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回趟保定, 落下三天課,付聞歌問陳曉墨借了筆記, 抓緊補上。教授們治學嚴謹, 對學生的要求更是嚴格, 腦子稍微遲鈍點的能教功課壓得喘不過氣來。第一學期還沒到期末,班裏已經走了十來個人, 無一例外全轉去其他學校。
其中不乏有家裏世代從醫的,醫書藥典背得滾瓜爛熟, 進了大學,卻教化學物理數學給搞暈了腦袋。好像陳曉墨, 以前會紮點針灸, 可在實驗室往兔子耳緣靜脈裏打空氣針,手直哆嗦。
“紮人行哩,兔子怪可憐的。”陳曉墨把死兔子拎到手裏, “拿回去給方嬸, 晚上添個菜。”
付聞歌跟周雲飛都用“可憐你還吃”的眼神瞧他。
周雲飛打死不吃“可憐的兔子”, 被方嬸笑他沒嘗過挨餓的滋味。陳曉墨打來半斤酒,又買了些下酒菜, 說陪方嬸喝兩盅。何朗也來了,還帶着弟弟和妹妹,付聞歌聽他說今天是方嬸的四十歲生日。
方嬸本來挺高興的, 可喝了酒,說起以前的事,又開始抹起眼淚。打仗那年, 她男人叫兵給拉去做了壯丁,運東西,被炮彈皮崩到腿上。好容易逃回家,卻沒錢去醫院治,感染了,燒得跟塊炭火一樣,沒多久就咽了氣。
家裏一下沒了依靠,只得把何朗送到父親的叔伯兄弟那去做學徒工,好少一張嘴吃飯。她那時還懷着女兒,又拖着個不懂事的小兒子,生活無比艱難。好在男人家的親戚看她一個寡婦可憐,接濟了一段時日。後來女兒生了,她就去大戶人家做奶娘。給人家的少爺養得白白胖胖,自己的女兒卻瘦瘦小小。
現在日子過得沒那麽緊了,大兒子何朗能賺錢了,二兒子何瑄也去做了學徒工,小女兒何蘭說給了一戶做小買賣的人家,等年滿十六過門。就是家裏沒什麽富裕,何朗都二十了也說不上個媳婦,她總覺得對不起兒子。
周雲飛在旁邊聽着,眼神兒不時往何朗身上飄。自打李春明搬走,何朗也離開了小院。他有日子沒瞧見對方了,今兒個照上面,卻發現何朗總避着他。吃飯時坐得遠遠的,各守一個桌角,倆人之間能拉出條對角線。
何朗撩起衣角給方嬸擦眼淚,勸道:“媽,您受苦了,我不着急娶親,您也甭急。”
周雲飛賭氣偏頭,正對上付聞歌的視線。付聞歌朝他搖搖頭,提醒他別在飯桌上耍少爺脾氣。這倆人的小心思他都看在眼裏:何朗不是不喜歡周雲飛,是不敢攀高枝;周雲飛又是那種“我想幹嘛就一定得幹”的主,何朗躲他,傷他自尊。
可感情上的事,真是躲就能躲的開麽?
吃完飯,付聞歌催方嬸去歇着,說不好叫壽星幹活。陳曉墨喝了得有三兩,臉上卻不見一絲紅,看來是有點兒酒量。他跟付聞歌一起收拾桌子刷碗,全拾掇完了,才發現周雲飛不知道哪去了。
問方嬸,方嬸說,周雲飛跟何朗送弟弟妹妹回家。說這話的時候,她的語氣裏不無憂慮。要說她真挺喜歡周雲飛的,長得精神人也善性,嘴巴還甜。就是她家廟太小,供不起這尊大佛。
方嬸拉着付聞歌的手,語重心長道:“人家周家書香門第,祖上是當大官的,怎麽能找我們這樣的人家,門不當戶不對吶。再說周家就得雲飛少爺一根苗,這将來不得招個上門女婿?是,我們何家窮,可也不能教親戚街坊戳脊梁骨不是?聞歌少爺,您幫着勸勸雲飛少爺吧。”
付聞歌無言以對,倍感無奈。要說門不當戶不對,他倒不認為是障礙。周雲飛的父母他都見過,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周雲飛他爸原本也是窮學生,公派留學出去的,跟同鄉會上認識的周雲飛他媽,倆人一見鐘情。可好歹他父母是修成正果了,到周雲飛這,付聞歌不知他是一時興起還是真鐵了心跟何朗好。要按周雲飛的性子,八成是前者,所以他無法堅定地支持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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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難怪方嬸會擔心。何朗忒實誠,個頭雖大,但論耍心眼子跟周雲飛絕是差了幾丈高的道行。怕到時真被勾走了魂兒又沒結果,再給傷出毛病來。
要說這情傷啊,真能教人落入心如死灰的境地,比要被殺頭還絕望。
隔天休息,付聞歌依舊早早到了學校。頭天跟陳曉墨他們約好去圖書館一起溫書。進到閱覽室,卻只有陳曉墨在,不見周雲飛的蹤影。
放下包,付聞歌邊往出掏書邊問:“雲飛又賴床?”
陳曉墨停下筆,冷冷道:“他一宿沒回哩。”
付聞歌手上的動作随之停頓,瞪大眼問陳曉墨:“你咋知道?”
“從來沒見他早起疊過被子。”陳曉墨目光微沉,“我起床之後,看他那屋裏整整齊齊,人站屋門口刷牙。跟我說有事要出去,今天不來溫功課。我收拾好出門,撞見何大在街口電線杆後頭躲着。他瞧見我,臉紅得跟豬肝似的哩。”
“……”
不知道該作何評價,付聞歌抽手搓開眉心擰起的皺痕。作為朋友,該說的他都說了,至于如何做決斷,那是周雲飛自己的事情。只願這倆人真能修成正果,別再鬧出點故事來就好。
念了一上午書,脖子都酸了。留下書本占位置,付聞歌跟陳曉墨回小院吃午飯。原本他是吃食堂的,結果發現食堂的饅頭比石頭還硬,烙餅也一樣,沒副鐵嘴鋼牙真撕不開。菜又炒得跟忘了放鹽一樣。聽說是因為學校經費緊張,食堂裏的飯菜又是虧本供應,好賴沒的可挑。
吃過兩頓,付聞歌決定去小院跟周雲飛他們搭夥,中午天天去,晚飯看情況。方嬸精打細算,一個月才收他五塊錢飯錢,甭管是吃炒菜還是吃鹵子,總歸頓頓都能見着肉。
晚上回家晚了,白翰辰又經常帶他去吃宵夜。他覺得自己好像還胖了點兒,不知道阿爹和奶奶打哪瞧出來他瘦了。
往校門口走着,倆人正說着話,碰上鄭宏晟帶着位身材高挑的姑娘迎面往過走。陳曉墨的表情瞬間失落,原本擡着的頭順勢低下。付聞歌有心把他拽到小路上避開那倆人走,可誰知鄭宏晟主動打了招呼。
鄭宏晟把那姑娘帶到他們面前,引薦道:“這是我未婚妻,寧芳。寧芳,這是陳曉墨和付聞歌,我跟你提起過。”
付聞歌覺得自己可能有點多心,感覺鄭宏晟的話像是專說給陳曉墨聽一樣。許是為了斷陳曉墨的念想吧?他想。又看寧芳大大方方朝陳曉墨伸出手,不由得心裏一揪。
陳曉墨垂着頭,見膚若凝脂的嫩手伸到面前,立時倉促地握住,随即趕忙放開。早聽周雲飛說鄭宏晟有未婚妻了,今日碰上,當真令他心裏的那點念頭灰飛煙滅。
付聞歌也與寧芳握了下手,客氣道:“聽說寧小姐是念師範的,現在在做老師麽?”
“已經辭了,過完年要陪宏晟去法國留學。”寧芳的言談舉止盡顯大家閨秀風範,既不拘謹也不張揚。那清秀的臉上未施脂粉,全是最自然的美。她個子高挑身材纖細,與滿身書卷氣的鄭宏晟站在一起,真稱得上是一對璧人。
付聞歌感覺身旁的陳曉墨氣息一繃,忙問:“留學?鄭學長,沒聽你提起過啊。”
鄭宏晟稍顯尴尬:“岳父說,學醫不如學藥,讓我去國外讀個博士再回來。”
出國留學的錢依舊是岳丈家給出,雖無須與外人道,總歸是教他底氣不足。寧芳這次過來,便是帶父親的話給他:過年回家完婚,然後小兩口一起去法國,女婿念書,女兒陪讀。
“歐洲局勢亂哩,現在出去,怕是不安全。”陳曉墨的聲音聽上去有些發抖。他可以把念頭埋在心底,藏着掖着不讓它出來。但一想到往後就瞧不見鄭宏晟人了,他這心裏跟被鈍鋸鋸似的,撕扯得生疼。
沒等鄭宏晟接話,就聽寧芳道:“男子漢大丈夫,該是出去長長見識。便是亂也無妨,有我陪着他呢。”
且說她看似個弱質女子,卻有這番氣魄和見地,不由教人側目。又如此情深意重,當真是令鄭宏晟說不出半個不字。盡管他也想像秦雪晖那樣無拘無束地生活,追尋真正與自己靈魂相契之人,卻終歸是不敢辜負了岳丈和未婚妻的心意。
“說的是哩,寧小姐,巾帼不讓須眉。”
陳曉墨說完,沖兩人點了下頭,拽着付聞歌匆匆離開。再待下去,他怕心裏的血從喉嚨嗆出來。愛上一個人有時僅僅是瞬間的事,但要徹底埋葬掉一份感情,則須經年累月,往往能教人脫層皮。來不及說出口的話永遠沒機會再說了,只能在心裏默默地祝福對方一生幸福安康。
被陳曉墨拖着走出校門,付聞歌看他肩膀止不住地哆嗦,忙摸出手帕遞了過去。
“哭吧。”他勸道,“哭出來就好了。”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