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縱火奇案
縱火奇案
又過了兩年,金府下人來傳話,讓王家把人領回去。
王家三口人高興壞了。這兩年來他們連秋紅一面都沒見着,也不知她長高了多少,帶去的新衣服還能不能穿了。
見眼前的三個山裏人樂得手舞足蹈,金府下人面露鄙夷。他在金府原是個最低等的下人,幹些倒尿盆挑大糞的粗活。但這不妨礙他瞧不起更窮的人。
他惡聲惡氣地訓斥道:“高興個屁,把人領回去都聽不懂,一群農民。這是讓你們給姑娘收屍!還當喜事慶祝呢。”
一聽這話,王家人面面相觑,心情從天宮跌到了地府,呆立在原地像是石磨上栓的那頭笨驢。
那人傳完話便離去,王大郎和爹娘散落在屋中和院裏,如同棋盤上動彈不得的死局。
辦葬禮少說要花兩錢銀子。爹娘心疼女兒,但更舍不得銀子。更何況人已經死了,而且死得不明不白,這就導致葬禮不适宜大操大辦。他們決心不把錢花在死人身上。
趁着夜色無人,王大郎和父親和驢拉着板車下山,板車上鋪着草席,草席上有一股貓尿味,騷臭難聞。他們要摸着月色下山,不能讓別的山人看見,以□□言議論。
夜裏涼風下墜,土地凍得像一塊硬鐵。更深的樹林裏常有樹影晃動,有野獸通行聲,在寂靜的山林裏想不注意到都難。但只要人不往深處去招惹野獸,它們通常也不會主動冒險。
隔夜他們到達了金府。緊閉的大門外紅燈籠飄動,相鄰的街道上有打更的敲鼓聲。王大郎跟門口的侍衛說自家妹妹在此當差,不幸死了,因此和父親前來接她屍體回去。看門的侍衛不耐煩,說什麽也不讓進。還說裏面沒有死人,誰都說自家死了人在裏面,那是不是誰都能進去了。
王大郎他爹在門口和他白費口舌,急得唇焦舌爛,一張老臉極盡哀求之相。他說為了下山已經走了兩天,腳底糊的都是血,每年都來進貢茶葉的,不是壞人,就只是想把閨女領回去。侍衛不聽。後來王大郎從口袋裏摸出了幾枚銅板,侍衛就說想起來了,是有這麽個人。準許他們帶着草席進去,将驢車停留在外面。
春夜的冷風吹散了王大郎的傷感。他沒那麽氣憤了,心裏對金老爺也談不上怨恨,甚至因為能再進金府一事感到愉悅與光榮。這地方他年年來,年年都有新花樣,兩只眼都看不過來。金府的路上鋪着圓潤的鵝卵石,在有月光的前方熠熠地散發光輝,如同一地細碎的星光。
這次帶路的是個年輕的男仆,王大郎瞅着他眼熟,但卻說不上在哪裏見過。等他在月光下露出脖頸,他才想起來這是被驢鼻涕噴過後腦勺的小丫鬟。便大着膽子向他搭話:“前些年見你不還是個丫鬟嗎?”
男仆回頭看他一眼,眼皮向下翻:“老爺說我年齡大了,再也裝不了女兒身,就讓我做回男人了。”
“你本來就是男的,裝什麽女人?”王大郎發問。
男仆也不生氣,心平氣和地回答:“我給老爺幹事,老爺說我是男的我就是男的,老爺想讓我是女的我就是女的。老爺給我吃給我穿,他說什麽便是什麽。”
王大郎雖是窮人,但在身分上自由,比為人奴仆強上許多。他心想這是個瘋子,是個狗奴才,便也不屑于繼續講話。
他們二人被男仆領着去後院的柴房領屍首,本以為能看見腫脹青白的全屍,沒想到卻只有一疊舊衣服被扔在那裏,形如垃圾。
王大郎問假女人:“我妹妹呢?”
“你妹妹的東西已經全在這兒了。”
王大郎氣不打一處來:“我說的是她的人,她的屍首呢?”
男仆回答:“死人在院裏放幾天不得臭了。人沒了的當天就埋了,還省了你們的麻煩。”
王父說:“這不行,人走了要回祖墳的,不然投胎找不到路。”
男仆失了耐心,沒那麽好聲好氣了:“人已經下葬,你們自己看着辦吧,總不能從地裏再任由你們挖出來。到時候密密麻麻的屍體壘着,誰是誰都分不出來。”
王大郎就着燭光看着那件橘紅的衣裳,來時是新的,如今已經舊了,布料被磨得沒了光澤。這件衣服還是兩年前秋紅下山時新做的,特意做大做長了幾寸,期盼她長高長大了也能穿。想不到再見到時卻是這幅光景。
他拿着草席,他爹拿着衣服和鞋,便要回去了。回去的路上,王大郎問假女人秋紅是怎麽死的。
他說:“你妹妹身體不好,做活做着做着人便病了,然後就死了。”
王大郎問他:“郎中來看過沒有?”
他回答:“也許有,也許沒有。有些病發得快,來不及找大夫。”
王大郎又問:“有沒有人糟蹋過秋紅?”
他回答:“你妹妹自己檢點,就談不上被人糟蹋。”
王大郎只想聽實話,便塞給他兩個銅板。那男仆大概是看不上這仨瓜倆棗,怎麽也不改口。
王大郎和父親和驢又拉着空板車上路。回去的路上走走停停,沒來時那麽急了。天蒙蒙亮時二人在酒店歇腳,向跑堂的讨壺茶水喝,聽賣藝人敲着破碗講故事。
他講的是官府轶事,專講獵奇的吓唬人,十有八九是現編的,沒人會當真事聽。但這次王大郎卻聽進去了。
他說有錢有勢的官府人家,專養十一二歲的小姑娘,只給她們吃桃子,其他的米面葷腥一點都不能沾。這樣養出的姑娘皮膚水嫩白皙,腰身纖細柔軟。各家各戶的老爺常常培養這樣的小姑娘以供玩樂攀比,時不時地還互相交換,流的汗都是果汁味道。
底下聽書的人覺得無趣:“每回都是換着玩,能不能說點新鮮的。”
說書的眼睛一轉,露出個狡猾的笑臉,賣起了關子:“厲害的我敢講,你們敢聽嗎?”
等底下的人扔了銅板打賞,他才接着講道:“光是睡覺也就算了,這桃娘每天只吃水果,養不過一兩年人就死了。這樣簡單死了終究是不值。我從熟人那裏聽聞,桃娘的肉質極為軟嫩,在活着的時候用刀片斜着切下來,沿着皮膚的紋路,那肉鮮美可口,沒有一點人肉的臭味。傳說中頂級的桃娘,不用刀子切,肉嫩得能用扁瓷勺剜下來,直接沾醬油可以生吃。人肉刺身,鮮掉眉毛!我聽人說張郎飯店就是專門給人做這道菜的!”
姓張的老板在人群中破口大罵,引得圍觀衆人發出哄笑。一陣哄笑過後,人們又起意:“不愛聽吃人!再講講換人的事兒吧!”
王大郎和父親坐在板凳上,碗裏的茶水渾濁不堪,倒映着他們低垂的臉。說書的朝聽衆笑罵:“你們丫的,就愛聽換人那點破事兒,哈哈!”
他們互相看了看,說着“該走了”“走罷”便又上了路。
這一路上聽了不少評書。原先聽了這些粗制濫造的□□野事總會熱血沸騰,走起路來也帶勁,但現如今聽了只覺得是秋紅的遭遇。更何況他此次前來沒見着妹妹的屍體,也無法知曉她的死因,這就使得傳聞與現實的界限更為模糊,而現實總是比故事更為可怖,沒幹過的人無論如何也想不來出格的惡事。
垂枝櫻花漫山開遍,開在道路的兩旁,如粉色的瀑布一般。驢蹄和板車摩擦石塊,不時地發出沉重的叩響。在這爛漫的春景下,王家父子二人就像行走的泥偶,與春花和鳥鳴不相交融。
回到家時,王母在磨坊上坐着等,看見丈夫兒子的身影,便開始啜泣。王大郎告訴她沒有屍體,只拿了衣服回來。她用油蠟皮的雙手接過舊衣裳,便開始忍不住地恸哭。而王大郎與父親因為疲憊和汗水的蒸騰,已經沒有多餘的力氣供給悲傷的情緒,只能和驢一起茫然地站着,像是在等候差遣。站了一會兒後兩名男士自知無趣,便各自散開,找些活去幹,留下母親一人捧着衣服落淚。
王大郎好好睡了一覺,悲傷的情緒緩解了許多,感覺又能振作起來生活了。他原以為父母也能如他一般,按原樣把日子過下去。因為這過去的兩年裏,秋紅一直是不在的,而這絲毫沒有影響他們的生活質量。他也逐漸記不清妹妹的模樣。若說起秋紅的相貌,第一個映入腦海的反而是母親的身影。母親把妹妹背在竹筐裏幹活,腰彎得像被雷劈斷的幹樹枝,秋紅從竹筐裏探出好奇的腦袋,半張着嘴的臉上挂着口水。
因此他認為秋紅雖然是不在了,死因也不明不白,但對生活沒有影響。他們一家三口很快就會适應這個事實,然後繼續地生活下去。
然而王母卻發了癔症,她常在夜晚驚醒,然後到王大郎的床前與他說話。夜晚的屋子黑如石墨,唯有王母的白眼仁懸在空中。她說秋紅給她傳夢,說生前有仇未報,是金老爺把她殺了。過了兩夜又說是劉管家,說劉管家為了讨老爺歡心,扒了她的皮縫上猴皮,讓她扮作獸相,逗金老爺高興。
王大郎困乏得厲害:“這麽恐怖的事情金老爺看了有啥可高興的。”
王母緊抓着他不放,夜色裏雙手用力陷進他的皮肉中,形狀宛若白骨。她說老爺們玩兒的花,已經很難再覺得新鮮了,因此手下人常出下策讨巧。
自從他娘開始發瘋,他和他爹就更是忙得不可開交。往常是三人幹活三人吃飯,如今變成了兩人幹活三人吃飯,活多得做都做不完。他們沒空照顧母親的心理狀況,想不到竟因此惹出事端。
那天早上王大郎正酣睡着,他爹破門而入,耀眼的日光在房間內炸裂出閃光彈,使人睜不開眼。
他爹問:“你娘呢?”
王大郎老實回答:“我怎麽知道。”
“她昨晚沒到你這兒來?”
“我沒見。”
“那怪了,大清早的,人哪兒去了。”
“可能在地裏吧。”
他和他爹兩人照常背着鋤頭和幹糧向地裏進發,沒看見他娘,想着再回到家就一定又能見到了,結果到了傍晚,天色蓋上了暗布,人還是沒回來。
他爹心裏着急,在破茅屋裏急得團團轉。王大郎寬慰道:“別急。我娘腿腳不好,去不了遠地方,咱們到附近找找。”
說罷便出發,舉着火把到山上找,一邊找一邊叫他娘的名字,挨家挨戶地敲門去問。有人說見着了,往山下去了,說要去找女兒。王大郎這才發覺壞了,他娘是真的瘋了。
二人趕忙往山下走,大路上不見人影,只能又往樹林裏鑽,急得沒頭蒼蠅一般。長時間不曾進食,胃裏餓得像空山洞,一點重量也沒有的發出回響。這樣走了不知多久,腳也軟了,眼也黑了,仍是沒有結果。
他爹在尋找中誕生出一股樂觀,對王大郎說:“你娘害羞了。她肯定聽見我們叫她,就是不好意思出來。我們回到家去,不吭不響的,她也就後腳跟着回來了。”
王大郎也累,氣喘籲籲地看着他爹,心想這時候不好再瘋一個。人的意志力總是比想象中的薄弱,不知何時就被擊潰了。那之後即使重被拼湊起來,外觀上能照常度日,人也不是原先那個人了。
月光灑在淋了汗的臂膀上,冷得像冰霜。天色越黑,夜行山路的人心裏就越忐忑,林中細細簌簌的,說不上是什麽響動。王大郎和他爹都心生懼怕,眼見那烏七八黑的林中不知道有什麽古怪,沒了再往深處去的膽量。他們二人退回大路,心中怵怵,像被鬼攆一樣地跑回了家。
第二天,他娘仍沒有回來。
到了第三天早晨,王父坐不住了,說要下山一趟。他腳步快,再快點沒準能追上亂跑的婆娘。王大郎自告奮勇,說他年輕強壯,腳程更快,兩天的路程一天就能走完。
他爹讓我放手去幹,但別太急,擱半路上摔個跟頭,那将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王大郎謹記在心,拿了背包便往山下跑。
一天後他又到了金老爺府,已經累得不成人形,嘴裏哈的氣都是一股甜味。他問看門的侍衛,我娘來過沒有?
侍衛這回沒裝生人,只是态度不好地反問:“你娘的是哪個我怎麽知道?”
王大郎說:“難不成來金府的山村老太婆有很多?”
侍衛撓了撓鼻子:“沒見過。怎麽,你娘跑丢了?”
王大郎沒回答他,說:“我再去別的地方找找。”
他心裏覺得納悶,又覺得恐慌。既然他娘沒有來到金府,也沒有回家,那唯一的可能就是她沒有出山,那麽她去哪裏了呢?準是被狼群叼走吃掉了。
王大郎這樣想着,眼睛便堆起了淚水。走在州城的路上,眼眶中的水模糊了視線,溢滿了便啪嗒啪嗒往下掉。王大郎自言自語地說我娘命苦,沒享一天福,就讓狼叼走吃了。狼嘴不大,那樣一口一口地吃她,該有多疼啊。
他這樣一路哭着上山,雙眼腫痛。到了夜裏,遠遠聽見城裏傳來喧鬧,熙攘的一處房屋燃氣火光。熱氣向上蒸騰,渾圓的紅燈籠掙脫束縛,搖搖擺擺地飄到天上去。
那時王大郎伫立在黑色的山林中,與大路兩旁的松樹別無兩樣。他在心中祈禱,祈禱縱火之人別是他娘,否則他一家三口有一百個腦袋也不夠掉的。