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 項家人
82 項家人
鑒于時間太短, 辛媽媽對項家的情形其實只打聽了個大概。更深層的就不是随便能找人問出來的,而是要讓專人去查證。
然而,沈妩等不了這麽久的時間。
她想了想,說道:“一會兒吃完飯, 你叫邢嬷嬷來陪我說會兒話。”
于是, 晚上邢嬷嬷像往常一樣準備歇下時, 辛媽媽親自請她來了。
“勞您給姑娘說一聲, 老奴收拾好就過去。”邢嬷嬷面上沒有一絲詫異,仿佛對此早有預料。
“不着急 , 嬷嬷慢慢來。”辛媽媽體貼的說道。
邢嬷嬷是老太爺給五姑娘的教養嬷嬷,平時五姑娘也并不勞動她伺候, 只是得閑了招了人來說說話, 一副敬重有加的樣子。
仆随主意,辛媽媽這些服侍的人自然也要對她客客氣氣的。
于是, 辛媽媽回去服侍沈妩睡下了, 邢嬷嬷才姍姍來遲。
沈妩請她在榻上坐了,笑着道:“嬷嬷不是外人,我便偷個懶不折騰了, 咱們就這麽說說話, 嬷嬷若是困了就跟我說,自回去歇着就是。”
邢嬷嬷垂下眼眸, 口中說道:“多謝姑娘體恤。”心裏卻想着這位五姑娘到底是個什麽樣的人。
說她于自己疏離吧, 卻讓自己進來她的卧房, 還穿着寝衣見自己,一般來說, 此番情形非貼身心腹不可見。
可說她待自己親近吧, 平日無事從不招見自己, 更別說讓她貼身服侍。
正心念輾轉時,就聽沈妩緩緩道:“嬷嬷來我身邊也一年多時間了,可否說說我是個怎樣的人?”
邢嬷嬷連道不敢。歷來只有主子評價下人的,哪有底下人評說主子的份兒?
沈妩包容的笑笑,說道:“嬷嬷但說無妨。”
見她堅持,邢嬷嬷只好撿了好話說道:“姑娘是老奴見過最俱智慧的女子,性子寬厚,對下人是真心體恤,能服侍姑娘,是老奴的福分。”
“哦?嬷嬷真這麽想?”沈妩定定的望着她,好似在确認她話裏的真假。
邢嬷嬷神色不動如山,“老奴不敢說假話欺騙姑娘。”
沈妩這才笑了,問道:“既然如此,嬷嬷可想好一直跟着我呢?還是原回去祖父那邊?”
聽到這話,邢嬷嬷的神色終于有了一絲變化,不過很快就變得堅定起來,她起身恭敬道:“老奴自打跟着姑娘那日起,就是姑娘的人了,何來回去一說。”
為老太爺辦事原是極體面的,但跟着五姑娘卻又極具實惠。人活一世,自然是裏子比面子要緊。更何況,五姑娘如今還小,誰能說的準将來不會比老太爺更能給她體面呢。
沈妩聽到這話,臉上的笑斂了斂,說道:“嬷嬷的話我自是相信的,不過嬷嬷自己也要記住這話才成。”
邢嬷嬷聞言,身子越發躬了下去,神色也越發謹慎。
沈妩見此,才轉了話頭說起正事來,“今日請嬷嬷來是想聽你講一講這京中的各家勳貴。”
邢嬷嬷能被沈妩看重,除了她是老太爺給的人之外,還因為其人是有真本事的,她對京城各家勳貴、官宦家的人事關系如數家珍。
邢嬷嬷聽了沈妩的問話,并未立即回答,默默思量半晌,才開口道:“姑娘既然想了解勳貴們,那就要聽老奴從開國之初太祖親封的三王九公二十七候伯說起。”
沈妩颔首,示意她坐下詳細道來。
邢嬷嬷就坐回來了榻上,面對沈妩,然後語句徐徐的說道:“當年太祖于微末崛起,一統天下,開國之初總共親封三王九公二十七候伯。
其中三位異姓王早在先帝晚年時或殺或貶,最終只南王傳承下來,就是如今的鎮南候。
而九公二十七候,傳承到如今也不過只剩下三公五候七伯爵。”
“三公乃是成國公、義國公、魏國公,而今成國公被奪爵,也只剩義魏二公。”
聽到這裏,沈妩不由有些好奇,“嬷嬷且說說這兩位國公如何?”怎麽其餘人家各個都遭了殃,就這兩位安然無恙。
“初代義國公乃是太祖的結義兄弟,數次救太祖于危難之際,太祖晚年禦駕親征,也是義國公于陣前替太祖擋下一毒箭,義國公因此而逝,而太祖卻又活了近十年才駕崩。
聽聞太祖去時,曾拉着下一任繼位之君的手說,義國公于皇家有恩,望善待。”
于皇家這般的大恩,只要義國公府不謀逆,便能一直傳承下去。
沈妩點點頭,義國公府可以說是靠初代國公對太祖的忠義留存下來的。
然後就聽邢嬷嬷說起魏國公府。
“初代魏國公乃是沙場悍将,然而其獨子卻子不肖父,是個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文弱之人。
魏國公無奈,只得更改門庭,培養獨子讀書科舉。然科考之事哪裏能一蹴而就,魏國公府又代代都是單傳,于是整整傳至第三代,才有子孫吃上文官這一碗飯。”
武勳更換門庭,成國公府也曾試過,然還沒有成功,成國公府就被奪爵了。
沒想到這之前,竟然有成功了的案例。
沈妩問道:“嬷嬷,現任魏國公如今任何官職?”
“乃是湖廣巡撫。”邢嬷嬷說道。
沈妩臉上露出詫異,湖廣巡撫可是從二品的高級官員,看來這位魏國公做官做的極為成功啊。
此時,時辰已然不早了,沈妩問出最後一個問題,“嬷嬷可知項家之事?”
邢嬷嬷微怔,“姑娘是指?”
“我聽說如真姐姐的兄長項家大少爺腿腳有殘疾?”
原來是問這件事。
邢嬷嬷點點頭,說道:“的确如此,不過并不是天生殘疾,而是半路出了意外所致。
事實上,項家這位長孫年少時曾頻頻傳出才名,不過十二三歲就考中秀才,同年又考中舉人,三年後又入場院試。
誰知時運不濟,考場中的考棚塌了,他被掉下來的檐梁砸中了腿腳。
姑娘該知道考場的規矩,時辰未到是萬萬不能放人出來的,如此便耽誤了治療時間。其實,若是當時立即施救,他未必會致殘。”
聽到這裏沈妩也不由的唏噓,沒想到真是意外,一代驚才絕豔之人就這般蹉跎了。
閑話說罷,沈妩感到了些許困意,便打發邢嬷嬷下去歇息,自己也睡了。
一夜無事。
次日一早,沈妩照常去給老太太請安。如往常一樣她并未見到老太太當面,只有沈婍被老太太叫進去說了會兒話。
從世安院出來,大夫人安慰她道:“老太太如今神志越發糊塗了,性子也任性,妩姐兒別難過。”
沈妩搖了搖頭,露出一臉的擔心,“只要知道祖母安好,我就放心了。”至于別的,她才不會和沈婍在這種無謂的事上争鋒。
大夫人就點頭道:“妩姐兒是個孝順的好孩子。”
和大夫人分開後,沈妙叫她去二房說話,沈妩因今日還有事要出門,便推托了,“明日吧,明日我去找四姐姐。”
而她回去西院時,金書就進來禀報:“姑娘,老太爺身邊的長安将邢嬷嬷請去了。”
沈妩此時正由玉管服侍着換出門的衣裳,聞言扣紐扣的手頓了頓,說道:“知道了。”
說罷,見金書就要退出去,又說道:“一會兒金書你陪我出門,再挑個小丫頭跟着,玉管就留在家裏照應。”
金書聞言,面上閃過一絲喜色,往常可都是玉管陪姑娘出去的。
金書強壓下心裏的雀躍,脆生生答應了一聲,出來看了一眼四個二等的丫頭,然後點了其中一個圓臉丫頭,說道:“吟蟬,你去準備一下,一會兒你跟着我服侍姑娘出門。”
“知道了,金書姐姐。”吟蟬面上露出激動之色。其餘丫頭望着她不由露出幾分歆羨。可見跟着姑娘出門是個好差事。
金書說罷,重新進去房裏了,吟蟬放下手裏的差事,回了自己屋裏做準備。
她思索一下,取出一身今年才做的簇新的丫鬟服飾換上。一會兒跟着姑娘出門,可得穿戴體面些,不能給姑娘丢臉呢。
正換着,與她同住一屋的流螢進來了。一見她身上的衣裳,就道:“你倒是乖覺,知道把新衣留着在關鍵的時候穿。”哪像其他人,包括她自己,新衣一發下來就上身了,如今早就穿的半舊不新了。
吟蟬笑而不語。她不過是心裏存了幾分僥幸罷了。
如今姑娘的生意越做越大,那被服廠裏管事的可都是女子,聽說姑娘還想把玉管姐姐也派去廠裏做管事。她雖是二等丫鬟,還算不得姑娘的親信,但萬一哪一日她就入了姑娘的眼呢。
如果她也能有玉管姐姐那般造化,管事不敢想,就只幫着跑腿打雜,那也比在內宅裏伺候人強多了。
流螢并不知吟蟬的心志,只為她被大丫鬟金書看重而高興,半是打趣半是認真的說道:“若哪一日你坐上了大丫鬟的位置,可千萬想着我啊。”
吟蟬看着她反笑道:“這話可該我說,流螢姐姐一手女工姑娘可是愛的很,哪一日發達了,可別忘了提攜小妹。”
“哎呀,你這丫頭,人家跟你說正經的呢。”流螢雖是嬌嗔的語氣,卻面上得意一閃而過,再沒了方才進門時的酸意。
吟蟬不禁松了一口氣,将最後一只素銀朱釵戴在發間,讓流螢幫忙檢查了一下身上衣衫都齊整着,這才忖着時間差不多了,趕緊出去正屋門前候着。
沒一會兒,就見金書服侍着姑娘出門了,她趕緊屈膝行禮,然後默默跟在了金書身後。
沈妩今日出門是要去莊子上。算算日子,她回京也有一個多月了,而羅荊訓練了這許久,也不知成果如何。
馬車從沈家角門出來,一路往城門的方向行駛。不想才出城,前面的路就被堵的不通了。
金書沒想到自己頭一回跟着出門就遇上了這種事,請示的看了一眼沈妩,見她點頭,才下車去查看情況。
過了會兒,才來禀報:“姑娘,前面那家人的馬車壞了,他們沒帶修車工具,問我們借呢。”
沈妩聽着金書的聲音,擡手撩起車窗簾子向前方望去,果見一輛青棚油車停在路邊上,旁邊隐隐綽綽的立着幾個人影。
她便說道: “借給他們。”
這條路有些窄,兩邊又都是山坡,根本不容兩輛馬車并行。前面的馬車再是往路邊停,她的馬車也過不去。
希望前面的馬車趕緊修好,好給她讓路。不然耽誤了時辰,今天可就趕不回城裏了。
好在沒一會兒,金書就來禀報說前面的馬車已經修好了,主人家要過來感謝姑娘。
沈妩才想說不必了,就聽金書說道:“奴婢聽跟車的小厮說他們是項家的人。”
項家?哪個項家?
沈妩心裏猜疑着,下一瞬改了口,讓金書引了那人過來。
于是,沒一會兒她就聽到車外傳來一道潤朗的男聲:“在下項廉,方才多謝主人家幫忙。”
聽着外面之人的自我介紹,沈妩心裏道了一聲好巧。昨晚辛媽媽才與她說過,項家大少爺名叫項廉,字少階。
不想今日就遇上了。
沈妩也不扭捏,示意一旁服侍的吟婵撩起車窗簾子,大大方方的看向外面,只見一位品月色錦袍的青年正向着她馬車的方向拱手致謝。
再仔細打量,就見這男子朗目疏眉,姿态溫潤,端是一副好相貌。唯一可惜的是此人身下是一副輪椅,顯見的腿腳有疾。
沈妩的視線在他的腿上一掃而過,清聲道:“不過舉手之勞,當不得公子這般鄭重。”
項廉乍聞女子的聲音,不禁擡頭看過來,然後眼裏閃過一絲驚豔,不過很快又恢複如常,“還望姑娘告知家門,在下好讓家人備下謝禮。”
受人恩惠,上門致謝,這也是應有之禮。
不過,沈妩還是推辭了一句,“公子客氣,謝禮就不必了。”然後說道:“我姓沈,于姐妹中排行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