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後遺症
要說很多年過去,C城人仍舊津津樂道的娛樂新聞是什麽,怕是連小孩子都還清楚知道,自然就是那年幾乎席卷了本城所有鑽石級以上的五大家适婚青年才俊的滔天緋聞了。因為在那之後,所有的娛樂新聞都再不值一提了。
那場緋聞,要俊男美女,有!凡是涉及到的男人女人,沒有哪一個不漂亮!尤其是那個女主角!
要JQ,更有!緋聞緋聞,難道不是說的JQ是友情?!
要狗血,更更有!二女争夫,兩敗俱傷,血濺華堂,還有比這更狗血的?!倚天屠龍記看過吧?就是那樣的!
(容曉:暈!根本不是這樣的好不好?!)
(衆人:怎麽不是?!)
(一衆綠眼悠悠的盯着容曉。)
(容曉屈服:好吧……是這樣的……)
這麽震撼人心的緋聞,能不讓人激動麽?!這麽牽涉廣泛的緋聞,還有什麽別樣的能比得上?!
幾乎,是還有兩個除外,馬見成和林岳。
那時候,鋪天蓋地的新聞都是那個女子。有人說,所有的事情都是真的,因為有圖有真相呀;也有人說,所有的事情都是假的,哪會有這樣厲害的女子?
到如今,真真假假早就說不清了。可仍舊有人在讨論:
“據說,那個容小姐美如天仙。”
“那是自然,否則怎麽會有這麽多英雄競折腰呢!”
“據說,當年她受了槍傷,幾乎死去。”
“就是這樣,才讓人覺得是傳奇呀。美人英雄,讓人向往。真想看看她到底長了副啥模樣!”
……
幾乎是在一夜之間,容曉就又登上了C城各大報紙的頭條。新聞、娛樂、雜志、網絡等等,一眼看過去,就是大大的“容曉”二字。新聞上說的是那場槍擊案,卻放了那麽大一張容曉的照片在旁邊,說是受害者,再配合着娛樂雜志的八卦爆料和網絡上的現場視頻,不言自明地給容曉扣了頂大帽子??娛樂新都報直接拿來作了頭條??“21世紀的阮玲玉:史上最美交際花”。
直接定性,交際花。
別的報紙說的也不好聽,爆料出來的消息,卻将容曉這幾個月的緋聞都囊括在內,甚至于三年前她和沈君諾在一起也被挖了出來。卻只有新都報最最全面。
新都報上說,“容曉出身早前幾年的容家,原本也是C城有名。只是容正濤不久就出了車禍過世,留下兩個如花似玉的女兒??容是和容曉。”旁邊配了照片,是在葬禮上,容曉跟在容是旁邊。那麽多年過去,再看照片,素白的兩個女孩卻仍舊那麽色若春曉。
那是容曉的從前,絲毫不差,有圖有真相。無從辯駁。
接着,那報紙又說,“容正濤過世之後,容氏姐妹在市中心開了個名叫‘如是吧’的夜店。”它也不說酒吧裏面到底怎麽樣,只說:“人人都知,夜店裏的老板娘有多美麗。‘如是’吧,不就是柳如是的化稱麽?而燈紅酒綠的場合下,夜店不也是酒吧的別稱麽?”
似是而非的語氣,三分真來七分假,怎麽去分辨?難道柳如是不是歷史上赫赫有名的□□麽?難道酒吧不是夜店麽?
是個人都知道的事,要怎麽去争辯?
然後,是容曉和沈君諾在一起的三年。大大的“同居”、“情人”被凸顯出來,還有他們一起在水上公園的公寓。“同居三年,沈君諾真情只系容家女阿曉。”
這麽細致,也不知道從哪挖來的。卻沒人想起兩個人都是單身,在一起有什麽不行?
之後就是容曉與沈君浩、馬見南的緋聞,以前就爆料過的那些和沈君浩有關的八卦又被扒拉出來,連那個“吻痕”都還清晰的不像話;還有那個容曉對着小記者詢問自己美不美的視頻,那裏面,容曉先是色厲內荏地責罵沈君浩,而後又苦苦哀求他不要離開自己;還扯上了另一美貌女子,據稱,沈君浩為了此女子,徹底與容曉鬧翻。
壽誕那夜,很多人見了容曉被打,能假的了麽?
報紙編輯們也奇怪,“沈君浩和沈君諾兩兄弟,容曉怎能挑撥人家兄弟情呢?”又猜測,“一直有傳聞,說沈家兩兄弟不睦,難道是此女在作祟?”将人家兄弟感情不好也推到了容曉身上。
而馬見南卻是在沈威壽誕那夜,被拍到一個人陪着她離開。編輯們繼續猜測,“據與沈君浩的緋聞傳開後,容曉有幾日不見蹤影,很多人根本聯系不到她,難道此時她就已經被馬見南金屋藏嬌,否則,怎能在沈老爺子壽誕日兩人一起出現在沈家大宅?”用的是疑問句,卻是板上釘釘蓋棺定論的語氣。
但是,這個容曉真沒法反駁。猜測雖有點出入,卻是真的。那點出入是,她與馬見南真真清白。
報紙上說,“沈君浩到底浪子回了頭,好在馬見南也陷得不深。”
恐怕連容曉自己都得承認,她完全是被自己釘死在這樣一個道德的十字架上的。
這樣還不算,也不知道新都報從哪找來的消息資料,花了整整兩個版面來描述了容曉、蘇陽和方貝貝三個人之間恩怨情仇。不過,原本容曉的這些緋聞,不就是由那場婚禮引來的麽?
他們之間的恩怨,得從小時候說起。可那麽長的時間,也就只用了兩面紙。
“蘇陽和容曉是青梅竹馬,兩個人一起長大。高中的時候,容曉認識了方貝貝。大學的時候,方貝貝認識了蘇陽。後來,蘇陽和方貝貝成了情侶。”
他們的糾纏,說長也長,說短也短。這麽幾句話,交代了整個故事大綱。
“轉折卻在此時出現,姐姐容是突然消失不見,蘇陽和容曉一起出現在雲南,且一起拍了婚紗照。百對新人,俊男美女的他們尤其明顯。”容曉和蘇陽的假婚紗照,與蘇陽和貝貝的真婚紗照,放在一起對比。标題刺眼,“真假新娘”。
第二面就是那“兩次沖突”。生動細致的,仿佛親歷。
“而在第一次沖突中,兩個‘新娘’就都受了傷。此時,真新娘方貝貝車禍昏迷,假新娘容曉也渾身是血,新郎蘇陽恨極容曉,吼道:‘我們都是罪人!’。”
後面跟着兩張照片,大一點的那張容曉血淋淋的站着,貝貝在地上躺着,蘇陽抱着貝貝,用恨極了的眼神瞪着她。報紙用了很大的一個問號,問的是到底發生了什麽事,致使新娘方貝貝車禍?
明眼人立馬瞧出,那問號不就是暗指容曉老羞成怒殺人滅口麽?
小一點的卻是,沈君諾下跪向容曉求婚。照片下的描述語是:癡情沈君諾,不顧容曉不堪往事,下跪求婚!!!
用了三個感嘆號,想來編輯們也是詫異的很。但聯系上了上面的:“同居三年,沈君諾真情只系容家女阿曉。”
後面卻沒有了。馬見寧根本沒有出現在上面。
“第二次沖突鬧得更是厲害。新娘方貝貝不記往事,大方邀請容曉作自己的伴娘。可惜,容曉妒意滔天,趁此機會公然引誘新郎蘇陽,方貝貝再忍不住,出口傷人,大罵容曉為‘賤人’。”
那件事現場那麽多人都看見了,根本不用多做描述。可惜的是,由于容曉和蘇陽考慮當時的景況,聲音壓得極低,只有高臺上的幾人零星聽見,所以幾乎沒人知道。可貝貝的聲音卻是極大,不少人都聽見,有心人自然更是聽得到。
“難道是報應到了?此時,只見容曉往前幾步,四處搜尋着什麽,恰恰慘案發生,難道是有人看不慣她的作風,還是她得罪了太多人早惹衆怒?這已不是我們這種小報能知曉的了。只是奇怪,最後竟有神秘人物帶走了她。到底是誰呢?”
報紙這樣結尾:“這樣的女子,空有美貌,私生活卻一塌糊塗。男人是一個接着一個,從沈君諾到沈君浩,從蘇陽到馬見南再到那個神秘人士,個個都是本城有頭有臉的人物!真是應了那句話,‘紅顏禍水’!那容曉,雖不知生死如何,這樣的行為,卻真真不負交際花這樣的名頭!”
最後的最後,一行小字,不注意根本看不到,“有知情人士爆料,此神秘人物乃是本城數一數二的□□厲害大人物,已與容曉訂婚,據稱是打算下月完婚。”
這麽欲蓋彌彰,本城數一數二的□□大人物,不是馬見寧是誰?且連婚期都已知曉,簡直真到不能再真了。可是衆人又奇怪,那沈君諾與她到底怎麽樣了?
卻沒了下文。版面用光了。
面對這樣的衆口铄金,容曉就是長了一百張嘴,還能怎麽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