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沈修文(三) 一更
第26章 沈修文(三) 一更
俞樹看完門口的一場戲之後覺得事情肯定還有內情,悄悄的在後院牆上戳了個洞,透過洞口看到了院子裏。
沈修文進了屋子裏之後,當着孩子的面,狠踹了那女子一腳,直把那女子踹的站不起來,只能捂着肚子縮在地上。
那名應該是叫做彤兒的小少年不過四五歲左右,被吓得瑟瑟發抖,雙手環抱着膝蓋,蹲在角落,當沈修文踹那名女子的時候,自覺的用手捂住了耳朵。
彤兒眼睛瞪得大大的,盯着沈修文和地上的女子,豆大的淚珠從眼眶中落下,卻沒發出一絲聲音。
“好啊,我看在你是彤兒親娘的面子上留你一命,你居然還敢跑來京城?”
沈修文的臉上再也不見人前的溫柔和煦,他像是完全變了一張臉,變的陰狠惡毒。
那一腳發了狠,地上的女子痛的說不出話來,卻還是不甘心,強忍着疼痛,斷斷續續的問道:“你…到底…把蓮兒…送到哪兒去了?你告訴我…我去找她。”
沈修文見狀,抓着那個女子的頭發,逼迫她面對着自己,獰笑着說道:“我把她賣了,你現在知道了,滿意了嗎?”
女子聽到這個消息都不敢相信,扒拉着沈修文的褲子,難以置信的說道:“蓮兒…她可是你的…親女兒!”
沈修文扒拉開女子的手,像是嫌棄沾了什麽髒東西一樣拍了拍褲腳,不在意的說道:“不過是個丫頭片子,賣了就賣了,還需要猶豫嗎?”
女子聞言像是受到刺激,直接暈了過去。躲在角落的小男孩這時才敢爬到女子身邊,不停的搖晃女子的身體,希望能把她搖醒。
見女子一直沒有反應,彤兒輕聲不停地喚道:“娘,你醒醒,你醒醒!”
原來這小孩不是啞巴,他只是害怕。
沈修文見此直接叫了他的書童程山,上來卻沒有說話,而是先扇了他兩個巴掌,直打的程山嘴角都流血了,臉腫的老高。
“這兩巴掌是你找的人沒有看好她,居然讓她一個弱女子帶着孩子跑了出來的懲罰,這麽無能的人,過兩天你打發人直接賣到礦上去。”
程山被扇了兩巴掌,卻完全不敢反抗,他這個主子,脾氣暴虐,稍有不順就是一通打,只能默默答道:“是。”
沈修文看了一眼已經暈過去的程麗娘,還有身旁的程彤,低聲吩咐道:
“将你家小姐和程彤帶進去,過兩天找個馬車送她回去,再找幾個人看住了,這次要是再辦不好,程山,你就陪着也去礦上吧。”
“是。”程山麻利的叫了一個人過來,兩人一起将女子擡到了後院庫房中。又将程彤也帶了進去。
俞樹見到這場大戲,自然急着向簡若寧彙報,讓蔣仲和常遠過來盯着這邊,他自己直接回侯府了。
不得不說,俞樹的嘴和雲知有的一拼,說的繪聲繪色,簡直像是簡若寧親自趴在牆頭上看的一樣。
若是她猜的沒錯,那名女子應該是沈修文的妻子,彤兒就是他的兒子,而女子口中的蓮兒就是他們兩個的女兒。
也就是說,沈修文原有妻兒這個消息居然是真的。簡若寧得到證實,直接就打算提交任務,不過她又忽然想到一處。
問道:“你說那個男孩叫什麽?”
“叫程彤。”這事剛一發生他就過來回禀了,記憶清晰着呢,俞樹記得很清楚那個男孩就叫程彤。
可沈修文姓沈啊,若是這個孩子是沈修文的孩子的話,明明應該叫□□才是,為什麽叫程彤呢?
封建社會,沒有跟娘姓的說法啊,簡若寧正想着,突然想起來一事,在古代,如果跟母親姓,那基本上只有一種原因。
父親是入贅的,所以不能跟他姓,因為生出來的孩子傳承的母親家裏的家産,延續的母親這方的香火,所以要跟母親姓。
沈修文雖然只說了幾句話,但是她對那個書童程山說的是你家小姐,證明那名女子大概率也姓程。
古代大戶之間的奴仆多有跟着主子姓的,有的甚至還以此為榮。書童叫程山,又是女子家裏的仆從,說明女子姓程。
小孩也姓程,就更加證明了這一點,沈修文應當是入贅到了程家。
以沈修文家的經濟條件,有可能供他讀書,但是沒可能給他買下人。應當是他入贅到了程家之後,程家就從自己家的下人中撥了一個給沈修文。
簡若寧猜想,故事應該是這樣的。沈修文出生在一個小村子裏,父母有閑錢供他認幾個字,卻沒本事供他繼續讀書。
十幾歲的男孩子,已經是家裏的勞動力了,要出去做工掙錢,回村子還要侍弄農田,十分辛苦。
看沈修文的手,只有常年握筆處有些許繭子,可卻完全不同于莊稼漢的寬大、粗糙、黝黑,也沒有耕作出的老繭,證明沈修文應當沒有種過田。
應該就是這個時候,沈修文碰到了程家女兒,程家有錢,說不定還是鄉裏或者縣裏的大戶。
沈修文容貌俊美,又是讀書人,很容易就令程家的女兒心動了。只是那名女子說不定是程家的獨生女兒,父母早就決定好要招婿繼承家産。所以沈修文不能娶妻,只能入贅。
沈修文是讀書人,在這個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時候,讀書人是很了不起的存在,在兆安縣就更是了。
程家人說不定很滿意沈修文這個人選,而沈修文為了不再和他父母一樣,做一個面朝黃土背朝天,看天吃飯,一年的辛苦也不過換十幾兩銀子的農民,就答應了成為贅婿。
之後就是程家供他讀書,吃穿,考試,幾乎包圓了他生活中的一切開銷,他也跟程家女兒成了婚。
還生了兩個孩子,一個叫程蓮,是個年紀較大點的女孩,已經被沈修文賣了,賣到哪兒去了不知道。
一個是程彤,是個四五歲的小男孩,看樣子沈修文應該是将這個孩子交給了他妻子養育,但是卻也并沒有多在意這個孩子。
當着孩子的面打孩子的母親,真的是一點也不顧着孩子。照俞樹描述的樣子看,簡若寧還猜測這估計已經不是沈修文第一次打妻子了。
所以程彤才會自覺地将耳朵捂上,不想聽到母親挨打的聲音。
最開始你需要我,我需要你,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可當沈修文開始展現他的天賦,一路高中,身份地位得到極大提升之後,他就不願意再做贅婿了。
《說文解字》中有言:“贅,以物質錢。”意思是贅的意思是用物還錢,那贅婿,就是給人家當夫婿來賺錢。
有的時候遇上荒年、天災,古代窮苦人家生計艱難,田地、屋舍都賣光了,甚至連女兒、妻子也賣了都活不下去的時候,就會将兒子賣給有錢人家做奴仆,稱為“贅子”,意思是還錢的兒子。
有的時候贅子還不完錢,又或者是家裏太窮了,實在是贖不起了,就直接成為那戶人家的奴婢了。
所以這樣算來,贅婿也是用自己的身體抵錢,類似于賣身了的奴仆,家裏又是窮的都揭不開鍋,仰仗着妻子家,自然地位低下。
古時候官府甚至連贅婿和罪犯一同論處,可見其地位。現如今雖然好了些,可仍然有人因為出不起彩禮以及婚禮所需費用,自願去大戶人家當贅婿的。
尤其是只有女兒的家庭,若是不想侄子繼承家業,那麽給女兒招婿,生下來的孫子跟自己家姓,作為承嗣的人,這樣的情況也有。
作為贅婿,地位低下,遭人白眼,生下來的孩子都不跟自己姓,在內要受氣,在外要受人恥笑,也完全颠覆了古代男尊女卑的習俗。
最開始的沈修文一窮二白,沒錢讀書,不想勞作,只想過好日子,那個時候的他當贅婿是可以忍耐的,但是當他身有功名,地位極速上升之後,他就不願意了。
他覺得身為贅婿是恥辱,是他光明人生中的污點,是他未來道路上的絆腳石。
盲人需要拐杖,可當盲人重獲光明,第一件事就是扔掉相互陪伴的拐杖。
恐怕沈修文成為秀才的時候就已經有了這個想法,而當他考中舉人,就可以着手實施了。
兆安是個窮地方,遠離京城,又在山區,沒有多少田地,向來窮困,縣太爺也不過是一個老舉人。
這個時候若是沈修文成為舉人,那麽自然可以和縣太爺平起平坐。甚至因為沈修文相對年輕,還有考中進士的希望,他的地位甚至是略高于縣太爺的。
程家作為他人生道路上的絆腳石,自然是要一腳踢開的,要不然他怎麽迎娶高門貴族的大家千金,然後在岳家的幫助下飛黃騰達,青雲直上呢?
簡若寧不懂,按照沈修文的文采和才華,他為什麽非得靠別人生存呢?
一時沒錢讀不起書,可慢慢來的話,總可以考中的,只要是個童生,謀生就已經完全足夠了。
若在考中秀才,家裏就有餘錢了,等考中舉人,就會有一大把的人捧着錢來找他。若是再考中進士,那就是徹底的改變人生了。
這個時間會晚一點,可能他三四十歲才能考中進士,改變人生。
但是這并不會改變沈修文的天賦,能考中探花的人,不是光靠上學就行的,需要天賦。
就像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比不上百分之一的天賦一樣,沈修文是有天賦的,他完全沒有必要依靠別人。
他能從兆安這樣一個教育極度貧乏的地方考出來,還是探花這樣好的位次,就足以證明他的天賦。
像是簡若泓,請的是名師。家裏還有許多以前的考卷,也只考了二甲而已。這就是有天賦和沒天賦的區別。
在兆安縣的時候依靠程家,來了京城,已經成為進士,還是探花,逆天改命了,他還要不停的參加各個府邸的宴會,挑一個能幫助他青雲直上岳家。
簡若寧發現,這個人真的很貪婪,窮小子的時候希望錦衣玉食,錦衣玉食了希望能有尊嚴,有尊嚴了希望能有權勢。
簡若寧總結了一下這故事,直接交了任務,果然判定為成功,這就是沈修文身上最大的瓜,他是個抛妻棄子,還當過贅婿的渣男。
交了任務吃瓜系統的倉庫內果然出現了五百兩銀票x2這樣的字眼。簡若寧想了想,決定直接把小匣子裏的銀票都存在系統的倉庫得了。
放在倉庫裏沒有人知道,還方便拿取,簡直就是個絕佳的隐秘之處。簡若寧将匣子裏的銀票都裝在系統倉庫內。
還算了一下子自己現在的小金庫,買真味樓花了四百兩,開店前期投入二百兩,又給俞樹他們吃瓜探聽消息的錢一百兩,總計支出七百兩。
真味樓開始運營之後,因為價格劃算,又是單人餐,附近學院的書生都過來吃飯,第一個月賺了三十兩,第二個月賺了七十兩。
這樣一家食肆還是很能賺錢的,算下來,只怕不到一年,本錢就可以收回來了。還有收入就是她又畫了四張樣子,一個月一張,收入也在三百兩。
共計三千五百兩再加上今天的一千兩,共有四千五百兩。簡若寧的小金庫又重新回到了四千兩的水平線上。果然人只靠節流攢錢就會很慢,還是得開源才能攢下銀子。
沈修文的事情叫俞樹繼續打聽,她還想知道沈修文究竟把程家怎麽了。若是他真的對程家用了什麽陰損的招數,她也不介意将這件事捅出來。
至于那女子,簡若寧還是希望,若是能救,還是救下來。女子在世,頗為不易,若不互相幫助,怎麽熬得過去呢?
沈修文像是想要将那女子趕緊送出京城一樣,沒兩天,那名女子就被押上了車,連帶着她兒子一起,準備被送回兆安。
簡若寧叫人跟着,準備叫人救下她。倒也不是強攻,簡若寧沒這個人手,也沒這個本事。
押送她的有兩個镖師和一個小厮,她先是出錢将看守那女子的兩個镖師撬走了一個。
用的辦法很光明正大,就是靠砸錢,五十兩銀子送信去景州。古代押镖也分幾類,信镖、票镖、銀镖 、糧镖、物镖、人身镖。
前兩種自然最簡單,因為送的東西輕省,不累。又因為價值比較大,或者是客人比較重視,給的錢多。
後邊的銀镖、糧镖、物镖都比較需要人操心,東西還重,不好拿,最後的價格可能還不如信镖或者票镖。
至于人身镖,就是現在他幹的這個,保護人身安全,這個有時候也是因為有危險人才請镖師的,所以也并不劃算。
像是普通的镖師,一個月正常也就賺上個四、五兩銀子,已經算是高收入職業了。就算是做到镖師的頭目,也不過是一個月七、八兩。
景州也不算太遠,走一趟也不過是三、四個月就回來了,五十兩銀子不少,送的東西還輕省,還出和上一家的違約金,其中一名镖師自然很輕易的就臨時變卦了。
當然了簡若寧也不是随便選的地方,景州其實是商姨娘的老家,能順手帶封信回去,她應該也是願意的。
撬走了一名镖師之後,俞樹還直接賄賂了镖局的老板,讓他說目前沒有空閑的镖師,程山就只能讓手下沈實帶着一個镖師走了。
之後又是金錢大法,俞樹賄賂了那個镖師,說是可以替他付镖局的“違約金”,還額外給他十兩銀子,讓他假裝病了,不能走镖,只是裝病就能有十兩銀子,那镖師自然願意。
只有一個小厮看着,看守的自然也就不緊密了,畢竟人終究還是要一日三餐、吃喝拉撒的。只剩那個叫沈實的小厮的話總能找到機會的。
果然沒多久,俞樹就得手了,他找了個夜深人靜的時候,直接帶着蔣仲他們趁着沈實熟睡,偷偷的就把那女子送回了京城,就安置在真味樓。
而在俞樹準備着去救人的時候,簡若寧在清遠樓聽崔先生正在講課。
天氣炎熱,又是下午,就算是在水邊也悶悶的,尹如意正在和簡若宜說着悄悄話打發時間。
尹如意剛及笄,對婚嫁之事極為關心,而簡若寧因為有耳聰目明,她們的悄悄話一字不漏的自動就跑到她耳朵裏了。
尹如意八卦道:“宜姐姐,我悄悄跟你說,我聽說柳國公府和沈探花差不多要定了,不日沈探花就要去提親了。”
簡若宜:“真的嗎?”
“自然是真的,我你還不信,柳國公府二房的夫人是我娘的好友,她女兒柳念舞是我手帕交,可親厚了,這消息就是從她那裏得來的。”
聽到這裏,簡若寧猛然一驚,若是叫柳念霜和沈修文成親,豈不是害了柳念霜一輩子?
沈修文這種不仁不義、薄情寡恩、心術不正、狼戾不堪、刻薄自私之人,若是靠着蒙騙他人就能橫行于市,豈不是老天不公了?
女子嫁人之後殊為不易,古代女子就更是了,柳念霜若是嫁給這樣一個人,不被他吃幹抹淨才怪呢。簡若寧覺得自己應當阻止這場婚姻。
說做就做,簡若寧開始和尹如意套近乎,尹如意出身定遠侯府,父親是三品的将軍,也養成了她大大咧咧、直來直去的性格。
簡若寧也沒有多繞彎子,直接就和她打聽柳念霜的事情,尹如意是個很簡單的人,也是個藏不住話的人,沒多久就說出了柳念霜好多事情。
包括柳念霜嫌棄每次采買送過來的東西不好,不符合她的心意,每逢初六都會親自去多寶閣挑首飾這件事。
多寶閣簡若寧熟啊,現在她還得每個月打發人去一趟呢,既然知道了消息,簡若寧就準備在幾天後初六來一場偶遇。
她定要攪黃了這場親事,叫沈修文露出真面目。
作者有話說:
五千字大章,我不行了,我要去睡覺了,剩下五千我明天再寫寫完就發。
感謝大家的支持,比心
《說文解字》中有言:“贅,以物質錢。”
曹魏學者如淳曾作注:“淮南俗,賣子與人作奴婢,名為‘贅子’,三年不能贖,遂為奴婢。”
《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谪遣戍。”
《漢書武帝紀》漢武帝,天漢四年“發天子七科谪及勇敢士”前往朔方征戰。“七科”為:“吏有罪一,亡命二,贅婿三,賈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前二種為有罪的人,後四種為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