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章
第 50 章
十一月的京城, 已然進入晚秋冬初的時節,葉子紛紛剝落, 香山紅葉似火,胡同裏瘋跑的孩子們,拿着掃把将落葉掃做一堆,生火烤紅薯。
炭火柴火都要錢,只有道路旁的落葉是免費的,大人們還不好意思, 唯獨小孩厚着臉皮一袋袋落葉往家裏扛。
路邊有烤紅薯的味道。
一看見小孩和落葉堆,姜敏就想起了烤紅薯,她跟張骁帶着相機去山上看過紅葉,還用撿回來的楓葉做了不少書簽,張骁當時就說裝一袋葉子回去烤紅薯, 姜敏還挺不好意思的,別人家上山來賞紅葉, 自己把紅葉帶回家烤地瓜算什麽?
還是挑幾片漂亮的葉子做書簽吧。
“姐姐,我掃了葉子回來, 咱們烤紅薯吧!”還是妹妹姜雪為了一口吃的臉皮厚一點, 現在還是晚秋,還不到燒炭火的時候,燒葉子烤紅薯最合适不過。
想要把紅薯烤熟, 起碼要一大堆的葉子。
張骁、姜敏、姜雪, 三個人準備在圍牆邊上燒葉子烤紅薯,姜敏穿着雪白暖和的毛衣, 一件紅外套, 張骁讓她走開點,別讓毛衣上沾了灰。
一身舊衣服的姜雪毫不在意蹲在地上:“姐, 你都被姐夫給養嬌氣了,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我下過鄉呢。”
姜敏:“我來點火,我好久沒玩過了。”
她也有皮的時候,七八歲跟胡同裏的孩子一同燒火烤紅薯玩兒鞭炮,後來長大點,才文雅了些。
“別別別,姐夫你快攔住我姐!可別讓她把衣服弄髒了。”
張骁在一旁忍俊不禁。
現在的姜敏有很多漂亮衣服,看得姜雪豔羨不已,只不過這些衣服目前不适合她穿,但她內心卻是充滿着期待,等她再長大點,還能撿幾件姐姐穿過的漂亮舊衣服。
也因此,她比姜敏更在意她身上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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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雪這家夥想吃,烤紅薯的技術卻不咋地,她自己一半烤焦了,一半還沒熟,張骁幫自家敏敏烤了兩個,熟練翻着紅薯,烤完了用報紙包起來遞給姜敏。
姜敏掰開,是又甜又香的烤紅薯,她嘗了一口:“好甜!好吃!”本書由LK團隊為您獨家整理
“我不答應!為什麽我的是生的!”姜雪看了姐姐手上的紅薯哇哇大叫。
張骁歪了歪頭,他手上全是黑灰,做了個要喂的姿勢,姜敏傾過身體,踮腳把紅薯喂他嘴裏,“果然很甜。”
“姐,你讓姐夫也給我烤一個!”
三人在路邊吃了烤紅薯,任由姜雪咋咋呼呼回去,寒風卷起落葉吱嘎吱嘎,姜敏不由自主縮了縮脖子,她是真怕冷,想到馬上天寒地凍……這冬天可真難熬。
張骁還穿着薄外套,身上暖呼呼的,跟個火爐一樣,姜敏問了他好幾次冷不冷,他都說不冷,姜敏就怕他着涼生病,這可不是鬧着玩的,就怕病到高考當天去。
與其在外面吹寒風,不如回家抱着被子看會書。
張骁讓姜雪先回去,“我帶你姐姐去買烤鴨和羊雜湯。”
姜雪感到靈魂一震,也不管什麽烤紅薯了,“姐夫,你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姐夫!”
她腳底一抹油趕緊跑了,她可是很有眼色的小妹,才不要去給人當電燈泡。
姜敏搖了搖頭,随後被某個男人拖進了無人的角落,黏糊糊的親吻了近半個小時,她的嘴唇略微紅腫,張骁去買了烤鴨,又要了一份熱騰騰的羊雜湯。
天冷了,烤鴨容易涼,沒有熱騰騰的羊雜湯暖和身子,姜敏想吃羊肉,她說:“明天中午你上我家來吃飯,我早上去買羊骨頭,先炖個湯。”
“想吃涮羊肉不?我會片羊肉,讓你吃最新鮮的。”
姜敏笑了:“那好。”
秋冬季節最适合吃牛羊肉,幸而這兩種肉,都沒有豬肉貴,牛腱子肉是最便宜的,太柴了,吃着牙疼,合着香料炖爛了的羊肉則是軟爛好吃,姜敏愛吃羊肉湯,更喜歡用羊肉湯燙青菜吃。
她也喜歡喝羊雜湯,只是自己做羊雜的手藝不行,沒有外面的好吃。
張骁騎車載她回去,聊着吃羊肉,哪怕被風吹着,也覺得暖烘烘,來到大雜院,門口有人在刷漆,薛大爺組織了各戶家庭,說是湊錢要把門重新粉刷一遍,曾經的朱漆大門變成了土磚色,看起來灰撲撲的,荒涼。
“現在不是恢複高考了嗎?大多家裏都有孩子要考大學,咱們把大門刷一遍紅色,圖個吉利。”
薛大爺的提議得到了所有人贊同,國人的心理都是這樣,喜歡紅色,圖個吉利,還講究門楣。
真別說,刷上紅漆後,顯得氣派多了。
對面院子裏的大爺過來說閑話:“講究這些沒用!考不考得上純屬個人本事。”
“咱們院那華子,在學校成績就好,他老師說他能考上北大。”
薛大爺吹牛皮道:“咱們院敏敏也是要考北大的人!”
姜敏:“……”
大爺道:“那她對象呢?”
“她對象考清華!”
張骁:“……”
薛大爺也不管他們要考什麽,考不考得上,但大部分參加高考的人,幾乎都填了清華北大。
無論考不考得上……填了再說。
這時候的志願錄取,并不是以學生的填寫順序為主,比如一個考生,第一志願填了個某某師範大學,第二志願填的是北大,如果他的考試分數能被北大錄取,那麽他就被北大錄取了,因為北大招生有學校優先級。
“敏敏回來了?喲,還買了東西,也是,你們家來客人了。”
姜敏和張骁往大雜院裏走去,姜敏聽了這話,心中就有種不太好的預感,等走到家門口,見到裏面的人,果然應驗了。
她們家裏來了兩個客人,一個體态豐腴的中年婦女,留着新燙出來的卷發,皮膚白皙,只有眼角微微帶點兒皺紋,她的五官長得大氣,穿着得體的棕色大衣,看起來氣質尤為高貴,是個讓人眼前一亮的氣質女人。
和她比起來,五官長得更加精致漂亮的羅小薇顯得無比小家子氣,也沒什麽精神,跟她說話時更是縮手縮腳,下意識閃躲人眼睛。
羅小薇說話一直有這個習慣,害怕看人的眼睛。
趙惠宜跟她完全不一樣,在二十年前,她們同坐一趟火車,從川省一路到了京城,只不過一個是從農村出發,一個原本生活在小鎮上,兩人在火車上結緣,都在京城嫁了人定居下來,到現在,認識有二十多年了。
和人緣差的羅小薇不一樣,趙惠宜在京城多得是朋友,她過得很滋潤,她丈夫現在是教導主任,她自己是個小學老師,明明工資不高,但是她衣着打扮總是最漂亮的,同事朋友都誇她有眼光,氣質好,雖然是鄉下來的,城裏人卻還要學她的穿衣打扮。
在京城待了二十年,她已經是個活脫脫的城裏人,普通話說得好,再也沒有半點鄉下口音,這點是羅小薇怎麽也比不上她的。
趙惠宜自己說一口标準的普通話,每次見着羅小薇,則要求羅小薇必須和她一起講“家鄉話”,羅小薇若是說普通話,她還笑話她。
也因此,羅小薇鬧了不少笑話,因為她和趙惠宜一起走着,講習慣了家鄉話,又忘記自己在京城,跟售貨員講起了家鄉話,惹得售貨員一頭霧水,迷茫看着她,趙惠宜則在旁邊笑話她傻。
趙惠宜很會說話,總跟羅小薇說她們是最獨特最有緣分的朋友,她們一起來京城,在這麽一個遠離家鄉的地方一起講家鄉話……雖然不是親姐妹,卻比親姐妹還要親。
然而,讓姜敏來評價這段關系,那就是:扯淡吧。
趙惠宜是個只在秋冬出現的“朋友”,一年四季,她只有這段時間出現在羅小薇的身邊,對羅小薇無比熱絡,和她回憶過去,說家鄉話,訴說兩人美好的姐妹感情。
這是為什麽呢?
因為她馬上要過生日了,每年生日前半個月,她就會開始鋪墊,和羅小薇拉關系,提醒自己的每一位朋友,她馬上要過生日了。
趙惠宜不會主動讨要生日禮物,她會先開口說,自己生日的那天,要在飯店裏請客吃飯,還要求羅小薇必須答應過去,不去還不行,非得要她親自确定在哪個地方吃飯,說讓她決定點什麽菜——光是為了這麽一個吃飯的地點,都要來來回回反複确定很多次。
當然,也不可能是專門為了羅小薇口味點菜,只是個話術,把羅小薇哄去吃個生日餐,收下羅小薇送的禮物,趙惠宜就會把羅小薇踹到一邊去,繼而又是大半年不聯系,等下一年秋冬過生日。
每年如此循環,屢試不爽。
與之相對的,羅小薇的生日在夏天,她的人緣一般般,也沒什麽人專門來為她慶生,更沒有很多朋友來為她送昂貴的禮物。
她過生日,和普通的一天沒區別,頂多再煮一個雞蛋,或者多吃點肉,就算是想在飯店請客,也請不來一桌子的親朋好友和同事。
之前就從來沒請過,後來也不好意思開口。
“我這馬上要過生日了,今年定在首都大飯店吃飯,在包廂裏,小薇,你可一定要過來,那天是在晚上吃飯,你下了班立刻過去,我等你來了才開吃。”
“咱們二十多年的姐妹情誼,我難得過個生日,你不會不來吧?”
“你一定要來,給個準話。”
果不其然,姜敏才她進門,就聽見趙惠宜說起過生日的事,她心頭冷笑了一聲,趙惠宜見了她卻是笑意盈盈:“敏敏回來了,好漂亮的大姑娘,聽說你訂婚了啊,還找了個幹部子弟,剛還跟你媽聊你呢,這背後是你的對象,長得可真……真高啊!”
她看向将近一米九的大高個張骁,簡直都回不過神來,這個高大的男人,簡直就跟保護神一樣跟在前面嬌俏姑娘的身後。
羅小薇原本就是個帶着三孩子的寡婦,性格軟弱,誰都能踩一腳,現在家裏多了這麽個男人,讓人忍不住倒吸一口氣。
聽說還是個幹部子弟,就是個混兒的吧,不學無術沒事幹……可這家夥也長得太生猛了些。
趙惠宜今天過來還帶着自己的兒子孫順義,她兒子跟姜敏差不多大,只有一米七出頭兒,比姜敏高不了多少,帶着一副斯文小眼鏡。
孫順義還挺喜歡姜敏,但趙惠宜夫妻倆可瞧不上羅小薇這個寡婦養出來的女兒。
——結果姜敏找了這麽個對象。
“趙阿姨,這是我對象,張骁,她是趙阿姨,我媽的朋友,那是趙阿姨的兒子,孫順義。”
姜敏見了趙惠宜,心裏不太舒服,這家夥總把她媽羅小薇當冤大頭。吳嫂雖然喜歡占便宜,但她是坦坦蕩蕩占便宜,要的也是別人不太稀罕的東西,她厚着臉皮撿回去,并不讨人嫌。
而趙惠宜這種人,她就有點手段了,那是臉皮又厚,話又說得漂亮。
就好比現在,她拿出一個盒子,裏面裝着一條圍巾,遞給羅小薇,“我是我給你帶的生日禮物,一直都忘記拿給你,今天才有功夫過來,你看看,合适不适合,很漂亮吧?”
那是一條暗紫色的圍巾,先不說漂亮不漂亮,但絕對不适合羅小薇。
“這可是在國外買的高檔圍巾,是我在外語學院的朋友帶回來的,在國外買要幾百塊錢呢,很高檔的東西,我自己舍不得用,拿來給你當生日禮物,它好貴的。”
在過去那十年,也有一些老師教授有出國的機會,會捎帶回來一些東西,顯得尤為珍貴,而在趙惠宜嘴裏,她就有這麽一位朋友。
“幾百塊錢啊!”羅小薇張大了嘴,她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
“對啊,這麽貴的東西,我一收到它就想到你了,我覺得适合你,你戴着一定很好看,我自己都舍不得用呢。”
羅小薇磕磕巴巴:“真的嗎?”
“那當然了,你戴上去試試看,可漂亮了,是高檔貨,一般人摸不着的,這可是幾百塊錢的東西……你看我對你用心吧,如果咱不是二十年的好姐妹,我哪舍得給你送這麽貴的禮物。”
……
姜敏翻了個白眼,心想又來了,每次都把自己不要的破爛貨塞給羅小薇當生日禮物,說自己多用心,還非得羅小薇去吃她的生日飯。
人家都送了這麽昂貴的禮物,能不回禮嗎?
去年羅小薇花了将近五十塊錢給她買禮物,趙惠宜還挑挑揀揀的,說自己喜歡什麽,要買什麽,根本不讓羅小薇給她決定禮物,而是直接說自己想要百貨樓的什麽東西。
不得不說,趙惠宜确實是個聰明人,她一年就靠這麽一次過生日,把全身上下想買的東西全都找人買了,別人送的禮物,都得是她指定的,她不喜歡還不行,這個分配買毛衣,那個分配買大衣,買皮鞋……
她工資不高,卻能穿着得體漂亮,全靠這樣每年的“良性循環”。
至于羅小薇這樣的,也就吃個啞巴虧,當然,她可能也不覺得自己吃虧,人家畢竟送了她“幾百塊”的生日禮物呢。
說着,趙惠宜已經将圍巾套在羅小薇身上,一邊纏繞,一邊誇獎:“這顏色多好看啊,小薇,等再冷些,咱們出去逛,你一定要戴這條圍巾出去。”
“我的眼光好吧。”
姜敏和張骁互相看了一眼,張骁雖然是個男人,但他審美極好,眼神又準,他跟姜敏小聲道:“那圍巾估計有個二三十年了,四五十年代的東西,水洗過,皺着的。”
姜敏呵了一聲,真不知道要感謝趙惠宜送個老古董呢,還是佩服她那張天花亂墜的嘴。
這圍巾或許曾經是昂貴的,但它戴在羅小薇脖子上太醜了,這紫色的圍巾也不是一般人能戴出去的,跟羅小薇任何一件衣服都搭配不起來。
這顏色,把羅小薇那張本來清麗柔弱的臉襯得像個茄子苦瓜,臉色極差。
“這麽貴的東西,我只舍得送給你,我知道你跟我好,是個實心眼的人,不跟那個陳老師一樣,去年我給她精挑細選了一雙鞋子,也是很貴的皮鞋,結果你知道她送我什麽嗎?她就送我一瓶紅酒,還跟我說是國外帶回來的高檔紅酒——連個包裝都拆了,肯定是別人送給她的,她自己喝了一瓶,另一瓶随手當我的生日禮物,氣死我了,她這麽不重視我,愧對了我對她的感情……”
“小薇啊,還是你每次給我挑的禮物讓我喜歡,咱們果然是好姐妹。”
姜敏這時沒忍住,嗤笑一聲:“趙阿姨,每次不都是你讓我媽給你買禮物嗎?你自己點名要買的東西,你還能不滿意?”
趙惠宜愣了下,卻只是笑笑,沒反駁姜敏的話,她轉頭看向自己兒子孫順義:“兒子,敏敏和她對象也報名了高考,你跟他們一起複習高考去吧,敏敏,我這兒子學習好,讓他給你們免費補課。”
“不是我吹,我家順義這個水平,最少也能考個北師大,多得是人要找他補課,但我不讓,不過小薇,咱們兩家的孩子誰跟誰啊,我讓他給敏敏補課,讓他們一起當大學生。”
這時孫順義十分自傲擡起了頭,推了推自己的鏡框。
他看向張骁的時候,帶着些許憤懑和不屑,覺得他這種纨绔子弟,四肢發達頭腦簡單,不過是個愚蠢的文盲,憑什麽配得上姜敏。
“我不需要他給我補課,就他的水平,都不一定能考得上北師大,但我要考北大。”
趙惠宜這兒子,自視甚高,能力也有,但考了幾年大學都沒考上,直到八一年才灰溜溜考上一個外地的普通大學,在這之前,他都填報北大、北師大一類的學校,年年落榜。
姜敏繼續不客氣道:“媽,你這圍巾還是取下來,不适合您,太醜了,根本戴不出去,趙阿姨,這麽好的禮物,要不還是您自己戴出去走一圈,拿回去自己用吧。”
趙惠宜不滿道:“你這姑娘怎麽說話的?這圍巾哪裏不好看了,你什麽眼神!”
姜敏走過去取下羅小薇脖子上的圍巾,她套上趙惠宜的脖子,拉着她往外走,趙惠宜沒想到姜敏力氣這麽大,她被拽出去了。
孫順義想要阻止,張骁擋在他面前,歪了下腦袋,兩人相差十來公分接近二十,又加上他身體健碩,又是軍人子弟,孫順義被他這麽看一眼,根本不敢亂來。
“敏敏——”羅小薇追着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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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敏把趙惠宜拽到了胡同口,正巧有一群孩子在玩鬧,薛大爺他們仍在刷漆,見到那條紫色圍巾,大爺們目光呆滞:“……”
這顏色,這這這,這花紋。
姜敏問:“你們覺得這圍巾好看嗎?”
薛大爺還沒回答,小孩子們倒是毫不客氣:本書由LK團隊為您獨家整理
“天,快跑,老妖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