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章
認識之後才發現,老天真的想要你遇見一個人,任何時候都是有可能的。
同屬汽院學生,雖不同級,我們還是經常在教學樓裏遇到。加上路上偶遇,食堂偶遇,操場偶遇,甚至浴池偶遇……還好男女浴池的入口離得較遠,不然,實在是太尴尬了!
偶爾方則會跟我聊天,□□、短信,我們沒有打過電話。我一直很喜歡用文字聊天,除了家人和十分親近的人,我不習慣直接的語言,總覺得會尴尬。
一來二去就很熟了,我們開始互開玩笑。方則生日邀請了我,然後我去了。跟他的舍友不熟,但是并不是一無所知,還有幾個陌生人,是他的同學。
一群人起哄,還好在座的不止我一個女生。結果當然還是尴尬,另外幾個女生都是家屬,方則雖然讓他們別過分,卻也沒有刻意解釋什麽,大家就那麽“心照不宣”的吃完了一桌菜,喝光了一桌酒。
緣分這東西說玄也玄,說白了其實也沒什麽神奇的,無非是看你們是不是看對眼,願不願意做出犧牲,踏出第一步。
白天越來越短,期末又到了。跟老大她們一起複習,每天過的天昏地暗,每考完一科都覺得是一種解脫。終于,最後一科考完,我的大三上半學年就結束了。
大三的末尾,我和方則走到了一起。他會帶我看電影,會陪我過生日,會帶我們一起去滑雪,還會彈鋼琴。
我們有時也會吵架,然後他會抱着吉他跑到樓下來唱歌,直到校警來了,他才連忙逃走。
方則很聰明,很帥氣,喜歡他的女生像草地裏的野花一樣多,可是,我一點也不擔心他會被搶走。現在我開始相信命運,命裏有時終須有,命裏無時莫強求。
我不知道為什麽,但我就是知道,方則命中注定是我的,誰也搶不走。
暑假,我們一起打工,他有時做服務生,有時擦杯子,有時在門口做迎賓小弟,有時幫人代駕……我們貧窮又忙碌的生活着,樂此不疲。
方則畢業後在長春一家車行工作,做銷售,是他哥哥幫忙找的。方則的哥哥算是個奇葩,因為他是一個gay。我對gay完全沒有歧視,大一那會兒最愛看耽美小說了,沒想到還能在現實中遇見,真是興奮!
方則帶我去他家了,他的爸爸看上去很可愛,像是沒有白頭發和白胡子的聖誕老人。大概是慶幸小兒子性向正常,方則的媽媽總是恨不得馬上就讓我跟方則結婚。
我以為方則跟我一樣窮得響叮當,結果我打工是為了賺錢,他卻是為了“體驗生活”。不管怎樣,他們一家人都很好,從不會讓我不自在。
我終于也畢業了,留在長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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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兩家人見了面,我們的關系也就确定下來了,明年春節過後結婚。方則在長春買了房子,我們住在一起,每天早上各奔東西,每天晚上殊途同歸。這樣的生活熟悉又陌生,我已經快要完全忘記張寧了。
我們終于要結婚了。就在我生日那天,方則帶我去領了證,決定的是正月初八辦酒席,正月十六再回合肥辦一場。
方則的爸爸決定把家具公司留給方則,因為他大哥算是入贅到別人家裏。說起來,方則大哥的對象跟我是老鄉,而且曾經還是我們學院的學生。
難得空閑,我跟方則一起回學校走了幾圈,之後他帶我到南門外的小吃街吃東西,附近正在拆房子,大概是要重建吧。那條巷子已經消失了,燕子也飛去南方了。
這個世界上,應該只有我還記得張寧吧,只是,我也決定要忘記了。
我曾喜歡張寧,但是我也愛方則,他很快就會是我的丈夫。我會作為一個妻子繼續愛他。
臘月二十五,我們一起去歐亞辦年貨,順便再添點結婚用的東西,方則的爸媽也一起來了。我們像是幸福的一家人,走走看看,不時拿點東西下來。
“方叔叔,阿姨,你們也在辦年貨嗎?真巧啊!”
彭琦和張雲飛抱着孩子朝我們走來,他們熱情地互相打着招呼。
“方則,聽說你要結婚了,恭喜啊!”
“謝謝,到時候你們一定要來!”
之後我們一起去吃飯,方則提到我們是在他倆的婚禮上認識的,還說他們算是我們的媒人,阿姨就很開心玩笑說叫他們給我們證婚得了。
彭琦的孩子很乖,就是不怎麽愛說話,悶悶的。
“家裏的小貓死了,冬冬這幾天很傷心,都不怎麽說話了。”
我的心猛地疼了,眼淚好不容易才憋回去。彭琦看了我一眼,繼續道:“那只小貓是阿飛在路上撿來的,不是什麽名貴的品種,一直很好養,不知怎麽的就死了。”
“好了,吃飯吧。”張雲飛突然打斷了彭琦的話,惹來她一個白眼。
中途,我起身出去了,走廊很安靜,臺階下還有幾盆郁金香,一切都是那麽美好。我很驚訝,這樣寒冷的冬天,郁金香居然可以存活,人類真是偉大。
“你還好嗎?”
我回頭,來的是張雲飛。我實在不明白,他為什麽這樣問。
“你哭了。”
我伸手一摸,真的,怪不得臉上冰冰涼的。
“外面太冷了,我都沒注意。”
“妙妙是自然死亡,沒有痛苦,你不用太難過。”
“呵呵,怎麽會……”
我整理一番,轉身走了。
“你叫柳曉晴對吧?”
“怎麽……”
“我見過你。”
“恩,我們見過一次,在南關的一個居民巷子裏,你去找貓。”
“怪不得……”
“我先進去了。”
婚禮只是一個儀式,但是,方則把戒指套進我左手無名指的過程中,我還是覺得這種儀式真是神聖。突然就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看過的小說,男主把戒指戴上女主的手指時,女主就是這種感覺:一個人把他整個生命裏對幸福的渴望和期待都交給你了,現在你接受了,那麽,你就要帶着這份責任陪着他度過接下來漫長的一生。
“我願意……”
彭琦和張雲飛就在到場的賓客中,不過,我看不到他們。我想,彭琦應該會很開心,雖然她嘴上不說,我知道,她心裏對我既可憐又防備。我從來就沒有恨過她,但是我對她實在做不到喜歡,我覺得我們只是恰好經歷過一模一樣的痛苦,這是屬于我們兩個人的、別人永遠也無法懂得的默契。
方則吻了我,然後臺下一片掌聲。
我哭了,妝花了一臉,但我真的好開心——
每個人都是自己人生故事的主角,也是別人故事裏的配角。在彭琦的故事裏,我是險些搶走她所愛之人、最後不知死在哪兒的炮灰女二;可是,今天,我是最最閃亮的女主角,更完美的是,我的故事裏,目前還沒有讨人厭的女二出現。
方則幫我擦幹眼淚,帶我進化妝間補妝。之後,我們換衣服,出去敬酒。
一天的忙碌過後,我覺得兩只腳都不是我的了。
“疼嗎?”
“已經沒感覺了。”
“先泡會兒,待會兒我給你揉揉。”
“……好啊。”
方則蹲在床前,低頭幫我捏腳,真是體貼的好老公。
“哈哈哈,好癢,哈哈,別揉了,癢!”
“別動。”
“哎吆,輕點,疼死了,我跟你有仇啊,那麽用力。”
“是你說癢。”
“不揉了不揉了,我要睡覺。”
“別動,乖。”
……
每個人都會有這種經歷,很多事情發生的時候,你會覺得很熟悉,似乎在某個不知名的時空裏有一個你,那個你已經經歷過這些事。
我低頭看着方則,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睡覺吧,老公!”
“再喊一遍!”
“老……公公!哈哈哈……好癢啊……”
“叫‘老公’,快點!”
“哈哈……老公……”
“恩,老婆,呵呵……老公,老婆。”
“神經病……”
新婚之夜,兩個人都沒心情,實在太累了,可是又睡不着。
“方則,唱歌給我聽吧。”
“叫老公,不然打屁股!”
“老公,唱歌!”
“遵命!老婆大人想聽什麽?”
“唱你最拿手的。”
“張宇的《趁早》,聽不聽?”
“聽!我特別喜歡那首歌!快唱快唱!”
“到後來才發現愛你是一種習慣,我學會和你說一樣得謊,你總是要我在你身旁,說幸福該是什麽模樣,你給我的天堂,其實是一片荒涼。
要是我早可以和你一刀兩斷,我們就不必在愛裏勉強,可是我真的不夠勇敢,總為你忐忑為你心軟,畢竟相愛一場,不要誰心裏帶着傷。
我可以永遠笑着扮演你的配角,在你的背後自己煎熬,如果你不想要,想退出要趁早,我沒有非要一起到老。
我可以不問感覺繼續為愛讨好,冷眼的看着你的驕傲,若有情太難了,想別戀要趁早,就算迷戀你的擁抱,忘了就好……”
“老婆,你睡了嗎?”
“老婆,我愛你!”
你看,我終究還是找到了自己的男主角,做回了自己的女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