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四十六、無蹤
第47章 四十六、無蹤
也不知昏昏沉沉走了多久,天色暗暝下來,林子裏只聽得到細微的鳥鳴聲。
初秋的夜晚溫度下降得特別快,折騰了一天,毓華此刻已是又渴又累,雙足也磨出了血泡,抱着常歡的手臂徹底僵住了。
她只能暫時放下常歡,自己也坐到林子裏歇一會,讓常歡靠在自己懷裏。
眼下她憂喜交加,喜的是常歡的傷口貌似已經止住血,且老徐并沒有追上來。
可憂心的則是,常歡陷入沉睡,怎麽喚她都醒不過來。
而更糟糕的是,毓華發現自己一坐下眼皮子就要打架,根本就沒有力氣張口。
她真的太累了,體力已經透支。她發現再要像剛才那樣抱起常歡,已經洩了那股子勁了。
常歡的身體再一次如跌入寒窟,她只能緊緊地抱着常歡,伸手在常歡身上摩擦着,期盼這一點熱量能勉強暖和常歡的身子,讓她不至于失溫。
在大量重複的動作中,毓華的眼前忽然不受控地浮現出自己和常歡相識以來的一幕幕情景,仿佛走馬燈一樣閃現在腦海中,這讓毓華心中不由自主生出一種可怖之情。
據說,人只有在死前才會這樣回顧自己的一生,莫非她和常歡都要命喪此地?
若真如此,倒也好了,母女倆,不,姊妹倆,不,或許她們是沒有血緣關系的朋友,偶然相逢于這亂世,無意間生出了這一線情分。
不得同年同月同日生,只緣同年同月同日死……
她腦海中忽的浮現出一個畫面,那是她還沒出閣之前,跟着舅舅還有秋娟,坐着一輛黑色的福特車,不知去往哪裏。
中途在一條小巷停了下來,因為聽到了一些喧鬧聲。
她搖下車窗,探頭看見一個小叫花子被人潑了一頭的水,還遭了一頓呵斥。她心裏頓生了不平和憐憫,命秋娟拿些錢財給那小女孩。
在當時,這已經是她力所能做的事了。
為什麽會突然想起這麽久遠的一件事,遠得仿佛就像前世一樣。
啊,是了。依稀記得常歡老是說她們第一次相遇并非是在雨天,說是她給自己買衣服的那日。
毓華總以為是常歡記岔了,以為她把買鞋和賜名的那天當成她們相遇的第一天。
可或許……
毓華端詳着暮色中常歡緊閉雙眼的面容,渾身一顫,那個小叫花子就是常歡!
是自己忘記了她們的初遇,可常歡一直記得。
以及她們在常德的再次見面,常歡一下子就賴上了她,也許一切并非偶然。
在之後她們相處的種種日常中,她是只将常歡當孩子,可常歡說的那些富有孩子氣的話,“姊姊,你等着我,我長大後一定保護好你。”
“姊姊,我們去一個沒人的地方。”
“姊姊,你不要再和老徐在一起,你們在一起不幸福的。”
原來,常歡她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照顧她,保護她。
毓華想到這裏,眼眶再一次濕潤了,她緊緊抱着常歡一點點冷掉的身軀。
從來沒有過的絕望深深攫住了毓華。
“常歡,你別睡了,你給我起來,把一切都說清楚!告訴我,你心裏到底怎麽想的,你不是說要保護我,要我等你長大嗎?還有,你說過等我們自由了,第一頓就要吃狼牙土豆!現在我們自由了,你快起來啊……我馬上做給你吃,馬上……”
可是常歡什麽聲音都沒有發出,依舊這樣安靜地躺靠在毓華的懷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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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熹微,毓華驀地驚醒過來,耳邊灌入的盡是鳥兒叽叽喳喳的叫聲,煩得老天爺都被吵醒了。
她來不及自責怎麽自己居然會睡着,連忙低頭查看常歡,發現她面如金紙,那種蒼白透着一種死氣沉沉,身子也是又冷又僵,頓時,半邊頭皮開始發麻。
“常歡……”她顫着聲,叫喚着常歡,拼命揉搓常歡的四肢,用凍得發抖的手抓着常歡的手不斷哈氣要給她取暖。
無濟于事,常歡一直這樣靜靜躺着,紋絲不動。
毓華不敢胡思亂想,仍舊集中精神抱着她,揉搓着她,恨不得将自己體內所有的溫熱都傳導到她身上。
也不知是不是幻覺,毓華忽然聽到常歡從喉嚨裏發出輕微的一聲呓語。
“常歡,你醒了!”毓華驚喜地叫了出來,可之後常歡沒有再發出任何聲響。
“常歡,你別合上眼,再堅持一下,我……”毓華突然住口不說,随着天光微亮,她發現自己的一個致命疏忽。
常歡雙唇幹枯蛻皮,顯然缺水多時。可這林子裏不聞水聲,附近農田親眼所見也早已幹涸,也不知最近的水源在哪裏。
毓華轉身四顧,猛然意識到,還有露水!
沒錯,只要林中還有草葉,一定能承載住露水。
于是,毓華小心翼翼擡起常歡的上半截身子,往旁側挪開寸許,将她的頭墊在一塊石頭上,柔聲對她道:“常歡,你在這裏略躺躺,姊姊去給你找些露水來潤潤喉。你乖乖地,不要睡過去,等着我。”
毓華站起身。周圍都是一圈枯木,雖然也能從草葉上采集到一些露水,可實在不多。
毓華摘了一片巴掌大的落葉,将地面上一些普通草葉上的露水收集起來,可仍只得淺淺一層。
她端着這片落葉回到常歡身旁,就着她的唇間灌了進去。見水自然流入常歡嘴裏,她的喉嚨也滾動了一下,毓華心中稍安。
雖然常歡現在虛弱如風中之燭,可到底還在搖曳,一定能把她救回來。
毓華繼續用那片落葉接露水,一次兩次折返之後,見常歡嘴唇血色漸漸恢複,不由信心大增。
附近草葉上的露水收集得差不多了,她往林子深處走去,蹲下身子一點點采集,不知不覺越走越深,直至聽到林中赫然響起一發清脆的子彈聲。
驚起林中一行飛鳥直上雲霄,發出一片惶亂的啁啾鳥鳴。
第一聲槍響過後,又響了兩次。
毓華一陣心驚,手微微一顫,落葉中的露水全都灑在了林地上,她想到什麽,忙大步往常歡所在的地方跑去。
空空如也,她曾經躺過的地方漾染着一片血紅。
常歡卻不見了!
毓華的腦子轟地一聲,雙腿一陣發軟,就在這時,她忽然發現那片血紅的地面上還散落着一些紙片。
她忙走上前去,發現這些紙片竟是自己為常歡制作的識字卡片,此刻一張張都被常歡的血浸得濕透。
毓華俯身撿起這些紙片,仔細一看,才赫然察覺這疊卡片中間居然是破損的,紙片上的裂紋相互重疊,好像被什麽東西穿透一般。
毓華驀地悟到,是子彈。
沒想到常歡居然将自己為她制作的識字卡片視如珍寶,疊在一起,随身攜帶,就放在左胸口上的口袋裏。
毓華眼睛一熱,随即想到,正因為這番舉動,子彈在穿過這疊卡片的時候,被消解了一部分沖力,不至于對常歡造成致命傷。
難怪常歡中彈後一直強撐到了現在,毓華心中炸開驚喜,或許常歡有救了。可是轉念一想,她人呢
“常歡,常歡!你去哪了?”毓華大聲呼喚常歡,她已完全顧不得這樣大喊或許會暴露自己的行蹤。
然而林中一片寂寂,除了方才的那三聲槍響,也沒有再聽到槍聲了。
毓華又呼喚了一陣,忽然看見不遠處的草木間,露出了一只黑布女鞋。
她心一沉,認得這是常歡的,而且是初見面時,她領着去店裏買給常歡的。常歡喜歡得不得了,因此一直穿着。
她急急忙忙走前兩步,欲待撿起布鞋查看,心中正忐忑不安,觸眼所及,突然愣住了。
因為她看到,在距離這只女鞋幾尺之外,還安靜地躺着一個人。
厚實的軍服如同一具布做的棺椁,嚴絲合縫地裝載着他的身軀。
老徐圓睜着合不上的兩眼,如生前那般望着天空,雙眼裏寫滿不可思議。
而距離老徐數尺開外,還躺着兩個人,其中一個人毓華認識,是老徐的心腹劉副官,另一個穿着兵士的衣服,估計也是他手下。
兩人一個俯身,一個仰面,身下都是血跡,一動不動氣息全無,想來也是死了。
她下意識轉身,望了望林子,一片安靜,人影皆無。
便轉過身低頭望向老徐。
老徐的胸口盛開着一朵血花,而這朵花仍以驚人的速度不斷延展着自己的花瓣,從他的軀幹延向地面,一點點鋪卷,綻放……
她雖滿腹錯愕和震驚,終究還是不忍,她慢慢蹲下身子,望着老徐的臉孔,凝望片刻後,伸手替他合上了眼皮。
他的臉孔還有一點餘溫,但顯然随着時間的推移,将會一點點的冷下去。
想到昨日他言語中還流露出那些雄心大志,毓華只覺得凄涼而諷刺。
她站起身來,從地上撿起了那只黑布鞋。
太陽升起來了,和煦的光芒照耀在她身上,将一夜的寒氣瞬間驅散。
毓華立刻覺得自己不應當悲觀,既然沒看到常歡的屍體,她一定還活着。
或許因為常歡眼下太虛弱了,沒有辦法回應自己的呼喚。
不過,不管她是被人救,還是被綁架,帶走就說明她有價值,只要活着,自己就一定能找到她。
不管她在天涯還是海角。
毓華打定主意,在懷裏揣着黑布鞋,又用手緊緊攥着那疊被鮮血浸染的卡片,轉頭向遠方走去。
向初升的紅日走去。
作者有話說:
這是正文故事的最後一章了,三個人的糾葛終究走到了結尾,是的,如毓華所言,雖然常歡不見了,可只要自己活着,堅信對方活着,那就一定能找到她。
下一篇是番外。
再次感謝堅持閱讀到最後的小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