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想一想
“後來,他拿了一把刀,親手殺死了害死他父母的犯罪嫌疑人。”
安如“噌”一下就站了起來,但對面的方梓儀比她更快出聲:“什麽?他是個殺人犯?”
尖而撥高的女聲讓陶問陶聽得有些不舒服,小孩子用肉嘟嘟的小手捂住自己的耳朵,懵懵懂懂地看了看表情激動的媽媽,又歪着腦袋看向靜止若雕塑的安如。
陶仲凱則是所有人中最鎮定的一個,他的動作與二陶同步,目标卻相反,先瞥了眼不知所措的安如,又轉過頭去瞧自己的老婆,答道:“是,不管他有什麽理由,他違法犯罪是事實,殺了人也是事實,所以他就是個殺人犯!”
他的聲音渾厚、有力,帶有嗡嗡的共鳴,安如被“殺人犯”三個字震得心髒都在胸腔內晃蕩。
她本能地擡手按住胸口,吞咽了下,像是要把蹿到喉嚨口的心髒再吞回去,艱難地問:“後來呢?”
“對啊對啊,後來呢?”方梓儀也急忙附和,“他現在的年紀還不到三十歲吧,當初定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還是故意殺人?判了幾年?”
陶仲凱搖搖頭,“他沒有被起訴。”
兩個女人都怔住了,安如因為失憶丢掉了相關知識,想不通這其中的緣由,方梓儀迅速反應過來,奇道:“居然免予起訴,難道他犯案的時候未滿十六歲周歲?”
“是的,”陶仲凱說到這裏也忍不住嘆了一聲,“他犯案的日子是他父母的頭七,而第二天正好是他的生日。”
三人又沉默了,這段往事太過于慘烈,即使是不相幹的人也會引發唏噓,何況就發生在他們相識的人頭上。
安如說不清自己是什麽樣的感覺,她坐在那裏,左右手交互按在自己的膝蓋上,掌心下的肌肉微微地抽搐,大腦中茫然無際,混亂得仿佛塞滿了棉絮。
陶仲凱接着道:“他父母都已經死了,家裏又沒有其他可以充任監護人的親屬,按照法律規定,他當時只有進少管所一條路。我查到他十八歲就離開了少管所,在裏面還自學了兩年大學的函授課程,不過沒去答辯,也沒拿到畢業證,後來發生什麽暫時還沒查到。”
“快別查了,”方梓儀拉住他一只手臂,像是要用實際行動來阻止他,“我們不想知道那麽多。他是可憐,但世上可憐的人不只他一個,知道得多了就想要同情,就會失去理智,模糊了判斷力。”
她邊說邊用眼角偷瞄安如,躊躇半晌,憂心忡忡地開口:“安如……”
“我知道,”安如截住了她的話頭,“讓我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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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麽可能不知道方梓儀最後那句話是說給她聽,她怎麽可能不知道梓儀在擔心什麽。
殺人犯,陶仲凱說得對,不管他有什麽理由,不管他有沒有被起訴有沒有受過懲罰,他就是一個殺人犯。
可是,為什麽她仍然缺乏真實感?
“恨無飛雪青松畔”,“看取蕭然林下風”,那個梅樹下的白衣文士,那個在她眼中超凡脫俗,與這個肮髒的世界沒有半點關聯的君子——竟然會是一個殺人犯?
安如站在方梓儀家的客廳中央,擡起頭,天花板中央的吊燈環繞她一圈圈旋轉。
天旋地轉。
她多麽期待自己能暈倒,像電視裏的女主角,通過暫時關閉身體機能來逃避現實,或許她醒過來以後一切都會恢複成原來的樣子,或許沒有,但她至少得到一個微小的、可以在絕望之中耗光所有希望的可能性。
她甚至期望自己的病能發作,那她就有借口服藥,意識陷入渾沌,那就再也不用清醒着受苦。
安如的手已經摸到口袋裏,捏住小巧的藥盒。
“不行,”耳邊似乎響起君徵的聲音,他的聲線醇潤中略帶嘶啞,嗓子發緊,掩飾不住疲憊,“你不能一輩子都依賴藥物,你必須自己挺過去!”
她握緊小藥盒的手指松開了,那聲音也消散在空氣中,接續下去的卻是琮琮琴曲。
琴音或如潺潺清溪。
“這是流水。”
或似峰巒疊嶂。
“這是高山。”
最後是她喜歡的,他記得她喜歡的。
“飛花點翠。”
……
安如堅決地把手從口袋裏拔了出來,她凝眸注視那旋轉的吊燈,閉了閉眼,低頭望向沙發上的一家三口。
陶仲凱眉頭緊蹙,二陶在爸爸懷中昏昏欲睡,方梓儀……梓儀的樣子像是随時可能哭出來。
安如卻對她笑了笑。
“讓我想一想。”她認真地重複了這句話。
……
……
陶仲凱開車送她回家,路過新房所在的小區,安如下意識地扭頭朝外望,迎面而來恰是臨街的十一號樓,在夜色沒有點亮幾盞燈,愈顯得諱莫如深。
偏那寥寥幾盞燈裏,就有頂層兇宅中透出的光亮。
她定定地盯着看,忽然問道:“陶大哥,我們小區那個案子怎麽樣了?”
陶仲凱手扶方向盤,聞言轉頭看向內側,口氣罕見得帶上一點雀悅,“已經結案了。”
“哦?”安如把注意力拉回來一點,“兇手抓到了?”
陶仲凱颔首,眉目舒展,迎面而來的流光映亮他黝黑的臉膛,安如第一次發覺,方梓儀的丈夫極其有男性魅力,仿如一尊英俊的武神。
她只看了一眼就移開視線,“方便說說詳情嗎?”
“今天移送起訴了,沒什麽不能說的。”陶仲凱心情不錯的原因總算是找到了,他在駕駛座上稍微挪了挪位置,本就如标槍般的脊梁還能挺得更直,“我們一直鎖定的嫌疑人都是受害人的男友,二十三歲的郭某,是個廚師,他上班的中餐館就在受害人打工的火鍋店一條街上,而且是他把受害人推薦到了火鍋店。”
“郭某和受害人是老鄉,在給受害者介紹工作以前,他與受害人保持了至少兩年的同居關系,兩人最早的性/接觸可以追溯到受害人十三歲,也就是滿十四周歲以前。”
“你應該不記得了,我國法律有規定,與十四歲以下幼女發生性/關系的都以強/奸/罪論處,不管小姑娘是不是自願。受害人原本可能是自願的,後來與郭某的感情出現問題,為了擺脫郭某的糾纏,她聲稱要去告郭某強/奸,郭某因此由愛生恨,半夜爬進宿舍殺害了受害人。”
聽起來不是很複雜的案情,那為什麽拖了這麽久才偵破?安如沒有出聲,用眼神表達疑問。
“我們的偵查方向沒有錯,就是找不到足夠的證據,”陶仲凱回想起數月來的徒勞無功,臉色又陰沉下來,“郭某犯案前做好了周全的準備,他在網上匿名提問如何殺死負心前女友,還真有人搭理他!其中有一個人,郭某稱他為‘師傅’,不但幫他制定殺人計劃,而且教他如何隐藏痕跡、僞造不在場證明……我看那也是個潛在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郭某扛不住壓力自己招供,我們到今天還拿他沒有辦法。”
“也不一定,”安如客觀地評價,“誰知道郭某是真的要殺人呢,說不定那只是個推理小說愛好者。”
陶仲凱顯然也只是說氣話,聽她反駁,像二陶那樣不高興地哼哼了兩聲,并沒再堅持。
安如住的地方很快到了,陶仲凱打開車門鎖,她推門,一只腳剛要着地。
遠處傳來一聲撕心裂肺的慘叫!
“殺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