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銀仙和信樂離婚前,和所有離婚的夫夫夫妻一樣,就是吵,鬧。要不就是冷戰。放兩三百年以前,那邊的人都知道,有對夫夫,一個貍貓一個狐貍,在一塊六百來年,前兩百年恩恩愛愛,中間兩百年吵吵鬧鬧,後兩百年索性誰也不理誰。也不是誰也不理誰,貍貓想理那狐貍,狐貍卻不願理睬他了。
銀仙活了那麽多年,貍貓信樂在他生命裏算個重要的人。有些事在一塊六百年沒想,反倒離婚以後那幾百年倒去想了。沒離婚前那兩百年,他就想前兩百年怎麽就能和貍貓吵成那樣。不但吵,還打。不似平常夫妻那樣打,倆人打起來,毀了屋宅是常事。一開始為着雞毛蒜皮的事吵,小事不吵了,為着信樂在外面與別的女人女妖勾搭的事吵,勾搭的事不吵了,又為着他的那一份真心到底有無吵。那兩百年不吵了,他就一樣樣的想過來。矛盾不是沒有,離婚前那兩百年,信樂在外面也沒停過和那些女妖女鬼的勾搭。那時候銀仙也不和他吵了,一碼事歸一碼事冷靜的和他說。但說多了,到最後,只是坐下開了個頭,銀仙就嘆氣,說:“算了,也沒什麽好說的了。”
頭兩百年,倆人恩愛,喜歡在凡人市井之間居住,覺着熱鬧,有趣。後來要吵架,會打了,就回了那一邊,省得牽連到那些凡人。等不吵了,冷戰了,又去了凡間。
在凡間,也見過不少與他和信樂相似的夫妻,吵了一輩子也恩愛的,相敬如賓一輩子卻陌生的。照凡人的年紀算,他和信樂都吵了兩輩子了,到底也是乏了,累了。卻也是斷不了。斷不了不是因為沒乏到頭,累到頭,而是心中仍挂着對那貍貓的念想。會吵鬧不也正是因為那份念想嗎。吵鬧那兩百年,倆人也親熱,也做那當子事,但那時已與最初在一塊做那事不同了。那時銀仙總是剛和他吵完打完,倆人滾到一塊,痛快也痛苦,硬生生憋出不少眼淚。離婚前也上床,那個時候又不一樣。狐貍不與貍貓吵,也不管,也不顧,他親上來了,便随他去親,如若上床,也随他擺弄。只是不迎合了。貍貓也知道倆人狀況已經不對了,但他沒辦法。兩個人的矛盾責任多半在他,但他若要能改,倆人不至于這樣。改不了比能改更傷感情。
狐貍也知道他改不了,也就不逼了。兩個人沒感情不會在一塊耗幾百年。銀仙那麽好的人會挑信樂在一塊自然有挑他的理由。覺得他真心待他,覺得他不會在乎自己變男變女。但日子久了,也開始捉摸是不是問題出在了自己身上。信樂喜歡女人,可他不喜歡做女人。連上床的時候也是以男人姿态與他交合。別的問題都在信樂身上,銀仙還可以寄希望他改,後兩百年,他挑出了自己身上的毛病,明确知道改不了了,就覺得兩個人真的完蛋了。
狐貍說離婚,貍貓也依了。倆人吵、鬧、冷戰,他都腆着臉想把人哄回來,因為他知道狐貍不管怎麽樣,對他心還沒涼,哄哄就能回來。好女色是他的毛病,好女色歸好女色,他最愛的還是家裏的狐仙。所以凡事都依他。然而狐仙提出離婚,他就知道大事不妙了,卻不能不依他。信樂修行那麽幾百年來沒什麽事難受的,狐貍與他吵是一件,狐貍與他冷戰也是一件。幾百年也沒什麽事是絕望的,狐貍要離婚是一件,狐貍對他心涼也是一件,當然這兩件事說到底是一件。這麽幾百年,他看見離婚書的時候覺得自己特別失敗,他一心想疼愛想呵護的人,不願他傷心不願他難過,到底了自己反而傷他最深。
信樂沒臉求他別離婚,雖然他也知道,就狐貍那個心軟的家夥,自己只要開口求了,離婚的事也就擱置暫時不說了。那個時候他心裏便懊悔了自己,拖着狐貍幾百年,把兩個人的一段感情拖成這副模樣,倒不如放人走了。
所以說到底兩個人分開還是因為愛。
簽完離婚書,狐貍拿在手裏,他幾百年沒在貍貓面前哭,那個晚上兩個人離婚了,他哭了。
信樂親着他的眉角,反複說:“狐貍啊,要好好的,要好好的……”
那樣反複,像是喝醉了。狐貍也任他抱着。說完了話,也就 走了。
兩個人便幾百年再未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