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打賭(中)
第二天晚上六點,我準時到達約定的地鐵站。
正是下班時間,地鐵站進進出出的人很多,于是我只能走到離出口不遠的路邊四處環顧。對方是什麽樣的人我完全不知道,但他應該能認出我來,這種感覺還真讓人不安。身旁停着一輛灰色的保時捷卡宴,阻擋了一些視線,我向旁邊挪了兩步,就看到卡宴的司機從車上走了下來。
一瞬間的工夫,我腦海裏晃過各種小說和電視劇的男主角。男人穿着西裝,身材挺拔,襯衣的扣子敞着兩顆,透着些許潇灑。精巧的臉型比女人還好看,頭發梳得整齊得體。眼角微微上揚,明明是妩媚的輪廓,卻蘊着男人特有的慵懶。
夕陽很盛,全成了他的背景。
“你好,”他的聲音溫潤卻有力,我猛地回過神,才意識到自己的失态,卻聽到他叫我的名字,“方若绮。”
“你是……”用戶什麽什麽來着?我記不得那串數字了,只覺得不可思議。
“嗯,”聲音帶着微微的共鳴,性感得要命,“是我。”
“你好……”腦子徹底當機了……
來之前,我猜想他多半是個學生,畢竟工作了的男人不會這麽有閑情看言情小說,如果是這樣,應該不會太難應付。也想過可能會遇到的最糟糕的局面,因此還特地囑咐閨蜜莫筱筠,讓她從六點開始每半個小時發一條短信給我,一旦我不回複也不接電話,就報警。
莫筱筠是個冷靜的姑娘,對我答應赴這種荒唐的約會表達了強烈的不支持,所以我無恥地把責任全部推到沒拿冠軍的關古威頭上,并且表示家裏開民歌餐廳招來關古威駐唱導致我交友不慎不得不赴鴻門宴的莫筱筠也負有連帶責任。
但我萬萬沒想到,跟我打賭的男人英俊成熟,還開保時捷卡宴,于是暫時喪失了基本判斷能力,連去哪裏都沒問,直接坐上了卡宴的副駕駛座。
傍晚的交通不太好,我們被堵在了暮歸的車流裏,男人一直很安靜,側臉被夕陽渲染得無比俊美。
“那個……”我回複了莫筱筠發來的第一條短信,清了清嗓子,打破沉默,“怎麽稱呼你?”
“歐凱華。歐洲的歐,凱旋的凱,”他轉過頭,意有所指地看着我,“你筆名裏的那個華。”
他成功地讓我臉紅了。
當初開始寫文,只是随意地從含有自己名字的詩句裏取了一句“韶華如绮”,用“韶華若绮”作為自己的筆名。後來成了“網紅”,本名被曝光,大家便習慣了稱呼我的名字,或者親昵地叫我若若。沒想到随意而為的筆名竟被這個男人拿來做自我介紹,真是……
尴尬,更印象深刻。
“歐先生……”我再次開口。
“原來,你喜歡我稱呼你方小姐?”他慢條斯理地說。
還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我挫敗地說:“歐……凱華,我們現在去哪裏?”
“吃晚飯。”
……完全不想再說話了。
天色暗下來之前,他把車停靠在一棟小洋房門前,繞到副駕駛座為我打開車門,然後将車鑰匙和一百塊小費交給門童。
通常這樣的洋房餐廳檔次都很高,我不禁為自己的穿着汗顏。為了不在遇到危險的時候行動受阻,我穿了白色的襯衣和灰色的針織小開衫,下身是深色的牛仔褲和白色休閑鞋,這是平日裏最舒适的打扮,在這種情況下卻随便得可以。
服務生好像認識他,徑直将我們帶到了三樓的一個包間。
環境私密雅致,裝潢奢華低調,服務生訓練有素,這地方一看就不一般,菜單上卻沒有寫價格,太讓人惶恐了。
“想吃什麽?”歐凱華問我。
“呃……你點吧。”
“有忌口嗎?”
“我不吃蔥。”
他很快拿了主意,向服務生報了一大堆菜名。
“兩個人吃,點得有點多了吧……”來之前我想好要請客,現在已經吓得錢包都快拿不住了。
“沒關系,吃不下就剩着,第一次跟你吃飯,總不能怠慢你。”他說着,淡淡地笑了一下,勾魂奪魄,看得我眼暈。
“你常來這裏?我看他們好像認識你。”
“這裏是會員制,大都是常客,他們都記得。”
“哦……”我不動聲色——其實是緊張得,心裏有些小雀躍,傳說中的會員制餐廳,我也算體驗了一把。“你說你來S市,我以為你不住在這裏。”
“我是S市人,但是公司在B市,所以在那裏的時間更多。”他說話的語調不疾不徐,讓人覺得沉穩可靠。
“诶?!那你是坐飛機過來的?”昨天他說他過來的時候,我以為他在附近的城市,頂多坐個火車。
“對。家人在這裏,常常兩邊跑。”
“你是做什麽工作的?”
“經商。”
怪不得看起來很有錢的樣子。
“我能問你的年紀嗎?”
“我能說不能嗎?”
“可以……”
“開玩笑的,三十出頭。”
等于沒說……不過他看着也就是三十歲的樣子,大概也不會超過太多。
“那……結婚了嗎?”
“單身。”他擡了擡左手,示意沒有戒指,修長的手指骨節分明,看得我出神。
“哦……你關注我是因為……看過我的小說?”如果他說的一切都屬實,那麽眼前這個三十多歲事業有成的男人看言情小說的樣子,我實在想象不出來。
他頓了一下,微微上揚的嘴角露出一絲不可察覺的窘迫:“三年前,你在網絡上走紅的時候,我覺得你很漂亮,所以就關注你了。”
竟然是純顏粉嗎……我心裏竟然莫名踏實了一點,這是什麽奇怪的心理>_<
“不過,我看過你最近的那本《遇見》,很有意思。”
說到我的小說,我便沒那麽拘謹:“我非常喜歡香港,喜歡那裏的都市感,我覺得最好的愛情應該發生在那裏。在香港旅行的時候,我一個人站在皇後大道上,幻想自己遇見一個香港男人,聽他說最好聽的粵語,跟他一起在紅磡看一場演唱會,然後在中環碼頭聊一整夜,所以回來就寫了這篇《遇見》。”
他耐心地聽我侃侃而談,然後緩緩道:“我在香港生活過十二年。”
“嗯……?”我被他弄得迷糊了,“你不是說你是S市人?”
他笑得清淺:“我三十……歲,十二年在我的人生裏,不算太長時間。我出生在這裏,六歲的時候随父母移民到香港。後來我在美國上大學的時候,父母決定葉落歸根,又遷回了S市。”
香港确實有很多S市的移民。“所以你會說粵語?”
“還不錯。”
想聽……他的聲音說粵語一定很好聽,但提出這種要求太奇怪了。我喝了口茶,自己腦補了一下,然後問:“你在美國上的什麽大學?”
“沃頓,管理學專業,”他玩味地看着我,“不相信?”
“沒有啊。”我嘴上這樣說,卻還是因為被他看穿而略感心虛。
他的外形、條件和履歷,比任何言情小說的男主角都更完美,這樣的人在現實生活中,很沒有真實感。
菜一道道上桌,精巧得像藝術品,味道也無可挑剔,只是在這樣幽靜的環境下,對着一個吃相優雅的陌生男人,怎麽也不可能太放肆,這一大桌子菜,簡直是暴殄天物。
包裏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我猛然想起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再回複莫筱筠的短信了。
完了方若绮,你怎麽能被美色迷惑得神魂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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