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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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之間,時間就悄無聲息的走了,三天時間轉瞬即逝,林暮年的生活仍舊一成不變的枯燥,每天早起去山裏采集木系精華,回來的時候順便捉只雞或者捉條魚給老媽補身體,然後吃早餐,跟着回屋裏認真的看書,午飯,看書,晚餐。
唯一的改變大概就是大哥一天到晚的守着大嫂寸步不離了,大嫂最終還是決定把這個孩子留了下來,每天那保胎藥是早晚兩頓一碗不落的喝,老爹只能支援一些錢財,其他的就沒辦法了,畢竟總不能讓剛開完刀的老伴去伺候兒媳婦吧,至于林暮年,別說老兩口舍不得,即使林暮年她大哥也不敢啊,讓沒出嫁的妹子伺候自己媳婦,光是唾沫星子就能淹死他。
不過林暮年也會在捉魚的時候多捉一條黑魚給大哥那邊送過去,算是她的一份心意吧。不過林暮年去看過大嫂,臉色雖然不算特別的好,不過也不難看就是了,看來姥爺的安胎藥還是很給力的。
其實要是林暮年自己擱在大嫂的位置上,那麽她是絕對不會留下這個孩子的,就算一輩子可能就只有這一個孩子了。因為在林暮年的心裏,自己的生命高于一切,尤其是像林暮年這樣已經死過一次的人,死亡的恐懼早就已經深入了骨髓,也就是說,林暮年非常非常的怕死!
也是因為這樣,林暮年才會這樣勤奮的修煉,雖然想要為了母親聚集木系寶石也是一個原因,但最主要的還是為了自己,畢竟高階異能者不論是體質還是壽命都會比起常人強大的多,就算遇見什麽危險,異能者的生還率也要比一般人大不少不是。
林暮年把今天的野雞還有鲫魚交給了老爹,然後背着背簍回了自己那屋,裏面有林暮年采集的木系精華,這幾天林暮年在山裏呆的時間比較短了,因為老爹擔心,而且這兩天天氣也變得更冷了,所以林暮年也自覺的減少了在山上的時間,每天五點多上山,八點半之前回家,不過因為林暮年的異能這兩天有升了一級,所以即使時間減少了半個多小時,每天也能收集到十五滴左右的木系精華。
林暮年回屋裏洗漱完畢,然後從背簍裏拿了自己才采回來的一株大概十年份的野山參,這是林暮年三天來的收獲,這幾天林暮年每天都會花一些時間在上山搜尋,今天的運氣确實不錯,總算是讓林暮年找到了一株人參,林暮年并不打算現在就給老媽炖了,而是打算用來修煉異能,金銀花的功效即使有林暮年加的一滴木系精華,可還是比不上這株只有十年的人參,這是質的區別。
林暮年把盛放金銀花的花盆拿了過來,然後運起異能掠取金銀花的木系精華,因為是平常用來修煉的,所以金銀花長得特別的好,得到的精華也較普通植物要多,也更容易獲取,只花了短短的幾分鐘,金銀花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枯萎然後消失,歸于塵土。不過林暮年留下了這株金銀花的種子,打算明年春天種在院子裏。
然後把采來的人參種在了花盆裏,為了讓人參生長的更好,還把剛剛提煉出來的三滴木系精華滴了兩滴在人參上,剩下的一滴則收進了玻璃瓶裏繼續積累着。
滴入了兩滴木系精華,人參的變化卻并不是太大,只是稍微變得光潔了一點點,要不是林暮年的眼神尖估計都發現不了,不過人參确實長出了小小的芽,林暮年估計要是在多加幾滴木系精華,這株人參說不定就能開花結果了,只要結了果,林暮年就可以得到人參種子了。不過林暮年并不像浪費木系精華,反正只要慢慢用人參修煉,大概一個月後林暮年一樣可以得到人參種子,而且人參的藥效可以變得更好。
“年年,你幹嘛呢,快出來吃飯了。”林暮年今天耽誤的時間稍微長了些,所以老爹有些急了。
“來了,來了,這就來。”林暮年回應了一聲,洗了把手,就急匆匆的出去了。
“爹,我來吧,您去照顧我媽吧。”林暮年結果老爹手裏的碗筷,笑着說道。
“不用,你媽傷口好了不少了,剛才已經自己去洗漱了。”林老爹笑呵呵的說道,林媽媽的身體恢複的不錯,傷口已經完全結痂了,只要小心一點,日常生活已經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了。
“是嗎,那可太好了。”林暮年幫着一起拿了鹹菜去堂屋,笑着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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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天林暮年看着老媽身體一點點的恢複,心裏也是開心的,而且大概是每天的湯水不斷,林媽媽的臉色也好了很多,至少不像前幾天那樣慘白慘白的了。
吃過早餐,林父就去了村委會,今天是狩獵隊約定下山的日子,所以林父這個村長需要早點過去等着,林暮年的大哥也會過去,不過去之前把大嫂送到了家裏,讓林暮年照看一下,畢竟她大嫂的胎不穩,家裏不能每個人照看。
至于大嫂的娘家人,已經沒人了,大嫂當初能逃過一劫還是因為嫁給了林暮年她大哥,就這當初也是受了些委屈的,要不是小林村民風比較彪悍,而且很團結,當初那些外頭的人都不怎麽敢過來的,她大嫂可就不止是每個月寫一封信那麽簡單了。可是林暮年大嫂娘家的運氣就不太好了,嫂子的父母全都死了,唯一的一個哥哥也沒了消息,所以現在林暮年嫂子懷孕,也就只能婆家人照看了。
其實林暮年也挺想去村委會迎接狩獵隊的,畢竟也是村裏一年一度的大事兒,而且一會兒要是狩獵隊的收獲好的話還會舉行村宴呢,到時候可熱鬧了。
不過林暮年也知道家裏面離不開人,倒黴的二哥什麽時候走不好偏偏這個時候跑去了b市,真實的,一點都不可靠。
被林暮年念叨的林語年,這時候連着打了兩個噴嚏,揉了揉鼻子,“是念叨我了,肯定是暮年那個臭丫頭。”林語年嘀咕了兩聲。
“語年,念叨什麽呢,快來看看這個怎麽樣。”周飒手裏拿着一個手串,像是木頭的珠子,上面雕刻了非常漂亮的雲紋,一共十八顆,配以翡翠珊瑚珠子為飾。
林語年這次來b市就是因為周飒告訴他說b市這邊的舊貨市場最近半年一場的活躍,所以他才過來的。
林語年一眼就認出來了,周飒手裏的手串根本就不是什麽木頭珠子,而是藥香珠子,就算所謂的老合香,“不錯啊,多少錢?”林語年笑着問道。
“五塊,就是普通的檀香木的,我覺得有些小貴,所以叫你過來商量一下。”周飒溫和的笑着說道,一派文雅,周飒的身高比起林語年來還要高不少,給有一米八多了,但其實周飒比起林語年還小了三歲,今年才二十一,兩個人是當初一起在b市上的大專,因為脾氣相投所以畢業之後也有聯系,不過去年恢複高考之後周飒就參加了高考,現在是b大醫學院的一個學生,不過兩個人都喜歡文玩,林語年是自己的愛好,而周飒大概是家學淵源吧,周家在建國以前就有很多有名氣的大夫,周飒的父親也是全國有名的大夫,中西醫都精通,那些年因為有過留學經歷也受了不少的委屈,不過好在周飒的父親救過不少人,一家人雖然日子過得苦了些,但是只是命沒丢。而且周飒的腦子好,再加上雖然周飒的父親成分不怎麽樣,但是周飒的母親成分卻很好,所以周飒才能安安全全的上了大專,現在平反了,周飒又考上了大學,也算是不錯了。
“你要是喜歡倒也不錯,不過花五塊确實貴了些,大爺,三塊怎樣?”林語年笑着和買手串的那人打價。
賣手串的想了想,“不成,你這也太狠了,四塊。”
“三塊五。”周飒說道,臉上的笑容淡淡的。
“成吧,三塊五就三塊五吧。”賣手串的點頭說道。其實那個手串是他在垃圾場裏撿來的,根本就不值錢。
周飒把錢給了,把手串放進了自己背着的斜挎包裏,林語年自己也背着個斜挎包,買來的東西都放在裏面,錢則放在懷裏。
“行了,咱們也回吧,鬼市兒快散了。”林語年看了看,天已經快亮了,說道。
“成,我請你吃早點。”周飒笑着說道。
“你可別再讓我喝豆汁兒了,我受不了那味兒。”林語年一臉痛苦的說道,當初兩個人一起上大專,周飒就愛請他喝豆汁兒,吃焦圈,可林語年根本就吃不了那個味兒,可偏偏周飒就喜歡喝那個,每次還非得給林語年點一碗,林語年珍惜糧食,每次都給硬吞下去,實在是苦不堪言。
“喝着喝着就習慣了,這麽好幾年沒喝你不想得慌啊!”周飒笑眯眯的說道,怎麽看怎麽想只狐貍。
“你快算了吧,當初三年我都沒習慣,現在更不想習慣。”林語年笑着說道,只不過臉色不太好看,豆汁兒的味道他是想起一次,難受一次。
“好吧,這次不給你點了。”周飒其實也就是逗逗林語年,周飒最大的樂趣就是看林語年變臉。
兩個人出了鬼市兒就近找了家早點,果然周飒自己是豆汁兒、焦圈還有小鹹菜,給林語年點的就是豆腐腦和油餅了。
“對了,剛才那個雲紋藥香十八子能不能勻給我,我拿你喜歡的那個馬少宣的鼻煙壺跟你換。”林語年笑着說道。
“成啊,我倒是更喜歡那個鼻煙壺,不過你不是不願意嗎?而且你要那個十八子做什麽,那是女孩子用的東西,哦,給不會是送給弟妹吧?”周飒笑嘻嘻的說道,完全沒有平日裏那副溫文爾雅,冷傲自持的模樣,要是被那些想要追求他的女孩子們看見,估計眼鏡都給跌碎了。
“去,別瞎說,我是給我妹子的,她前些日子不是掉水裏去了嗎,我想着這個不是辟邪嘛,買回去給她帶着,有好處沒壞處的。”林語年說道,而且林暮年每天睡得晚,起得早,林語年也擔心她的睡眠不好,可能是給驚着了,這東西本身就是用各種有安神作用的香料做的合香珠子,給暮年帶着,說不定就管用呢。
“你妹子,對了,你跟我說過,你有個妹妹,比你小了……六歲,對吧?”周飒想了想,說道,當初一起上學的時候就聽林語年說她妹子都可愛,白白胖胖的。“你妹子今年該上大學了吧?”
林語年搖搖頭,嘆了口氣,說道,:“今年複讀,應該是參加明年七月份的高考。”
周飒聞言,點點頭,也就不再多問了,“這個就算是我給妹子的見面禮了,那個鼻煙壺我用那對租金的絞絲镯子跟你換。”周飒說道,在他心裏再貴的東西都沒有心頭好重,而且那個鼻煙壺是林語年花了五十塊錢買回來的,那對镯子卻是他撿漏得來的,花了沒有三塊錢,而且那對镯子雖然樣式漂亮,可确實不算太重,頂多三兩多。
“那可不成,那個十八子挺好的,價格可不便宜。”林語年拒絕道,雖然沒細看,可那個手串做工精細,上面的翡翠珠子、珊瑚珠子都是很好的,價格絕對不便宜,雖然現在不值錢,可以後的升值空間非常的大。
“別矯情,那是我送給妹子的見面禮,你要是不同意,我就不換了。”周飒笑着說道。
林語年想了想,最後答應了,這幾天在這邊轉悠了好久都沒有找到适合送給林暮年的東西,林語年還是挺不甘心的,在外面帶了快四天了,他也該回家了,這個可能是最合适的了,以後遇見什麽周飒會喜歡的,他再補給周飒好了。
“成,一會兒我就去車站訂車票了,我出來也好幾天了,該回家了。”林語年微笑着說道。
“這麽快啊,也好,等下次放暑假的時候你再過來,到時候帶上妹子,我做東。”周飒好爽的說道,他現在一個人住在學校附近的四合院裏,那是他們家平反之後還回來的房産之一,他爸現在是中央醫院的院長,和老媽住在別的地方,上下班比較方便。所以平日裏挺孤單的。
“成,到時候年年也考完了,回來帶她一起過來。”林語年笑呵呵的說道,兩個人吃完早餐,一起回了周飒家,林語年去買了車票,第二天一大早就離開了b市,回了t市,背包裏放着這些天的戰利品,這次花了林語年五百多,不過收獲不小,主要是林語年的眼力不錯,當初跟着周飒學了不少,而且旁邊還有個周飒把關,所以才能買回來這麽多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