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複仇(3)
第78章 複仇(3)
果然,沒過多久,內娛便傳出了土財主要投資拍電影的消息。而且,綿綿還學譚真真一般,要自導自演。
我賭的是綿綿那不上臺面的能力,會讓她血本無歸。
既然綿綿要投資拍電影,并且要勝過譚真真,她便需要投入大量的錢。
沒有人看好綿綿這個過氣女明星,所以綿綿沒辦法拉到投資。
全部錢,都要她自己出的。
低價把蔣家大宅轉讓給我之後,綿綿本來有一筆現錢。但是她新購入一幢別墅,就在市中心。
買完市中心的天價別墅,她手頭上的錢應該所剩無幾。
而綿綿為了讓她自己的電影精益求精,完勝譚真真,她便需要不斷燒錢。
終于,我等到了她轉賣商鋪的那天。彼時,我帶領蔣氏集團已經賺到了第一桶金。
“怎麽又是你?周莉。”綿綿說。
我剔着指甲說:“正好你賣鋪子,而我又有錢,所以我就買了。”
綿綿警惕地問:“蔣世天私底下給了你很多錢?”
我搖了搖頭說:“不,都是我自己賺的。”
綿綿睥睨道:“巧了,我賣鋪子也是為了賺錢。我要拍電影。”
我虛情假意地說:“那祝你成功了。拍電影的話,錢少了可不行。”
綿綿眸光晶亮地問:“你要投資?”
我說:“不,我只買鋪子。”
綿綿嗤笑道:“鋪子又不能一下子讓你賺30個億。”
“噗嗤。”我沒忍住笑出了聲音。
她說到,好像她的電影能賺30個億似的。
“你笑什麽?”綿綿停住她要簽字的手,警惕地問。
我怕到手的鴨子飛了,所以忽悠她說:“笑你今非昔比。”
綿綿很高興,她坐直了身子,爽快地簽下了賣鋪子的協議。
她說:“那是自然。人總是會變的。我現在就成了主演和導演。總有一天,全國,不,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的名字。”
我搖了搖頭,利索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每次出手,總是不加掩飾。我本來可以用其他人的名字,低調購入這些物業。但是,我就要光明正大地替蔣世天收回這一切。我要把這一切,通通都寫上我周莉的名字。
這樣才能讓我感覺到快意。
人生苦短,快樂很重要。
綿綿的電影還沒開拍,已經花了不少錢。
從買劇本,到選場地,她都要挑最貴的。甚至男主還有男配,再到場上的工作人員,她都重金求取。
歸根到底,她就是怕一切軟件和硬件配不上她,拉低她這部電影的水平。
殊不知,整部劇下來,綿綿自己成了最大的槽點。
觀衆說:“要把女主屏蔽了,單看劇情,這電影還勉強能看。”綿綿正是這礙眼的女主。
不過這都是電影公映之後的事了,暫且不提。
我倒是嫌綿綿賣鋪子賣得不夠快,所以暗中助她一臂之力。
我特意讓杭州的繡娘,捧着天價的刺繡服飾出現在綿綿面前。
哪個女人不愛美?
哪個女人能抗拒漂亮衣服的吸引力?
果然,綿綿為了自己在劇中的服飾更好看,她重金購買了一批價值不菲的服飾。
結果,電影後期播出的時候,但凡有綿綿的畫面,都被相關部門要求剪輯至脖子。
她穿得太暴露了,兒童不宜!
所以,電影出來的播放效果是看不見服飾的。
這直接把綿綿氣死。
拍了這麽一出電影,綿綿賣出了半個商業中心的商鋪。
我笑意融融,盤算着怎麽把另外一半搞到手。
至于綿綿的電影首映那天,門可羅雀,就不關我的事了。我對她的電影不感興趣。所以,她送我電影票我也不要。
蔣氏集團在我的帶領下,生意蒸蒸日上。我總算沒有辜負蔣世天的心。
珠寶投資那塊,我因為投資得當,也賺了不少錢。總的來說,我現在不缺錢。我缺的是買下綿綿手頭上的物業的機會。
我知道,那個機會遲早會出現在我面前。
果然,一切如我所料。
綿綿因為拍電影,和裏面的男主演好上了。
那個男主演叫花榮。
綿綿的電影選角的時候,還是我暗中為兩人牽橋搭線的。
花榮是個娘炮小鮮肉。綿綿就喜歡這口。
她為了花榮,不顧一切地要和陳以雄離婚。
陳以雄原先不過是個電工。
當初綿綿被抓奸之後,窮途末路、空虛寂寞,才讓陳以雄乘虛而入。
後來綿綿重新勾搭上蔣俊,她就想把陳以雄甩掉。可惜當時,綿綿正好發現自己懷上了陳以雄的孩子。
她幹脆抱着一顆想要惡心報複蔣俊的心,故意把陳以雄養在身邊。
據我接管蔣家大宅之後的調查了解,綿綿是花了高價把陳以雄作為園丁聘入的。
她沒想到,蔣俊會因為蔡鳳琴的一句話,去驗dna,并且發現了自己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綿綿不想讓自己的所得化為烏有,所以她聯合陳以雄殺死蔣俊。
雖然我沒有證據,但是我也能推測出,陳以雄當時是通過要挾,才讓綿綿同意事後和他結婚的。
而現在,綿綿為了和花榮在一起,她要和陳以雄離婚。
這直接損害了陳以雄的利益。
也無怪乎,陳以雄立馬翻臉不認人。他一下子就捧着半個商業中心的轉讓協議,出現在我面前。
我看着陳以雄。
陳以雄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說:“有事鐘無豔,無事夏迎春。過河拆橋啊。虧我還跟她有了孩子。”
別看這陳以雄哭得可憐,他也不是什麽好鳥。
據我的線報了解,這陳以雄背着綿綿,也整天出去花天酒地。他現在在我面前演這麽一出,不過是為了方便手裏的商業中心脫手。
我問陳以雄:“你對這商業中心,真有處置權?”
陳以雄拍着胸脯說:“當然有。實在不行,我把真相爆出來,大家同歸于盡。”
他不說什麽真相。但是我知道他說的是,他和綿綿共同謀害蔣俊一事。
沒有人比他更能為此事作證。
他是電工,讓圍欄松脫,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是證人,更是共犯。
我相信,不到窮途末路,他不會把真相爆出來。他頂多以此要挾一下綿綿。
我顧不上那麽多了。我的律師告訴我,陳以雄和綿綿是夫妻。
他賣掉綿綿的鋪子,屬于表見代理。我可以信任他有處置權。
到時候綿綿追究,就是他和綿綿兩個人的事。一切與我這個善意第三人無關。
于是,我二話不說,就簽下了他帶來的轉讓協議。
至此,東城最大的商業中心,就到了我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