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書名:我喜歡你好多年
作者:林栀藍
簡介:
如果你從一開始就知道,你喜歡着的那個人,他永遠不可能喜歡上你,他不曾給你任何一個眼神暗示,不曾對你暧昧對你微笑,反而在你面前無所顧忌地談及對另一個人的喜歡,那麽你,還有告白的勇氣嗎?
這本書收錄了十五個短篇故事。是我将對你的執念深藏不露的那些年,寫給你的靜默無聲的情書。
作者簡介:
林栀藍,天秤女。
左手指間一枚看似普通的銀色指環,內裏鑲嵌他名字。
多的是他不知道的事。
路就這麽長,不是沒有人陪,而是除了他不再需要誰。
與其說倔強,不如對我欣賞。
14歲開始寫作,在青春期刊界累積短篇作品近300篇。
筆風幹淨溫暖,所寫暗戀故事篇篇令人撕心動容。被讀者封為“暗戀界的催淚女神”。
19歲跨界,成為百萬銷量《花火》雜志明星編輯——豌豆蒙。
編寫雙修,從業至今手把手悉心培養出衆多優秀作者,是公認的“業界良心”。
已出版長篇小說《聽說你還回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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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不了的都叫做遠方
我想過很多次,要回答這個問題。
自從上一本書《聽說你還回憶我》曝光了前三章的內容,連載過後,直到真正出版上市,這長長的大半年時光中,有過很多很多人問我:用十九年喜歡一個人,不覺得辛苦嗎?
十九年聽起來很可怕嗎?我好像不覺得很久啊。
就好像書裏有寫到的,這十九年間,有整整五年,我沒有和顧潮生聯系。
這五年裏,他看過北城的雪,吹過南海的風。而我只要一想到這些統統是我不曾參與的時光,就覺得心如刀絞。
可能有人覺得奇怪,那麽喜歡一個人,怎麽能忍得住五年都不去找他?
那麽喜歡一個人,怎麽受得了十九年緘口不提?
這些年裏我也有很多次想要脫口而出的念頭,可我真的不敢啊。我真的特別特別害怕,哪怕只是十萬分之一的概率,我會從此失去他。
他可以不喜歡我,可是如果連朋友都做不了了,我想我一定受不了。
但,我又很矛盾。
我五年都沒找他,以為自己會漸漸放下。
但事實卻證明,就像楊過等了小龍女十六年。世人覺得時光漫漫,而我覺得時光匆匆,沒有他的那些時光,從來都是腳步匆匆。
以至于我回頭去看,才發現時光真的已經走了太久太久了啊,原來已經回不了頭。
在寫《聽說》以前,我已經寫了很多個短篇。
記得這兩天,有姑娘看過這本書,給我發來的消息裏說,她看過的一句話,想要送給我。
“十四歲的羅密歐與朱麗葉是不懂愛情的,懂愛情的不過是莎士比亞。”
沒錯,當年的我也尚不懂愛情,懂愛情的不過是多年後回望過往時,固執不願說後悔,卻又心有不甘的林栀藍。
這些年來,我陸陸續續寫過的故事裏,有很多個,男主都有顧潮生的影子。
而事實也證明,讀者最喜歡的幾個故事,總是我寫他寫得最用力的那幾個。
用力是什麽樣的感覺呢?
是我寫《聽說》時幾次三番差點就進行不下去,每次我寫到痛苦得連自己都不忍回顧的片段,我不願意繼續這種把自己的回憶撕裂,并狠狠撒一把鹽的過程。
我想過要放棄的。
但我跟自己說,如果不寫,如果不說,可能我這五年空白時光中所受的煎熬,就永遠,永遠都再沒機會讓他感同身受了。
畢竟,他不會坐下認認真真地聽我哭,看我笑,更不會讓我一個字一個字地跟他訴苦,對他解釋。
解釋什麽呢?
五年前,無論我是害怕再愛他也好,還是真的想從此與他死生不複相見也好。畢竟,是我狀似決絕地選擇了離場。
用力的感覺,就是對回憶的殊死搏鬥,與念念不忘的生撕拉扯,與耗費餘生的激烈對峙。
去年年底,我終于做到了。我曾對自己承諾,要在《聽說》寫完後,貪婪地再去他的城市,看一看他。
我想,我永遠也忘不掉那個晚上了。
北京街頭的風呼嘯地吹,南方長大的我,從來都沒有吹過那麽冷的風。而我孤身伫立在城市的街道,我只不過是想要攔一輛,能夠載我落荒而逃的出租車。
我想躲起來大哭一場。
可我把自己丢在了怎樣荒涼的地方啊。
在冷風裏吹足五十分鐘,用叫車軟件好容易有師傅接了單,可當他問我在哪裏等的時候,我四處張望,只看到22點的北京漆黑一望無際的夜,街道兩旁被風一吹就拼命往下嘩啦啦掉葉子的樹。
空曠的夜,竟然,連妄圖找到一個稍微明顯的坐标,都成了奢望。
我張張嘴,只得尴尬地說:我好像……也不知道我在哪裏啊。
師傅無奈地說:那我也沒有辦法了,您另外再叫別的車載您吧?
說完便挂斷了電話。
我捂着臉,穿着為了去見他而特地新買的一雙細跟的單鞋,覺得自己在零下兩攝氏度的氣溫裏凍得渾身發顫。握着手機的手指關節裂生生地鈍痛。
大悲無言,大笑無聲。那一刻,我連哭都哭不出來。
五十分鐘以後,我終于等來了一輛亮着“空車”招牌的出租車。
将自己塞進後座的那一刻,我顫抖着手,給閨蜜打電話,電話接通的時候,我揉了揉冰涼冰涼的我的左臉,終于落下倉皇的淚。
我是從沒見過火光的飛蛾,想朝你的方向飛,即使明知要墜毀。
墜落的時刻,我看見漫天星光,和從前你眼裏的晶亮,一模一樣。
回來後不久,我寫了《聽說》的番外。
當時這本短篇合集的制作便已經被提上日程,而《聽說》已經進入最後的出版流程。我便選擇把這個番外,收錄在這本書中。
我寫過好多千篇一律的暗戀。
就像有懂愛的人,曾為心愛之人長途跋涉,翻越山川,淌過江海,拍下旅行途中看過的,這個世界每座城市上方湛藍的天空。
他們将其稱之為,我想你時的天空。
我寫的故事,也是一樣。是我将對你的執念深藏不露的那些年,寫給你的靜默無聲的情書。
也許有天,你會恰好讀到。
也許終其一生,你也無緣參與其中。
還記得這五年空白的時光中,我常常會做的那場夢嗎?
夢裏,無論我如何努力,雨夜,你的電話都是我始終撥不通的一串號碼。
她們說,這個夢好恐怖。
因為現實裏到不了的地方,連夢裏竟然都不可以。
是啊,十九年了,你還是跑得和以前一樣快。
你一直在跑,而我已經不再有機會,像好多年前那樣,能夠站在你的身旁。
可我,我已然将最好的時光,與無言将你擱置左心房的那段歲月,在這本單薄的淡藍色情書中,為你,雙手奉上。
不為你的殷切目光,不為你的回首張望。
我不後悔我曾愛過,只是天涯從此寂寞。
【貪戀】
明年今日未見你一年
誰舍得改變
離開你六十年
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
臨別亦聽得到你講
再見
——陳奕迅《明年今日》
也許他們根本就一樣,只有避開最怕失去的人,才能勉強鼓起勇氣。
☆忘記你是我做的假動作
阿寶回長沙時,第一個去找了傅湘。兩個人在步行街逛到晚上十點半,星城的夜市很熱鬧。
許長歌說過,他就喜歡和某某來夜市瞎逛。阿寶說着說着八卦,冷不丁就冒出來這麽一句。
你至于嗎,許長歌人家有女朋友,你怎麽還惦記着不放啊?傅湘抱怨道。
阿寶咂咂嘴,不用你說,我也知道自己沒戲。我這不是已經鉚足了勁跟別的男生暧昧來暧昧去了嗎?我就想看看他現在過得怎麽樣了。阿寶噘着嘴,頭卻耷拉着,好讓我自己死心得再徹底一點兒。
行,那我給你問問。傅湘說完立刻掏出手機打給許長歌,那邊也不知許長歌說了什麽,傅湘爽快地就挂斷了。阿寶疑惑地看着她,她笑了,說,許長歌馬上到,他就在附近。
阿寶沒想到真的有這麽巧,真的能這麽快就見到他。她曾設想過千遍萬遍許長歌大步大步朝她跑來的情形,只可惜她也清楚,他永遠都不會像她憧憬的那樣,沖過來給她一個熊抱。就像現在這樣,他大步流星來到她面前,狠狠拍拍她的肩,義氣地招呼她,什麽時候到的啊,也不給我打個電話,走,吃壽司去怎麽樣。
他還記得她愛吃壽司,不過也對,阿寶又何嘗不記得許長歌的喜好呢,他從來不吃芹菜,不碰香菜,愛吃馄饨,胃不好需要經常喝酸奶。
阿寶笑起來,拉着許長歌往前走,邊走還不忘問他,你怎麽一個人啊?
你問某某啊。傅湘給我打電話的時候我正好送她上車,你說巧不巧。哈哈哈。
許長歌笑得真開心,柔情蜜意都寫在臉上了。阿寶卻鼻子一酸,她別過頭假裝去看傅湘,眼眶一下就紅了。
阿寶跟許長歌認識很多年了,到底多少年她自己都記不清。反正從阿寶丁點兒大的時候開始,上學放學就總有許長歌跟着。只不過那些年的阿寶還沒開竅,所以即使身邊有這麽個多少妹子虎視眈眈的少年,她都沒發覺。
直到前年夏天,許長歌拉她去吃馄饨,吃到一半他接了個電話,然後火急火燎地丢下阿寶就跑。她看着他的背影,和桌上剩下的半碗馄饨,才忽然察覺少年有了在乎的人,自己已然退居二線。
要是換在從前,許長歌是多體貼的人啊,怎麽可能為了別的姑娘的一通電話,就讓他的好妹子大晚上的一個人摸黑回家。
但這個時候才後悔,顯然已經遲了點兒。
那天許長歌走後不久,阿寶收到一條短信。他跟她說,你趕緊回家,天太晚了。
阿寶習慣性地追問他,你幹嗎呢?
跟你未來嫂子約會呢,人家好不容易才答應跟我,回去我領你吃糖。許長歌還在短信末尾發了一個嘚瑟的笑臉。
這時,街邊的小鋪子裏正巧在放一首歌。沒頭沒尾的,阿寶聽清了其中一句:“就算不甘心輸給你/都不得不下臺/他喜歡的是你……”
說不上來是突然醒悟,還是心生嫉妒。反正她一下子被戳中淚點,埋頭到臂彎裏就開始哭。
明明是她相識十幾年的少年,為什麽一下子成了跟別人牽手的少年。從今往後,她就不能再死皮賴臉地纏着他一塊兒玩,更不能不識趣地霸占他一天又一天。
她最恨的是,許長歌竟然沒跟她提過自己心有所屬的事情,就這麽讓她還沒開始比賽,已輸得沒了邊。
那之後的第三個星期三,許長歌上課的時候給阿寶傳字條,讓她放學等他一起走。
你今晚沒約?阿寶回道。
對啊,晚上我們去吃火鍋吧,我好久沒吃火鍋了。
可是我有約啊。那是阿寶第一次拒絕許長歌。
從前……太多個從前裏,許長歌都是阿寶最好的死黨加閨密,因為也沒有什麽更黏的朋友,所以許長歌去哪裏,吃什麽,玩什麽,買什麽,逛哪條街,看什麽電影,差不多都是由阿寶作陪。許長歌好像也懶得再交一個同性朋友似的,什麽都叫阿寶一道。
但是今天不一樣了。
連許長歌都感覺到了吧。
就像他幾次三番為了他的某某拒絕阿寶那樣,他也得到了第一張寫着“NO”的字條。他忍不住好奇阿寶是要去赴誰的約,但是想想還是算了,幹脆給某某發了個短信,晚上我送你去補習班吧,反正我也沒事。
放學鈴一響,阿寶就拎着一早收拾好的書包,頭一個沖出了教室。她要給許長歌一個“我很忙”的假象,雖然是假的,她也要演得逼真些。
阿寶在學校門口等到了比她高一屆的學長。學長約她好幾次了,但不開竅的阿寶實在對各種男生的約沒什麽興趣……直到,她感覺自己的心偏向許長歌了的那一天。
每天跟許長歌膩在一起也不是辦法,他都有女朋友了,自己總不能巴望着去當第三者吧。
還是找個替補隊員轉移一下注意力,搞不好哪天就被轉正了呢。阿寶這麽想着,心裏卻還是忍不住有點兒酸溜溜。
學長說我們先去吃東西,阿寶問他吃什麽,學長問你喜歡吃什麽,阿寶突然就不吭聲了。學長湊過來寫滿了好脾氣的臉問她怎麽了,阿寶突然惡作劇一般大聲吼他,你神經病!連我喜歡吃什麽都不知道,還好意思說你喜歡我。
學長被她訓斥得一臉委屈,阿寶忽然小聲說,我們去吃隔壁街的牛肉面。
牛肉面她和許長歌一起吃過幾百次了,許長歌不愛吃飯,就喜歡各種小吃和零食。每次早上起得早,許長歌就會先點一碗牛肉面,邊吃邊等阿寶下樓。那樣的場景再簡單不過,卻是最令阿寶心動的。她每次看到他安靜地坐在那裏,就好像他永遠都會在那裏,永遠不會離開一樣。
老板遠遠地看見阿寶就招呼她說今天怎麽晚上也來了。阿寶說是啊,早上都吃不上了,起得太晚。
她沒好意思說其實是許長歌都好多天沒等過她了。
學長吃得很開心,邊吃邊問她等下去哪裏。她看看表,說,要不我們去看電影。學長更開心了,連連點頭說好啊,碗裏的牛肉面被他吸溜得飛快。
那天放的是《風聲》,阿寶看得很認真,開場時還吃得開心的爆米花慢慢地都開始無法下咽了。劇情太環環相扣,阿寶屏住呼吸想看看周迅到底是不是“老鬼”,卻發現學長的臉越湊越近,快要貼到她的臉上來。
她驚訝地一扭頭,學長的嘴巴就對上了她的。她下意識地往後閃避,卻被學長狠狠扣住了肩。這一刻她再也忍不住那種沒得半點兒甜蜜、反倒胃氣上湧的感覺,她使勁咬了一口學長的嘴唇,然後趁他吃痛的機會,噌地向外跑去。
電影還沒有看完,但她再也沒心思顧及劇情的後續,她滿腦子都是一個念頭,她的初吻沒有了。本來她還想把這個留給許長歌呢,竟然被那個渾蛋學長半天不到就給搶去了。
雖然,雖然許長歌搞不好根本不稀罕。
但是他怎麽能這樣啊。阿寶心裏難過卻又覺得是自找的,活該透了。她咬着牙,跟自己說絕對不能為這個渾蛋哭。
從那之後,學長再沒得到過接近阿寶的機會,他寫來的各種信也被阿寶一一退回了。直到七夕情人節,當天傍晚放學後,阿寶收到他托人送來的花,剛準備下樓就看到對面樓的燈突然全黑了,三秒後又一起亮了。亮起來的幾十盞燈剛好拼成她的名字。
學長筆直地站在樓下,喊着她的名字。旁邊還有一群起哄的人。阿寶簡直懷疑自己看錯了,那一群人裏怎麽會有許長歌?!
她揉揉眼睛,悲哀地确定真的是許長歌。他沒有去赴某某的約會,卻站在這裏,替別人加油打氣。阿寶氣鼓鼓地沖下樓,拉着許長歌的胳膊質問他,你幹嗎?
你說呢?許長歌笑嘻嘻的。
你渾蛋!!阿寶話一出口就意識到自己的失态,但話已經說了也收不回來。她只好繼續裝得理直氣壯,你知道我喜不喜歡他啊你就來幫倒忙,你給我趕緊走,走走走!
我這不是準備喊你去吃上回沒吃成的火鍋嘛,聽大家說有人要跟你告白,我就來湊個熱鬧。許長歌說,你不喜歡,拒絕不就完了,走,火鍋!
阿寶望着許長歌調皮的小眼神,一下就被逗樂了。她喜滋滋地想着,又可以像往年一樣,就連情人節也能跟許長歌氣勢洶洶地去軋馬路。
單身多好啊,要是許長歌也能一直單身就好了。阿寶想,她覺得自己又犯病了。
你們家某某呢?火鍋城裏,許長歌正對着菜單一個個地打鈎,就聽阿寶冷不丁地問道。
她有事,不能陪我過了。許長歌說,哎,魚丸我點了3份,土豆4份,夠吧?
嗯……阿寶迷迷糊糊地應着,這才明白,自己果然又是替補,還是替補,只能是替補。她又想起那首歌了,那首催人淚下的悲傷的歌。
“為何力求完美/仍然被人嫌棄/即使花過無窮力氣/但你揮揮手不必喘氣/就已得到他/沒半點兒反擊餘地……”
阿寶一點兒都不想做什麽替補,她想光明正大地和許長歌一塊兒過情人節,想厚着臉皮跟他要一朵玫瑰花,然後把準備好要送他的巧克力從背包裏掏出來遞給他,和他一人咬一口。但這些什麽時候能輪到她。
上菜了,許長歌拿筷子敲了一下她的頭,讓她把胳膊拿開好放盤子。随後問道,你什麽時候勾搭的學長啊?
神經病!阿寶白他一眼。
不喜歡?那你喜歡什麽樣的?這個時候的許長歌,表情真的很三八。
阿寶想了想,沖他笑着說,要不你幫我介紹?
好好好,我兄弟一直對你印象不錯,你也知道,要不你考慮一下他。許長歌忽然提議。
不知道為什麽,聽到兄弟這個詞阿寶覺得特別好笑,禁不住嘲諷了一句,他還沒我們熟,也算兄弟?
許長歌讨好地嬉皮笑臉,那肯定啊,誰能跟你比。
這輕飄飄的一句,卻似一記猛拳,準确無誤地擊中阿寶的胸口,令她感到無比鈍痛。什麽兄弟,誰要做你兄弟。我倒是想跟你在一起,可惜你又不願意。
後來阿寶根本沒有勞駕許長歌的意思,單槍匹馬就搞定了許長歌口中所謂的好兄弟。
男生是白羊座的,人很熱情,阿寶拉他一起去打籃球,她一開始還裝得像模像樣,到真正投籃就一個都不準了。似是預料之中的,他笑得很陽光,說,來,我教你。
阿寶跟他一來二去,很快就混得爛熟。每天放學他們都會在一塊兒打打籃球。很久後阿寶看過一本書,裏面有一句話她記得特別清楚,意思是說,如果你很想很想接近一個人,你肯定能有辦法做到。
阿寶覺得說得真對。
可是她又不明白了,為什麽她已經和許長歌那麽接近,卻又遲遲無法再進一步。後來傅湘點評這一段的時候說,那還不簡單,你跟許長歌之間,你連一點兒自信都沒有,別說還想耍點兒小心機征服他了。
一語驚醒夢中人。
可是許長歌不是說過嗎,他喜歡沒心機的女孩子。
阿寶跟籃球兄打了半個月籃球,對方終于在籃球場中間給她用蠟燭擺了一顆心。她大晚上接到短信赴約時心裏就隐約有準備了,但是來到現場還是忍不住驚訝一番。說起來,這和學長的點燈告白法也太異曲同工了。難道她阿寶就不值得一點兒新鮮的玩意兒?
這次竟然又有許長歌的份兒,蠟燭是他批來的。于是他理所應當地站在一旁,笑吟吟地觀望着這一切。
白羊座的男生就是這樣,你只能等他自己送上門,如果你先開口,他保準對你就沒興趣了。這一點是傅湘傳授她的星座秘籍第六條。
阿寶俯下身,在一群還在看熱鬧的同學面前一個一個地吹熄了蠟燭。她最後被推推搡搡地離開了球場,身邊的男主角拉着她的手,她第一次和男生牽手,可惜啊,又不是他。
但不管怎麽說,籃球男都成了阿寶的正牌男友,從此她每天早上起床都會收到morning call,出門的時候會發現有人等在樓下,中飯時間有人督促自己去飯堂,放學以後也有人送她回家了。
從前許長歌的位置,忽然就有人來頂替了。她雖然覺得總歸有些不一樣,但到底還是很久都沒有去找許長歌了。
許長歌也似乎很有默契,沒有找她。
只有在周末籃球男沒有主動出現時,她很想去逛街買衣服,翻開電話簿,想打給許長歌,但是每次剛撥過去,又主動挂斷了。
一個人去也沒什麽吧,她這麽想着,就自己拎着包出門了。
在文廟坪賣糖油粑粑的那個攤位前,她正排隊,被人拍了一下。她扭頭看,竟然是許長歌的大臉。
你怎麽在這兒?她眼中的驚喜統統表露無遺。
本來想喊你一起,但……許長歌吞吞吐吐,但言下之意阿寶還是聽懂了。和她的顧忌顯然一樣。
那你買什麽了嗎?阿寶說着下意識地要去檢查許長歌手中的購物袋。他也就随意地遞給她,有啊,上次你說沒搶到的限量版挂歷我也看見了,順便捎給你。
這你都記得!阿寶驚喜地接過來,這一刻她多想什麽都不管,就幹脆跟他告白算了。她看着許長歌溫柔微笑的樣子,幾乎都要脫口而出。
可是下一秒她就想到還有個某某。
還有個恐怕和她一樣認真喜歡着許長歌的女生,她不能這麽卑劣,不顧別人的心意。何況,他們已經在一起了。
輪到阿寶,有像今天這樣的偶遇,還有許長歌剛才同樣驚喜的神情,她已經覺得有點兒眩暈。
跟籃球男在一起的第五個周末,阿寶跟他約好晚上去壽司店。他遲到了幾分鐘,來的時候氣喘籲籲。
出門的時候正好來了個送快遞的,就晚了一步。他解釋說。
什麽快遞啊?阿寶随口問道。
是一個朋友送的一件T恤。籃球男指了指自己的背包說,圖案是自己畫的。
他口氣看似随意,但阿寶大概太理智,總覺得有什麽不對勁。
男生還是女生送你的啊?阿寶邊點單邊問。
籃球男沒說話,阿寶立時因為他遮遮掩掩的态度強勢了三分,她伸手說,給我看看。
他還是沒吭聲,阿寶就自己把包拎了過來,打開,果然是件T恤,上面一只飛鳥的圖案,挺好看的,很簡單的款。
沒什麽好看的。籃球男說着想要收起來,點東西吃啊,你餓了吧。
阿寶盯着他看,看了好一會兒,忽然笑了。她說,T恤大小挺合适的吧?
怎麽了?他疑惑得很。
沒怎麽,你自己吃吧。阿寶說完利索地起身,看也沒看被她丢下的男主角一眼,就出了壽司店。在街角,她找了家牛肉面攤,點了一碗,坐下,大口大口吃起來。
這期間她收到了很多很多的短信。
有籃球男發來的。
你怎麽了,真的沒什麽,你別亂想啊。
你不相信我嗎?
你接電話啊,我跟你解釋。
真的沒什麽,就是一件衣服,你想到哪裏去了。
你接電話行嗎?不管有什麽誤會我們都應該一起解決不是嗎?
還有許長歌發來的。
你和他怎麽了?
別瞎想,快給他回個電話。
他很着急,給我打了好幾個電話了。
你別鬧了。
最後四個字尖銳得像一把刀。阿寶賭氣地把手機關了。不管是誰的短信,就算是許長歌,現在也站在男主角的那一方。自己從頭到尾都是錯的,喜歡一個不該喜歡的人是錯的,和一個不喜歡的人在一起更是錯。
但天知道,她也不想這樣。她分明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可是為什麽連說都還沒有說出口,就被別人捷足先登。
誰還沒有失戀過,誰還沒有着急過,誰還沒有被丢下過啊。當初許長歌丢下她去找他的某某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她的失落呢。現在她憑什麽要替別人想那麽多。
阿寶吃完牛肉面就回了家,睡了一覺醒來還是星期天,她懶洋洋地打開手機,發現許長歌沒有再發信息給她,籃球男也只發了兩條。
你怎麽關機了?
還有一條是,我承認,她是喜歡我,但是我拒絕了她,我喜歡的是你,我不願意你多想才沒告訴你,別生氣好嗎?
阿寶冷冷地笑了。
也許是她真的太把自己當局外人,所以籃球男提到這個快件的那一刻,臉上流露出的不自然就已經讓她将劇情猜出幾分。
她其實相信他并不是故意想騙她。
但是,她卻一點兒也不想給他機會了。
這剛好是個絕佳的理由,讓她不費絲毫氣力,就能離開這個相處了一個多月,對她溫柔體貼得不行的男朋友。
他真的太好了,可是她卻沒辦法喜歡上他,沒辦法面對着他感覺到自己撲通撲通的心跳。沒辦法像在見到許長歌的時候那樣,開心都寫在臉上,內心還恨不得手舞足蹈一番。
她給籃球男回了一條短信,簡單明了,我們分手吧。
不出十秒,電話就又開始響個不停了。她這次沒挂掉,卻沒想到接起來聽到的是許長歌的聲音。他在那邊大吼,你是不是瘋了,沒事耍什麽脾氣,鬧什麽分手啊!!!
阿寶頓了一下,确定許長歌沒那麽激動了,才淡淡道,我認真的,我不希望我男朋友和別人牽扯不清。
他不是解釋過了嗎?許長歌急忙替兄弟辯駁。
但我不需要了。阿寶說,我有拒絕的權利,你了解我的,別和他一起逼我好嗎?
說完這句,那邊沒了聲音,這次許長歌主動替她把電話挂了。又過了一會兒,許長歌發來短信,他說,我幫你跟他說清楚了,你別難過,以後可以再考察考察他的表現。
我都跟你說了不用你管,阿寶回撥過去,電話一通她就劈頭蓋臉一頓罵,你能不能少管我,明年就高考了,我想好考個好學校,你讓他別來打擾我,算我謝謝他。
這之後很長一段時間,許長歌都很少很少和阿寶聯系,更別提一起聚一聚了。好像真是因為籃球男的事情他在和她賭氣,又好像兩個人誰都不願意先邁出和平的第一步。
直到高考結束後的那次聚會,班裏的同學都去了,阿寶下意識去找許長歌,卻發現他并沒有來。打聽之下才知道,許長歌心愛的某某病了,高燒不退,還在醫院挂水,需要他照顧。
好似失去了最後一份期待,阿寶整個聚會過程中都一言不發,坐在角落聽大家唱歌和玩鬧。有個姑娘好巧不巧地竟然唱起了那首《他喜歡的是你》:“就算花一生飾演你/演得多麽細膩/沒人伴我入戲/他想擁吻的是你/危難時就算抛開我/也要為你展開兩臂……”
她這一刻才真正體會到自己的不如,不比某某就是不比某某。只要某某一句話,他許長歌就可以丢下所有人去照顧她一人。所以阿寶算什麽,她根本什麽都不是。
所以過了今晚,就再見吧。
阿寶下定決心,從前是躲不開,可現在不同了,大學真是分水嶺,是她逃開許長歌的捷徑。她勇敢地報了所外省的學校,她當然知道他會留在長沙,和他的某某繼續你侬我侬耗在一塊兒。
臨近開學,她離開的那天,許長歌都沒有給她發一個短信。她氣鼓鼓地拎着行李,甚至拒絕了爸媽來送自己,快要進站時,她回頭想再看一眼這座城市。
卻看到許長歌拎着一個大大的塑料袋朝她微笑走來。
他張口就說,你怎麽這麽禽獸!跟我賭氣竟然報C大,你就這麽不想看見我啊?
阿寶一時語塞,她真的沒有想到許長歌會來送她,他都沒問過她什麽時候走,他是怎麽出現在這裏的呢。
她腦子裏有一千個一萬個問號,但喉嚨裏卻酸澀得發不出一絲聲音。她生怕自己一開口就會忍不住哭出來。
車都要開了,你快走吧。許長歌見她不說話,敲了一下她的後腦勺,把袋子遞給她,給你買的,薯片蘋果醋什麽的,都是你愛吃的,車上吃。
嗯。阿寶鼻音濃濃的。
還是挺舍不得我的嘛,許長歌嘲笑地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放假記得回來看我啊,給我打電話!
嗯。阿寶應着,那我……我進去了。
她看着他,這是她最後的機會了嗎?他來送她,她好想把心事統統告訴他。即使說完也不會改變一切,總好過他什麽都不知道啊。
可是說了以後呢,他最好的愛早已先于她,送贈給別的姑娘。就像那首歌裏唱的那樣,不甘心又如何,我偏心的卻待你偏心,競選結果根本內定,又怎去同你比。
開學後第一年寒假,阿寶千裏迢迢跟媽媽回老家過年,總共沒在長沙待幾天,自然也沒機會去找許長歌,跟他相見。轉眼又是夏天,阿寶答應傅湘回來看她,終于還是見到了許長歌。
她沒來之前真的以為自己都快要好了,可當許長歌真的站在她面前那一刻,她所有的努力土崩瓦解。她悲哀地發覺,她再也遇不到比許長歌更懂她的人了。
除了他,再也沒有別人了。
壽司吃到一半,許長歌接了個電話。臉色一下變得很差,阿寶問他怎麽了,他也不說話,按掉電話就要往外沖。阿寶拎起包叮囑了傅湘結賬便趕忙追上去。
許長歌出門攔了輛車,還好阿寶動作快,在司機準備踩油門的剎那截住他們,鑽進車裏。路上許長歌一言不發,阿寶就也沒多問。她隐隐約約感覺到要發生點兒什麽。
果然,下車的地方是許長歌學校後門,阿寶還坐在車裏就遠遠地看到某某身旁站着個腆着啤酒肚的大叔。她迷迷糊糊地被許長歌拉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