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靡靡之音
靡靡之音,說到這個詞不由想起了一位歌者,王菲。
一直都喜歡聽王菲的歌,配着林夕的詞,有點漸冷,有點漸暖,有點難言的無奈和落寞的情殇……而她的專輯《菲靡靡之音》則是用來紀念另一位歌者,鄧麗君。鄧麗君的歌一度被人認為是靡靡之音,王菲重新翻唱她的歌時便将專輯取名《菲靡靡之音》,一語雙關,可以理解為鄧麗君的歌并非靡靡之音,或者是王菲唱的也是靡靡之音。不過無論這個詞代表什麽意思,本身好聽的歌就是讓人一聽難忘,落入心底。
于靡靡之音也是一樣,對這個詞,每個人都會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但不得不說靡靡之音是個經典的詞,它代表了一個令人難忘的時代,也因為提及了它便讓人情不自禁的想起了鄧麗君和王菲。
于王菲,于鄧麗君我都是十分喜歡的。王菲的聲音有些小情小調的冷漠,但卻聽上去令人舒暢沉迷,宛如醉生夢死一般。鄧麗君的歌,一度被內地稱為靡靡之音,但她的歌聲卻哀愁中透着溫情,龐大的深情宛如海洋般溫暖包容,她的歌始終是會流淌到世界的盡頭,始終是要開花的,猶如多情的雨滴滋潤心靈,溫和的陽光普照在枯萎的心田上,為迂回的滄桑鋪平郁郁不得志的哀愁,因為有情有愛,所以也令人感動于心。
兩位歌者雖然曲風的感覺都不一樣,各有特色,但都難言的貼近人心底,不得不說人的心底多少也有點靡靡之傷,為這靡靡之音而感傷釋懷着。
我其實一直都很喜歡這個詞。總覺這個詞說來有點捉摸不透的味道,排開解釋來看,單獨靡靡二字讀上去就覺得銷魂,因為它的頹廢注定是刻進骨子裏的傷感,甚至有點偏悲傷的華麗,讓人情不自禁的會去彌足深陷,覺得在無限荒蕪中盡顯出頹廢荒涼,毫不顧別人會怎麽想?然而,我總認為沒有太重感情投入的人是頹廢不起來的,頹廢本身都是一種用情之深落寞時感傷的表現。
靡靡之音或許只是一縷煙,那麽輕,也那麽淡,那麽情重,卻也那麽傷人……此話說來難免令人有些感傷,多少有點冷冷清清的感覺,它只是萦繞着一世夢魇缭繞,白煙翩跹,如蘭賦雅,卻遲遲不肯歸去。來去無蹤影,不是貪戀你指尖的溫柔,只是貪戀那紅塵煙火裏的溫馨,缭繞間貪戀一次人世情愛的執迷,然後就會離開,煙消雲散,盡顯潇灑和情絕。
總覺得它孤傲而不可攀,像一個一臉漠然,心不知所思的女子,臨着文窗看着一世秋霜,世人無法觸及得到她的真實。她盤起秀麗的長發戴着一朵碩大的紅花,抹着妖冶的口紅,似如璎珞般的紅殇。身上穿着黑底藍邊的旗袍,上面一定繡着開得盛放到極致的牡丹,因為如此才會令人有敗落後的遐想,花事了,美人也會有遲暮的一天,才會令人動了恻隐之心,覺得悲傷起來。
世間色相盡顯凄涼,靡靡之音也不過如是。
一點點碰觸在心間,何處來的天外之音?何處來的小曲小調,佳人細細哼唱,似幻似真,細軟綿綿,它直到了情之深處,非如此不可,否則就頹唐不起,失魂落魄不了。
于生命裏,于時光中,有些愛說來溫柔,其實也是一把殘忍的刀,有些不愛說來絕情,其實何嘗不是另一種溫柔?靡靡之音又何嘗不是如此呢?那魂牽夢萦的,那小橋流水間的,那詞藻文海裏的,那匆匆一見如驚鴻的,暗傷的,落寞的,銷魂的,都不過如此,輕得撩撥人心,重得嘔盡心血,肝腸寸斷,化蝶的不夠纏綿成夢,藍色妖嬈沉進了心底。
在塵世裏回眸一眼,見着的山盟海誓不過是過耳靡靡。
一縷煙的時間瞬息短暫,一首歌的靡靡宛如私語竊竊。見過即忘,聽過即散。不留。那些虛無的夢幻是捉也捉不到的,但并非不曾真實,或許那些身在夢中的才是真實的性情,可以做回真正的自己,無需顧慮太多,在這裏放逐了滿身疲憊,無需看別人眼色,做自己時光裏的自己。
想醉生夢死一場,就在這繁華錦繡裏,就在這荒蕪情殇裏,哪怕無法銷魂也甘願頹廢到粉身碎骨,只為這醉夢裏的荼蘼花事執迷致死。
我只是一縷煙,食盡人間煙火,卻輕得無法低落塵埃。人生數載,不過寥輕幾十年,其實時間也如指尖荒蕪的煙,一晃就到了盡頭,沒有什麽可以銘心刻骨,只剩風輕雲淡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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