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兇手的影像
“如果有人不可能發現不了。”老劉說道:“雖然這棟樓有前後門,但是鑰匙都在我手裏,我們檢查也是把所有門都鎖好才開始檢查的。不過樓上辦公區經常會有人加班,但是他們加班走的都是那部24小時的直梯。”
“每次鎖門都是你一個人嗎?”浩詠銘問。
“我和小劉,就是另外那個年輕的瘦高的保安,我們都是巡一層鎖一層,最後人都集中在保安室的。”老劉說。
保安巡樓也是一件很瑣碎又枯燥的事情,每個樓層都要檢查,所有帶門的地方也都要查看是否鎖好,櫃臺下要查看是否藏了人。
“李昊當天是什麽時候離開的?”韓璋問負責八樓的保安。
“因為快到月底了,李昊是財務經理,所以走的都比較晚。我最後一次看見他的時候是十點半,他剛從財務室出來正在鎖門。”負責巡查八樓的保安小王說道。因為商場管理級別的辦公室都在八樓。
“你是親眼看見他離開的嗎?”韓璋問道。
“我看着他往安全通道那邊走了,也就沒有在意。因為當時的電梯都鎖住了,也只有安全通道那邊通往樓下,到了樓下只要給老劉打個電話,他就會過去把安全通道門打開,放人出去的。”王保安說道。
“你們巡樓的時候所有樓層的安全通道門都是鎖了的?”韓璋繼續問。
“是的,我們都是巡一層鎖一層的,也是怕出事。”
韓璋看了浩詠銘一眼,浩詠銘點點頭,于是他繼續問道:“如果李昊想要離開這棟樓,為什麽不從滾梯下去,直接到一樓呢?”
“因為樓上百貨和樓下超市的滾梯中間有一扇卷簾門,到了晚上那扇門就拽下來了,所有加班的都只能從安全通道那邊離開。”
韓璋再次詢問老劉:“那麽你知道李昊是什麽時候離開公司的嗎?”
老劉搖搖頭道:“這我可不知道,難道不是跟別人下班一起走的嗎?”
“也就是說你并不知道李昊加班比較晚所以離開的比較晚嗎?”韓璋問。
“這我哪能記得住呢?反正一樓是鎖着的,誰加班晚了被巡查的保安發現了需要出來,就得給我打電話啊,那幾個領導都有我的電話,打了我就去給開門,把人放出來。不過領導們都有車,他們差不多都會從八樓走安全通道到九樓,然後從那邊下直梯直接到地下停車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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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說只有這個月是你負責鎖門的?”韓璋問。
老劉點頭道:“我跟另一個保安倒班,一人一個月,這個月我晚班,負責鎖門,下個月他晚班,負責鎖門。”
“那麽鎖門的鑰匙只有一套是嗎?”
“不,兩套,保安這邊一套,後勤辦一套。”
百貨大樓負責人來了沒多久,他的律師也到了。
“不好意思,因為要面對警察,而且是出了這樣的事情,我只能等律師到了才好說話。”負責人是個長得十分精明的中年男子,大熱天也是西裝革履,看上去儀表堂堂。
“我們只是例行問話,不要緊張。”浩詠銘直接了當的問:“今天淩晨一點到兩點,請問您在什麽地方?”
“在XX會所,打牌,我經常去,釋放壓力嘛。”負責人姓鄭,是個南方人,說話細聲細氣的。
“對于李昊這個人您熟悉嗎?”
“挺負責的小夥子,而且他妻子是我的侄女,他們兩個人還是我給介紹的。”鄭先生嘆了口氣道:“不知道李昊究竟遇到了什麽事,居然就這麽被人殺了……警察同志,你們一定要把兇手緝拿歸案啊!我那可憐的侄女,孩子才剛五歲,作孽哦……”
韓璋詫異的問道:“據調查,李昊這個人是從小縣城考到大學,然後一直留在霧城工作的,嗯……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什麽啦,警察同志,你是覺得他們倆門不當戶不對,怎麽我還會給介紹啦是不是啦?”鄭先生嘆了口氣道:“李昊這個孩子從大學畢業就跟着我幹啦,跟我在南方三年,然後我來到霧城投資了這個百貨大樓,我侄女一開始也在這裏工作啦,不過結婚之後就安心的在家裏了。李昊是個很負責的男人啦,他舍不得老婆上班,自己很勤勞很能幹。其實我就是看上他長得又高又帥又能幹,才介紹我侄女的啦。男人嘛,誰不是白手起家呢,不要看不起小縣城的人啦。”
“不,我沒有那個意思……”韓璋有些被動了。
“那他最近有沒有什麽不對勁兒的地方呢?”浩詠銘接過話茬問道。
“哎喲喲這我可真不清楚呀,平時我也很少來,畢竟我下面很多負責人啦。”
“那麽他跟您的侄女之間呢?有沒有異常情況?”
“這我也不知道呀,小兩口過日子,我這個做叔叔的怎麽能總是去問啦!”鄭先生不滿的說道:“你們還有什麽問題?反正我不是嫌疑人啦,該說的已經都說了,我希望你們能盡快抓到兇手啦!”
送走了負責人,這件案子仍舊一頭霧水。
“頭兒,我這裏有發現。”曹妄言喊了聲。
“那個後巷的監控是壞的,但是巷口的監控沒有問題。你們看,淩晨12點05分的時候,有個人從後巷裏出來了。”
監控裏那個人穿着連帽衫,帽子遮住了頭,下身穿了牛仔褲和平底鞋。雖然身材被肥大的衣服遮擋,但是根據走路姿勢仍舊可以看出來是個女人。
這個女人從後巷出來,手裏拎着東西,路過垃圾桶的時候一擡手臂,就把手裏的東西丢了進去。
“這個垃圾箱就是找到被害人錢包的那個地方。”鐘強說。
“只有出去的畫面沒有進來的?”浩詠銘問道。
“是的,沒有進來的,但是那家百貨公司有後門啊,我覺得兇手一定是這個女人,她要麽是認識那棟樓的保安,要麽就是有鑰匙,從後門出來拿走兇器,連同被害人的包一起扔了。”曹妄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