願意跟那些亂七八糟的人打電話嗎?我們的房租快到期了大作家。難道你沒有發現逛超市的時候每買一樣東西我都要對比一下價格嗎?難道你沒有發現我已經很久沒有買衣服了?你整天只知道寫小說看小說,我讓你買盜版書,你還罵我,還要去支持你喜歡的作者。我一直忍着讓着,努力讓自己把你當成一個小孩子,可是你自己應該明白你不小了。你不要再幻想成名成家了,你寫的那些小說連我都讀不下去,別人能愛看嗎?你醒醒吧,你沒看到網上都在說這是個理想賤賣的年代?堅持理想遲早是要餓死的。
夏然把沈倩留的信折起來,夾在了他看了一半的詩集裏。那本詩集的名字叫《一位理想主義者之死》。
異愛
(一)
我十八歲的時候認識了我的偶像。那時候我剛讀完高中,正準備開始大學生活。而他也只有二十多歲,但已經退學多年,靠寫小說過着四處漂泊的生活。
他只在我所在的城市待了三個月,那三個月裏他在一所奶茶店幫忙。店主好像是他的女朋友,但也可能只是關系暧昧而已。
我那天只是路過,有些口渴,就去買了杯奶茶。那是一家很小的奶茶店,只有他和店主兩個人。店主給我做奶茶的時候,他就在一邊看着,像個學徒一樣。
一杯奶茶喝完,我起身要走,卻看到門口來了個郵遞員,高聲喊着他的名字。季沐陽,寫出來應該算是很好看的名字。但是喊出來,卻讓我想起那種叫四季沐陽的太陽能。
原來是一張彙款單。我聽到他向店主解釋說那家雜志社發稿費只能通過郵局,不能直接打在銀行卡裏。店主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壓低了聲音說,以後,還是不要把這裏的地址告訴別人吧。
那陣子我剛剛接觸學習之外的圖書和雜志,興趣挺大的,于是就問他,你在哪裏發表文章了嗎?
他張口要說,嘴裏卻被店主及時塞上了一塊蘋果。等吃完蘋果,他笑了笑說,沒有,沒有在哪裏發文章。
可是我剛才明明聽到你說雜志社和稿費之類的。
那大概是你聽錯了吧。不好意思,我要去忙了。
他對店主說,我出去一下,馬上回來。然後轉身就出了奶茶店,我随即跟了上去。他走路時只看腳下,偶爾擡一下頭,我跟着他走了兩條街,他也沒有發現我。
他在一家郵局門口停住了,我想他大概是要取彙款單上的錢,于是就在門口等他。十幾分鐘後,他出來了,看到站在郵局門口的我,他笑了笑,說,在等人?
在等你!
Advertisement
等我?等我做什麽?
等你告訴我你在哪裏發了文章呀。
他再一次笑了。我發現他挺喜歡笑的,在他二十多歲的時候,雖然生活上有時會很窘迫,但他的心情總是非常明媚。他指了指街邊一家書店門口的宣傳海報,說,就是那上面宣傳的那個雜志。
有了答案之後,我就沒有再跟着他。我們在街邊分手,他回了奶茶店,我去了那家書店。翻看當月的那本雜志,當時我并沒有看到上面有季沐陽的文章,我翻看了幾頁,并不是我喜歡的那種雜志,可莫名其妙,我還是買了這本雜志。
這是我第一次因為他而買雜志,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在之後很多年裏,只要看到他的書或者有他文章的雜志,我都會買下來。直到他不再用那個名字。
因為那家奶茶店離家并不遠,所以幾天後我又去了一次。店主看到我之後,眼神和言談總是躲躲閃閃的,我覺得他們像是小情侶,但又好像沒這麽簡單。
我對偶像退學的事情挺好奇,就纏着他問。他招架不住,最後跟我講了一個故事。原來偶像小時候學習成績特好,被譽為神童。後來念了初中,就有些貪玩。有一次回以前的小學拜訪過去的老師,剛好遇到一個小學生向那個老師請教一道數學題。于是那老師就讓他去給這個小學生講解。他看到那題目,腦袋裏一片茫然,他發現自己已經忘記這些數學題的解法了。
回到家後,他想了很久,突然發現其實自己是在浪費生命。既然以後是要被忘記的,當時又何必去學呢?要學就應該學那些不會忘記,或者是自己熱愛的東西呀。
于是他選擇了退學。
可是同齡人都在上學,父母又在上班,他一個人待在家裏,剛開始還好,時間長了,就空虛起來。他買了很多書來看,買了電腦來玩,還是不行。一個人待在房間裏,無論做什麽,在他看來,也都是浪費生命。
怎樣才能在有生之年做更多值得去做的事呢?想了幾天後,他決定去流浪。父母肯定是不同意的,他只能離家出走。
我所在的城市不知道是他到過的第幾座城市了,但肯定不是最後一座。事實上沒過多久,他就離開了奶茶店。
我并不十分相信他講的故事,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他是我的偶像,所以他的話我還是半信半疑的。怎麽會這麽簡單呢?想退學就退學,想離家出走就離家出走,想流浪四方過随心所欲的生活就流浪四方過随心所欲的生活。如果沒有過人之處,怎麽能這樣?
我還想問問他那天跟我說的雜志上為什麽找不到他的文章,可是這時候,店主走過來,拉起他往操作臺那邊走,邊走邊小聲說,幹嗎對一個陌生人說這麽多?被她看穿了,我們就不能在這裏待了。
我故意說那麽多的,如果我們都冷冰冰的,不是更讓人懷疑嗎?
他們聲音壓得很低,但我還是聽得很清楚。從小就有過人聽力這件事并不令人愉快,起碼我是覺得挺煩的。那句話怎麽說來着?難得糊塗。如果我沒有聽到那些惡意的言論,那些背後的中傷,我就可以有很多的朋友。起碼我可以心安理得地跟很多人在一起。
而聽到之後,就不能置之不理,再聯想到那些朋友面對自己時媚笑的嘴臉,就覺得他們很虛僞。就像現在,聽到偶像和店主的對話之後,我雖然更好奇他們的身份了,但我不得不勸自己離開,再待下去,就太不識趣了。
(二)
之後的幾天,我又故意從那家奶茶店門口路過了幾次,但都沒有進去買點什麽或者坐一會兒。如果我有個朋友就好了,這時候我就可以安排他進去幫我探聽點什麽,可惜我沒有。我想我永遠也不會有真正的朋友了,如果這過人的聽力一直陪伴着我的話。
其實如果我卑鄙一點的話,集中精力,是可以隔着店門,隔着幾十米的距離聽到他們在奶茶店裏發出的任何聲音的。可是我沒那麽做。我以前并不是沒有這麽幹過,只是對他們,我不想這麽做,或者,內心深處,我是擔心這麽做之後會發生讓我無法承受的後果。
大概半個月後,我又故意從那家奶茶店門口經過,卻發現店門關着,門上挂着“轉讓”兩個字,字下面是一個手機號碼。我撥了一下那串號碼,響了一聲後挂掉,然後将號碼存在了我的手機上,名字那一欄填的是季沐陽。
但也許并不是他,更可能是那個店主,或者是他們的朋友。但是無所謂,我只要知道這個號碼可以找到他們其中的某一個就行了。
我想他的手機上應該是有一個未接來電的,如果他的好奇心和我一樣,大概會打過來問問是誰打的。但可惜一天過去了,那個號碼沒有打給我。也許他是被那些廣告或抽獎電話騷擾怕了。
我在電腦上百度這個手機號碼,號碼歸屬地竟然是離我所在的城市千裏之遙的d市。
我越發好奇。也許我這種好奇是長期無聊培養出來的,但無所謂,我已經習慣了。我甚至百度起了季沐陽這個名字,可惜相關搜索太多了,也許沒有一個是他,也許都是他。
玩膩了電腦之後,我又拿起了那本雜志。我突然想起來,也許他是用筆名發表的文章,那就對了,可是這雜志上十多篇文章中哪一篇才是季沐陽的呢?簡直像一個推理故事,如果要找出他的話。可我只有過人的聽力,邏輯推理能力差得離譜,只能先咬着牙将這十多篇煽情的文章讀上一遍再說了。
(三)
十八歲之前我都是在我的出生地讀書,十八歲之後,在家人的安排之下,我到了d市,在一所國際知名的大學混日子。
也許是我裝扮得太像個男人的緣故,在集體戀愛的大學時代,我還是孤零零的一個人。倒是有跟我相同性別的人靠近我,但弄清楚對方的需求之後,我就識趣地閃開了。
生活和讀初中以及高中時沒多大區別,只是d市更大一些罷了。我還是習慣漫無目的地在街頭閑逛,累了就找條長椅躺一會兒,看看遠處的天空、近處的落葉,一天過得很快。
有時候也會帶本偶像的書,帶杯奶茶,在一個固定的地方坐上一天,用想象力跟着偶像遨游四方的感覺也很爽。
如果這些都玩膩了,我就玩跟蹤,或者竊聽。像小時候一樣,随便跟着一個人,觀察他的生活,只要我對他還有興趣,就是他躲在房間裏,我也能隔着牆聽到他發出的任何細微的聲音。
沒有人知道我這項可以稱作特異功能的能力,我也不想讓人知道。異類是受排斥的,弄不好還會被人利用,這一點我從小就知道。更何況,我也不知道,這因為發燒帶來的超能力,能陪伴我多久。
我突然又想起了十八歲那年暑假在奶茶店遇到的那個叫季沐陽的人,為什麽他和那個店主要躲躲閃閃的,而且很快就消失了?
難道他們也有超能力,也怕被人發現?我被我的想法吓了一跳,但如果不是這樣,為什麽他們的行為舉止那麽奇怪呢?
當然,我是聽到了他們的對話之後才覺得他們奇怪的,如果是正常人,想必不會對他們有什麽懷疑。季沐陽除了過早退學之外,并沒有和別人不一樣的地方,而像他這麽大就主動或者被動退學的人,現在也挺多的。
我突然想到,那天我在後面跟蹤他去郵局的路上,他一直是低着頭走路,好像怕被別人認出,又好像怕看到什麽不該看到的東西。難道他是通緝犯?難道他的眼睛有問題?
那個歸屬地是d市的手機號碼我已經不記得了,存那個號碼的手機也在一次逛街的時候被小偷偷了。其實後來我打過一次那個號碼,接電話的是一個老頭的聲音,我說我找季沐陽,他說沒有這個人,然後就挂了電話。
想起季沐陽之後,我逛街的時候多了一件事,就是開始留意那些低着頭走路的人,也許他就在d市,也許他就在我身邊。
(四)
我十八歲時的偶像,就是那個小說寫得很棒的人,在我二十二歲的時候成了大衆偶像。他的小說拿了很多國際大獎,他還辦了自己的雜志,那雜志也很暢銷。
但是從來沒有人見過他的樣子,他從來不接受采訪,也不拍照。以他的知名度,如果他願意的話,很多城市的街頭都會挂滿他的巨幅海報。
我想大概是因為他長得很醜吧,但我是不介意的。有時候我會懷疑自己,之所以一直單身,除了怕聽到自己信任的人在背後诋毀自己之外,也和偶像有關吧。我不但沒有見過偶像,連和他相似的人也沒有見到過。所以,只能單身下去。
d市雖然很大,但是很擁擠。趕在上學或者上班的高峰時,如果你搭乘公交車,多半會被擠得雙腳離地。當然前提是你不超過一百斤。而地鐵已經修了三年,修一段,垮一段,也許永遠也修不好了。
如果你搭乘出租車的話,就會像我一樣,被堵在路上。我旁邊的汽車要高一些,它緊緊地挨着我所搭乘的出租車,如果這兩輛車的司機任何一個随便動一下方向盤,就是一場車禍。不過現在誰也動不了,前後都堵了不下一百輛車,很多車都熄火了。乘客和司機們要麽玩手機,要麽玩電腦,要麽看書看報紙。
我從包裏拿出偶像的書,翻到之前看到的地方,正準備讀下去,突然感到周圍有些異樣。有種說不出來的東西纏繞着我,迫使我擡起頭,把目光投向旁邊的車。
然後我就看到,那車窗緩緩搖下,季沐陽的腦袋伸了出來。雖然已經過了四年,可是他的模樣一點都沒變。
(五)
我其實不喜歡寫小說,我最初是寫詩的。但是那時候詩歌沒有出路,所以才寫起了小說。我希望有一天我能用我的力量讓詩歌複興。
在偶像的書的最後一頁,我看到了上面的話。這時候離我見到季沐陽已經過去一周了。那天我認出了他,他卻沒有認出我。他只是探出頭看了一下前後,然後就縮回腦袋,搖上了車窗。
我大聲喊他的名字,可他一直沒反應。我不相信他的車窗玻璃隔音效果那麽好,我想多半是他在躲避着什麽吧。也就是這時候,擁堵的車流散開了。
我讓出租車跟着他乘坐的車走,那車一直開到郊外,在一個小村莊裏消失了。付了巨額的車費之後,我開始在那個村莊裏尋覓。
我向村裏的人打聽,可是沒有人知道這裏有一個叫季沐陽的人。我問有沒有人見過那輛車,所有人都笑了,那種好車怎麽會開到這裏呢?
是呀,這是個什麽地方?我詢問村裏的人,他們讓我去找村長,只有村長知道這裏離d市有多遠。
沿着鄉間小路,我來到了一所老房子前,那房子又老又高,怕是有上百年的歷史了。門口坐着一個抽水煙的老頭,詢問之下得知他就是村長。他告訴我,這裏已經是d市的邊界了,而d市又是我們國家邊界的一座城市。也就說,翻過這座村莊後面的山,就是另一個國家了。他告訴我,這個村上确實有一戶姓季的人家,但是很多年前就搬去d市了,房子早荒廢了。
我按他指引的路線朝季家所在的方向走去,果然在一處舊宅門口看到了那輛車。此刻我想的不是終于找到他了,而是我不用擔心天黑之前回不了d市了。我可不想在這個荒涼而又陌生的地方住一晚。
車是空的,一個司機模樣的人在離車不遠的地方抽煙,季沐陽不知道去了哪裏。我問那司機,他顯得很驚訝,在這種地方竟然有人認識季沐陽,就像在這種地方有人認識我一樣吧。我們都是第一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